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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1
1.積極籌措和管好用好專項資金。市區(包括*區、宿城區、*經濟開發區、市駱馬湖外向型農業示范區、蘇州*工業園區,下同)要充分發揮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1500萬元)、全民創業貸款貼息資金(500萬元)、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基金(300萬元)的作用,重點支持工業企業發展。對市區工業企業新上技改項目、新產品開發、新創品牌等情況定期進行匯總、考核,按有關文件規定,及時兌現各項補貼和獎勵。各縣原則上都要建立不低于1000萬元的專項發展資金,用于支持工業企業發展。
2.鼓勵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企業10萬元和5萬元。對通過省級鑒定且技術水平達到省內領先或先進的新產品、新技術,每項補助企業2萬元。對列入市、縣(區)政府重點考核的企業技改項目,當年實際完成新增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完成2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3.推動企業加快品牌創建。對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獎勵資金在企業取得證書后一個月內兌現。對列入當年中國名牌產品、馳名商標申報計劃的企業,在申報過程中,每個(件)給予企業一定申報經費補助。
4.扶持企業擴大出口。對企業出國或出境參加列入我市年度計劃境外展會的每個標準攤位,給予50%攤位費補助。對年自營出口500萬(含500萬)美元以下的,每出口1萬美元獎勵150元人民幣;超出500萬美元部分,每增加1萬美元,獎勵200元人民幣。上年度有出口實績的自營出口企業超基數部分所形成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部返還企業。
5.鼓勵發展風險投資基金。在我市對工業項目有實際投入的風險基金,一般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3%給予獎勵;經有權部門確認為投資高新技術工業項目的,按其實際投資額的3-5%給予獎勵。
以上補助和獎勵資金,市區屬企業從市區專項資金中支出;縣屬企業從各縣專項資金中支出。
二、鼓勵銀行加大支持力度
6.積極籌措和管好用好金融發展基金。市區要充分發揮已經籌措的金融發展基金(1000萬元)作用,扶持工業企業發展。各縣設立的金融發展基金不低于500萬元。
7.各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年初工業貸款規模再提高15-20%。各金融機構當年新增工業企業貸款增長率達到15%的,獎勵5萬元;以此為基數每提高1個百分點再追加獎勵1萬元。另外,各商業銀行對全市工業企業信貸投入單筆5000萬元的獎勵2萬元,以此為基數,信貸投入每增加2000萬元再追加獎勵5000元;單筆信貸投入3億元以上,一次性獎勵10萬元。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對全市工業企業信貸投入單筆1000萬元的獎勵1萬元,以此為基數,信貸投入每增加500萬元獎勵5000元。
8.對工業企業貸款,各商業銀行在授權范圍內,在現行上浮利率基礎上下調10-15個百分點;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貸款在現行上浮利率基礎上下調10-20個百分點。其中,由政府補貼5個百分點。
9.鼓勵引進金融信貸機構,增設金融網點。每引進一個金融信貸機構獎勵10萬元;市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開發區每增設1個金融網點獎勵2萬元。
以上獎勵資金由金融機構或網點所在地政府從金融發展專項基金中解決。
三、扶持擔保機構做大做強
10.鼓勵興辦擔保機構。鼓勵和支持國有、集體閑置資金及各類社會資金獨資或參股成立擔保機構。20*年底前,市區和各縣都要分別建成1個以上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億元的擔保機構。
11.鼓勵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用。各擔保機構對工業企業擔保收費標準,在現有基礎上下調0.5-1個百分點,由各地從金融發展基金中補貼所降費用的50%。
12.鼓勵擔保機構放寬擔保條件。企業信用等級為AA級以上的(招商引資企業參照總部信用等級)免收保證金;其它企業保證金降低50%收取。放寬非固定資產抵押和擔保貸款條件,采取設備、股權、應收賬款以及個人信譽、公務員信用等多種抵押擔保形式貸款,并適當延長抵押和擔保期限。對為工業企業提供擔保業務量達到70%以上的擔保機構貸款(按規定標準收費),各地從金融發展基金中對其實際發生的呆壞賬給予5%的補償。
四、進一步落實稅費減免返還政策
13.及時辦理各項稅費減免手續。對現已出臺的各項稅收激勵政策,堅持當月征繳、次月返還;凡政府和部門規定的減免費用,一律在事項辦理時減免。
14.對上級政府組織的產品展銷、項目推介等活動,企業攤位費等由同級財政承擔50%。對投資1億元以上且符合“兩高兩低”(高技術、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要求的項目,按屬地管理原則,其環評費、安評費待項目投產達效后由同級財政補助50%。對涉及工業企業的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收費,在現有基礎上再降低30%。
五、進一步加大企業用地支持力度
15.優先保障工業企業用地。全市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按不低于60%用于工業項目;各級各類工業集中區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主要用于工業項目。
16.對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新增工業用地,其廠房建筑面積高于容積率控制指標部分,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六、進一步完善開發區(工業園區)功能配套
17.加快開發區(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區內服務體系,實現基礎設施建成區內全覆蓋。供電、金融、郵政、通信、廣電網絡等都要把網絡體系延伸到建成區,并在建成區內設有相關服務網點。供電部門要對每個新建企業的電力設施建設安排專人幫辦,直至驗收合格,同時加強各類企業供電保障,減少停電次數,如需停電應提前兩天告知企業(突發事件除外)。交通部門要將公交線路延伸到區內所有路網。開發區(工業園區)要在規劃建設上予以支持,提供合適的辦公用房,對網點、工程建設等給予一定資金補貼。
七、進一步搞好企業人才引進與用工服務
18.對新引進企業急需適用的和高層次人才,免費為其辦理人事。對引進碩士、博士學位或副高、正高職稱人才且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兩年以上的,一次性補助給企業6-8萬元/人。獎勵補助資金按引進人才的企業所在地分別從各地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列支。
19.鼓勵社會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企業免費提供招工服務。對為企業免費提供招工、求職者免費提供就業服務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可享受職業介紹補貼。凡企業招錄員工在市內職業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的,由企業所在地同級財政給予50%的培訓費補助。
以上有關補助獎勵資金,省補不足部分由各地財政補足。
八、進一步落實勞動保障政策
