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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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安全條例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暢通和高效運營,發揮高速公路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高速公路的規劃、建設、運營和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的車輛駕乘人員以及在高速公路管理范圍內從事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省交通主管部門是全省高速公路的主管部門,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其設置的公路管理機構負責國道、國道主干線、省道的高速公路管理。非國道、國道主干線、省道的高速公路由所在地級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連接高速公路的城市快速及高速道路,按國務院頒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管理。

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由公安機關負責。

省規劃、國土、建設等有關部門及高速公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應依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條鼓勵國內外企業和其他組織、個人獨資、合資或合作建設高速公路從事高速公路經營。

第二章發展規劃

第五條高速公路規劃必須服從國家高速公路的總體規劃,并依據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國防建設的需要進行編制,與其他有關行業發展規劃相協調,與城市建設發展規劃相結合。

第六條全省高速公路規劃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省有關部門和沿線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經批準的高速公路規劃是編制高速公路建設計劃、確定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依據。

高速公路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高速公路規劃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得改變用地性質,其征地拆遷費用標準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九條本省高速公路建設資金采取下列方式籌集:

(一)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撥款;

(二)公路建設基金;

(三)國內外金融機構或外國政府貸款;

(四)發行公路建設債券或股票;

(五)國內外企業或其他組織、個人投資、捐款、贈款;

(六)轉讓公路、橋梁經營權;

(七)國家規定或允許的其他籌集資金方式。

第十條利用貸款、集資修建和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修建的高速公路,需收取車輛通行費的,必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含收費標準的調整),由省交通主管部門會同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批。收費單位應當在固定收費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收取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必須使用省地方稅務局監制的票據。

第十一條經批準開征的各項高速公路專項資金應當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年度使用計劃由省交通主管部門編制,經省計劃、財政部門審核,由省計劃部門匯總下達。高速公路的各種專項資金,實行有償使用,專款專用。

第四章建設與養護

第十二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規范工程監理,保證工程質量。

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竣工后,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高速公路建設的征地、拆遷,安置的組織工作,由高速公路沿線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高速公路建設原則上不得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土地,確實無法避開而需占用的,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四條高速公路的養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公路養護標準規范進行,由各路段經營企業具體負責的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項目,應當實行招標投標制度。

第十五條在高速公路上進行施工、養護作業時,施工、養護人員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按施工、養護規范堆放材料,并設置施工標志和交通安全標志;作業車輛、機械須設置明顯的作業標志。作業完工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十六條公路管理機構依法保護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制止、處理各種侵占、損壞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屬設施的行為。

第十七條公路路政執勤人員執行公務時,應當按國家規定統一著裝,佩戴統一標志,并持有效執法證件。公路路政管理執勤巡查車輛應當設置統一標志。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

第十九條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其范圍自高速公路兩側邊溝外緣起三十米)內構筑永久性工程設施和建筑物、構筑物。

第二十條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取土、堆物、傾倒垃圾、設置障礙、種植作物、開渠引水、擺攤設點,以及進行其他危及行車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一條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拆除、移動、損壞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確因特殊需要利用、占用高速公路用地和設施,修建跨(穿)越高速公路的橋梁,渡槽,埋設供水、排水、供氣、供電、供油、通訊、水利等管道、管線設施的,必須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征得有關公安機關同意,并采取相應安全措施。造成高速公路及其設施損壞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高速公路需擴建時,原建設單位應當將其所建相關設施遷移。

第二十二條公路路政執勤人員應上路巡查,依法糾正、制止各種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排除突發危險路況,維護公路完好暢通。

第二十三條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應按照規定行駛,不得隨意停車。如因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確需臨時停車的,必須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右側路肩上。

第二十四條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責任者應當及時報告公路管理機構,并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現場調查和處理。

對污染、損壞路產的車輛,公路路政執勤人員可責令其暫停行駛,在指定地點停放,接受處理。對不宜停止行駛的車輛,可在處理期間暫扣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證件。

第二十五條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處理及時疏導交通。

由于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路產損壞的,當事責任人應按有關規定向路產所有者賠償損失,并承擔相關的責任,由公安機關并案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惡劣氣候,自然災害或重大交通事故使高速公路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時,公安機關和公路管理機構應當采取緊急措施疏導、恢復交通,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協助;確需關閉高速公路時,由公路管理機構會同公安機關共同公告實施,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第二十七條車輛超過高速公路橋梁、隧道限制標準通行時,須持有公路管理機構批準核發的《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超限運輸單位必須承擔為此所采取的技術保護措施和修復損壞部分所需的費用。影響交通安全的超限運輸,還須經公安機關批準。

第六章經營管理

第二十八條從事高速公路經營,應當組建高速公路經營企業,并按有關規定辦理報批和注冊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高速公路經營企業負責各路段的經營管理,包括:路面養護及交通標志,標線等設施的管理和維修;高速公路電腦收費系統和監控、通信設施的管理、維修及高速公路的路障清理;按省人民政府規定向使用高速公路的車輛收取通行費。

