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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保障措施范文1
【關鍵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建設,問題,對策
1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現狀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是政府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政策落實的基層基礎性工作。各縣(市)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要加強領導,認真謀劃,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基層平臺建設推進方案。就目前發展而言,我國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難以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應有的效用,其內容相對繁雜,服務難度較大,建設質量與服務水平都難以適應時代社會發展的要求。
2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工作職責
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從宏觀角度來講其工作職責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主要指鄉鎮事務所的工作職責,其中主要包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體系政策的法律、法規宣傳活動;針對某地開展組織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體系的調研數據;促進就業發展、提供就業指導、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服務等;協調相關部門及職業技能培訓對人才的需要,充分發揮人才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等。
另一方面指社區與村居協理員的工作職責,其中主要包含:建立完善社區與村居勞動力平臺保障體系并有效加以管理落實;針對社區及村居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信息的搜集與審查,建立完善的信息庫;掌握社區與村居參與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人員的信息,為其提供全面的求職信息,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檔案;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活動的開展,積極調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作與其他相關工作之間的矛盾;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宣傳指導工作,針對重要信息進行整理、數據分類,提供可靠的工作意見;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作的布置。以上兩個方面的充分發揮將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創建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3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存在問題
3.1人員管理方面。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大多數身兼多個崗位與職責,很多問題的發生并不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與解決。大多數工作人員在處理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問題上,還要處理部分當地政府官員所應該承擔的工作任務,進而導致一人兼多個崗位任務,這樣不僅僅使其工作任務繁重,難以專職進行處理問題,更會導致在處理問題上不能準確地加以解決,不利于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與發展。
3.2工作經費方面。經費問題作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創建的基礎,對其公共服務平臺的開展與實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影響。很多鄉鎮企業工作的開展不僅僅需要上級的支持與贊同,更需要資金來開展項目,進行預算,從而有效的保障社會民生事業的大力發展。但實際上,在某些地區甚至存在著工作人員沒有編制,工資難以保障等現象,資金的嚴重缺乏降低了工作人員對公共服務平臺的創建與開展,打消了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從而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體系嚴重滯后。
3.3人員素質方面。人員素質的高低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創建開展中起到了極其重要的影響。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的創建涉及面比較廣泛,且政策性比較強,內容復雜豐富,并與人們生產生活有著密切的關系。
4 加強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4.1把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擺上重要位置。隨著城鄉建設的不斷變化與發展,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體系在城鄉統籌發展過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下,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務平臺對農村就業及社會保障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所以,從某種角度而言,必須將農業就業及社會保障放在重中之重,從而建立與城鎮相統一的公共社會服務體系,加快農村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與完善,對實現城鄉統籌協作有著重要的意義
4.2規范完善基層平臺工作機構,配置人員。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體系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離不開人的管理與發展,人作為主體,對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體系公共服務平臺的有效運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須加強人力資源的管理與完善,建立基層管理人員責任負責制,同時結合實際情況,配備專業的人才對基層平臺服務進行管理與維護,此外,還要確保人員的收入狀況,提高他們的工作熱情,有助于基層服務平臺的持續發展。
4.3加大對基層平臺建設資金投入,提供經費保障?;鶎尤肆Y源與社會保障工作的有效開展,需要一定的經費保障。首先要進一步提高鄉鎮黨委、政府對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在落實惠民政策和維護社會穩定上的認識,在政策、資金、物質上給予支持。要配備工作所需要的設備設施,逐步現代化,確保信息安全。其次要增加工作經費,保證工作正常運轉、有效運行。建議各級政府設立專項資金,強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資金投入,落實工作經費,保證及時到位。
