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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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1

我國的建筑業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得到迅猛的拓展和規模的擴大,然而,與此相反的是,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卻存在諸多缺陷,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的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建筑業中,前蘇聯的建筑質量管理模式曾經引導了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和市場秩序的穩定,然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建筑業呈現多元化發展的格局,這使得資質掛靠、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亂象屢禁不止,為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隱患,阻滯了其前行,因而,需要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進行探討。

關鍵詞: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服務型;標準

在我國的建筑業企業迅猛擴大和發展的過程中,建筑業呈現多元化的發展格局,在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深化市場經濟改革的步伐中,以服務為導向的服務型政府將目光聚焦到了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與規范的層面,對于規范建筑業市場秩序、推動建筑業企業前行和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通過嚴格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制度,有助于規范建設市場主體的行為,引領建筑行業健康繁榮發展。作為新型的服務型政府要思考如何利用資質標準和規定來調整產業結構,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從而指引建筑企業協調穩步地發展。

1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沿革闡述

在《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的背景下,建筑業企業資質主管部門要依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和標準,以“服務、高效、公開、公正”為原則,制定符合建筑業行業的相關政策,通過資質審批和管理等服務,推進資質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和合法化。在服務型政府的構建之下,各級政府要樹立服務意識,在政府職能轉變的前提下,進行服務管理工作,在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中,要采用資質管理合理分權的手段,健全和完善資質管理制度,增加服務管理工作的透明度,預防建筑業資質管理中的違法行為,提高政府的服務水平,用公正透明、高效廉潔的服務型政府,保障建筑業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的規范性作用分析

建筑業企業資質是針對建設工程施工的企業為對象,在建筑市場經濟中的活動中所應當具備的相應資格及質量等級標準,在2014年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簡稱《新標準》)的法律依據之下,進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規范管理。其作用主要體現于以下幾個方面:

2.1有助于規范建筑市場行業秩序

在我國經濟建筑行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同時,建筑市場的行業秩序需要加以嚴格的規范,在異軍突起的建筑行業大軍中,各種非專業人士混入其中,進行失控狀態下的競爭,導致建筑業企業市場秩序出現亂象。而對于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在《新標準》之下,可以有效地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2.2有助于監控建筑房地產市場

政府作為建筑市場的服務管理主體,針對各種建筑活動,可以進行市場監管,利用政府的服務職能,對社會資源進行合理而科學的調配,在政府部門的均衡配置之下,達到資源的有效、節約型利用,可以使建筑行業的活動在政府的可控狀態下,有序地推進和發展。

2.3有助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

在我國城市化建筑的進程中,農民工成為了建筑市場的行業主要勞動者,他們成為了施工和技術中的帶頭人,但是,《新標準》的將重視從業人員的資格要求,要求培訓合格才能持證上崗,對于注冊建造師也加大了考核力度,提高了建筑行業人員的準入門檻,保證了建筑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也在相當大的程度上,確保了質量安全。

2.4有助于建筑業企業的創新發展

在科技不斷進步和發展的時期,建筑行業是我國的基礎設施行業,要以《新標準》為基準,突出建筑企業資質升級中的業績要求和標準,以彰顯出業績突出的建筑業企業,從而培育創新的建筑業企業,提升建筑業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和競爭力,促進建筑業企業的創新發展。

3基于服務型政府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探討

我國的建筑業資質管理制度要以《行政許可法》為基本依據,以服務型政府為根本出發點,規范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相關部門的職權,按照服務型政府的理念,進行結構的優化和流程的簡化,加強對資質管理與服務,體現出剛柔并濟的以企業為本的監控原則,在服務型政府的創建之下,進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構建:

3.1組建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

①要考核建筑業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指標狀況,尤其是對“特級”和一級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審核,更要估價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還要考核建筑業企業的誠信行為和管理水平,以建筑業企業的信用記錄為依據,來衡量其管理水平。②要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等級進行合理的劃分,要將建筑業企業的資質標準制定權限下放,同時,合并建筑業企業的資質類別,延伸政府部門的服務范圍,在科學設置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種類和專業的基礎上,進行科學而高效的資質審批及管理。

3.2構建合理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的組織體系

為了完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要以服務型政府為切入點,構建對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的組織體系,要架構“三縱四橫”的資質管理組織體系,“三縱”即: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的“行政指導”、上級資質管理處對下級的“業務監管”、上級資質管理專職人員對下級的“工作聯系”。“四橫”內部管理是指部級、省級、市級、縣級四級處于橫向聯系關系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體系。

4結束語

在推進依法治國、實現中國偉大復興夢的社會建設進程中,為了穩步、持續推進我國建筑業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要以《新標準》為指導,以服務型政府為主導,進行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度管理服務,通過科學合理而優化的資質管理制度,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資質管理,杜絕各種違法現象,保障建筑業行業的繁榮健康的發展。

作者:尹蘇君 單位:南京市市政管理處

參考文獻

[1]魏洋.我國建筑業資質監管法律問題研究[D].西南大學,2013.