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應當保證高速公路路面平整,設施完善,交通標志、標線明顯;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時,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應當采取措施設置警告標志,并予以修復,使車輛暢通。

第三十條高速公路的車輛拯救業務按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車輛拯救費用由被拯救車輛當事人承擔,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審定。

第三十一條高速公路在規劃和建設時,應在一定距離內,設立休息區和服務區。在服務區內經營加油站、旅業、餐飲、停車場和車輛拯救維修等業務的,經交通主管部門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經營企業轉讓經營權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第三十二條由國內外經濟組織依照本條例規定投資建成并經營的收費高速公路,經營期限不超過三十年。經營期限屆滿,該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由國家無償收回,由有關交通主管部門管理,經營企業所移交的高速公路應當處于良好的狀態。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公路標志以外的其他標志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拆除,可處以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在高速公路控制區內構筑永久性工程設施和建筑物、構筑物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限制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機構依法,有關費用由建筑者、構筑者承擔,并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未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可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已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責令其恢復原狀,賠償公路路產損失,并可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駛未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公路路產損壞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賠償損失,并可處以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或使用作廢票據及采取其他手段逃繳車輛通行費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補交,并可處以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應繳通行費的三倍。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工程施工、養護單位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設施和警示標志,造成通行的車輛受損壞,人員受傷害的,高速公路經營企業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對公路管理機構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2

[關鍵詞]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目標;企業價值

[中圖分類號]F275.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5-0106-02

1 引 言

我國自1984年開始修建高速公路,到1988年終于建成了第一條高速公路――滬嘉高速公路,結束了我國大陸沒有高速公路的歷史。從此之后,我國的高速公路建設迅猛發展,到2010年年底,中國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7.4萬公里,居于全球第二。隨著高速公路的迅猛發展,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對于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的設定問題,目前在實踐中還是直接采用一般工商企業的“股東財富最大化”,這不符合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客觀情況,以此為指導可能給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日常財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本文從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特點分析出發,幫助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尋求一個既符合其特點,又能兼顧財務利益的目標,作為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日常財務工作的指導。

2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特點

(1)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核心資產是承擔高速運輸重任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支持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能夠方便沿線地區的交通來往,帶動落后地區的經濟發展,對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速公路的重要性決定了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不能單純地將高速公路作為謀利的工具,其社會公益性的特點決定了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具有明確的社會職責。

(2)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屬于特許經營。作為國家重要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高速公路有很強的公益性質。它在體現經濟效益的同時,更多地體現在社會公益、國防效益和民族親和力上,因此我國高速公路必須走特許制之路。這也決定了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企業,不能單純以謀利作為目標。

(3)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同樣具有自身經濟利益。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依然是企業性質,有其收入與支出,并且要籌劃收入與支出而實現贏利。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收入主要是通過收費站(點)收取形成的通行費收入,一般均為現金收入。而支出主要為養護支出、征收業務支出以及財務支出。這一特點決定了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具有一般企業的性質,能夠實現贏利,是一個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實體。

(4)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經營受到特許經營期的限制。根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當公路經營企業只經營一條收費公路時,其特許經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30年,這一特點將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與一般工商企業區分開來,即持續經營假設在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上的實用性受到挑戰。

3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的確定

3.1 一般工商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財務管理工作紛繁復雜,日常業務眾多,這些業務必須有一個共同的目標統領才能理順企業的脈絡,引領企業快速、協調地發展。然而對于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認識并不從來都是正確的,而是經歷了不斷地批判與改進的過程。在我國計劃經濟時期,曾經采用“總產值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這一目標只講產值,不講效益;只求數量,不求質量;只抓生產,不抓銷售;只重投入,不重挖潛,嚴重抑制了我國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結束后,“利潤最大化”被廣泛用為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然而經過實踐,人們發現“利潤最大化”存在著嚴重的缺點:第一,它沒有考慮利潤的取得時間;第二,沒有考慮所獲利潤和投入資本額的關系;第三,沒有考慮獲取利潤和所承擔的風險的關系。當前,一般工商企業普遍采用的財務管理目標是“股東財富最大化”,這種觀點認為財務管理的目標是要通過財務上的合理運營,為股東帶來最多的財富。現代財務管理理論認為“股東財富最大化”有效地克服了其他目標的缺點,考慮了風險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克服企業在追求利潤上的短期行為,也比較容易量化。因此,“股東財富最大化”受到了普遍認可。

3.2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的目標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同樣也是企業,但又有其特殊之處,因此不能單純地以一般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作為自身的目標。首先,高速公路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長,投資回收期長,如果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單純地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很可能根本不會參與這樣的項目,而轉入其他行業。其次,高速公路是特許經營,真正的股東是國家,國家建設高速公路并不是為了實現“財富最大化”,而是從公益的角度出發,提高國內運輸速度和運輸能力,推動經濟發展。最后,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必須保證高速公路功能的實現,遵守相關規定,在政府限定的范圍內經營,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經營自,不能將高速公路單純地作為謀利的工具。因此,簡單的“股東財富最大化”不適合作為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財務管理目標。根據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自身的種種特點,參考一般公司財務管理的目標,應將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的目標定為:在特許經營期內,保證高速公路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遵守相關規定,充分發揮自身自,通過財務上的合理運營,盡可能多地為企業創造財富。