會議保障措施范文2
2002年3月5日,美國總統宣布,對10種進口鋼材采取保障措施,在為期3年的時間里,加征最高達30%的關稅。[1]包括
6、專家組報告
dsu第16條規定,在專家組報告散發給各成員后60天內,如果當事方沒有提出上訴,則該報告應提交dsb會議討論通過。
本案中,專家組報告于2003年5月2日向當事方散發,但7月11日才向所有成員散發,因為需要把 英文 翻譯成法文和西班牙文。
此外,本案還涉及了單獨報告問題。
如上所述,dsu第9條規定,如果一個以上成員就同一事項請求設立專家組,那么在可行的情況下,應當設立單一專家組(single panel)。但這種安排應當考慮到所有有關成員的權利;專家組在審理案件和作出裁決時,應當確保當事方的權利不受損害,就像由單獨專家組(separate panels)審理一樣。如果一個當事方提出要求,專家組就應當(shall)作出單獨報告(separate reports)(第9條第2款)。
2003年1月28日,美國提出請求,要求專家組作出8個單獨報告,而不是一個報告。美國稱,提出如此請求,是為了保護其在dsu中的權利,包括尋求與一個或多個起訴方達成解決辦法,不通過報告或不上訴;而這個權利決定于單獨報告的存在。
2003年1月30日,起訴方對這個要求表示反對,并且提出了很多理由,特別是這個請求不夠及時,如果滿足這個請求就會延誤作出報告的時間,以及起訴方假如知道要作出多個報告,就會以不同的方式陳述觀點。
當事方隨后多次交換了意見。2003年2月3日,專家組致函當事方,稱將在中期報告中對美國的請求作出決定,但即使接受美國的請求,這些單獨報告的描述性部分也是相同的。2003年2月6日,專家組作出了單一的描述性部分。
最后,專家組決定采取由8個專家組報告組成的一份文件的形式;本文件應當視為8個單獨報告,涉及本案8個起訴方中的每一個起訴方。在這份文件中,封面和描述性部分是共同的,表明這8個爭議是通過單一專家組程序審理的。在這份單一文件中,對于專家組決定裁決的請求,裁決也是共同的。按照司法節制的原則,專家組主要審查了起訴方的共同主張,因此可以作出共同裁決以解決爭端。最后,這份文件的結論和建議是針對每個起訴方作出的,每個起訴方都有單獨編號。
如上述關于單獨報告問題的裁決所說,結論和建議是針對每個起訴方作出的,每個起訴方都有單獨編號。因此,這個部分是針對單個成員的,例如“對歐共體主張的結論和建議”,共8個部分,但統一編號為“xi”。事實上,對每個成員主張的結論和建議的結構和內容是相同的,僅有的例外是日本、韓國和巴西沒有“未預見 發展 ”這一部分,因為日本沒有提出這個請求,而韓國和巴西雖然在設立專家組請求中就未預見發展提出了主張,但在第一、二次書面陳述中,沒有論證這個主張或者要求就這個問題作出裁決。
四、上訴審議階段
1、要求通過專家組報告
dsu第16條規定,在專家組報告散發各成員20天后,dsb方可審議通過報告;除非一當事方提起上訴,或者dsb一致決定不通過該報告,該報告應當獲得通過。
對于勝訴方何時可以要求召開dsb會議通過報告,是在專家組報告散發后20天內,還是在20天后,dsu沒有規定。從實踐看,是可以在20天要求將通過專家組報告列入dsb會議議程或要求專門召開dsb會議的。例如,從專家組報告散發之日起,以下案件通過專家組報告列入dsb會議議程的日期分別是:加拿大藥品案21天,[29]加拿大汽車產業案20天,[30]印尼汽車產業案21天。[31]按照慣例,要求召開dsb會議,應當提前10天提出。因此可以推論出,勝訴方要求召開dsb會議是在專家組報告散發后20天內作出的。
本案中,專家組于7月11日散發報告。起訴方于7月31日要求dsb在8月11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專家組報告。但8月11日,美國向dsb提交了上訴通知(notice of appeal),宣布就專家組報告提出上訴。[32]因此,專家組報告沒有通過。從這個時間安排看,起訴方是在專家組散發報告20天后才請求通過專家組報告的。
2、交叉上訴
根據wto《上訴審議工作程序》第23條第1款的規定,在上訴通知作出后15日內,原上訴方之外的當事方可以加入該上訴,也可以就專家組報告中的其他 法律 錯誤提起上訴。也就是說,其他當事方有15天的時間決定是否加入其他當事方提起的上訴。其他當事方也可以單獨提起上訴。單獨上訴可以在該15日內提起,也可以在此后提起(但必須在專家組報告散發后60日內,即專家組報告被dsb提供前[33]),但這種上訴應由相同的上訴成員審理。這就是“交叉上訴”(cross appeal)的情況。例如,在美國1916年反傾銷法案中,美國敗訴,因此提起上訴。而歐共體和日本也就專家組報告中不利于歐共體和日本的一些問題提出了上訴。但這種上訴是“附條件的上訴”(conditional appeal),即請求上訴機構,只有在上訴機構推翻專家組報告中有利于歐共體和日本的裁決部分的情況下,才就歐共體和日本單獨提出的上訴作出裁決。[34]
本案中,起訴方提出了多個主張,但專家組只對其中的幾個主張作出了裁決,就足以認定美國的措施沒有法律依據,違反了保障措施協定和gatt的義務。然而,專家組行使司法節制權(judicial economy)而沒有審查的美國措施的其他方面的違法性仍然存在;盡管起訴方認為上訴機構沒有理由不同意專家組的整體結論,但如果上訴機構的裁決的確影響了專家組的裁決(in the unlikely event that the appellate body should reverse sufficient of the panel’s findings to undermine this conclusion),則專家組行使司法節制的基礎就不復存在,上訴機構就應當對這些問題進行審查。因此,起訴方就專家組沒有審查的一些主張提出上訴,提交了“其他上訴方書面陳述”(other appellant’s submission),即附條件的上訴。提交這種上訴書面陳述的日期,是以美國上訴通知為起算點的,即8月26日。其中,日本、韓國和巴西提交了聯合提交了一份“其他上訴方書面陳述”。象歐共體等8方就美國的上訴書面陳述提交被上訴方書面陳述一樣,美國也就8方的“其他上訴方書面陳述”提交了“被上訴方書面陳述”。上訴機構最后裁決認為,由于上訴機構維持了專家組裁決,因此對“其他上訴方書面陳述”中的主張進行審查的條件并未出現,因此沒有必要審查這些主張。
3、上訴審議程序
上訴審議程序規定在dsu第17條和《上訴審議工作程序》(working procedures for appellate review)。
根據《上訴審議工作程序》第27條第1款的規定,上訴審議聽證會原則上應當在上訴通知后30日內舉行。但本案的聽證會是在9月29、30日舉行的,即是在上訴通知后48、49日舉行的。
根據dsu第17條第1款的規定,每個案件由3名上訴機構成員組成,本案中是mr. james bacchus, mr. georges abi-saab和mr. john lockhart。其中,james bacchus也是上訴機構主席,并且是上訴機構中唯一一位從1995年就擔任上訴機構成員的人。他作風嚴謹,對聽證會時間和秩序要求嚴格,但又不失幽默,使得聽證會很有個性化色彩。[35]]
聽證會分兩部分。首先是當事方發言,簡要闡述自己的觀點。上訴機構對上訴和交叉上訴的內容未作區分;美國在口頭陳述中沒有提及交叉上訴的內容,而歐共體等8方則按照事先的分工,分別宣讀就美國上訴的辯駁和交叉上訴的內容。然后是上訴機構成員向當事方提問。與專家組聽證會不同的是,當事方之間并不互相提問。但是,在一當事方回答問題后,其他當事方舉牌經主席同意后,也可以就某個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另外,第三方也全程出席了聽證會,并且除了沒有第一部份的口頭陳述之外,也可以回答專家組向所有參加方提出的問題,或者主動要求發言。與專家組聽證會期間第三方只能參加為其專門召開的會議相比,第三方在上訴審議中似乎享有更大的權利。
上訴方主要是指責專家組的裁決在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方面如何錯誤,而被上訴方則百般為專家組的裁決辯護。雖然專家組裁決中,很多推理和結論都是起訴方的觀點,但也有很多是專家組自己的理解。因此,對于專家組裁決中某一觀點或結論的含義,雙方在上訴階段常常會提出自己的理解。這讓人感覺到,如果專家組在場,會提供更為準確的解釋。事實上,上訴是針對專家組裁決的,被上訴方應當是專家組才對。即上訴方指責專家組裁決,由專家組作出辯護。這實際上是訴訟程序中的一個根本問題,即誰應當是上訴階段“被告”的問題。
【注釋】