[2]葛佳亮.當今中國資質管理體系法律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

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2

一、窗口工作:

1、繼續做好施工許可工作,嚴格審核建設各方主體及執業人員資格,把好市場準入關。

2、摸索建立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加快建筑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建設,逐步完善從業單位、從業人員的信用檔案登記、評價、制度,營造建筑市場誠實光榮、守信受益的良好環境。

3、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推行便民服務,樹立窗口良好形象。

二、招投標管理:

1、規范招投標市場各方行為,繼續做好建筑市場招投標監管工作,規范投標單位市場行為,對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監管,加強對業主行為的監管,加強對評委的教育和管理,努力提高評委評標水平。在市場調研基礎上,結合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修改出臺《*縣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標實施細則》。

2、規范招標機構行為,重點是檢查招標機構資質是否與所工程相符合,承接業務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提供服務是否履行合同約定,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等,進一步促進整個行業的有序發展。

三、資質管理:

以建筑業類企業資質管理辦法重新調整為契機,積極引導企業資質升級,進一步調整優化我縣建筑業企業專業結構層次,盡可能地滿足我縣城市建設對各個專業的需求,指導好現有建筑業企業順利完成企業資質重新就位。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指導好我縣造價咨詢、招標、工程監理等中介企業逐步按新標準就位,并加強對他們的監管和考核力度。

四、市場管理:

1、進一步規范我縣建筑業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特別是要加大對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針對施工企業管理體系薄弱、項目部管理混亂的現象,盡早出臺我縣《關于加強對施工企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強化項目部在質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徹底扭轉今年我縣施工安全的被動局面,實現行業管理從全面監管向重點環節監管過渡。

2、加大對違法違規項目和各類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違規項目要控制設計這一關。

3、在今年監理市場整頓的基礎上,組織“回頭看”,進一步規范行業行為,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

4、加強對外地進鹽施工、監理企業的管理,嚴格市場準入,完善市場考核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企業堅決予以清退。

五、安全管理:

1、繼續嚴格執行工程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備案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列出重點監控項目,布置重點防控內容,杜絕我縣建筑業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

2、加強巡查和處罰力度。

3、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及建筑業企業聯合工會的作用,大力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業主及一線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如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

4、規范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數量配備的管理,并逐步建立考核機制。

六、質量管理:

1、繼續深入開展、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在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各項制度的同時,完善考核辦法,督促和指導企業建立現場質量的保證體系,依法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責任,建立保證工程質量的長效機制,有效遏制質量事故隱患的發生。

2、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建筑企業職工質量意識和責任心。在分批對施工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進行建筑質量行政法規和技術法規學習培訓的同時做好施工現場務工人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施工技術素質。

3、加強建設工程日常質量監督管理,繼續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抽、巡查工作和專項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小、散項目的施工質量水平。

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3

關鍵詞:新《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

1前言

建設工程消防審計審核與驗收工作是消防監督工作的源頭和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建審工作對于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災隱患存量,減少火災隱患增量,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新《消防法》第九至十四條分別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審核、驗收、備案及抽查等內容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此,筆者結合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些問題,闡述一下自己的認識與見解,可供大家參考。

2對新《消防法》中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有關法條的理解

2.1 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制度的改革

按照《消防法》規定,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實行審核與備案抽查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抽查比例,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抽查的工作量還很大。隨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不斷完善,可以考慮將中介服務組織引入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實現消防技術核定社會化的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改革思路。實行建審與驗收改革,進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僅負責對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審批、公告,對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結果進行審查、抽查,這對于切實提高消防設計審核質量、減少行政審批、縮減行政成本、提高審核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能夠把有限的消防監督警力從繁瑣的圖紙審核中解脫出來,更多地投入到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之中。

公安消防機構對中介服務組織應提出的3點要求:一要嚴控準入標準,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二要規范操作程序,保障改革的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檢測機構等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機構的長效監督管理,規范其市場運作。

2.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重點的界定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質量和效率《 消防法》縮小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范圍。但對公安部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高度超過50 m 的公共建筑、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及配電工程、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基礎上,工程竣工后應當向原審核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這些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必須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從嚴把關,防止出現先天性火災隱患。