20.企業因特殊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依申請暫緩繳納,待企業生產經營好轉后再分期補繳,緩繳期不收滯納金。對無力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暫時參加住院醫療費用統籌,職工享受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待遇,待生產正常后,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1.企業暫不具備條件全部參加“五險”的,可先參加養老、失業、工傷保險。新投產的企業可優先為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干和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熟練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九、進一步加大機關干部幫辦力度
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2
一、鼓勵企業引進先進裝備。對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土建工程投資不超過總投資的百分之三十),引進或采購國內先進裝備的,經認定,其設備技術投資額按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相關扶持政策予以資助;若所購設備為市內企業自制先進裝備的,則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個百分點的資助。所需資金納入越城區、市直各開發區(新區、新城)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切塊資金規模,對市屬企業按紹市從市專項統籌資金中列支。對所購置的國產設備,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稅。
二、鼓勵企業使用專用設備。企業使用列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目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三、允許企業加速折舊。對企業引進符合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創新指導目錄》(2012年版)的先進裝備或利用國內首臺(套)裝備實施市重點工業項目,除享受本意見第一條政策扶持外,符合加速折舊條件的,可以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的辦法。
四、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經認定的先進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按國內首臺(套)、省內首臺(套)及市內首臺(套),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
五、鼓勵企業技術進步。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六、鼓勵企業信息化改造。每年組織實施一批信息化改造重點項目,對企業現有生產設備進行信息化改造,以提高設備性能和自動化水平。對竣工項目,按當年設備技術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七、鼓勵建設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對應用信息技術建設面向行業和區域的公共信息技術平臺,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八、推進信息化示范工程。被認定為“市級兩化融合示范園區”和“市級兩化融合示范產業集群”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市級兩化融合示范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九、鼓勵企業革新工藝。每年初選擇50家左右企業作為全市工藝革新試點,年終組織綜合考評。對考評優秀的企業,授予“市工藝革新示范企業”稱號。
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3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市“加快科學發展,建設美麗泉城”推進大會精神,確?!笆濉惫I發展目標順利實現,經市政府同意,現就促進工業企業做大做強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緊緊圍繞做大做強實體經濟的目標任務,以創新驅動、提質增效、融合發展為著力點,積極構建現代工業體系,加快骨干企業膨脹和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工業企業做大做強,推動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15年末,全市規模以上企業達到3000家,年主營業務收入過100億元企業達到20家(含2家過千億元企業),過10億元企業達到100家,過億元企業達到1000家(以下簡稱“3211”工程)。同時,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實現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0億元,力爭突破12000億元。有關目標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含高新區,下同)。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現有規模以上企業做大做強。加大規模以上企業調研和服務力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有市場、有效益的重點企業搞好要素保障服務,促使其開足馬力,加快生產。指導幫助骨干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實施品牌戰略,提升創新能力。鼓勵龍頭企業、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強強聯合,延伸壯大產業鏈,推動企業做大做強。
(二)促進中小企業提升規模。建設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提升服務水平,拓寬融資渠道,引導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科技含量高、就業貢獻大、市場前景好的規模以下企業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按照分檔爬坡、梯次推進原則,逐步擴大企業規模,使其盡快成長為規模以上企業。
(三)加大工業項目推進力度。積極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加大項目策劃、引進、落地的組織協調力度,每年推進100項創新升級重點項目。進一步完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推進機制和綠色通道制度,加強對新開工項目的調度和跟蹤服務,加快建設進度,推動項目盡快投產達效。
(四)打造千億產業集群。引導各類要素向重點產業集中,以大企業為依托、大項目為支撐,著力打造汽車、電子信息、機械裝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石化及新材料、食品醫藥、軌道交通裝備7大千億級產業集群,形成以產業鏈為紐帶,骨干企業為龍頭,大中小企業協作配套,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