[1] 這10種產品是:板材,包括板坯、中厚板、熱軋鋼、冷軋鋼和涂鍍板;熱軋棒材;冷軋棒材;螺紋鋼;焊管類產品;普通碳素和合金管接頭;不銹鋼棒材;不銹鋼桿材;鍍錫類產品;不銹鋼線材。 [2]歐共體、日本、韓國、 中國 、瑞士、挪威、新西蘭和巴西等8個成員將美國限制鋼鐵進口的措施提交wto爭端解決機制。見wto文件:wt/ds248, wt/ds249, wt/ds251, wt/ds252, wt/ds253, wt/ds254, wt/ds258, wt/ds259。
[3] 本案還有7個第三方:加拿大、中國臺北、古巴、墨西哥、泰國、土耳其、委內瑞拉。馬來西亞撤出第三方。
[4] 歐共體第一次書面陳述,第2段。
[5] 美國上訴書面陳述,第6段。
[6] 美國第一次書面陳述,第1段。
[7]美國面筋案:united states – definitive safeguard measures on imports of wheat gluten from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wt/ds166/ab/r,22 december 2000,第137段。
[8] 美國鋼管案:united states – definitive safeguard measures on imports of circular welded carbon quality,wt/ds202/ab/r,15 february 2002,第109段。
[9] 見外經貿部網站: /article/200207/20020700023721_1.xml 。
[10] 在該案中,美國總統在3月5日才宣布采取保障措施,顯然沒有提供磋商的“充分機會”。歐盟、韓國等宣布對此保留權利,認為美國應最遲在2月20日開始提供磋商的機會。
[11] 在美國面筋案中,歐共體從wto裁決報告通過后第5天起,對來自美國的部分產品實施關稅配額限制,時間是2001年1月24日至5月31日。1月25日,美國根據dsu的規定,要求與歐共體進行磋商,認為歐共體的報復措施雖然通報了貨物貿易理事會,但從未列入該理事會的議程;歐共體沒有就報復水平是否相當的問題與美國進行磋商。見wto文件:wt/ds223/1,g/l/436,g/sg/d14/1,30 january 2001。后來,美國于2001年6月1日宣布,對面筋的保障措施不再延長。該措施是1998年6月1日實施的,已經實施了3年。美國沒有就歐共體的報復措施進一步要求設立專家組;歐共體的報復措施也按期于5月31日終止。
[12] 事實上,第8條第2款規定的報復必須在90天內實施,和第3款規定的絕對增長并符合協定的措施不得在3年內實施,也有令人困惑之處。例如,wto裁決不可能在90天內作出,如何滿足90天的條件,就成為了一個問題。作者曾與姜麗勇討論過這個問題。
[13] 見wto文件:
(1)歐共體:g/c/10,g/sg/43,15 may 2002。報復清單分“短單”和“長單”。歐共體認為,美國保障措施所適用的10種鋼鐵產品,有些是進口相對增加的;基于美國對這些產品限制而對歐共體造成的影響,歐共體可以在美國采取保障措施后90日內實施。因此歐共體“短單”提出,歐共體保留以下權利:不早于6月18日,對來自美國的干鮮果品等農產品,服裝等紡織品,以及部分輕工產品,加征100%關稅,金額約3.64億美元,將影響3.64億美元的進口?!伴L單”是那些不能確定為進口相對增加的鋼鐵產品給歐共體所造成的影響,要等wto裁決美國的這些措施不符合wto協定。因此,歐共體宣布保留以下權利:對于來自美國的農產品、紡織品、五礦化工產品和輕工產品,加征8-30%關稅,金額約5.83億美元,將影響22.42億美元的進口,將于2005年3月20日,或者wto裁決美國保障措施違反wto有關規定后第5天實施(如果這個時間較早)。
(2)日本:g/c/15,g/sg/44,21 may 2002。日本的報復也分“短單”和“長單”,時限與歐共體相同。其中,“短單”針對某些鋼鐵產品加征100%關稅,金額4,882,547美元。“長單”不高于123,425,608美元,但沒有列舉產品。
(3)挪威:g/c/16,g/sg/45,21 may 2002。時限與歐共體“長單”相同,針對某些水果、煙草、鋼鐵產品和槍支等,金額5.573百萬美元,將影響18.577百萬美元的進口,但沒有說明加征關稅稅率
(4)瑞士:g/c/18,g/sg/47,22 may 2002。時限與歐共體“長單”相同,針對某些農產品、輕工產品,加征從量關稅,金額3,022,529美元,將影響36,562,424美元的進口。
(5)中國:g/c/17,g/sg/46,21 may 2002。宣布保留以下權利:從2005年3月,或者wto認定美國措施不符合wto協議后第5天對來自美國的廢紙、豆油和電動壓縮機加征24%的關稅,加征后的關稅額為9400萬美元。
[14] 見wto文件:巴西:g/c/11,g/sg/n/12/usa/6,g/sg/n/12/bra/2,16 may 2002。韓國:g/c/12,g/sg/n/12/usa/7,g/sg/n/12/kor/1,16 may 2002。新西蘭:g/c/13,g/sg/n/12/usa/8,g/sg/n/12/nzl/1,17 may 2002。
[15] dsu第3條第3款。
[16] 美國對新鮮和冷凍大西洋大馬哈魚征收反傾銷稅案,1994年4月27日報告,第332-338頁。但專家組如何知道某事項是否在磋商中討論過,則需要當事方舉證。由于磋商是秘密進行的,并且沒有正式記錄,所以起訴方保留對磋商事項的記錄是非常重要的。例如,有些成員就使用書面提問的方式。參見david palmeter and petros c. mavroidis, dispute settlement in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practice and procedure, 1999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pp 64-65。
[17] dsu第4條第3款。
[18] 見wto文件:wt/ds248/12,8 may 2002。
[19](1)磋商結束后,6方發表了聯合新聞聲明。聯合新聞聲明指出,聯合磋商發出了全球鋼鐵市場的所有貿易方對美國保護主義措施表示強烈關注的明確信號。在此次聯合磋商中,歐盟、日本、韓國、中國、瑞士和挪威向美國表達了他們的共同觀點,即美國的保護主義措施違反了wto關于保障措施的要求。他們還對盡管上訴機構已對6起訴諸wto的美國保障措施案判為違規,而美國仍然有計劃地濫用保障措施表示了共同的關注。他們最后要求美國立刻停止實施與wto不符的保障措施。如果此次磋商未能在提出磋商要求后60天內解決爭端,那么他們將提出設立wto專家組的要求。作為第一個起訴方,歐盟最早將在2002年5月6日提出設立wto專家組的要求。見外經貿部網站: /article/200207/20020700023856_1.xml 。
(2)專家組裁決后,本案起訴方歐共體、日本、韓國、中國、瑞士、挪威、新西蘭和巴西等8個成員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在該案中取得了全面勝利。見歐共體官方網站: europa.eu.int/rapid/start/cgi/guesten.ksh?p_action.gettxt=gt&doc=ip/03/1002|0|rapid&lg=en 。
(3)上訴機構作出最終裁決后,8方再次發表聯合聲明,歡迎上訴機構維持專家組裁決,認為美國應當立即終止保障措施;如果美國不撤銷保障措施,有關成員就有權采取報復措施,并依據wto規則采取其他適當行動。見歐共體網站: europa.eu.int/rapid/start/cgi/guesten.ksh?p_action.gettxt=gt&doc=ip/03/1518|0|rapid&lg=en 。
[20] 6月3日、6月14日、6月24日、7月8日和7月29日。
[21] 見wto文件:wt/ds248/15,wt/ds249/9,wt/ds251/10,wt/ds252/8,wt/ds253/8,wt/ds254/8,wt/ds258/12,wt/ds259/11。
[22] 見wto文件:wt/ds259/9。
[23] 見wto文件:wt/ds248/13,wt/ds249/7,wt/ds251/8,wt/ds252/6,wt/ds253/6,wt/ds254/6,wt/ds258/10。
[24] dsu第12條第2-5款
[25] dsu第12條第6款。
[26] 見wto文件:wt/ds248/13,wt/ds249/7,wt/ds251/8,wt/ds252/6,wt/ds253/6,wt/ds254/6,wt/ds258/10,22 july 2002。
[27] dsu第18條和工作程序都要求,提交專家組的書面陳述,如果該成員要求保密,則其他成員應將其視作保密材料,但該成員應請求必須提供一份非保密概要,此概要可對外提供。