2.3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制度的出臺

為了減少行政許可事項,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消防法》確立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備案抽查制度,規定凡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未要求強制審核、驗收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7日內,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受理系統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對于被抽查到的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規定的內容提供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竣工備案資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圖紙審查和工程檢查并進行公告。這種備案、抽查屬于事后監督的范疇,與行政許可有著本質區別,備案與抽查本身不影響建設單位施工、使用,但如果依法抽查發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或實施竣工消防監督抽查發現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強制性條文的不合格工程,建設單位應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組織進行整改后重新申報。

3建設工程“審核”、“驗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是行政許可的范疇,有具體的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但社會單位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仍錯誤認為消防部門在設置門檻。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有極少數單位、執法人員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有“推”、“拖”等現象,主要表現在:

3.1 審批時限問題

現行的消防法律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有具體的時限要求。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些單位對于應該公告、公示、公布的事項不按規定公開,造成行政許可不按時限辦結的現象屢有發生。在“公示”方面,應將法律規定的有關受理事項、申報材料、審批時限等在互聯網、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在“公告”方面,對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認證等內容,應在業務受理大廳和互聯網上進行公告,讓建設單位在招標、監理過程中作出正確的選擇;在“公布”方面,對審核、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外,都應依法、依序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公布,便于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知情權。只有行政審批機關切實為建設單位著想,行政審批各個環節都能公開透明,審批機關內部和社會監督落實到位,行政審批才能少走彎路,法定的時限才能得到保證。

3.2審批效率問題

建設單位通常追求的是結果、不看過程,而在審批過程中有一整套工作流程,絕大部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行得比較好,但也有個別單位的消防行政審批仍在使用紙質文書流轉,在網下“體外循環”,個別審批環節出了問題不易被發現,容易導致暗箱操作、壓卷不審,或產生不公不廉現象。因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的“三級把關、四級負責”制度必須堅持,對每一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明確時限要求,防止因人為因素拖延;對于需要單位修改、更正的內容,應當由窗口受理人員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審批文書、證件應當由窗口統一發放,做到項目受理、審批結果一個窗口進出,不允許審批機構層級人員與建設單位輪番見面,提出新問題、新要求,導致工程項目反復修改、久拖不決。

3.3審批服務問題

目前消防行政許可大都是在辦事大廳受理,有的受理人員對建設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能一次告知,導致建設單位重復往返,意見很大;有的受理人員業務不熟悉,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問題不能應對和解釋,需要申報人再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去咨詢,給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受理人員存在特權思想,服務意識和態度差,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時有冷、硬、橫、推現象出現,服務質量已成為社會反映較大的問題。

4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應實現“三個轉變”

筆者認為,在堅持公正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建設工程審核與驗收應大力推行聯審聯批制度,實現“三個轉變”。

4.1“審核”、“驗收”由串聯向并聯的轉變

目前,建設工程大都是按程序先后辦理立項、規劃選址、環境評價、土地預審、工程設計(論證)、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這些手續涉及到的每個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往往互為前置,屬于典型的串聯方式審批,效率低、周期長。

實行聯審、聯批以后所產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各部門同時受理、集中辦公、并聯辦理,既能互相監督,又可縮短審批周期。如遇到急需開工的項目,負責審批的各職能部門可啟動應急程序,分專業、分項目、分段、分塊審批,保證項目提前開工建設??⒐を炇找餐瑯佑筛鲗I部門聯同驗收。這一制度應該充分進行嘗試。

4.2由分散辦理向集中辦理的轉變

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驗收手續需要各審批部門按照各自的規定分散辦理。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建設單位需備齊有關資料報送受理大廳,分別交給聯審聯批辦公室,有特殊要求的資料交給聯審聯批的職能部門,再由各部門集中辦理,符合審批條件的現場辦結,工程復雜的可在15個工作日辦結。需要專家評審、驗收的工程,可在30 個工作日辦結。對規模大、周期長的大型工程項目,在整體方案設計通過核準后,除單體建筑外可選擇根據項目的進度分期審核、分期驗收,不符合一次辦結的建設工程要一次性告知,補齊資料后一次辦理。對建設單位需要咨詢的問題,最好在聯審、聯批時一次性集中答復。需要溝通的問題,各部門要在現場溝通?;榍爸玫牟块T審批可以在聯審會議上現場協調解決,作好會議記錄,由相關部門承辦人簽字認可后,先行給予行政許可,中間環節的審批手續可事后再補齊。

4.3由被動受理向主動辦理的轉變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大都是由項目單位分別到各審批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各行政許可部門屬于被動受理,符合條件的就辦、不符合條件的就退回。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大項目辦公室要根據各地主要建設項目網絡的節點計劃篩選、排定開工項目的周期,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溝通聯系。對進審、聯批程序的項目,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主動指導并幫助項目單位完善申報材料,需要現場勘驗的及時現場查實,并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各審批部門受理后,需要國家、省級審批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派出專人跟蹤問效,落實審批。這樣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節約了行政成本。

5結語

建設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學科、各領域,特別是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標準不斷出現,使得一項建筑涉及面更寬、更加復雜。從全國近幾年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發現,大部分建設工程的火災隱患都是在建設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災隱患。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不斷完善;建筑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方面的隊伍要不斷壯大;人員、技術和設備力量也要不斷增強。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消防工程驗收的合格率,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消除控制火災隱患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公安部106號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S].

