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規章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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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1

2020年水務局關于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辦法規章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維護管理,加快推進管護機制改革,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小型水利設施持續發揮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x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管護。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小型水利設施是指小(二)型水庫,塘堰,小型湖泊,農村河道,民垸堤,小型排灌泵站、涵閘、溝渠,大中型灌區的末級渠系及其配套建筑物,日供水規模小于1000m3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

管護組織與職責

第四條

全市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實行管護全覆蓋,實現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四個一”,即每一個工程一份工程管護檔案、一份管護協議、一個管護主體、一套管護機制。

第五條

各地可采取以下模式進行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自建自管模式、受益戶共管模式、參與式管護模式、專業化管護模式、市場化管護模式等。

第六條

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的主要內容為:防汛抗旱、維修養護、生產調度、安全運行、設施設備管理、水費計收、檔案管理等。

第七條

各受益鄉鎮辦場區園或村委會是轄區內以國家或集體投資為主建設的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產權所有人。以個人投資修建的農村小型水利設施,其產權歸個人所有。產權所有人是工程建設與管護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的職責。

第八條

各鄉鎮辦場區園和村委會要分級建立管護組織,負責轄區內小型水利設施的監管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管護制度、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落實管護措施。鄉鎮辦場區園水管站負責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第九條

以灌溉供水為主的經營性或準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由鄉鎮辦場區園和村委會按行政區劃或水文邊界成立用水者協會進行管理;以防洪排澇為主的純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由鄉鎮辦場區園和村委會選定管護人員進行管理。

第十條

鎮級工程管護人員由鄉鎮選定,報市水利部門備案;村級工程管護人員由村委會選定,報鄉鎮審批并備案。

第十一條

管護人員數量根據工程的布局和日常工作量大小確定。管護人員應熟悉區域內各類工程設施的結構、類型、運行狀況和管護操作規程、管護方案等,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認真做好運行與管護記錄,保證工程設施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二條

管護協議由鄉鎮辦場區園或村委會與管護組織或管護人員簽定。凡不履行協議職責、不能完成管護任務的,應依法解除管護協議。

第十三條

各級管護組織要建立工程管護檔案,內容包括:管護人員基本情況、工程設施布局情況、工程運行情況、管護內容、管護記錄等。

第十四條

各級管護組織要大力支持管護人員的工作,盡量為他們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給予管護人員合理報酬。同時要盡量保證管護隊伍的基本穩定。

第十五條

新建的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在工程建設前要明晰產權,核發產權證書,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建立健全良性的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第十六條

由于水系變更或效益區功能變化,造成現有水利設施失去作用的,可由管理責任主體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后進行技術處理,同時解除管護協議。

管護考核與培訓

第十七條

市鄉兩級要建立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考核制度。市級考核辦法由市水利部門制定,市水利、財政部門共同組織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補助管護資金的依據。鄉鎮級考核辦法由各鄉鎮辦場區園制定并實施。

第十八條

市水利部門或鄉鎮辦場區園水管站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管護人員業務培訓班,不斷提高管護人員的管理技能。

管護資金與使用

第十九條

市鄉兩級要廣泛籌集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資金,建立穩定的公共財政投入政策。可整合“以錢養事”資金、省級專項補助資金、“一事一議”獎補等資金,用于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管護。

以灌溉供水為主的經營性或準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可按國家政策規定收取水費,用于工程的管護。

第二十條

市級管護資金的籌集及管理使用辦法由市財政、水利部門商定后報市政府批準實施。

第二十一條

各鄉鎮辦場區園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補助資金每年由市水利、財政部門考核驗收后核撥。

第二十二條

管護資金主要用于工程的維修養護及鄉鎮水管站等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不得用于發放在編人員工資、修建樓堂館所等。

第二十三條

市級財政和水利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管護專項資金的管理,確保把有限的資金合理用在工程設施的管護上,充分發揮管護資金的效益。各鄉鎮辦場區園、村委會要建立工程管護資金專賬,做到專款專用。水利、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對管護資金的使用情況定期進行審計檢查。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四條

各管護組織和個人要自覺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對防汛、抗旱等特殊情況,應服從統一調度,統一指揮。對在工程管護中表現突出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補助和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因管護人員失職失責,造成水利設施嚴重損毀的,除解約外,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六條