[28] 在“美國對巴基斯坦棉紗采取的保障措施案(美國棉紗案)”(wt/ds192)中期審議中,美國提出,該部分對巴基斯坦觀點的介紹太多,因而損害了美國的權利,要求專家組作出修改。但專家組認為不存在對美國的損害,因而沒有接受美國的要求。見專家組報告,第7.4-7.14段。
[29] canada – patent protection of pharmaceutical products,wt/ds114/r,17 march 2000。
[30] canad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the automotive industry,wt/ds139/ab/r,wt/ds142/ab/r,31 may 2000。
[31] indonesi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the automobile industry,wt/ds54/r,wt/ds55/r,wt/ds59/r,wt/ds64/r,2 july 1998。
[32] 見wto文件:wt/ds248/17,wt/ds249/11,wt/ds251/12,wt/ds252/10,wt/ds253/10,wt/ds254/10,wt/ds258/14,wt/ds259/13,14 august 2003。
[33] 見dsu第16條第4款。
會議保障措施范文3
推進發展構建和諧為實現公司新的發展目標而努力奮斗
實業公司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物資集團一屆一次職代會精神,于3月28日,召開了一屆二次職代會暨2006年工作會議。
會議首先重點學習了集團總經理孫鐵文同志的《推進“四個過渡”,構建和諧企業,為實現物資集團新輝煌而努力奮斗》的工作報告和黨委書記高偉同志的《統一思想真抓實干為推進物資集團和諧發展再做新貢獻》的重要講話。按照物資集團一屆一次職代會總體工作部署,結合實業公司實際,提出了2006年經營發展總的工作指導思想:即以管理局《二次創業指導綱要》為指導,按照集團一屆一次職代會的總體工作部署,全力推進“四個過渡”,圍繞“一個重點”,拓展“兩個市場”,加強“五個管理”,落實“五項工作”,強化“一項保障措施”,實現“兩個目標”,再創公司經營發展新的輝煌。
圍繞“一個重點”:以推進發展,構建和諧為重點,確保各項經營指標的完成,爭創集團先進單位和“四好班子”。版權所有
拓展“兩個市場”:圍繞油田和社會“兩個市場”,做好市場開發工作,實現市場份額最大化。
加強“五項管理”:一是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完善的經營考核體系。二是加強營銷力度,建立健全銷售管理體系。三是加強服務,延伸服務內容,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四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障措施。五是加強職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過硬的優秀團隊。
落實“五項工作”:一是認真落實好益朗司特石油專用管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產運行工作。二是認真落實好宏遠水泥制品廠產品結構調整的前期調研論證工作。三是認真落實好宏啟抽油桿修復舊油桿技改項目。四是認真落實解決好木材廠產品項目更新問題。五是認真落實好多種經營系統資金集中管理、財務集中核算的工作。
強化“一項保障措施”:加強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為推進發展、構建和諧提供堅強保證。
會議保障措施范文4
近年來,市衛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結合衛生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殘疾人保障法》,取得了一些成效,現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
市衛生局很重視殘疾人保障工作。局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何在衛生系統貫徹落實《殘疾人保障法》,并明確一名副局長分管此項工作。為切實做好好衛生系統殘疾人保障工作,衛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長任組長、局機關有關科室及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殘疾人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衛生系統的殘疾人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局醫政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召開碰頭會,協調解決各項殘疾人保障措施的落實。同時,衛生局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認真組織好《殘疾人保障法》學習、討論和宣傳,把學習《殘疾人保障法》納入“四五”普法內容,要求各單位站在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實落實好殘疾人保障措施。版權所有
二、切實落實好各項殘疾人保障措施
(一)完善各項預防保健措施,避免各類病殘現象出現
市衛生局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不斷督促市衛生防疫站、市婦幼保健院、市皮膚病防治站等單位,結合各自職能,落實好各項預防保健措施,預防各類殘疾現象發生。市衛生防疫站,在抓好各類疫苗接種工作同時,加大工作力度,保證“脊灰”糖丸100%接種率,避免“嬰兒癱”出現。市婦幼保健院,狠抓婚前醫學保健和孕產婦保健,在育齡夫妻和孕產婦中間大力普及生育知識,提高優育優生率。自2002年以來,婦幼保健院在全市城鄉開展了新生兒聽力篩查和遺傳性疾病篩查,并保證篩查率在95%以上。對個別聽力異常和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患兒及早發現、及早治療,避免了各類殘疾現象的發生。今年,在市政府統一安排下,將進行免費婚檢,此舉將進一步推進我市預防保健工作的開展,提高我市優生優育率和人口素質。市皮膚病防治站,作為我市麻風病專職救治機構,每年進行麻風病現癥病人和愈后病人普查,及早發現麻風病人并給予及時治療和干預,防治病人向病殘發展。受到了病人及其家屬的衷心感謝。
(二)加大投入,完善設施,為殘疾人就醫提供方便
市衛生局重視社會弱勢群體權益保障,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在各方面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各醫療衛生單位按照衛生局和市殘聯等部門的要求,不斷加大投入,完善設施,為殘疾人提供方便。一是在門診、病房等顯要位置張貼、懸掛殘疾人優先的提示,并在掛號、繳費、檢查等各環節優先照顧殘疾人。有的醫院在門診等處安排專人,幫助老弱病殘人員掛號、繳費、檢查等。市人民醫院購置了電動車,安排專人,免費照顧、運送行動不便的病患。同時,在公用通道、衛生間建設、病房安排等方面,都設置了殘疾人專用通道和馬桶。市中醫院等單位,還為殘疾人減免醫藥費用。
(三)認真落實殘疾人救助政策
會議保障措施范文5
關鍵詞:對外貿易;貿易壁壘;企業社會責任;溫州
中圖分類號:D92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09)11-0065-04
作者簡介:薛劍(1978- ),男,溫州大學甌江學院講師,法學碩士,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劉芳雄(1973- ),男,溫州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
① 所謂新型非關稅壁壘,常指以技術性壁壘為核心的包括綠色壁壘和社會責任壁壘在內的所有限制國際商品自由流動的新型非關稅壁壘。