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4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創新途徑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眾所周知,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目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監管體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論述了建筑工程監督管理的發展現狀,分析了當前監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創新發展工作思路來應對新形勢挑戰的想法,以供同行們商榷。

二、建筑工程監督管理的現狀和問題

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 1949 年至 1957 年,當時沒有統一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質量主要由施工單位自行控制;第二階段從 1958 年至上世紀 80 年代中期,施工單位逐步建立了自檢和互檢制度,建設單位參與到工程質量驗收中;第三階段從上世紀 80 年代中期至今,國務院頒發 《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提出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形成了工程質量政府強制監督的局面。國家實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20 多年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穩定和提高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響,監管體制中仍存在待需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 相關政策和法規還不完善

目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由于政策和法規不夠健全,變動周期短,變動范圍大,缺乏連續性。一是監督管理所參照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于施工企業的不良行為,所參照的法律法規與現實情況差別較大,缺乏適度可行的處罰依據。二是新技術和新工藝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由于相應的新規范和新標準還未出臺,使得質量監督標準沒有及時跟上形勢的變化。三是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建設和施工企業變動性和流動性增強,缺乏有效措施,質量責任難以追究。

因此,在制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時,一是受上位法調節約束的限制,無法按涉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條款的要求;二是由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部令的法律效力相對較低,處罰力度不夠?!懂a品質量法》和《辦法》對檢測違規行為的處罰規定如表 1 所示。

表 1 《產品質量法》和《辦法》對檢測違規行為處罰規定的比較

由表 1 可以看出:1)《產品質量法》中的處罰,更側重于檢測機構和人員的行為以及檢測的結果,而《辦法》的處罰,則重點關注檢測機構資質的管理。2)《產品質量法》對單位和直接責任人檢測違法行為的處罰額度,分別相當于《辦法》的 3~5 倍和 15~20 倍。3)除經濟處罰外,《產品質量法》明確,可以撤消檢驗機構資格;而《辦法》則只是責令改正和懲治,監管力度明顯不如前者。

(二)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定位不明確

質量監督機構的性質、監督內容、監督方式還需要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監督工作有時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混淆。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關部門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執行。監督機構的行政職能不完整,僅有質量監督的執法檢查權,而沒有行政處罰權,造成發現問題時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數措施,執法無威懾力。經走訪調查交通、鐵道、水利等其他行業的工程質量檢測管理部門,了解其相關的管理規定,并將調研的情況與建設行業的檢測管理方法進行比較(具體如表2所示)。通過調研對建設部管理的各類責任主體的資質審批和管理進行了比較,具體如表3所示。

表2各行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管理的

表 3 建設部對各類責任主體資質管理的比較

由表2、3可以得出幾點啟示:

1、積極、穩妥地推進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制度的改革,對完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十分必要。

2、合理有效地建立和利用工程檢測資源,是當前工程質量管理的客觀要求。

3、長期以來,我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管理模式是按行政區劃的方式分級設置的,分成國家級、省級、市級和縣級等,但是由于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國情和市場誠信體系不完善的現狀,如果在推進檢測機構改革過程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過于放手和缺位,沒有強有力的監督管理手段和引導政策,會使實際市場的運作效果與改革初衷相悖。因此,在現階段,政府出臺的推動檢測機構改革的各項政策,首先應保證在現階段建立一個適合檢測市場的基礎秩序,應有效地加強檢測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引導檢測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促進檢測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并在此基礎上,逐步推動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社會化、市場化的建設,才能保證整個行業穩步健康的發展。

(三)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

政府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單一,沒有充分運用市場手段保證工程質量。主要采取巡回監督的方法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于發現的質量問題進行處罰的單一模式。特別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證工程質量的市場手段沒有完全建立和運用,造成建設、施工企業在質量管理方面對政府的依賴性強,缺乏提高質量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四) 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

主要表現在人員素質不高、行為不規范、工作不到位、把關不嚴格等四個方面。現有質監人員的素質,人才結構有缺陷,高級職稱人員偏少,新進人員缺乏施工現場的實際工作經驗,大多數人并未發揮出與其學歷相適應的作用。質監在技術上的專業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體現,有的專業不對口,存在專業結構配備不齊,專業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