對舉報、揭發破壞水利設施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對毀壞水利設施或不聽勸阻尋釁鬧事、毆打管護人員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水利局負責解釋。

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2

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為開展好機關效能建設活動,市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5月)。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市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認真學習有關領導講話和文件精神,使機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充分認識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并認真做好實施前的各項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和市局效能辦的主要工作有:

1、文公布成立市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2、抽調人員組建市局機關效能建設辦公室,并落實辦公場所。

3、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整個過程尤其是動員部署階段的相關工作。

4、制定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宣傳報道計劃、安排局內部網絡開設專欄和專題報道。

5、制發《市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的實施方案》。

6、制發《市局關于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的意見》。

7、召開市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會議。

8、發文明確必學內容,指導機關及局直屬單位搞好學習。

9、以一定的方式公布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活動的意義、需要解決的問題、工作重點、方法步驟以及接受監督的事宜。由局辦公室、局效能辦負責。

10、舉辦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培訓會。由局效能辦負責。

第二階段:查擺問題(6月)。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指導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做好征求服務對象意見、查找效能方面問題、剖析產生問題原因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和市局效能辦的主要工作有: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第一階段工作,研究第二階段工作。由局效能辦負責。

2、發文明確查擺問題的要求,指導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做好征求意見、查找問題、剖析原因工作。由局效能辦負責。

3、以效能辦名義召開座談會、組織問卷調查,開展“投資者評機關”、“服務對象評機關”、“機關評機關”活動,聽取各方面對機關效能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并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給有關單位。由局效能辦負責。

4、組織開展一次重點督查,了解各單位、各部門查擺問題、剖析原因的情況,列出機關效能建設要解決的問題。由局效能辦、監察室、辦公室、局效能建設督導組負責。

5、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機關效能監察實施辦法》。由監察室負責。

6、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機關領導干部管理監督實施辦法》。由局人事科、監察室負責。

7、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工作人員能力建設和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由局人事科負責。

8、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機關效能建設“幾項禁令”》。由紀委、監察室負責。版權所有

9、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由監察室負責。

10、設立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公布投訴電話,受理投訴查處和督察工作。

第三階段:整改落實(7月—9月)。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指導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抓住服務對象和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切實加以整改。

市局領導小組和市局效能辦的主要工作有: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第二階段工作,研究第三階段工作。由局效能辦負責。

2、發文指導局機關及局直屬單位做好整改落實工作。由局效能辦負責。

3、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政務公開的意見》。由局辦公室負責。

4、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納稅服務大廳”管理的意見》。由局辦公室、市區分局、局監察室負責。

5、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深化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由辦公室負責。

6、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局建立健全辦事公開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AB崗工作制等優化機關服務措施的意見》。由局效能辦、辦公室負責。

7、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精簡會議、文件的意見》。由局辦公室負責。

8、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快電子政務建設的意見》。由局辦公室負責。

9、制發《XX市國家稅務局監察室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及專項清理整頓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意見》。由局監察室負責。

10、對局機關及局直屬各單位開展機關效能建設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領導小組成員檢查工作,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聽取督查和檢查情況匯報。由局效能辦、局效能建設督導組負責。

11、指導局機關及局直屬各單位公布效能建設整改方案或提高效能的制度和措施。由局效能辦負責。

12、開展《行政許可法》專項檢查。

13、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明查暗訪,對違規違紀人員進行處理。由局人事科、監察室、效能辦、辦公室負責。

14、組織效能建設好典型專訪,大力宣傳效能建設的成效。由辦公室、效能辦負責。

第四階段:考評考核(10月—12月)。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對機關單位進行民主評議,對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指導機關及局直屬各單位認真總結經驗,建立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章制度,形成長效機制。版權所有

市局領導小組和市局效能辦的主要工作有:

1、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第三階段工作,研究第四階段工作。

2、制定民主評議工作方案。由局效能辦負責。

3、對機關及局直屬各單位進行民主評議。由局效能辦負責。

4、對機關及局直屬各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績效考核。由局人事科、效能辦負責。

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3

一、立法建章,依法監管

根據美國一百多年來企業年金財稅管理監督方面的歷史經驗,以及我國目前建立健全稅務管理制度的情況,我國的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監督制度必須從立法開始。只有建立健全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基本法律,政府的有關監管部門才能依法行事,企業年金計劃的出資人、參與及服務機構才能有法可循。對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立法既可以通過對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進行修改、增加有關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條款來實現,也可以根據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特點另立新法。