自加入WTO以來,溫州的對外貿易事業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外貿依存度呈現出不斷提高的趨勢。在此過程中,溫州所面臨的貿易壁壘也經歷了一個花樣不斷翻新的過程,并表現如下:關稅壁壘――傳統非關稅壁壘――新型非關稅壁壘。①外貿壁壘給溫州外貿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擾。
考慮到商務部將推進公司責任作為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一項重要工作的制度背景,考慮到溫州正在實施的加快經濟結構轉型的計劃和事實,為在溫州經濟增長方式轉型的整體布局之下實現國際貿易的良性、高速和優質發展,溫州必須認真思考通過推行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常簡稱CSR)應對貿易壁壘的法制路徑。
一、溫州近年來遭遇貿易壁壘的現狀與趨勢
1.溫州近年來遭遇貿易壁壘的現狀
自2002年至2007年6月止,溫州遭遇貿易壁壘的情形大致如下:
2002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8次。其中,保障措施2次,反傾銷2次,貿易秩序1次,禁止進口1次,打火機CR標準1次,337調查1次。2003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9次。其中,反傾銷6次,保障措施2次,337調查1次。2004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10次。其中,反傾銷9次,保障措施1次。2005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12次。其中,反傾銷7次,保障措施3次(包括特殊保障措施2次),灰色清關1次,監管措施1次。2006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7次。其中,反傾銷3次,打火機CR標準1次,337調查1次,保障措施1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同時進行1次。2007年上半年,溫州遭遇貿易壁壘4次。其中,保障措施2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同時進行2次。溫州遭遇其超過兩次的貿易壁壘分別為反傾銷(29次),保障措施(10次),337調查(3次),反傾銷和反補貼同時進行(3次),CR標準(2次),其余的為1次。[1]
綜上所述,溫州近年來在遭遇貿易壁壘方面存在著如下特點:(1)傳統非關稅壁壘是溫州近年來遭遇的主要貿易壁壘。(2)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是溫州遭遇最多的傳統非關稅壁壘(主要為歐盟和發展中國家所采用),但反傾銷和反補貼同時進行這一新的實施貿易壁壘的方式已經出現并存在著增多使用的勢頭(為美國、加拿大采用)。(3)新型非關稅壁壘中,以337調查為代表的知識產權貿易壁壘的威脅一直存在(為美國所采用)。
2.溫州潛在大量遭遇的貿易壁壘:綠色壁壘和社會責任壁壘
歐美一直是溫州出口產品的主要銷售地,也是針對溫州實施貿易壁壘最多的國家和地區。令人擔憂的是,自2007年以來,在歐美地區,溫州在前述傳統非關稅壁壘威脅依舊的同時,也面臨著日益復雜、更難應對的新型非關稅壁壘。這些貿易壁壘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等為由,取得了更大的合法性,且技術性含量很高,從而使得對它的應對更加困難。主要的事件有:
在歐盟:(1)2006年12月13日,歐盟通過“REACH”法案,要求對歐盟市場上和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強制要求注冊、評估和許可。(2)歐盟EUP環保指令于2007年8月17日開始正式生效,成為繼WEEE和ROHS之后的又一大環境壁壘。(3)歐盟關于食品污染物最高限量的新法規(EC1881/2006號條例)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對各類進口食品質量安全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在美國:(1)2008年6月,美國環保署宣布了一項法規,制定或修改、或刪除有關商品內麥草畏殘留的現有許可限量。(2)7月,美國擬定百治磷殘留許可限量法規,宣布擬定有關商品內百治磷的殘留許可限量。(3)8月,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食品加工、加工和處理中的輻照的最終法規。(4)9月,美國食品加工、加工和處理中的輻照的最終法規。[2]
綜上所述,對溫州出口產品而言,“前有伏兵(新型非關稅壁壘)、后有追兵(傳統非關稅壁壘)”的局面已基本成型。
二、溫州遭遇貿易壁壘背后的法學分析
客觀地講,歐美等國所實施的大量貿易壁壘并非單純針對“溫州制造”而言,而只不過相關產品主要由溫州生產,以至于給溫州造成的沖擊相對而言特別引人注目。鑒于此,若想客觀分析、深度追尋“溫州制造”遭遇貿易壁壘背后的原因,必須拉寬思考的視角,將這個問題放在國際層面及國內經濟大背景下進行思考。
1.“溫州制造”遭遇難題的國際法制背景
近些年來,國際社會日益關注尊重基本人權、保護勞工權益、善待環境等問題。在政治層面,這表現為國際社會日益關注整個世界的可持續發展。典型的事件有:1995年,社會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在其《行動綱領》中指出,加強環境、經濟和社會三方面政策之間的正面互動對長期的成功具有根本性意義。2005年,《世界首腦會議成果》“重申我們的共同基本價值,包括自由、平等、團結、包容、尊重所有人權、尊重自然和分擔責任,對國際關系極為重要”。概而言之,有關國際法律文書均倡導在國家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必須關注、實施可持續發展原則,在發展經濟的同時追求實現社會目標和環保目標。在經濟層面,國際社會正興起倡導企業社會責任的商業潮流,諸如《全球契約》、《關于多國企業和社會政策的三方原則宣言》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跨國企業準則》等權威國際法律文書相繼出臺。該潮流背后的潛臺詞是:如今人們日益強調企業在其日常運行中,必須遵循所謂的“三重底線原則”:即同時關注人、環境和利潤。[3]此即是溫州大量遭遇以“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由而實施的貿易壁壘的國際大背景。
2.“溫州制造”遭遇難題的國內法制背景
事實已經表明,“溫州制造”遭遇大量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因之一是過度依賴價格競爭策略,在相當程度上漠視合理的勞工成本和環境成本。此外,產品技術含量低、不注重品牌建設也是主要內因之一。其中,勞工成本和環保成本低不僅是企業沒有動力進行品牌建設的原因,勞工成本被壓縮也是導致企業無力進行技術升級的誘因。換言之,不尊重勞工權益、漠視環保職責在很大程度上是“溫州制造”大量遭遇貿易壁壘的深層次原因。就反傾銷而言,已有學者指出,我國之所以大量遭遇反傾銷,表層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出口產品進行低價傾銷,深層的原因則是我們產品的成本不具有國際公認的合理性,以侵害大量民工的生命和健康為代價。[4]
作為對面臨大量貿易壁壘的回應,溫州一直在努力探索應對貿易壁壘的良方。在企業間,如下共識已經達成:要想有效應對貿易壁壘,企業應全面了解、掌握歐美等國反傾銷、等貿易壁壘的“游戲規則”;應以合法的程序、合理的價格開拓海外市場;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應積極應訴等。此外,溫州自2002年初被商務部確定為地方行業組織參與公平貿易工作試點地區以來,已經走出了一條以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為核心指導,地方行業組織多方配合,涉案企業積極參與的新路子,并已取得了一些成績。
客觀地講,上述應對貿易壁壘的機制的成效還是值得反思的,2002年以來溫州所面臨的貿易壁壘不見減少的事實已經說明了這一點。鑒于此,筆者認為,從技術層面應對貿易壁壘的策略不管是否加上積極二字,都只能是被動的回應;若想有效應對各類傳統及新型貿易壁壘,唯有從法制層面尋求努力的方向。
三、溫州應對貿易壁壘的法制路徑選擇:倡導企業社會責任