三、實現建設工程監督管理的創新途徑

當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推進城鎮化發展的重要歷史階段,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針對當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的問題,我們必須積極應對,不斷創新和發展,改進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

(一)建立一套“建設主體自控,經濟手段制約,政府加強監管,社會輿論監督”的體制,切實保證工程質量。

1、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法規和標準

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是我們執法的依據。當務之急就是要進一步完善法規,規范標準,建立健全有關法律法規體系,提高質量監督執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軌道。一是加強法制建設,為工程質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二是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編制建筑工程技術標準和技術指南。三是明確了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應受到的處罰。

2、進一步明確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

在當前的條件下,需要通過政府對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規范工程建設企業的行為,有利于保障國家和人民的權益。因此,有必要強化政府對工程質量監督的重要職能,完善有關政策和法律體系,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工作程序和工作標準,提高質量監督執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確保監督機構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進入良性循環。

3、改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形式

在我國當前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場管理還不完善,通過政府對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進行調整,改變過去單純用抽查和處罰的辦法,更多的運用市場化的手段,以市場為導向,加以引導。因此,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必須在加大查處力度的同時,運用市場化的手段和方式進行引導,通過市場化手段來制約工程參建各方的質量行為。

4、加強工程質量管理隊伍建設

要建設一支善于學習、樂于奉獻、廉潔高效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隊伍,更好地適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崗位責任制度、監督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強監督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能力,要提高監督執法能力。二是要加強對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考核、培訓,嚴格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資格認定。三是不斷完善質量監督手段,增加檢測設備,改變過去傳統的的檢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水平。

5、推行工程質量監督信息化建設

要積極推行監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網絡化,便于實施工程質量行為全過程的監督。首先,建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網站,實現市聯網制度,監督任務網上下載,監督檔案電腦貯存,整改指令全部聯網,規范標準隨時查閱,采用網上報監、投訴、備案等辦公手段,提高了辦事效率。

(二)加強工程質量技術管理,是新階段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我們還需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 定位準確、職責明確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實施工程質量監督,是政府監管職能在工程質量管理領域的延伸和細化,是真正把好工程質量關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須加大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發揮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質量監督技術是工程技術的一個專業化的內容,是我們質量監督工作內容中的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的具體化。所以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其實就是一項技術管理,而承擔這項下工作的人員就應該有較高的技術水平,切實的履行好工作職責能夠自覺、準確的貫徹執行。要從加強工程質量監督人員的規程、規范、標準的培訓人手,提高監督人員業務素質。

2、 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完善技術管理工作制度

對違反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必須按規定嚴厲查處建立健全質量技術管理控制機制,督促施工單位制定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內部控制標準,使質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努力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技術水平,要科學把握和遵循工程質景監督技術管理工作規律;針對工程質量監督中的薄弱環節,加強技術管理工作制度建設。

3、 通過樹立技術權威,不斷增強執法權威性

我們如何創造權威,只要我們工作職責履行的好,技術權威性高.我們的執法權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強要想樹立權威,我們首先要不斷的加強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面對各種新知識、新事物的層出不窮,需要我們去了解、去認識;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不斷涌現,需要我們去把握、去解決。要繼續分階段、分層次地抓好培訓工作,并能夠自覺、準確的貫徹執行。要從加強工程質量監督人員的規程、規范、標準的培訓人手,提高監督人員業務素質。

4、創新技術監管手段

我們要加快發展工程質量監督系統信息化建設,確保準確、及時、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建立質量信息反饋制度,提升工程質量監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5、提高技術工作質量,確保驗收資料的準確性和檢洲報告的真實性

工程質量驗收資料和工程檢測報告全面記錄了工程質量控制的全過程,是明確參建各方質量責任,使工程質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認定工程質量的重要依據。

進一步強化對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規范質量檢測行為,嚴肅查處出具虛假報告等不良行為,真正做到重要檢測數據的自動采集,直接進人數據系統,減少人為因素,確保工程質量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和可靠性。

6、依靠科技進步,治理工程質量通病

加強工程質量監管過程中技術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進步,針對目前影響工程質量的技術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攻關,要有所前進。要采取舉辦專題講座,優化治理措施,列入巡點,強化工程監控,召開現場觀摩會,采用現代技術,組織技術攻關等措施,通過工程質量過程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把關等手段,治理工程質量通病,提高工程質量水平。

7、加強監督檔案的管理

工程質量監督檔案是質監事業發展的歷史記錄.是一種不可再生的資源,是質量終生責任制中極其重要的全過程的詳實記錄.是工程質量優劣與建設、施工、監管單位在建設施工、監管過程和質量監督中間檢查、質量評定、工程缺陷責任期及竣工驗收的重要資料。