企業年金財稅政策方面的監管與國家其他稅務管理的著重點有根本的不同。國家稅務管理工作的著重點是以為國家多收稅、多聚財,為國家的整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大的財力保障為最終目的。而對企業年金的財稅政策的監管則必須集中于保證國家通過給予企業年金計劃稅收優惠待遇的最終目標得以實現。這一目標就是通過計劃的職員覆蓋率、即得受益權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使企業年金能夠為廣大企業職工提供足夠的退休收入,從而使企業年金成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中的一個主要支柱。在保證實現這一最終目標的基礎上,確保企業和職工個人向企業年金交款時和在職工個人從計劃中提款時免稅、減稅和征稅的準確性,從而嚴防騙稅、偷稅和漏稅的腐敗現象。因此,不管是在對現有的《征管法》的修改增補還是另立新法的內容中,都應該考慮和反映監管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這一特點。

在內容方面,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有關法規應該就如下方面做出明文規定: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執法的主體;企業年金財稅管理的主管政府部門和機關;主管部門和機關監管的職權范圍、監管范圍;企業年金在建立、運行和終止的整個過程中所必須履行的稅務申請、稅務登記申報、財務披露、年度報告的要求;資助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和參加計劃的職工個人年度申報和在提款時納稅申報的要求;為企業年金計劃提供賬戶管理、投資管理和計劃其他行政管理的有關服務的金融機構所必須履行的扣繳義務;銀行和其他為企業年金計劃提供托管服務的金融機構在企業年金計劃建立賬戶時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并在有關證件中登錄其賬戶賬號的規定;企業年金計劃賬戶財務管理的要求;對企業年金計劃進行年度的由獨立會計師進行審計的要求;負責監管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稅務人員的專業標準和要求;企業年金計劃向計劃參與者就其財務情況做年度披露的要求;對企業年金財務政策進行稽查的制度和檢查方式;對從企業年金計劃中提款時進行征稅的稅務控制的規定;對整個企業年金稅收政策監管的信息化的要求;以及對各種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和制度等。

法律條款方面,對主管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政府部門、它們的職權范圍、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檢查制度等方面尤其重要。這是因為,作為執法部門,基層一線的稅務人員稅收執法權利較大,再加上社會上犯罪分子千方百計的拉攏腐蝕,如果不對稅收執法權從機制上強化制約,就極易出問題。從國際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以及我國稅收管理的實踐看,稅務系統反腐倡廉要從源頭上根本解決問題,必須從立法的基礎上和從機制上分解、上收、制約有關企業年金財稅監管政策的執法權。此外,該方面的法律法規必須明確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監管部門和被監管的企業年金計劃之間的法律關系,建立企業年金計劃上門申報、登記、申請免稅及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在從企業年金計劃中提款時上門申報繳稅的制度。

該法律法規還應該就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監管的信息化和管理機制進行明確規定。在這些規定中,應該收縮基層管理機構的管理權,規定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監管的信息化、專業化,并將管理執法權從有關部門的基層第一線上收和分解,以從法律的機制上減少對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執行權的隨意性。

二、監管部門和機構的設置

由于對企業年金發展和普及的鼓勵手段是通過給予稅收優惠的待遇來實施的,負責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主管部門應該由稅務局來承當。另由于所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基本上是在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中央級稅務方面所享受的優惠待遇,目前存在的稅務管理的兩個系統,即中央稅務系統和地方稅務系統,企業年金的財稅政策監管應由中央稅務系統來統一負責。

同整個稅收管理的體系相似,對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監管也存在著管理、稽查、征收、和處罰四個環節。本人建議,在國家稅務總局中專門設立一個“企業年金財稅管理司”,而不將對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四個環節的不同職能分散于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已設有的各司局當中。參考美國稅務局雇員退休金計劃司的機構設置,企業年金財稅管理司可根據對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的各個環節職能下設四個處:政策法規處、運行管理處、稽查處和財務管理處。在企業年金的財務管理方面,由于企業年金計劃的賬戶和財務管理同其稅收優惠各項要求的管理密切相關,作者認為,企業年金計劃財務管理的責任和職能應由國家稅務局主管企業年金稅務政策管理的部門來負責,而不像美國那樣,將這一職能設置在勞工部的管轄之下。