4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途徑

(1)實現目標首先必須保證高速公路正常運行。這是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運作最大的前提。高速公路的養護成本非常高,大約占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全部成本的五分之一。然而這項成本是必需的支出,不能削減。高速公路運行速度快,要求質量水平高,一旦出現問題可能造成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因此,高速公路的日常養護必須十分謹慎,無論成本多高都要正常支出,以保證高速公路的正常運行。

(2)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定。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經營有嚴格的規范,例如《高速公路管理條例》。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由各省制定,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在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各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有很多具體規定,例如高速公路養護人員和其他經批準的人員在高速公路上作業,必須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作業現場必須按有關規定設置施工警告標志、限速標志、導向標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夜間和雨、雪、霧天氣作業,現場必須設置紅色警示信號;養護、維修及其他作業的車輛,機械必須開啟黃色示警燈或者設置作業標志等。很多規定都涉及一定的支出,這是不可避免的。此外,在財務方面,也有很多約束條文,例如《會計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這些在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必須得到嚴格的貫徹。

(3)積極發揮自主性,增加公司收入。目前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為車輛通行費收入,但是這一項收入,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幾乎無法控制,因為通行費不能任意設定,而高速公路的車流量由實際運輸需要和公路連接地段的交通情況決定。因此,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很難自主增加此項收入。除了車輛通行費收入之外,高速公路經營公司的收入來源還有服務區收入和經營開發收入。服務區收入主要來源是加油站和便利店、洗車、修車等收入;經營開發收入的形式有:沿線土地開發收入、廣告開發收入、物流中心和貿易市場開發收入、旅游開發收入以及其他相關開發收入等。這兩項收入對于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來說有更高的自。在服務區收入方面,可以通過提高服務質量、豐富便利店商品、提高洗車修車技術水平以及改進服務態度等爭取更多的顧客,并促進顧客再次消費。在經營開發收入方面,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有著廣闊的自主空間,是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增加收入的重要領域。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應積極開發沿線土地,廣泛進行廣告招商增加廣告收入,并根據公路沿線具體條件考慮建設物流中心和貿易市場??傊咚俟方洜I公司的收入仍然有很大的開發空間,公司應根據高速公路的自然條件積極利用各種方式增加公司收入。

(4)科學控制成本,節約開支。高速公路經營公司對于成本也有一定的控制能力,可以通過科學管理、控制成本為企業創造價值。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應該以成本控制為重點,建立科學嚴謹的管理機制,可以借鑒作業成本法的思想,詳細分析各項消耗資源的作業,根據自身條件和實際經營狀況,準確地將各種數據納入成本計算,將所有成本、費用納入全面預算管理中,分類進行計算編制,按各職能部門、站、所,定崗定員定費用,將成本項目分解、細化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形成全方位的成本管理與控制。

5 結 論

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不同于一般工商企業,有著顯著的自身特點,表現為很強的公益性。其財務管理的目標也應該考慮經營上的特殊之處,參照一般工商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設定。本文提出的高速公路經營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綜合考慮了其公益性和贏利性的特點,切實可行,具有廣泛的適用性。這一目標的實現,需要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恪守原則,并充分發揮主動性,提高理財意識。高速公路經營公司應把握時機,利用各種方式,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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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秘慧琴.高速公路運營成本及控制[J].交通科技與經濟,2008(5):125-126.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3

安全是當前高速公路建設中應首要考慮的問題,進行安全管理的過程中可以有效降低公路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提高公路施工質量,確保從本質上提高高速公路路面安全施工的效益,對我國高速公路施工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路面施工質量對公路企業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作為公路驗收的核心因素,路面施工質量不僅確保了公路的壽命,還減少了養護工作中的不必要的步驟,大大降低了養護成本。加強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高速路施工質量,減少施工中出現的質量隱患,對公路質量管理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2路面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缺乏健全的管理條例

對于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我國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整體管理體系的管理效益較為薄弱。雖然當前我國已經頒布了《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條例》,部分施工管理部門也對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進行細致規劃,但是在整體的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仍然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當前的法律只是對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大體框架進行規整,但整體力度不夠,造成許多企業單位鉆空子。例如當前沒有相關的管理條例對標志牌標準進行明確,部分單位偷工減料,為了節約成本使用不合標準的標志牌。

2.2管理體系不完善

在進行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過程中,管理人員沒有將管理制度落實到實處,沒有在施工過程中將安全管理貫徹到方方面面,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安全管理效益降低。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存在重效益、輕管理的思想,導致施工人員在進行路面施工的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的風險大幅上升。除此之外,施工人員的自我安全意識較差,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沒有嚴格依照施工標準,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安全施工的發展。