1.“溫州制造”與企業社會責任
近來的研究表明,至少從長期來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與其業績存在正相關關系。[5]從其內涵看,企業社會責任準則超越了只是強調技術性指標和“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創造利潤”的傳統觀念,強調企業對消費者、對環境的價值和對社會的貢獻。盡管在社會責任領域,溫州已經出現了一些依照國際公認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來經營管理企業“先行者”最典型的例子是均瑤集團,它是我國第一家加入《聯合國全球契約》的企業。夏子昂.溫州老板交責任答卷[N].溫州都市報,2007-8-25(A8).,總體上,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恰恰是“溫州制造”相對匱乏之處。
溫州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存在的最大的兩個問題是:其一,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未能具有針對性,既未能做到緊密圍繞其核心商業行為履行社會責任;其二,企業未能做到將履行社會責任與其企業的經營管理相結合,而是在某種程度上被用作了一種公關手段或趕時髦的舉動。但與此同時,溫州企業一方面為了在全球經濟競爭中站穩腳跟,不得不在某種程度上契入跨國公司的全球價值鏈;另一方面囿于資源有限,往往窘于應對跨國公司在社會責任方面提出的要求,并事實上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跨國公司轉嫁社會成本和風險的對象。
2.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與應對貿易壁壘的成效分析
如前所述,溫州當前面臨的貿易壁壘形勢是前有伏兵(新型非關稅壁壘),后有追兵(傳統非關稅壁壘)。筆者認為,針對這些“伏兵”和“追兵”,企業能通過履行社會責任在不同層面或程度予以有效應對。具體說來:
第一,傳統非關稅壁壘。在這方面,溫州主要面臨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的挑戰。鑒于實施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據分別是企業的傾銷行為或某種產品的大量涌入。筆者認為,就反傾銷和保障措施而言,履行社會責任至少是溫州企業應對它們的間接途徑。理由在于:溫州企業之所以有能力進行傾銷或將大量某種產品輸入他國,在很大程度上乃基于漠視勞工成本和環境成本的低價策略,也即國外所稱的“勞工傾銷或環境傾銷”。企業如能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必將擺脫只能依靠低價競爭的策略,走出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的陰影。
第二,新型非關稅壁壘。在這方面,溫州主要潛在面臨知識產權壁壘、技術性壁壘、綠色壁壘和社會責任壁壘的挑戰。無疑,通過關注環保、維護勞工權益的履行社會責任的方式乃有效應對綠色壁壘和社會責任壁壘的不二法門。就知識產權壁壘和技術性壁壘而言,應對它的最佳方式當然是加快自主出口品牌建設以增強外貿競爭力,靠品牌和技術而非價格取勝。但是,從長遠來看,創造品牌和技術所需的創新能力和思維,無一不以尊重員工的尊嚴、價值作為前提。對一個企業而言,要想在產品或生產流程等方面有所創新,切實履行針對員工的社會責任同樣是必要的前提。這意味著,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同樣至少是應對知識產權壁壘和技術性壁壘的間接途徑。
綜上所述,就溫州而言,履行社會責任至少是企業應對各類傳統和新型非關稅壁壘的間接途徑和從長遠來看的必然選擇,并是企業有效應對綠色壁壘及社會責任壁壘的直接途徑。尤其是考慮到對溫州而言,技術性壁壘、綠色壁壘及社會責任壁壘存在著后來居上的發展趨勢。筆者認為,倡導企業社會責任應該成為溫州應對貿易壁壘的法制路徑選擇。
3.倡導溫州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設計
鑒于我國目前“大政府,小社會”的現狀,倡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尤需政府為之提供一個可行的環境。政府必須通過公共政策力量和“軟實力”措施,支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政策需求。筆者認為,政府在制定、實施有助于培育企業社會責任精神的公共政策時,應該注意到溫州企業主要是中小企業的情形,在溫州,2007年,溫州市中小企業數量占全市所有企業總數的99%左右.朱長豐.溫州中小企業困境與發展對策[J].沿海企業與科技.2007,(6):105.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有其特殊性,注意到以純道德說教方式推行CSR的做法肯定會遭致抵觸,因為這與中小企業所感受到的“市場是殘酷的和不講道德的”現實不符,注意到企業社會責任常被中小企業視為增加了日常管理成本的負擔。因此,要想借通過在溫州企業中推進企業社會責任實踐以圖從根本上達到提升外貿競爭力、有效應對貿易壁壘的目標,必須從關注企業可以得到的實際利益這一方面入手。筆者認為,可供選擇的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政策指南至少應該做到:(1)因材(企業)施教,不宜直接將適用于大企業的有關概念、做法直接適用于中小企業。(2)將工作要點放在提升企業的CSR意識和創造一個有利于中小企業實踐CSR的支持性環境方面,認識到至少從短期來看,它們更有可能對此抱一種懷疑而非熱情接受的態度;(3)政府應致力于尋找、突出和宣傳已有的企業從良好的CSR實踐中獲益的情形;(4)政府應為中小企業實施CSR提供各種必要支持。
溫州企業通過壓縮勞工成本和環境成本獲得的外貿競爭力并不可靠,也不長久,更不道德,反而招致了大量貿易壁壘。從長計議,若想有效防范貿易壁壘尤其是各種新型貿易壁壘,只能從法制變革方面尋求良策。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契合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尋求通過實踐科學發展觀以建設和諧溫州的今天,通過在溫州企業中推行CSR以應對貿易壁壘的努力是值得嘗試的。
參考文獻:
會議保障措施范文6
[關鍵詞]國際貿易糾紛;反傾銷;保障措施;技術貿易壁壘
[中圖分類號]F752.0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283(2012)01-0023-04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出口的迅速增長,中國在經濟飛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國際貿易糾紛與摩擦。近年來,針對中國的貿易救濟措施層出不窮,既有傳統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一般保障措施,也有知識產權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等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所引發的貿易糾紛讓很多中國出口企業蒙受巨大經濟損失,從而嚴重影響了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本文擬就中國企業面臨的國際貿易糾紛現狀和產生原因進行深入剖析,并結合具體貿易摩擦類型及實際貿易糾紛案例探討中國應對不同種類貿易糾紛應采取的措施及策略。
二、中國企業面臨的貿易糾紛現狀
目前,中國企業面臨的貿易糾紛現狀呈現出三大特點。