政策法規處應主要負責組織起草有關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法律法規的草案和實施細則;研究提出優稅改革的建議;擬定企業年金優稅合格要求的規章實施并負責對這一方面所指定政策的調查研究。此外,該處還應與國家稅務總局下所設的政策法規司相互協調,保證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的制訂同整個國家的稅務政策的制訂相符合。

運行管理處則負責企業年金計劃建立、運行至終止整個過程中財稅政策的監督和管理。其職能包括接受和審批企業年金計劃建立的稅務等記和申請并對計劃的建立進行建檔和備案;審閱企業年金計劃優稅合格資格;監督、檢閱和審查企業年金計劃所需填報的各種表格并將表格中所要求的內容輸入中央電腦備案系統;同國家稅務總局下直屬的所得稅管理司、征收管理司進行協調和合作;并負責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的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

稽查處的主要責任是負責對企業年金計劃對國家稅收政策中有關企業年金稅收優惠各項要求執行和遵守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控制;指導各個省市國家稅務局分支機構中所設的企業年金管理部門負責對企業年金計劃進行稽查的部門的工作監督和實施;辦理企業年金違章運行的案件和立案的調查及有關事項提出審理意見;指導、協調和統一國家稅務系統中對企業年金計劃的稽查工作。

財務管理處的主要責任是為企業年金計劃賬戶的財務管理制訂規章和制度并對其財務和賬戶管理方面實施監督和檢查;同運行管理處和稽查處密切合作確保企業年金計劃建立透明、公開的財務制度;并對計劃將其財務情況向計劃參加者進行年度披露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以上對企業年金財稅制度監管的中央級的體制的建立的建議旨在加強對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的統一監管,并在這一基礎上,建立管理、稽查和征收的分工制約的機制和制度。

除以上的中央級的管理體制以外,還應在目前國家稅務局在各省、市、自治區和其他地方一級所建立的國家稅務局地方分支機構中建立與中央級企業年金財稅管理制度相對稱的地方分支機構,如可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中建立下屬的企業年金財稅管理處,并下設同樣的四個科。這些地方分支機構的主要責任和職能是按照中央級部門所制訂的方針和政策,具體實施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的監管。

三、建立專業化的監管隊伍

建立健全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監管機制除了要有嚴明的規章制度、有效的管理機構之外,關鍵還在于人,在于建立一支掌握現代科技手段、高素質的監管干部隊伍。作者認為,隊伍建設應該從兩方面入手:主觀上,加強和提高監管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客觀上,建立“任人唯賢”的競爭機制,加強對人事管理權的監督制約,從而減少和杜絕“任人唯親”的腐敗行為。

從主觀的機制建設角度來講,首先,培養監管人員的政治覺悟和素質是至關重要的。行之有效的企業年金監管系統一方面靠技術,一方面靠人才,技術再好,人的思想素質跟不上也很難搞好。其次,對有關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加強也是建立專業化企業年金監管隊伍的關鍵一環。在這一方面我們可以參照美國稅務局對其有關企業年金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養的一些經驗和做法。比如,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的監管人員應該作為一生職業的專業人員來培養。在職業開始時應起碼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最好是學經濟學、金融學或法律的本科專業。招聘后,應進行為期3至6個月的集中學習和訓練,集中學習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征管法方面對企業年金計劃優稅合格的各項要求和管理的規章制度;此外,應該通過舉辦定期的集訓班、研討會、和學術交流會等不同形式的業務培訓活動來不斷地提高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水平。也可以利用互聯網,鼓勵基層監管人員將第一線監管的實際問題、難處反映到企業年金財稅管理司中負責技術指南和細則的政策法規司,政策法規司收到這些疑難問題后,進行統一的解答,并將答案通過電腦互聯網通知各地分支機構。

另一種提高監管人員專業和業務水平的分支機構訓練方法是,通過定期的地區或全國性的電話會議(telephone conference)將對企業年金計劃財稅政策實際監管中的一些實際案例進行分析和討論,并將成功經驗傳播給全國各分支機構。另外,在大學中開設企業年金財稅管理、稅務政策和其他方面的專業課程一方面有助于培養這方面的本科生,使其一畢業就可以錄用到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的監管系統中;另一方面也可以對在職監管人員進行專業上的培訓、補充和提高,從而加強監管隊伍中的業務素質的質量和水平。