2.3安全基礎設備投入不足

機械設備是當前公路建設中技術要求的核心。借助不同的機械設備達到公路安全管理的要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公路的質量。但是,在當前的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中,部分單位項目資金緊缺或為了自身利益,對安全基礎設備使用較少,片面降低公路路面的工程造價,導致公路路面質量很難達到施工的要求。施工安全基礎投入直接影響到公路施工質量和安全效益,已經成為制約當前我國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效益的關鍵。

3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在進行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過程中,施工人員要從實際出發,對安全問題進行全方面了解和分析,確保從本質上實現安全管理的效果,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益。要將安全管理落實到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管理的方方面面,加強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效益。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

施工單位在進行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從施工環境和施工實際出發,建立安全有效的施工管理機制。施工單位要嚴格依照我國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及要求標準,對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進行細化,將安全管理目標落實到施工的全過程中。要積極對施工中存在的風險因素進行防范,降低施工風險,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效果。管理人員可以依照管理要求進行分層管理,將管理責任層層落實,落實到基層施工人員,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確保相關人員對管理問題積極負責,實現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施工單位要對管理責任進行明確,確保出現安全問題后有章可循、有責可追,全面貫徹落實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責任制。除此之外,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還要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操作流程,確保管理有據可依。

3.2完善施工安全基礎設施

施工前施工單位要對施工路面進行深入分析,對施工環境綜合要素進行全方面考慮,繪制安全管理方案示意圖,對必要的施工安全注意點進行標出。施工單位要定期組織安全教育會議,對施工規范及現場操作安全進行明確規定,確保施工人員將安全施工管理方案落實到全部施工流程中。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設置安全標準,對上游過渡區、緩沖區、警告區、作業區、下游過渡區、終止區進行安全標志設置,提供全面安全保護。

3.3路面施工安全信息

施工單位要及時路面施工信息,避免往來車輛出現擁擠或碰撞事故,降低高速公路路面的雜亂現象。施工人員要對施工現場的堆放物及時進行處理和警示,防止出現高速公路安全事故。施工單位在進行高速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管理的過程中,要首先通過新聞媒體、廣播電臺或高速公路上的電子情報板等對公路路面施工信息進行,對過往公路車輛進行警告,防止出現安全事故。施工單位在進行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過程中可以適當采取分流車輛的方式,減少公路路面壓力,提高路面的施工質量,保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順利完成,確保過往車輛的交通安全。

3.4做好安全管理的準備工作

做好安全管理的準備工作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管理意識

施工安全管理意識包括施工人員對施工安全管理的認識、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標準和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等。通過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思想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責任意識,這樣才能提高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的安全管理效果。

(2)對施工人員進行嚴格考核

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作為高速公路建設的重要方面,必須引起施工人員的重視。因此,在高速公路建設的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有較高的職業素養、技術水平和安全意識。施工單位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嚴格的安全施工技術培訓,提高施工人員對高速公路施工要求的認識程度,使其規范地完成施工過程,并且應加強對施工人員進行考核。只有通過這個過程才能選取高素質、高技術的施工人員,提高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效果,及時解決路面施工中的突發問題。

4結語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4

一、完善制度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的有力保障

要確保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穩步開展,必須打破傳統思維的束縛,緊跟時代步伐,樹立創新意識。要清楚的認識到管理不僅僅是管理公路,更多的是整合資源,協調聯動,調動一切力量和資源為通行者提供安全、暢通、優質、和諧的高速公路通行環境,緊跟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形勢,這是高速公路管理的最終目的。而制度建設是確保各項工作開展的有力保障。

目前,我國各省份面對高速公路新的發展形勢,都出臺了相應的法規和制度。如:《高速公路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保護條例》,《路政管理條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養護施工作業規程》等等。這些規章制度對于做好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起到了很大作用,規章制度作為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的依據、準繩,確保了管理的公平、公正、公開,使高速公路管理做到了行為規范化,管理數據化。隨著全國高速公路通車里程的不斷增加,高速公路各項規章制度也應遵循發展規律,通過實踐進行適當的修改、補充、完善,最大程度的符合當前實際,以確保管理制度發揮作用。

二、提升服務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的永恒主題

高速公路營運管理作為一個新型的服務行業,直接面向社會,面向公眾,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整個交通行業的形象,作為高速公路管理機構,應該不斷強化服務措施,提升服務質量,竭誠為廣大司乘人員提供服務,從而樹立良好的高速公路形象。

收費站作為高速公路的窗口,每天都要直接面向社會和公眾,這個窗口所展現出的服務直接影響著社會對高速公路的評價。為了樹立“窗口”形象,應該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務體系。首先要在制度上確定服務承諾的落實,其次要從文明用語和儀表儀態入手,對收費人員進行專項培訓,輔以考核進行約束,規范收費人員行為,杜絕貪污舞弊、服務差等不良行為,讓過往司乘人員w會到高速公路熱情、真情的服務,從而提高高速公路經濟和社會效益。