逐漸實現建筑市場秩序的規范化

建筑市場秩序的規范化程度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質量的好壞,如何做好建筑市場執法監察工作,需要從這些方面來深入:

(1)工程報建制度以工程報建制度為依據,嚴格依照程序來辦事。無數事例證明,建筑市場管理若要做好,必須要先搞好工程報建制度;否則,建筑工程依然是情況不明、底數不清,久而久之造成管理上的缺陷。

(2)招標制度堅持推行招標制度,始終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工程項目公開招標的制度一定要嚴格執行,招標要以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來開展,充分體現其公平、公開、公正、擇優、有信譽的招標原則。

(3)對建設單位項目管理的資格進行嚴格的審查,針對已經批下來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對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建設監理。

參考文獻

[1]宋延濤.質量監督人員工作手冊[M].天津:天津大學出版社,2009

[2]盧鐵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指南[M].北京:中國計量出版社,2006

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5

[關鍵詞]戰略管理;工程監理、發展策略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40-0270-01

1 前言

1.1 戰略管理的內涵

戰略管理是一個過程,是一個高層管理者明確組織的長期方向,設置特定的目標,通過對內外環境進行分析來制定實現這些目標的戰略,并將戰略付諸實踐,有效實施戰略的過程。戰略管理能夠促進管理者站在整個戰略高度提高對內部與外部環境的結合、對近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的結合、整體目標與局部目標的結合等,從而調動整個隊伍參與戰略管理的積極性,提高資源利用率,可以不斷促進工程監理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提高。

1.2 我國工程監理業現狀

目前我國工程監理已由規劃準備階段、試點與穩步發展階段發展到現在的全面推廣階段,監理的類型也逐漸由政府監理過渡到社會監理;監理任務的承擔者在準備階段主要由設計、科研、工程咨詢等單位以及質量監督站承擔,逐漸的發展到由監理公司和監理事務所以及工程科研、設計、工程咨詢等單位承擔,自1996年至今,則完全由監理公司承擔;監理的內容也由過去只對建設市場、工程建設實施的單一監理,過渡到對工程建設投資、進度、質量的控制以及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

我國工程監理主要體現其服務性、獨立性、公證性和科學性,但是隨著社會制度的不斷優化,我國工程監理制度逐漸出現以下特點:政府強制性、淺社會化、半市場性、非獨立性、弱服務性、條塊分割嚴重等特點。

2 我國工程監理業存在的問題

2.1 準入門檻低,市場競爭不規范

根據資料顯示,從2007年監理新標準實施以來,我國監理企業連年遞增,特別是甲級監理企業增速最快。監理企業的增加勢必會造成市場僧多粥少的的現象,大部分的企業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出現造假等惡劣現象,其主要原因主要歸結于監理企業資質的準入門檻過低。在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下,必然會出現不正當手段去分享市場,結果就會導致市場惡性競爭的逐漸加劇。

2.2 監理取費不規范,阻礙行業發展

隨著國家對監理企業的規定不斷改革,監理取費也逐漸得到提高,從而提高了監理企業的效益,促進了該行業的發展。但是,與其它工程咨詢行業相比,例如建設工程設計、勘察、招標等,工程監理的取費標準和利潤空間還是相對偏低的。同時監理市場競爭的不規范,導致監理企業不得不降低取費金額,這種低收費是促使監理服務質量低、人員素質低等現象的主要原因。

2.3 工程監理隊伍建設不規范,整體素質較低

監理行業的人才是保證甚至促進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對工程建設做出貢獻的人。整體來說,到目前為止,我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數量雖然近幾年不斷增加,但仍然不能滿足我國工程建設的需要。另一方面,監理人員的資質認定制度還不夠完善,目前獲得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并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并經注冊機關注冊。但是一些優秀的工程技術和經濟方面人才卻要必須經過考試,以及一些年齡偏大的要想通過考試也不是件簡單的事情。同時,由于市場競爭不規范,惡性競爭致使監理從業人員的收入過低,社會上對監理從業人員的培訓也相對較少,致使大量的優秀監理人才出現轉行。

2.4 監理責任定位不規范,界限不清晰

監理行業自創新發展30年來,為我國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通過對這幾年發生的一些重大工程質量與安全事故的綜合分析結果來看,監理責任定位缺乏規范性,在很多案例中,監理責任被無限放大,受到了不應當的處罰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一些建筑市場中,自身管理和素質太差的承包單位往往使監理人員出力不討好,甚至還受到自身安全的威脅;同時很多安全風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按照規定,整個工程下來就要使監理不停的暫停工程或向上級報告,很多工程就無法正常開展。