從客觀的機制建設角度來講,應該結合目前我國的稅務系統中正在開展的人事制度上的改革,建立健全企業年金財稅政策監管以競爭激勵為基礎的“任人唯賢”的用人機制,對行政和人事管理權建立有力的監督和制約,從而杜絕濫用人事行政管理權的行為,消滅滋生腐敗的土壤和環境。美國稅務系統中對企業年金監管人員的選拔和任用也有很成功地經驗。除稅務總局等高級官員是由總統直接任命以外,其他下級的監管人員完全都是由職業、專業人員或律師來承擔。他們的任用和提拔完全根據工作中的表現和業務水平來決定。

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4

(一)狠抓落實,稅源管理進一步強化

按照總局、省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全面落實稅收責任區管理辦法和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責任區劃分原則、依據,完善稅收管理員工作職責,規范稅收管理員管理行為,提高稅源監控能力。通過落實稅收責任區管理辦法和稅收管理員制度,充實基層管理人員,細化工作標準和要求,強化稅源監管,初步解決了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責任”問題,強化了稅源管理,有效地推動了稅收管理精細化。至10月底,全市共建立了121個責任區,共有262名稅務干部從事稅收管理工作。

1、明確職責,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于進一步深化稅務責任區管理強化稅源監控的工作意見》,我處及時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稅收管理員制度>的通知》、《關于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戶籍巡查制度>的通知》,不僅進一步完善責任區管理員工作規程,而且明確要求各地要采取“四項措施”,充實、完善、豐富稅收責任區管理員工作內涵。即通過完善責任區層級管理,實行管理員、科長、分局長三級監控,明確各層級工作任務,分解落實管理責任;通過建立健全稅源監控指標體系,填寫《戶籍管理手冊》,適時掌握納稅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管理狀況、涉稅相關指標和稅收管理信息;通過健全分類管理辦法,根據行業、規模、稅種、納稅信用等級等對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把握主要類型企業生產經營和涉稅信息的變動規律,使責任區管理重點突出;強化人機結合,充分依托“一戶式”管理系統,提高責任區管理員采集和運用數據的能力;通過建立健全責任區考評監督和獎懲激勵機制,通過內部考核、外部評議,加強對責任區管理工作的考核評價。

2、實行稅源分類管理。按照屬地分類管理原則,根據納稅人規模、性質、行業特點和信用等級等納稅人實際情況以及稅源管理的需要,進行科學合理的分類管理。對城區及農村實行按區域劃分征管責任區管理;對重點稅源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市場,實行劃片或分段管理等。

3、加強國、地稅和部門配合,加大社會綜合治稅力度。認真落實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協作的意見,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在共同開展稅法宣傳、交換征管數據、相互委托代征、聯合評定定額、資料報送等各方面做了大量積極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加強與工商、銀行、技術監督部門、統計、工商聯以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工作配合,指派專人定期到市工商局采集辦證信息,及時提供給有關單位。充分發揮稅務等社會中介組織作用,加強社會綜合治稅,提高了稅務機關稅源管理能力。

(二)建章立制,征管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

按照年初全市國稅工作會議提出的稅收征管工作“六基”目標的要求,以基層建設為載體,更新管理觀念,轉變工作作風,健全管理制度,強化管理責任,優化管理手段,著力提高基層稅務人員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夯實基層征管各項工作的基礎,取得了明顯成效。上半年先后出臺了關于《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戶籍巡查制度>的通知》、《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稅收管理員制度>的通知的》、《關于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稅收征管質量考核辦法>的通知》、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的通知》的通知、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多項文件規定,做了大量的細化落實工作,使全市稅收征管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征管基礎工作有章可循,基本解決了應該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時間做和如何做的問題。

(三)簡化優化流程,征管效率進一步提高

依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優化辦稅業務流程的通知》文件規定,按照在法律的框架內“有利于納稅人、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原則,將納稅人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項事務,統一歸并到辦稅服務廳負責;稅務機關找納稅人辦理的事項,統一由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將“一窗式”管理理念應用于各類辦稅事務,按照征管業務流程,在辦稅服務廳設立申報納稅、發票管理、綜合服務三類窗口,實現了“一窗多能、一機多用、一崗多責”;普遍實行了“一站式”服務、承諾制服務、限時服務等措施。這些措施從體制上解決了以往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稅和稅務機關找納稅人“找多頭、多頭找”的問題,進一步簡化了辦事程序和手續,優化了服務環境,大大提高了辦稅效率,獲得了納稅人廣泛好評。同時,充分應用信息技術和納稅資料“一戶式”存儲方式,加強了窗口的審核分析職能,建立了辦稅服務廳各窗口之間業務聯系和監督制約機制,實現各個窗口采集數據信息通用共享。