高速公路服務區也是運營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速公路的“封閉性”一方面保證了通行能力;另一方面也阻隔了過往司乘同外界的聯系。這樣一來,服務區的的重要位置就凸顯出來。因此,發揮好服務區的功能和優勢,做好服務區品牌的建設,完善服務設施和內容,加強運營管理顯得尤為重要,也是高速公路經濟效益一個不可忽視的增長點。要實現這一目的,應該努力提高服務區的自身管理水平,完善設施,提升服務,為過往司乘人員提供整潔舒適的休息環境。同時充分發揮高速公路“經濟走廊”優勢,實現高速公路與沿線區域經濟互動發展,加強與周邊城鎮的溝通,帶動沿線各項產業發展,通過合作,實現共贏,在拉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提高了自身經濟效益。

三、精簡高效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的有效手段

精簡機構,合理利用各項資源,對于企業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工作效率是相當重要的。目前,我國高速公路投資或管理主體呈多元化發展,導致運營管理工作缺乏統一,機構重復設置,設備重復購置,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為實現統一、高效的運營管理,需明確一方管理主體,對所轄高速公路各運營單位進行統一管理,精簡管理機構,能合并的合并,避免管理職責重復。其次對運營管理人員,要進行精簡,只保留工作所需的人員配置,對于一崗多人,吃空餉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切實把崗位、人員精簡下來,突出以人為本這個中心,建立科學合理的崗位競爭機制,充分調動運營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勵職工,發揮潛能,提高工作效率。最后將養護、服務區等推向市場化,引入外部資金和力量,加強行業競爭,做到養路不養人。通過以上多種措施,盤活固定資產,提高設備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管理成本,最大化的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5

浙江省高速公路運行管理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高速公路的管理,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高速公路投資者、經營者和使用

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

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的養護、使用、收費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省、設區的市的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高速公路工作。省、設區的市的公路管理機構具體負責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養護管理工作,并根據同

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決定行使其他行政管理職責。

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主管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可以指定設區的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有關管理工作。

省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資源、工商、環保、物價等有關部門、高速公路沿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四條 省、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要求,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制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

及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五條 從事高速公路經營管理活動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統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其依法取得的收費權、廣告經營權、服務設施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協助有關人民政府及其管理部門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公路法律、法規和本辦法,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屬設施。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

第二章 養護管理

第八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對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養護,保證其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不具有高速公路養護資質的,應當依法通過招標等方式,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公路養護單位進行養護,并報省公路管理機構備案。

第九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編制高速公路養護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高速公路養護規劃和年度計劃應當報省公

路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條 高速公路養護作業應當遵守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規范。

高速公路養護人員作業時,應當穿著統一的安全標志服。作業現場應當按規定設置施工標志、安全標志、導向標志,采取防護措施,確保車輛通行安全和暢通。作

業車輛和機具應當開啟黃色示警燈。

通過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的車輛,必須按照設置的導向標志行駛,避讓作業車輛、機具和人員。

第十一條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高速公路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達不到規定技術標準的,應當責令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限期養護;

發現高速公路養護作業及現場管理不規范的,應當責令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公路養護單位改正。

第三章 路政管理

第十二條 禁止下列損壞、污染高速公路,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影響高速公路暢通的行為:

(一)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取土、焚燒、堆放物品、傾倒垃圾、設置障礙、挖溝引水、利用高速公路邊溝排放污物等;

(二)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橋梁和渡口周圍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圍內,以及在高速公路兩側一定距離內,進行挖砂、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

爆破、鉆井等作業;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高速公路建設、養護、防護需要以外的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

(四)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涂改高速公路附屬設施;

(五)車上人員向車外拋撒物品;

(六)車輛滴漏物品或者其裝載物觸地拖曳;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十三條 從事下列活動,應當經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一)因修建鐵路、機場、通信設施、水利工程和進行其他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或者使高速公路改線的;

(二)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橋梁、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以及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

(三)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用于高速公路建設、養護、防護需要的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或者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

(四)鐵輪車、履帶車和其他可能損害高速公路路面的機具,確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

(五)車輛超過高速公路限載標準,確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

前款規定事項的許可權限依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四條 從事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活動,對高速公路及其用地、附屬設施造成損壞或者對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

定予以修復、改建或者補償。

第十五條 公路管理機構審查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事項,應當征求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的意見;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持有異議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有關當事

人進行協商,必要時,可以組織相關專業人員論證。依法應當舉行聽證的,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組織聽證。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聽取的意見、協商、論證的情況和聽證筆錄,及時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十六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在高速公路入口處及隧道等相關設施的顯著位置,設置高速公路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公告標志。對違法超限運輸的

車輛,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拒絕其通行。

公路管理機構可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務區以及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超限運輸檢測站等場所內,對過往載貨車輛進行超限運輸檢查。過往載貨車輛應當按照

引導標志行駛到指定地點,接受公路管理機構的檢查。

第十七條 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的用于高速公路建設、養護、防護需要的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不得改作他用;不再使用的,應當立即拆除。