(五)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圍繞新信息、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醫藥及生物、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大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培育一批創新型龍頭企業,打造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六)提升園區承載能力。圍繞“一高三區”(高新區、東部工業區、西部工業區、北部工業區)工業發展空間布局,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創建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引導企業定向集聚、集約發展。支持省級以上園區突出發展1個支柱產業,多個特色產業集群,形成公共服務設施高效利用、管理規范、服務優良、外向度與集中度較高的現代制造業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發展實體經濟領導小組對“3211”工程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及有關政策落實進行協調督辦。要建立跟蹤督查制度,實行一月一通報、一季一調度、半年一總結、年終一評比,每月通報各縣(市)區工業指標完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各縣(市)區作為實施“3211”工程的責任主體,要制訂實施方案,科學籌劃,周密部署,強化措施,保障工作落實。市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明確責任分工,創新服務方式,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確保目標實現。
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4
一、充分認識鼓勵工業經濟加快發展的重要意義
堅定不移地推進工業經濟做大總量、優化結構、提升質態,是應對新一輪競爭挑戰、增強區域經濟整體優勢的內在要求,是加快實現“兩個率先、兩個提前”、推動經濟社會更快更好發展的根本保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推進結構調整,加快科技創新、機制創新、品牌創建,走新型工業化發展之路;必須堅持以沿江開發、工業集中區建設為重點,著力解決好影響工業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構建良好的發展環境;必須堅持以“三重”、“雙創”工作為抓手,把培育支柱產業、重點企業擺上突出位置,加快要素流動集聚,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支撐帶動作用的產業和企業群體。各鎮、各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毫不動搖地支持、引導工業經濟加快發展,鼓勵企業做大做強,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開創工業經濟發展新局面。
二、鼓勵工業企業加快發展獎勵辦法
(一)設立規模工業企業排名升位獎
1、評選條件。參加評選的企業上年實績必須同時達到以下3個條件:年計稅銷售收入5000萬元以上(銷售收入以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下同);年入庫稅金300萬元以上(以稅務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下同);年技改設備投入500萬元以上(以設備發票為準)。
2、計算方法。以當年實績為依據計算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企業綜合排名。企業綜合得分=銷售收入×40%+入庫稅金×40%+技改投入×20%。
3、獎勵標準。保持前3名的企業,獎金基數4000元,新進入前3名的企業,獎金基數10000元;保持4—10名的企業,獎金基數2000元,新進入4—10名的企業,獎金基數5000元;新達到排名標準的企業,升位獎基數2000元。在此基礎上,以上年排名為基數,綜合排名每升1位,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500元,上不封頂。對當年排名前40位的企業授予“*市工業經濟四十強”稱號。
(二)鼓勵重點企業規模擴張
1、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3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2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以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
2、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3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以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新增部分當年地方留成的50%獎勵給企業;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城區企業進入沿江工業園發展,原企業土地符合建設規劃要求實行退二進三的,視遷建企業投入規模,按市有權部門確定的評估價(凈收益)以內或商定價對企業進行一定補償,免收進園的建設規費。
3、對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以上,技改投入用款5000萬元、1億元、1.5億元、3億元以上,同比增幅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業當年給予如下獎勵: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增值稅為基數,新增部分當年地方留成全部獎勵給企業;以上年度應繳納的地方綜合基金為基數,新增部分全部免收;企業增加投入、擴大生產規模需新征土地的,土地規費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和應繳稅款及足額補償農民部分(包括每畝1萬元的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外,屬本市收取的費用全免;城區企業進入沿江工業園發展,原企業的土地符合建設規劃要求實行退二進三的,視遷建企業投入規模,按市有權部門確定的評估價(凈收益)以內或商定價對企業進行一定補償,免收進園的建設規費。
(三)鼓勵工業納稅大戶
當年納稅首次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含1億元),獎勵30萬元人民幣;5000萬—1億元企業(含5000萬元),獎勵20萬元人民幣;3000—5000萬元企業(含3000萬元),獎勵10萬元人民幣;2000—3000萬元企業(含2000萬元),獎勵5萬元人民幣;1000—2000萬元企業(含1000萬元),獎勵3萬元。當年納稅額以國稅、地稅部門確認的當年實繳稅金為準。民政福利企業退稅總額中,市級統籌列為稅金計算。出口企業實際退稅的部分不列為稅金計算。
(四)鼓勵工業集中區建設
1、鼓勵加快工業集中區建設,按照《*市工業集中區建設考評細則》進行考核,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分別對鎮領導班子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
2、對完成市下達的標準化廠房建設指標,且出租率達60%以上的鎮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當年竣工的標準化廠房(不含企業自建自用廠房)每平方米獎勵10元。
(五)鼓勵發展擔保服務
對經市政府主管部門批準設立,工商稅務部門登記注冊,并為全市工業經濟服務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給予扶持。