(四)完善措施,征管運行機制進一步順暢

為確保征收、管理、稽查等機構間密切配合、通力協作、運轉順暢,減少推諉扯皮現象,降低內部協調成本,制定了《關于印發<宿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縣(區)局征管業務崗位設置及職責的意見>的通知》和《宿遷市國家稅務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聯席會議制度》等規定,通過建立并落實定期業務協調會、征、管、查聯席會議等形式,及時排查、研究、解決現有征管體制下跨部門、跨單位的各類問題。針對排查出的各種問題的不同屬性,分門別類加以解決,如問題屬于新增業務,原有規定未明確的,于進一步明確業務處理程序、時限;對于屬于跨機構協調問題,進一步明確各單位職責;通過建立跨越征、管、查機構的協調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了單個機構無法解決的業務問題,促進了各機構之間密切協作,保證基層稅收業務工作順利開展。

(五)明確重點,欠稅管理進一步加強

我們在轉發總局、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貫徹實施<欠稅公告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的基礎上,將落實欠稅公告為重點,以杜絕新欠,壓縮陳欠為目標,努力做好欠稅管理工作。一是嚴格執行總局、省局欠稅公告規定。每月上報省局失蹤、走逃納稅戶及其他查無下落非正常戶(以下簡稱失蹤、走逃戶)欠稅情況,至目前為止,我市上報省局失蹤、走逃戶共252戶,稅款138.19萬元,各縣、區局也均按照總局、省局、市局要求的權限,進行了公告。通過采取欠稅公告方式,增強了稅法的嚴肅性,促進了欠稅管理工作,公告實施以來,部分欠稅戶主動與國稅機關聯系,組織款項,確定清欠計劃。泗洪縣彩雅特種漆有限公司主動將其全部欠稅、滯納金繳清,共繳納稅款3200元,滯納金1700元。二是做好欠稅底數的動態公布制度。增強欠稅管理工作的影響力,提高各地對欠稅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我們在市局內網按月分縣、區,公布各自欠稅情況期初數、本期增減變動數和期末數,不僅增強了欠稅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提高了各地清欠工作針對性。三是做好欠稅清理過程中業務指導工作。欠稅成因較為復雜,能否順利清收,也不完全取決于稅務機關的工作。因此我們要求各地明確自身定位,理清各自職責,應當采取法定措施的,必須采取,樹立行政該作為不作為,就是失職的管理理念。

(六)精心組織,普通發票管理取得新成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全國普通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的通知》和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使用新版普通發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們對發票換版工作進行了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確保全市換版工作的順利進行。一是采取多種形式,及時做好社會宣傳工作。一方面在各辦稅服務廳張貼公告,并向納稅人發放相關宣傳材料,讓納稅人提前做好使用新版發票的思想準備。另一方面要求各地稅務機關逐戶到納稅人中宣傳、講解,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取得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及時報送省管票印制計劃,精心組織新版發票印制、入庫、發售,確保新舊發票換版銜接有序。截止到2005年10月31日止,我市共入庫各類發票5378.76萬份,其中工業類24.91萬份,商業類2521.6萬份,加工修理業11萬份,收購發票254.25萬份,其他類1314.57萬份。三是以發票換版為契機,全面開展普通發票檢查,清理繳銷舊版發票。從今年3月1日至4月15日,我們對全市范圍內10987用票戶的發票領購、使用、保管、繳銷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檢查,經過清查共銷毀各類手工版發票88503本,卷式票16156卷,電腦票952985份。