第十八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設置、維護交通標志、標線。

設置交通標志、標線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并根據高速公路路網結構的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交通事故多發路段上的交通標志、標線,由省公路管理機構會同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并商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提出調整方案,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實施。

第十九條 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設置非公路標志的,應當符合省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設置標準,并經公路管理機構批準。

第二十條 在高速公路沿線規劃和新建村鎮、開發區等,應當與高速公路保持規定的距離,并避免在高速公路兩側對應進行;涉及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的,應當

事先征求省公路管理機構和設區的市的交通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造成高速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的,當事人應當立即報告公路管理機構,接受其現場調查,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路損壞行為違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由公路管理機構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制止和查處違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公路路政管理人員執行公務,應當佩戴標志,持證上崗;用于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專用車輛,應當設置統一的標志和示警燈。

第二十三條 在建高速公路適用本章有關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廣告標志設置管理的規定。

第四章 交通安全

第二十四條 禁止下列人員、車輛進入高速公路:

(一)行人;

(二)非機動車輛;

(三)摩托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

(四)未安裝危險報警閃光燈、霧燈、安全帶和未配備警告標志牌以及尾燈損壞的機動車輛;

(五)超載車輛;

(六)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

從事高速公路養護作業、路政管理、故障清理和事故救援等的人員及專用車輛、機具,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五條 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駕駛員和裝有安全帶座位上的乘車人員,必須依照規定系上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 車輛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應當在加速車道上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的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入車道。

車輛駛離高速公路,應當按出口預告標志進入連接出口的車道,減速行駛;從匝道駛離高速公路的,應當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后駛離。

第二十七條 車輛行駛需要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必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后,再駛入相應的車道。

第二十八條 因前方交通堵塞停車的,車輛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適當距離,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并不得占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駕駛員和其他乘車人員不得

任意下車。

第二十九條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二)騎、壓車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三)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上行駛;

(五)非因發生故障、交通堵塞等特殊情況停車;

(六)試車或者學駕車輛。

第三十條 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或者發生轉向、照明、信號裝置故障,或者發生其他故障而無法正常行駛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夜間須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并在車尾后方150米以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確實無法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

燈。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并迅速報警。

禁止在高速公路車道上檢修車輛。

第三十一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發現通行車輛超載,或者運載危險化學物品違反有關規定的,應當拒絕其通行,并及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由公安機

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二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進行養護等施工作業需要封閉1個車道以上,并且作業時間持續12小時以上的,或者在夜間進行作業的,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

當事先報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并采取相應的防護、警示或者公告等措施。

施工作業需要半幅封閉路段或者中斷交通的,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事先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的同意,并采取相應的防護、警示和疏導措

施。除緊急情況外,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提前5日通過主要大眾傳播媒介等途徑向社會公告,并通過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提示通行車輛。

第三十三條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實施,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路管理機構的現場組織和調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路管理機構以及高速公路經營單位,不得限定故障車輛、事故車輛當事人到其指定單位修理車輛。

第三十四條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拖曳、牽引故障車輛、事故車輛,可以按照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向車輛當事人收取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拖曳、牽引故障車輛、事故車輛時,應當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要求,將車輛拖至距離始拖地點最近的出口處或者經與車輛當事人商定的地點,以及公安機關交

通管理部門指定的事故車輛處理地點。

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制定高速公路突發性事件交通管理應急預案,建立應急協調工作機制,必要時可以組

織演練。高速公路突發性事件交通管理應急預案應當與地方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

前款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自然災害、惡劣氣象、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者可能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事件。

第三十六條遇有突發性事件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限制車速、調換車道、限制通行、臨時中斷交通等交通管制措施,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將有

關交通管制信息向通行車輛進行提示;確需關閉高速公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征求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意見后決定和實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告;發生交通堵塞時,

公路管理機構、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疏導交通。

突發性事件消除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停止實施交通管制,對關閉的高速公路應當立即開通,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七條省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氣象等部門、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信息監控服務網絡,實現網絡共享,并向社會提供高

速公路交通、氣象等信息服務。

第五章 收費和服務

第三十八條 收費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收費標準的確定和調整,依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高速公路收費實行全省聯網、統一結算和管理。省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共同制定聯網方案、收費流程和結

算規范,并組織實施和監督。

第四十條 新建高速公路項目應當根據全省高速公路聯網運行和管理的需要,按照規定標準建設高速公路通信、監控、收費等管理系統和設施。

已建成通車的高速公路不具備前款規定設施條件的,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負責建設。

第四十一條 負責高速公路收費統一結算的單位應當定期向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公布收費結算信息。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有權查詢有關自身的收費結算信息。

第四十二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免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外,車輛在收費高速公路上通行必須交納車輛通行費。對拒交、逃交、少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高速公路