1、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免征營業稅,減免擔保公司經營過程中地方性規費;
2、允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稅前提取風險準備金;
3、按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年平均擔保余額給予0.5%的補助,用于風險補償。補貼期限至2010年;
4、對五年內新辦中小企業擔保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獎勵20萬元,1000萬元以上每增加100萬元獎2萬元。
(六)鼓勵幫助企業爭取各種政策扶持
對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幫助工業企業做好項目上爭,取得國家、省、*市政策扶持的給予獎勵。以上年爭取的各項無償支持資金為基數,新增部分按實際到帳金額的2%予以獎勵。
(七)設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有功人員單項優勝獎
1、規模突破獎。對當年銷售收入超歷史最高年份并首次突破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企業分別獎勵2000元、3000元、5000元、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
2、技術進步獎。對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并投入批量生產,當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的新產品,獎勵2萬元;對通過國家鑒定并投入批量生產,當年銷售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新產品(包括科技部認定的國家級重點新產品),獎勵4萬元;對通過省級鑒定并投入批量生產的新產品(包括省科技廳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新產品),獎勵1萬元。當年創建國家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8萬元;創建省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3萬元;創建*市級技術中心并通過驗收確認的獎勵1萬元。同一產品不重復計獎。
3、培育名牌獎。首次獲全國馳名商標的產品,獎勵50萬元;首次獲國家名牌產品的產品,獎勵30萬元;首次獲江蘇省名牌產品或著名商標的,獎勵5萬元;獲*市名牌產品或知名商標的獎勵3000元。系列產品按1個計算。
4、資本營運獎。對已確定中介機構,進入上市輔導期進行上市實際運作的,獎勵10萬元;對上市成功的企業經營班子,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八)其他
符合上述獲獎條件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年度獲獎資格。
1、企業年銷售收入、入庫稅金同比下降的;
2、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的;
3、職工社會保險金未按規定繳納的;
4、有重大違法亂紀行為的;
5、提供虛假評獎資料的。
三、精心組織落實有關獎勵措施
(一)市成立工業經濟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辦、市府辦、經濟發展局、統計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科技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濟發展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各部門要進一步改進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以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產品為主要服務對象,以幫助企業發展為主要服務內容,以現場辦公和“零距離”協調為主要服務方式,為工業企業加快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
(三)本意見所涉及的相關獎項的考核評選工作由市經濟發展局牽頭負責,市統計、審計、國稅、地稅、監察、財政、工商、質監、科技等部門協助。工業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核和評選結果,提供當年各獎項的推薦名單,進行社會公示后,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后表彰獎勵,獎勵資金由市政府統籌安排。
(四)新辦企業從正式投產的第二年度開始享受本意見所規定的獎勵和優惠;合并重組后形成的新企業,以合并前的基數為考核依據。
(五)同一項目,已享受過國家、省、*市優惠政策和表彰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考核獎勵。
(六)市委、市政府江發[2003]16號文《關于進一步鼓勵投資創業的優惠政策》中鼓勵投資規模從100萬美元、1000萬元人民幣提高到300萬美元、3000萬元人民幣,其他標準也相應提高。
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5
為進一步推進*市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誠信守法意識,規范企業市場行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根據省政府《關于建設“信用浙江”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5號)和《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94號令)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全面推進“信用*”建設,加強企業誠信教育,增強企業的信用意識,營造誠信發展環境,維護誠實守信、公平交易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二、總體目標
2006年9月底前,初步建成以企業經濟戶口為基礎、以監管對象為目標、以信息化為手段、以信用格式為內涵、以信用評價為杠桿、以信用資產培育為目的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為政府各部門監督管理企業行為提供依據,為社會各界查詢企業信用信息提供服務。
三、基本內容
由市政府授權,以工商企業登記注冊信息為基礎,以政府相關部門職能為依托,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支撐,歸集、整合企業信用信息資源,通過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反饋、信用提示、信用培植、信用披露等方式,對企業實施市場準入、存續、退出全過程的信用監管,實現企業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政府企業信用監管工作系統。
四、工作任務
(一)建立*市企業信用信息平臺。負責全市范圍內企業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評價、使用和管理,承擔全市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企業信用網站的建立、日常維護和管理。具體辦公地點設在市工商局。