3 戰略管理視角下工程監理業發展策略

3.1 嚴把資質申批關,規范市場競爭行為

資質的審批應該從源頭抓起,從戰略管理視角下對監理企業的總量實施調控,同時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對不合規定的、弄虛作假的等等一律取消資格。例如,住建部規定要對申報甲級的監理企業進行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的單位一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在市場競爭過程中,國家應該逐漸引導行業實行有序競爭、良性競爭,采用搖號、招標等形式對市場進行規范。這樣就可以避免惡性競爭帶來的惡性循環。從2012年底國家開始對上海、山東等省市實行網上申報審批,也有一些建設單位通過自己的考察,尋找有實力、有誠信、有保障的監理企業進行工程管理工作,事實證明,他們的選擇為公司帶來了安全和質量。

3.2 規范監理取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一分價錢一分貨,每個企業和個人都有追求利潤的權利,只有在合理利潤下,企業和個人才能提供優質的服務,沒有哪家企業和個人會在沒有利潤的前提下做出力不討好又要承擔風險的事情,因此只有提高監理取費,規范好監理市場的取費制度,才能提高企業效益、提高監理人才的素質,才能保障為工程建設提高高質量的服務。由于監理市場的惡性競爭引起的監理取費低,導致了眾多工程質量安全不合格等現象,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也開始逐漸的重視起來,不斷的出臺相關監理收費標準,另外還對監理的重要性進行廣泛的宣傳,例如上海市規定,依法實行監理的工程,其監理取費必須按照國家收費標準執行,在工程項目專戶中設立專門的監理賬戶,并且監理費不得用于它處。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2012年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的若干意見》,其中規定了其監理投標不能低于國家收費標準的80%。等等類似的規定逐漸的對監理取費進行規范,這樣可以不斷的促進監理市場的良性競爭,更有利于該行業的健康發展。

3.3 規范人才隊伍建設,組建與項目適應的監理機構

人才隊伍的建設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監理行業雖然近幾年來注冊監理工程師逐年遞增,但還是不能滿足社會建設的需要。監理人才隊伍的建設不僅需要國家對監理行業的支持,更需要社會對監理人才的認可和尊重,提供監理人才培訓上升的途徑和空間,不斷促進監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同時由于監理企業注冊的相關規定,社會上出現了許多持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卻沒有從事監理工作的“掛證”人士,他們充數與監理行業,從不為監理行業做出貢獻,卻每年都從監理企業取得報酬,嚴重干擾了監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國家在對監理人才資格審查時應該加入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等考核內容,才能更好的規范監理人才隊伍的建設。在人才培養方面,可以設立專門的培訓機構,對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不同層面的人才舉行專業對口的崗位培訓。從而形成國家考試制度,專門選拔總監理工程師,地市通過培訓提升監理人員綜合業務水平的梯級考核制度。在監理企業中,監理人才結構要合理,人員組成要有層次感,這樣可以起到傳幫帶的作用。

3.4 明確行業定位,規范監理責任

在眾多的工程建設中,監理公司承擔了過重的責任,甚至超越了責任范圍。其實,監理行業是一項特殊的行業,它的主要職責是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工程監理企業只是國家為了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工程建設質量而設立的。但隨著國家建設的不斷推進,工程建設市場不斷的增加監理企業的責任范圍,讓許多監理企業和監理人才承受“不能承受之重”。嚴重影響了監理企業、監理市場、監理人才的積極性和發展。國家應該出臺相關的規定,給監理行業以明確的工作內容和工作范圍,在戰略管理視角下規定監理企業在工程建設中的定位;出臺相關法律,在發生事故后以法律為準則,追究責任,同時更應該分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因此,要準確把握監理責任的實質,就要必須堅持責任這一現代法治的歸責原則。以法律為準則規范監理責任,從而更好的帶動監理業的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建設工程監理概論[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1-9.

[2] 劉廷彥.關于工程建設監理人才問題的思考[J].建設監理,2013(1).7-11.

[3] 賈福輝,李建軍.現階段監理行業發展的爭議熱點及政策建議[J].建設監理,2012(10).3-7.

[4] 丁以河.關于監理企業發展方向的探討[J].建設監理,2012(9).7-9.