首先,從所涉糾紛數量上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各國貿易救濟措施及貿易保護手段的最大受害國。截至2010年底,中國已經連續16年成為全球遭遇反傾銷最多的國家。據世界貿易組織反傾銷調查報告數據統計,1995—2010年上半年,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共發起3752起反傾銷調查,其中涉及中國產品的有784起,占比高達20.90%。世界貿易組織公布的相關數據統計顯示了從2005—2010年涉華反傾銷調查數量占世界總量的比例及其變化趨勢(見圖1)。在反補貼措施方面,從1995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已有20個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啟動反補貼調查共計250次,其中針對中國的反補貼調查案件高達40起。特別是自2007年以來,涉華反補貼調查呈激增態勢,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公布的相關數據統計2005—2010年涉華反補貼調查數量占世界反補貼調查總量的比例及其變化趨勢見圖2。除了這些傳統的貿易救濟措施之外,中國出口還受到很多新型的貿易保護手段的限制,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知識產權壁壘和綠色貿易壁壘等,其中以技術性貿易壁壘最為突出。據統計,中國外貿出口企業70%以上遭受過國外的技術貿易措施,約40%的出口產品受到過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限制,每年受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的貿易額達200億~300億美元,其損失之大可見一斑。
其次,從發生糾紛的對象來看,與中國發生貿易摩擦的主體仍以發達國家居多,但發展中國家數量也呈迅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在反傾銷措施方面,發展中國家已經取達國家成為對華發起反傾銷調查數量最多的主體。截至2010年6月30日,在涉及中國產品的784起反傾銷調查中,由發展中國家發起的數量高達487起,占總數的62.12%,其中印度對華發起的反傾銷調查有137起,遠超美國(101起),位居所有成員國之首。另外,在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方面,發展中國家對華立案數量近年來也有顯著增加。據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2010年9月的數據顯示,2009年發展中國家對中國發起的貿易救濟調查數量為77起,較2007年的51起增長了40%,涉案金額則增加了4倍多。
第三,在糾紛涉及的產品方面,中國卷入貿易糾紛的產品領域呈不斷升級之勢。近年來,貿易糾紛中涉及的中國產品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延伸,所在產業從傳統的農業、紡織和汽車等向電子信息、通訊、飛機制造和生物等高科技產業領域升級。相較1996—2001年,2002—2006年美國對華反傾銷的產品中機電類和輕工類產品所占比重有大幅提高,分別從7.14%和10.71%增長到26.7%和23.3%,而五礦類和土畜類產品則均有一定幅度減少,由此可見中國卷入的貿易摩擦涉案領域的擴大與升級。
三、與中國企業貿易糾紛產生的原因
(一)普遍性原因
貿易糾紛在世界范圍內是普遍存在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由于節約勞動的技術進步會提高資本生產率和回報率,相對降低勞動的報酬,使發達國家把越來越多的勞動相對密集的生產轉移到發展中國家。這種生產轉移帶來了兩個效果:一方面發達國家消費增加,儲蓄減少,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儲蓄增加而消費減少,最終導致發達國家出現貿易逆差。為扭轉此種貿易逆差,發達國家自然會采取貿易保護措施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從而引發了貿易摩擦。其次,基于保護國內相關產業和就業的需要。在國際貿易過程中,一國的出口產品往往與進口國的相關產業構成競爭關系,又由于出口國的產品往往在價格或質量上較進口國更有優勢,對進口國的相關產業構成了很大威脅,因此出于保護該產業及其從業人員的需要,進口國通常會采取一定貿易保護措施限制相關產品的進口,從而產生貿易糾紛。另外,發達國家為保護其高新技術等戰略性產業的發展,防止核心技術外泄也是知識產權和技術領域貿易糾紛發生的重要原因。由于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控制是一國經濟增長或趕超他國的決定性因素,因此為保護其長遠核心利益,發達國家往往會通過設置知識產權壁壘和技術貿易壁壘制造摩擦。
(二)特殊性原因
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面臨如此多的貿易糾紛也有其特殊原因。第一,在貿易結構方面,中國進行的大量是加工貿易,而產品加工后往往會增值,最終的出口額總是大于進口額,因此加工貿易本身就伴隨著貿易順差。根據海關統計資訊網公布的數據統計,截至2011年3月,加工貿易占中國出口貿易總值的46.18%,總金額高達1845.44億美元。如此高的加工貿易比重導致由貿易順差引起的摩擦就不難理解了。第二,由于中國企業出口的很多產品檔次較低,產品附加值低,加之行業自律性差,為了爭奪有限的市場份額同類企業間相互削價競爭,因此很容易遭到其他國家的反傾銷調查。第三,由于中國技術相對落后,缺乏相關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出口產品對國外技術有很強的依賴性,且并未形成自己的一套技術標準,只能受制于國外標準,因此為他國利用知識產權和技術問題引發貿易糾紛提供了機會。第四,中國之所以面臨如此多的貿易糾紛也有一些政治性因素。近年來中國崛起的勢頭越來越猛,“中國”甚囂塵上,很多歐美國家都感受到了中國的迅速發展對其政治經濟地位的挑戰。因此,這些國家企圖通過制造貿易摩擦的手段來阻止中國相關產業的發展,以達到遏制中國崛起的目的。
四、中國企業應對貿易糾紛的成功案例分析
(一)應對反傾銷類貿易糾紛
積極應訴是企業應對反傾銷、反補貼的前提條件。不應訴或不配合調查,只會帶來最不利的裁決和敗訴的結果。加入WTO以來,中國企業對國外反傾銷指控的應訴積極性不斷提高。據信息表明,2002年企業反傾銷應訴率總體超過75%,其中對北美地區、大洋洲地區幾乎全部參加了應訴,對歐洲和亞洲的應訴率都超過70%,對拉美地區總應訴率約60%。在積極應訴的同時,合理運用一定訴訟策略和世界貿易組織的相關機制已經成為企業贏得訴訟的關鍵。
案例一:加拿大對華復合木地板反傾銷案
1.案情概述
此案發生于2004年10月。加拿大海關總署立案公告,正式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德國、奧地利、比利時、法國、盧森堡和波蘭的強化木地板進行反傾銷調查,并同時對原產于中國的強化木地板進行反補貼調查。
加拿大調查當局在本案中使用抽樣調查方法,只對出口加拿大最大的上海某外資企業做全面調查。廣東公司堅信本公司對加拿大出口沒有傾銷,選擇了自愿填寫問卷,并力爭調查機關到公司實地核查。作為整個應訴工作的一部分,廣東公司也全面參加了無損害的抗辯,其基本抗辯內容是申請方無合理的證據證明其遭受了損害或是面臨遭受損害的威脅。
2005年5月17日加拿大調查當局作出終裁:對被抽樣調查的公司將原27%的稅率調整為9.7%,而對廣東公司因在5月17日終裁前無暇審核材料稅率仍維持為17%。但調查當局將在損害最終裁決6月16日出臺后的6個月內,審核公司的材料。在6個月的繼續應訴時間里廣東公司應訴小組全力整理數據和資料,在初裁后提交的抗辯材料基礎上,于2005年9月28日,兩次提交了大量的材料,加拿大調查當局對廣東公司提交的問卷答復進行了全面的審閱,并于2006年2月對傾銷和補貼的問卷答復提出了大量的補充問題。2006年3月20日—23日加拿大海關總署派出兩名官員到廣東公司實地核查。2006年5月5日,加拿大海關總署公布了再調查的裁決結果。調查當局在裁決中確定廣東公司涉案產品的正常價格低于對加拿大的出口價格,反傾銷稅率為零。至此,廣東公司在本案應訴中,獲得了滿意的結果,以零稅率結案。
2.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廣東公司的兩點做法很值得國內相關企業在應訴類似反傾銷案件時借鑒。首先,其深知反傾銷調查的時效性要求,在加拿大當局立案后迅速做出反應,聘請律師開展應訴工作。而中國有很多企業在反傾銷調查立案前持觀望態度,寄希望于對方不申請或撤回申請,最終錯失了聘請律師指導企業的最佳時機。另外,廣東公司還有很強的應訴抗辯和合作意識。不僅積極配合加拿大調查當局的調查,在調查問卷中進行有力抗辯,而且在加拿大海關總署派官員進行實地核查時還詳細地向核查官員解釋了國內內銷客戶的情況,說服核查官員接受公司的內銷產品的客戶與在加拿大的進口商屬于不同的貿易水平。這種積極抗辯與合作意識也是中國很多企業所欠缺的。