經營單位有權要求其補交;對拒不補交的,有權拒絕其通行。

車輛當事人憑高速公路經營單位發給的通行卡或者其他通行憑證交納車輛通行費。禁止偽造、調換通行憑證或者使用偽造的通行憑證。損壞、丟失通行卡的,應當

予以賠償。

第四十三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必須開通足夠數量的收費道口,配備相應的收費人員,確保車輛快速、安全通行,不得造成車輛堵塞。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必須保證高速公路上的照明、通風等設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隨意停止使用,不得影響車輛安全通行。

第四十四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依法經營,規范收費,提供優質服務。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收費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收費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做到文明禮貌,規范服務。

第四十五條 高速公路服務區經營單位應當向進入服務區的車輛、人員提供車輛加油、維修和人員休息、餐飲等服務。從事各項服務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并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進入服務區的車輛、人員應當遵守服務區內的各項管理制度,共同維護服務區的良好秩序。

省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高速公路服務區管理和服務規范,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損壞、污染或者影響公路暢通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

法行為,可以處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修建、處置建筑物、地面構筑物,或者擅自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由公路

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可以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拆除的,可以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由公路管理機構強制拆除,所需拆除費用由建

筑者、構筑者承擔。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

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四)項規定,實施危及高速公路安全的作業或者損壞、擅自移動、涂改高速公路附屬設施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擅自從事有關行為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擅自設置非公路標志或者設置非公路標志不符合標準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

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拆除或者改正的,可以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由公路管理機構強制拆除,所需拆除費用由設置者承擔。

第五十一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公路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退還所收拖曳、牽引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調換通行憑證或者使用偽造的通行憑證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可以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五十三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處

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開通足夠數量的收費道口,造成車輛堵塞的;

(二)隨意停止使用照明、通風等設施,影響車輛安全通行的。

第五十四條 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規范進行高速公路養護的,由省公路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省公路管

理機構可以指定單位進行養護,所需養護費用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承擔,并可在車輛通行費中直接扣付。

第五十五條 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辦法有關用語的含義如下:

(一)高速公路:符合國家《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專供機動車分向、分車道高速行駛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線公路。

(二)高速公路附屬設施:高速公路的防護、排水、養護、綠化、服務、監控、通信、收費、供電、供水、照明和交通標志、標線及管理等設施、設備和專用建筑

物、構筑物等。

(三)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高速公路兩側隔離柵(無隔離柵的,從兩側外緣起算)起不少于50米、匝道外緣起100米以內的范圍。

在建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區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標準確定。

第五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的功能公路運輸具有門到門直達運輸的靈活性,尤其適宜于客運和鮮貨、集裝箱的零擔運輸。這種功能,高速公路更為突出。有些發達國家在較長運距的運輸中,公路比鐵路的效率高、運量大、成本低。據統計,1970~1972年有19個發達國家的公路與鐵路客、貨運輸周轉量年平均值之比分別為9.2:1和2.9:1。

高速公路在運輸速度方面有很大的提高,如日本名神高速公路建成后比原有公路節約旅程時間約75%。高速公路比其他公路肇事率和死亡率也低得多。各國高速公路里程一般只占公路總里程的1~2%,但其所擔負的運輸量占公路總運輸量的20~25%。 高速公路造價高,用地多;但行車速度高,通行能力大,交通事故率小,故其投資費用一般只要7~20xx年即可由于其所節約的行車費用(包括燃料消耗、輪胎磨耗、汽車修理和養路費支出等)和運行時間以及所減少的行車事故而得到回償。

高速公路安全條例范文6

[關鍵詞]高速公路;經濟;社會效益;策略

中圖分類號:F5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46-0180-01

一、提高高速公路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意義

1.提高高速公路經濟的意義分析

高速公路經濟效益的提升利于緩解緊張的交通運輸狀況,在提高運輸效率的同時,也使得運輸的結構和法師發生了轉變。高速公路經濟效益的提升利于其建設原料行業的發展,從而推動建筑行業和機械行業的進步與革新,大大增加了就業需求;高速公路經濟效益的提升利于高速公路網的日趨形成和逐步完善,基礎工業、基礎設施對于社會經濟經濟的發展制約因素得到基本上的解除,對于我國當前的市場分布格局和投資環境有著很好的改善作用,促進了我國市場的完善,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資者,從而進一步推動對外開放和改革的進程;高速公路經濟效益的提升利于高速公路經濟帶的形成,進而帶動周邊經濟及第三產業的經濟發展,進而實現我國整體經濟的增長。

2.提高高速公路社會效益的意義分析

高速公路社會效益的提升有著積極的意義。首先,促進了高速公路產業的升級,促進了交通運輸業的進一步發展。主要表現了完善交通運輸結構,形成多樣、高水平的運輸法師,促進運輸領域的拓展和運輸結構的完善;其次,促進了區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交通條件的改善,形成了資金、勞動力和技術等生產要素的聚集,對于高速公路自身的縱向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最后,對于提高公眾生活質量和現代物流效率有著積極的作用。高速公路社會效益的提升加快了其一體化運輸的進程,進一步增加了人們外出的機動性和選擇性。