(二)建立企業信用監管制度。一是制定相關運行制度,主要包括出臺關于加強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企業信用信息交換目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平臺軟件用戶手冊等;二是建立信用信息成員單位例會制度;三是建立信用管理考核制度,企業信用監管工作列入市政府對部門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三)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主要由以下幾個子系統組成。
1、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主要功能是全市企業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和存儲,包括政府企業信用信息數據交換軟件系統和信息共享中心軟件系統。
2、前端采集系統。適用于信用信息征集采用網絡自動傳入的部門。主要為前置機軟件,工商、國稅、地稅、質監、經貿、環保、衛生等政府部門采用網絡向企業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和整合。
3、企業信用評價系統。主要功能是應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信用評價系統軟件,自動提取企業信用信息,依據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和數字模型,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等級評定。
4、企業信用信息網站。主要功能是對外、公示、查詢企業信用信息,作為政府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和建設的對外窗口。
5、網絡及安全系統。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政府內網為平臺,并與其他網絡嚴格物理隔離。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提升我市企業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企業信用監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必須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企業信用監管作為一項基礎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工業企業發展建議范文6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全面建設“開放、生態、文化、和諧、實力”新,打造沿海經濟增長帶重要腹地的目標,加大對全民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著力構建“多點支撐,充滿活力”的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形成強大的中小企業集群,為縣域經濟大發展、快發展、科學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支持對象
重點支持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干部、城鎮退役士兵、農民、殘疾人等各類群體創辦小微企業。企業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行業劃型標準進行認定。
三、支持措施
(一)激活全民創業主體
1.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2年內自主創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取得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創業一年內招用登記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合同期滿后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業崗位補貼。
2.鼓勵干部和城鎮退役士兵主動創業。自主擇業的干部和城鎮退役士兵(憑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3.支持新辦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對新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3年內按收費標準下限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4.支持農民大膽創業。支持農民自愿創辦普通合伙企業,允許企業和個人資金以有限責任的形式,在農村設立有限合伙企業。鼓勵農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立的前置審批項目外,農民憑身份證明、場所使用證明,可就近向所在地工商所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允許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實行“一人多照”。對在農村從事無需前置許可的商業零售和修理服務的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縣、鄉(鎮)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予工商登記。鼓勵有固定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企業下鄉從事無需前置許可的流動零售活動和修理服務,營業執照同時標明固定經營場所和流動經營區域。農民從事農業機耕、排灌、植保、病蟲害防治以及相關技術培訓的收入,免征營業稅。經登記成立的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向其成員農戶提前、產中、產后技術服務和勞務所得收入,向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備案后,符合條件的免征企業所得稅。農民進城創業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經營與轉讓權、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等權益,允許繼續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
5.鼓勵殘疾人自立創業。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減征80%個人所得稅;加工、修理、修配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勞務,免征營業稅。
(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1.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在縣本級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150萬元用于支持全民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以后每年視財力狀況適當增加。重點支持勞動密集型、節能環保型、創業型小微企業,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園等創業載體建設。每年鼓勵扶持一批專精特新產品(技術),推動傳統粉制品加工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步伐,引導更多小微企業進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建立面向社會公開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庫,優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的企業,對研發投入和專利成果達到一定水平,產品市場占有率進入國內外同行業前列的企業,集中財政、金融、土地等優勢資源進行培育。