(二)應對保障措施類貿易糾紛
近年來隨著中國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越來越多的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實施保障措施,其業已成為世界各國貿易保護主義者的“新寵”。據相關數據統計,在中國加入WTO后的4年間,涉及中國的保障措施案件由1995—2001年的18件上升到29件,占所有案件的比重由6.0%上升至9.4%。由于保障性措施針對的是公平貿易,造成的危害不容小視,因此應對保障措施類貿易糾紛的成功案例尤其值得中國學習借鑒。
案例二:美國鋼鐵保障案
1.案情概述
2002年3月5日,美國總統布什命令,宣布對進口到美國的10類鋼鐵產品采取保障措施,分別征收8%~30%的額外關稅,時間為3年。該措施涉及包括中國在內的8個國家,其中中國作為對美鋼鐵出口大國所受威脅尤為嚴重。
2002年3月14日,中國政府向世貿組織提出就此問題進行磋商,2002年3月21日,中國要求加入歐盟與美國進行磋商。2002年3月26日中國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向美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提出,在世貿組織《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條款下,就美國實施鋼鐵保障措施進行磋商,中國政府將保留在《關貿總協定》和《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協議下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2002年5月24日,中國對17類進口鋼鐵產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2002年5月27日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就“美國201鋼鐵保障措施”正式向爭端解決機構請求設立專家小組。
2003年5月2日,專家組作出最終報告判定美國的保障措施不符合WTO協定。2003年8月11日,美國通知DSB對專家組報告提出上訴。2003年11月10日,上訴機構作出報告,維持了專家組的總體結論,即美國對所有10種產品采取的保障措施都沒有法律依據。2003年12月10日,DSB通過了上訴機構和專家組報告。2003年12月4日,美國總統簽署總統令宣布自12月5日起終止保障措施執行。自此,中國加入WTO后面臨的第一案以勝利告終。
2.案例分析
中國政府在此案中維護了鋼鐵產業的安全和國家利益,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成功之處:第一,中國政府有效利用了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在面對美國的鋼鐵保障措施時,反應非常迅速,并尋求與涉訴的其他國家和地區積極展開合作,利用DSB機制避免了美國違反WTO規則的保障措施對中國鋼鐵產業造成的損害。第二,中國政府充分利用了磋商的機制,在美國實行鋼鐵保障措施后積極與世貿組織、歐盟和美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團進行磋商,爭取到了在此案中的主動權。第三,中國政府還合理利用WTO的規則采取了適度的保障措施維護自身利益。在美國宣布實施鋼鐵保障措施后,中國于2002年5月24日宣布對17類進口鋼鐵產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在WTO規則范圍內成功抵御了美國的鋼鐵保障措施,保護中國國內產業免受未預料的沖擊。
(三)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類糾紛
近年來中國在出口方面面臨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類糾紛數量有日益增長的趨勢。根據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公布的數據統計,2010年美國、加拿大對中國的TBT(技術貿易壁壘協議)分別較2009年增加了183.3%和160.0%,如此迅猛的增長勢頭需要引起相關企業的重視。
案例三:溫州打火機應對歐盟TBT案
1.案情概述
2002年4月30日,歐盟通過了旨在限制中國打火機進口,以保護本國生產商利益的《打火機——防止兒童開啟要求及測試方法》(簡稱CR法規),其主要內容是全面禁止玩具打火機進入歐洲市場,并規定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必須安裝防止兒童開啟的裝置。該法規將在2004年強制執行。
2002年3月,溫州煙具行業協會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官員組團共赴歐洲與有關方面交涉。在交涉中歐盟進口商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間,溫州打火機企業還紛紛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技術改造,積極開展研發工作,并新創建了一個專門生產安全打火機的特色產業園區。
2003年12月9日,歐盟常規產品安全規定指令緊急委員會召開相關會議,各成員國未能就歐盟標準化委員會于2002年4月30日通過的EN13869:2002標準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早期的決議即歐盟對制造商、進口商及零售商分別從2004年6月19日和2005年6月19日起強制執行的CR法規不再生效。這意味著以溫州煙具協會為主的對歐盟CR法規歷時兩年的抗爭取得了階段性勝利。
2.案例分析
在此案中,溫州打火機生產企業在應對歐盟CR法規過程中能取得初步勝利主要有三點可取之處:首先,其充分發揮了協會組織的力量,積極主動應對歐盟制定的CR法規。在此過程中,以溫州日豐打火機有限公司董事長黃發靜為主的一批企業家主動帶頭,組織溫州煙具行業協會的同業者,與歐盟有關方面抗爭。與此同時,溫州鹿城煙具協會還成立了專門應對小組,全面搜集相關數據、資料,并著手聘請資深律師搜集歐盟的法律法規。此外,溫州煙具協會還積極與政府部門溝通,尋求政府的支持和幫助。這與很多其他企業在遭遇技術貿易壁壘時被動應對、孤軍奮戰的局面形成了鮮明對比。其次,溫州打火機企業還聯合歐盟進口商,共同應對歐盟的CR法規。在此案中,歐盟打火機商充分利用天時地利的條件,一方面給溫州代表團盡可能的支持,另一方面積極開展各種游說活動,對贏得抗爭CR法規的勝利發揮了重要作用。另外,在積極進行相關交涉的同時,溫州打火機企業還不忘加強自身建設,進行技術升級和研發工作。寧波新海電子制造有限公司就通過自主創新研制出了帶CR裝置的打火機,已經有3款產品在美國成功申請專利,另2款在歐盟也即將取得專利證書。這種自身技術的提高大大增強了溫州打火機企業在應對CR法規上的主動性。
五、結語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中國在融入世界市場的過程中,也面臨著數量日益增多且類型更加復雜的貿易糾紛。這既是國際貿易發展的必然產物,也與中國自身的出口結構特點、層次和體制有密切聯系。面對不同類型的貿易糾紛,中國企業在采取有效方式積極應對的同時,更應全面提升自身的技術水平和產品層次,以從根本上遏制其他國家利用貿易糾紛阻礙中國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企圖。另外,中國還應完善在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方面的立法,并建立起一套完備的應訴機制,加大力度培養相關方面的法律人才,只有這樣,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才能在國際貿易中贏回自己應得的利益,我們的國家才能在相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真正實現經濟的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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