(七)多措并舉,信息化支撐作用進一步提升

1、征管軟件的運用。近年總局、省局各類文件出臺較為頻繁,使軟件修改滯后于稅法變化的矛盾日益明顯,加之stais全面推廣應用后也暴露出其軟件設計過程中的一些缺陷,為及時準確貫徹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執法行為,我們高度重視stais軟件的全過程管理工作,著力做好stais修改完善過程中業務需求提供、業務更新培訓和存在問題應急反饋等工作。在收集、整理近期所有發生變化的稅收政策,從輕重緩急、可發難度及省局有關精神角度出發,進行梳理,會同信息中心做好技術開發前期的計劃準備工作,經會商決定今年自行開發軟件目標確定為:修改stais中納稅申報表,升級網上申報軟件和stais中票表稽核系統。在此基礎上及時提請有關業務處室及時提供相關政策規定,做好軟件開發前的業務需求提供工作。在信息中心的配合下上述開發目標均已實現。另一方面,做好各類軟件開發中“缺陷”問題的收集、整理、反饋等應急工作,每月定期上報省局《stais軟件存在問題臺帳》,在爭取省局關心、幫助的同時,及時解決基層運行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2、數據質量的管理。為及時解決軟件運行中發現的各類問題,我們一方面做好操作規范的貫徹落實工作,下發了《關于轉發<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稅收管理信息系統數據質量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著力杜絕因各類不規范做法,造成軟件不能順暢運行的問題。

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5

大家好

首先,感謝市局黨組和同志們給予我這次展示自我的機會和舞臺。我演講的題目是“競爭上崗、全面創新”。

回顧本人近年來的工作情況,可以總結為四個方面。

第一盡職盡責為地稅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朔州地稅組建初期百業待興,針對征管工作上下空白的實際,本人牽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狠抓了征管基礎建設。經過八年時間的努力,使全市地稅的征管建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并且不斷走向規范、走向成熟。

第二盡心盡力地使征管工作不斷有了新突破。

一是在飲食行業的發票管理方面有新突破。改革了傳統的發票形式和稅款征收方式,被山西省科委授予軟科學成果獎,在全省系統內全面推廣。

二是在制度創新上有新突破。先后制定了稅款清算責任追究制,組織申報及稅款核算制度,辦稅廳運行規程等,使全市征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約,運行良好。

三是在市區管戶管理上有新突破。大膽實踐了地域化管理的辦法,使朔城區地稅局、市直分局、平朔分局、開發區地稅局四家紛爭管戶的歷史問題得到了徹底的解決。

四是在全省位置上有新突破。1991年參加了全省征管改革方案的設計工作,1997年與省局會編了《山西省地方稅務局征管規程》,在全省形成良好的影響。

以上成績的取得得益于領導的培養和支持,同志們的幫助和自己辛勤的努力。當然也存在著不足,我一定加倍努力。

那么如何做好一個合格又稱職的環節干部呢我認為首先應該認清角色、擺正位置、行權不越權,到位不越位,抓重點攻難點,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具體概括為“一個原則”、“兩大主題”、“三個轉變”、“四個做到”,簡稱一二三四。

“一個原則”就是上為領導分憂,下為群眾服務,并把它作為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兩大主題”就是圍繞改革與管理兩大主題,突出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素質建設。

“三個轉變”就是進行換位思考,實現由一般干部向環節干部的轉變,實現由事務型工作向綜合型工作的轉變,實現由自我管理向全面管理的轉變。

“四個做到”就是:第一全面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努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堅定、業務上過硬、紀律上嚴明、作風上優良、為人上正派、工作上突破、政績上突出。第二增強改革創新意識,做到守法不舊、創新不變,全面推動各項工作上臺階上水平。第三妥善處理三個關系,做到對上級要尊重,充分發揮自己的參謀助手作用;對待下級要多關心、多幫助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對待同級要多溝通、多交流,相互配合、親密合作;第四廉潔從政、樹立形象,做到有權不濫用、有名不專爭、有功不專居、有責不專推,以自己良好的形象和表率作用感召人、影響人、帶動人、增強本部門的凝聚力、戰斗力。

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全體同仁們,競爭上崗有上有下、有進有退,上也好、下也好,一如既望;進也好、退也好,一片青心。

最后我用這么一句話結束我的演講,“你選擇了我,我選擇了你,讓我們一起風雨同舟,為實踐‘三個代表’,為了地稅事業的美好而努力奮斗吧”

稅務局規章制度范文6

一、 稅務文化內涵

文化是指人類社會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的總和,

特指精神財富。所謂稅務文化是稅務機關在長期的稅收實踐活動中積累的各種行為規范、價值觀念、管理制度、物質形式、職業道德等的總和。新時期的稅務文化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執法文化、管理文化、道德文化、廉潔文化。稅務文化建設的內涵十分豐富,它涉及到思想、管理、業務、制度、道德形象等諸多方面。