2.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執行國家關于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對各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對于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蛟贀I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三年內免征營業稅;將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征收營業稅的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2013年底前,對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小微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給予定期減免。小型微型企業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納稅的,依法申請在3個月內延期繳納;將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延長至2013年底。
3.鼓勵技術創新。對因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前損益的,在依據現行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支持和鼓勵小微企業科技創新、發明創造、技術改造等活動,積極申報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具體獎勵政策按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科技創新的意見(盧發〔2013〕3號)》執行。
(三)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1.完善金融支持政策??h金融辦要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支持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小額信用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擔保與保證方式,支持企業采取動產、應收賬款、承包合同、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抵押質押等方式進行融資。引導支持部分科技型、創新型小微企業到場外交易市場掛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探索發行小企業集合債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的集中對接活動?!笆濉逼陂g,各金融機構要在當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占比基礎上,實現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的貸款增速,對達到要求的金融機構,優先考慮年度“支持縣域經濟發展金融先進單位”。
2.提供限額貼息補助。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扶持。對還貸及時、增加就業崗位明顯的,經縣人社局、財政局、放貸銀行審核批準,可給予二次貸款。貸款期限內,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對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的,給予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扶持。
(四)不斷優化發展環境
1.加強創業基地建設。鼓勵小微企業在符合規劃且未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有工業用地進行危舊廠房改造或新建廠房,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后享受相關費用優惠政策。小微企業因發展確需用地的,享受招商引資土地優惠政策;加快啟動經濟開發區中小企業創業園項目建設,同時鼓勵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家在秦西工業區工業園建設小微企業創業園,集中建設標準廠房,積極為小微企業順利、快速發展提供生產經營場所,促進現有大中型企業生產鏈條延伸所衍生出的小微企業發展,形成以“大帶小”、以“小促大”良性發展格局。
2.打造公共服務平臺。由工信局牽頭,綜合協調發改、人社、科技、工商、質監、司法、職教中心及三大園區共同打造公共服務的平臺,為小微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產品檢測、融資擔保、創業輔導、法律維權、管理咨詢、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全方位提升小微企業的綜合素質和市場競爭力。支持、引導小微企業加入相應的行業協會,搭建政企溝通、會員交流橋梁。
3.助推企業開拓市場。鼓勵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參加由縣級以上政府組織的各類展會、推介等活動,對參展企業的展位、會務等費用給予補助0.2萬元;鼓勵小微企業創建企業網站,每家補助0.4萬元。
4.規范服務企業行為。大力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嚴查各類針對小微企業的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培訓等“五亂”行為。嚴格執行小微企業檢查收費紀檢監察機關備案制度,切實加強對有關部門服務小微企業的督導檢查。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完善涉企收費維權,保證各類創業主體的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扶持全民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的領導協調機制??h政府成立縣推進全民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主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縣直相關單位及各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工信局,具體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匯總、通報等有關事宜。
(二)建立小微企業運行動態監測分析制度。工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小微企業的調查統計工作,盡快建立和完善小微企業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制度。發改、工信、國土、城建(房產管理)、環保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公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動態等信息,逐步建立小微企業市場監測、風險防范和預警機制,推進我縣小微企業健康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