建設工程資質新標準范文6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堅持總量控制,依靠發展促調整,通過調整促提高。加強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推動企業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實現水泥工業由大變強和可持續發展。

(二)調整目標:2010年水泥預期產量12.5億噸,其中: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70%,水泥散裝率達到60%;累計淘汰落后生產能力2.5億噸。企業平均生產規模由2005年的20萬噸提高到40萬噸左右,企業戶數減少到3500家左右。水泥產量前10位企業的生產規模達到3000萬噸以上,生產集中度提高到30%;前50位企業生產集中度提高到5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噸熟料熱耗由130kg下降到110kg標準煤,采用余熱發電生產線達40%,水泥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下降25%。粉塵排放量大幅度減少,工業廢渣(含粉煤灰、高爐礦渣等)年利用量2.5億噸以上。石灰石資源利用率由60%提高到80%。

二、加強總量控制,實施分類指導

各地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水泥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結合“十一五”規劃編制好本地區水泥發展專項規劃。新上項目(包括熟料基地、水泥廠、粉磨站必須根據市場需求、資源狀況和交通運輸條件,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泥發展規劃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并作為水泥項目的核準依據。繼續支持大型新型干法水泥項目。對水泥產能增長過快、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經較高的地區,發展速度要予以適度控制;對落后產能比重較大的地區,鼓勵上大壓小,扶優汰劣。嚴禁立窯等落后生產工藝新建、擴建和單純以擴大產能為目的技術改造項目。凡違背政策規定繼續審批此類項目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對違反規定擅自建設的項目,要堅決依法拆除。

三、制定和完善政策,嚴格市場準入

(一)嚴格水泥生產許可證管理,開展無證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堅決取締無證生產水泥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新標準重新修訂水泥生產許可證發放細則,對不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發證,嚴格把好市場準入關。

(二)制定水泥熟料國家標準,提高水泥熟料強度允許的最低等級,提升水泥質量。在滿足社會需要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水泥實物用量不增或少增,以減少對能源、資源的消耗。

(三)完善混凝土結構設計標準和規范,提高建設、建筑工程應用水泥的準入標準,依據不同工程的需求選擇水泥類型和品種。禁止立窯水泥進入高速公路、機場、港口、橋梁、涵洞等重點建設工程和建筑物結構工程。推廣高性能混凝土的應用,提高建筑物使用年限。大力發展預拌砂漿和商品混凝土,大中型城市要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條件成熟的地區應限制現場攪拌砂漿,禁止商品混凝土攪拌站使用立窯水泥。

(四)抓緊做好現有生產線2006年7月1日執行新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準備工作,加快實施對現有水泥生產線煙氣連續監測裝置的安裝和管理。依法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五)完善現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中有關水泥利廢稅收優惠規定。享受該項優惠政策的企業除利用工業廢渣的比例達標外,還必須達到環保新標準。進一步建立科學嚴格的資格認定方法、程序和管理機制,使資源綜合利用政策落到實處。

(六)落實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措施,從使用環節入手,進一步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力度。

四、建立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大結構調整力度

抓住當前水泥市場總量供大于求的有利時機,采取上大關小、補貼及贖買等多種方式,淘汰一批落后生產能力,改善環境質量,緩解能源、資源壓力。有條件的地方應適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重點地區拆除水泥立窯的補貼。

五、支持大企業集團發展,加快提高產業集中度

遵循市場經濟規律,鼓勵有實力的大型水泥企業采取兼并、重組、聯合等方式,提高生產集中度,優化資源配置。選擇10家國家重點支持和30家地方重點支持的大型企業集團,增強其在區域市場的調控能力(具體名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對重點支持發展的大型企業集團,在項目核準、土地審批、貸款投放上,優先給予支持。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水泥稅收政策,停止對落后工藝和嚴重污染環境的水泥生產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嚴格稅收征管,禁止對小水泥企業包稅和隨意減免稅。

六、鼓勵水泥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鼓勵日產2000噸以上大型水泥設備出口,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項目,銀行積極提供必要的出口信貸支持;支持有實力的大型企業(集團)走出國門開展水泥建設工程總承包和直接投資辦廠,使我國水泥工業由產品輸出向資本、裝備、技術、管理、服務等配套輸出的國際化經營方向發展。為確保出口水泥質量,維護水泥出口市場秩序,國家將建立出口水泥生產企業資質認定制度。

七、加強水泥礦山資源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加強石灰石礦產資源管理和建設項目審批。統籌考慮資源配置的均衡,鼓勵采用先進開采技術,合理開發利用石灰石資源,制定和完善在石灰石礦山開發中的環境保護、尾礦資源利用、開采后的土地復墾和生態恢復方面的政策規定。抓緊研究制定鼓勵水泥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和處理工業、城市垃圾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強大型高效粉磨系統、低熱值燃料應用、低溫余熱發電、城市垃圾處理、工業廢渣及可燃廢棄物的應用、新型綠色水泥基材料等研究,將“可燃廢棄物在水泥生產過程中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置技術”等研究項目列為國家專項重點研究攻關課題,加大科研及開發投入力度,建設示范線,力爭在技術開發和應用方面有所突破。在充分試驗研究的基礎上完善標準體系,引導水泥工業科學、合理利用和處理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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