二、稅務文化如何推動政風行風建設

所謂政風行風建設就是指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依靠來自社會各界的群眾代表,對與人民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行政執法、經濟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部門和行業風氣,在全面深入的調查、分析、歸納的基礎上,進行公開評議,作出評價。

(一)精神文化是政風行風建設的基礎

精神文化是反映群體成員共同的理想目標、精神信念、文化傳統、行為準則的價值觀念體系和群體意識。只有培育和弘揚反映時代特征,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稅務精神文化,用先進的理論激勵廣大稅務干部,真正做到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管理高效、服務規范,才能使稅收事業永葆生機和活力。

稅務部門既是重要的執法單位,更是代表政府形象的服務窗口,稅務干部的執法水平、服務品質和業務素養,直接關系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成效,直接影響政府在公眾中的形象和地方經濟發展環境。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以及稅務系統職工的精神文化面貌是政府形象的縮影。因此,通過精神文化見色來推動政風行風建設不但有利于通過糾風發現苗頭性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堵塞漏洞,更能從源頭上預防不正之風的途徑和方法,以促進稅收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發展。

(二)管理文化是政風行風建設的新特點

管理文化對政風行風建設的推動主要表現在:將推進管理科學化與政風行風建設結合到一起。目前很對地方的稅務系統已經將管理文化巧妙地融合到了政風行風建設中。比如為加強納稅服務工作專門成立了納稅服務機構。作為經濟發展服務前沿的稅務系統認識到,以優化納稅服務推動政風行風建設深入開展,以政風行風建設促進納稅服務不斷優化是提高工作科學性的主要手段之一。如今,在全國稅務系統“一站式”辦理、“一窗式”服務已廣泛推廣,納稅人到任何一個窗口都可以辦完所有納稅事項。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全程受理代辦制、辦稅服務時限制和預約服務等。這些新舉措逐漸成為以管理文化推動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途徑。

目前在全國稅務系統展開的減負工作,就是管理文化與政風行風建設結合的典型舉措。為了切實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負擔,各級稅務機關把落實“兩個減負”作為政風行風建設工作的重點。扎實開展清理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取消和精簡68種報表資料。同時各地國稅、地稅協調配合,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協商核定個體稅額,加強稅務檢查協調,大大減輕了基層和納稅人負擔。

(三)道德文化是政風行風建設的保障

稅務機關作為國家行政執法的窗口單位,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影響稅法的公正性,對納稅人乃至整個社會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加強道德和廉政建設,離不開文化的堅強支撐。

稅務部門應以容易產生不廉行為的重點領域、重要部位和關鍵環節為突破口,在強化內控和科學管理上下工夫。所得稅處通過分解權力,主動防控風險,變以往在部門內封閉性審批為業務骨干、項目專家組成的評審組集體公開審批,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跟進。這一新的評審方式使政策口徑更加統一、評審程序更加規范、辦理過程更加透明,既解除了企業對審批工作公正性的擔憂,又有效化解了職能部門的執法風險,真正做到了讓納稅人滿意。

(四)執法文化是政風行風建設的本質要求

稅務執法文化關系著稅收事業的發展方向,這一要素作為一種現代的稅務文化體系,其有效性存在于各種規章制度、辦法的科學性之中,它可以通過目標和價值的引導規范作用,使廣大稅務干部在從事稅收實踐活動中必須遵守規章、準則、制度,從而達到誠信執法的目的,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近年來,稅務系統執法工作不斷科學化。稅務執法堅持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方針,制定稅收執法責任制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維護稅法的嚴肅性。依托信息化平臺,實施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稅收效率,實現“機器”管人,減少稅務干部與納稅人直接接觸產生不正之風的工作源點,有效預防不正之風的發生。稅務執法工作科學化推進了政風行風建設。

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對于更好地履行稅收職能,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具有重要意義。稅務系統必須堅持糾建并舉、重在建設的方針,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樹立稅務部門的良好形象。良好的行業形象不但能提升國家行政機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更能為該地區的經濟活動做出應用的貢獻,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已經成為體現當地優良投資環境的品牌,這也正是所有稅務部門努力追求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全國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實踐之路.四川省國稅局.2010.

[2]關于基層稅務分局(所)文化建設的實踐與思考.江蘇省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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