二、提高高速公路經濟與社會效益的策略分析

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增強其運營效率

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工作是一個新型的行業,在這個行業里,一方面要設置健全的組織和管理機構,另一方面,還要根據其不同特征性,制定與之相匹配的規范而科學的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高速公路組織機構的科學性、嚴密性和權威性。作為高速公路的運營管理。如果可以在制度上創新,那么則可以使得運營組織的管理充滿活力,并且保證工作可以按照規范順利進行,以此來保證高速公路的社會化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

目前,隨著高速公路營運事業在我國的發展,相關的高速公路部門已經制定了一些規章制度,如《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辦法》《收費管理條例》《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等。這些有關高速公路的相關規章制度的實施可以幫助對高速公路的管理更加的有效。作為高速公路運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的不同情況再制定具體的適合自己區域的相關制度辦法和條例。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證高速公路的運營可以有章可循,使工作可以更加科學而有條不紊地開展。如果各地根據高速公路運營準則做出了相應的細則規范,可以使各部門的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使其管理有理有據,使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可以按規章制度辦事。這種方式的管理,既可以避免漏收的現象,也可以防止工作人員私放車輛的行為發生。

2.深化服務質量,展示“窗口”風采

高速公路屬于一個新型的服務性行業,它是直接面向社會的,主要是為居民的出行提供服務,對高速公路營運的管理,主要是滿足廣大群眾的安全、舒適的乘車要求,從而實現高速公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要樹立起高速公路的優質服務形象,就需要從以下的幾個方面入手:第一,定期開展道德培訓和業務培訓的課程,要求從業人員在道德培訓中樹立起“為人民服務”的主人公意識;第二,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適時適當地開展有關“文明工程”的活動;第三,按照高速公路服務總則要求,制定符合各部門的細節化要求以及標準化措施。作為基層而言,其收費站接觸最多的就是群眾,因而要積極建立文明窗口,使群眾滿意其服務,作為“文明窗口”的管理人員則要嚴格要求,從基本的儀態到語態都要進行認真培訓,并定期對其工作進行考核,使他們即使面對乘車人員的咨詢也能做到微笑服務,使得接受服務的大眾可以感覺到溫暖。只有將這些細節要求滲透到每一步的工作中,才可以使工作人員從觀念到實踐都完全有一種“為人民服務”的熱情,從而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籌。

3.從營運管理成本著手,實現增效高速公路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提升

可以從營運管理的成本入手,通過挖潛增效、精簡機構等形式來降低其成本。在實際的高速公路營運管理中,運用合理的人力資源,開源節流,開發潛能,并盡可能選用一專多能的新型人才,這些要點的實施對于高速公路營運管理成本的降低進而提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有著重要的意義。第一,高速公路企業中機構的簡化,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避免工作過程中常見問題的出現。第二,對于人員的精選,應注重對多方面人才的使用,使工作人員能夠運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掌握的技術技能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從而發揮其工作的主動性,為本單位作出更大的貢獻。人員的精選和機構的精簡從不同程度上對高速公路企業的經濟起到了很好的緩和作用,從而創造出更多的經濟效益。

4.從服務入手,提高經濟效益

優質的服務質量,往往能帶來好的服務形象,從而促進經濟效益的提升。高速公路的服務不僅僅是為了人們出行的方便,也是為了滿足人們對于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要求。因而,當前營運管理的服務質量是否優良,直接關系著交通行業的整個形象。高速公路的管理部門應當對乘務人員進行定期的培訓,使其創造出一個安全、舒適、優美的環境,以在廣大的服務人群中樹立起良好的口碑,從而實現更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實際的管理工作當中,管理部門應進行各項文明工程的開展,在工作的過程中應做到服務的標準化和服務內容的詳細化,且做到獎罰得體。從而實現高速公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穩步提升。

5.從通行效率著手,提效節支

當前,高速公路已經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發展,相比于以往的的高速公路投入了更多的內容。而互聯網的大背景下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一種聯網收費的方式已經成為高速公路發展的必然趨勢。所謂聯網收費,指的是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來達到管理水平提升、運營管理現代化和交通通暢安全的目的。這種方式的應用能夠最大限度地縮減收費站的數量,對收費行為加以規范,且一些貪污作弊的漏洞得到了很好的完善,成本降低的同時,人流和物流效率都得到了提升。人們的出行方便了,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進一步提高啦。在實際的聯網收費當中,應遵循統一標準、統一規劃、統一結算、統一發卡的原則,對一些收費站進行撤銷,來降低高速公路的營運管理成本。

三、結束語

當前,高速公路已經成為重要的交通出行方式,其帶有公益性色彩的建設方式仍主要依賴于政府的財政支持,且其大量的資金消耗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其更好的發展。高速公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義,認識其重要性,從成本和盈利的角度出發,制定出合理的措施,并積極地實施,以取得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提高,實現高速公路的長足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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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學松.論述高速公路經濟現代化管理[J].中國城市經濟.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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