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類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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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類合同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1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風險分析;防范措施

引言

風險的含義是指一件事情的實際結果和預期目標的差異程度,差異程度越小,風險就越?。徊町惓潭仍酱?,風險就越大。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不僅僅是商業活動,還是工程施工活動,工程所在地的自然環境和相關人為因素度必然會影響到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目前的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筑工程項目趨于大型化、復雜化,只有具有全面專業知識和較強的公司管理能力的企業才能在市場上存活下來,這對于中小企業來講尤為不利,中小企業相對于大企業面臨著更多的風險。

1.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定義及其特點

建筑工程項目中,風險的起因是由各種不確定的因素造成的,假設在投標的過程中,如果不考慮風險的因素,這樣會導致實際成本過大,獲取的利潤降低或是虧損。但如果過多的將潛在風險因素產生的費用轉移到投標的成本中,那么競標時中標的幾率就大大的降低。因此,想要獲取預期的利潤,就必須正確的對待建設工程項目中所存在的風險[1]。另外,規模大、周期長是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這導致,工程項目一旦實施,便會產生許多不確定因素,這相較于其他行業來講,具有更大的風險性。對于現代化的建筑工程項目,無論在規模、技術、資金和資源消耗量方面,都比以往任何時期的影響力都得多,所存在的風險也比以往增加很多,這讓國內許多風險管理科研人員開始對建筑工程項目風險進行分析。

2.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分類

建筑工程項目屬于復雜的開放式系統,由于項目的內部結構以及項目本身的動態性和外界的干擾因素,導致很難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風險分析,風險因素所引起的后果得不到確切的表示,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因素錯綜復雜[2],可從項目的環境、項目的設計結構以及項目的主體等不同方面來進行風險分類,為了方便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分析和風險防范措施,應當從建筑工程風險能否計量的角度來對風險進行分類,以此來確保哪些風險只能做定性分析、哪些風險可以進行定量分析,這樣可以方便對不同風險采用相對應的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風險主要可以分為下列幾類:2.1技術類風險。技術類風險是常規性的不可避免風險,性質上分析,可計量風險也屬于技術類風險,它包括材料供應、設備供應、工程變更、技術規范等風險。2.2環境類風險。環境類風險主要表現為建筑工程項目中出現異常天氣,如暴雨、洪水、暴雪、臺風、地震等不可抗主力的自然現象,這些異常天氣會造成工期的拖延以及財產的損傷。2.3經濟類風險。經濟風險在建筑工程項目中主要是招標時,其中投標者在設計圖紙、工程質量要求、合同條款、工程清單上都存在的潛在的經濟類風險,投標者必須仔細分析研究。此外,市場價格的波動也是經濟類風險,勞動力市場及材料市場價格變化直接影響著工程承包的價格。2.4合同簽訂及履行方面的風險。合同條款不全面、文字不細致,這使得合同存在法律漏洞。合同上存在不完善的轉移風險擔保、索賠等相應條款或者是合同缺少應不可抗因素影響造成延誤工期或者經濟損失的條款,這些都都是合同簽訂方面的風險。在合同履行方面,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項目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的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及時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這是合同在履行方面的風險。

3.建筑工程項目風險的防范措施

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快速發展,讓困擾建筑工程市場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得到了明顯的緩解,拉動了建筑工程相關產業的快速增長,對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就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在對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安全管理中,風險防范卻被忽視,或者不被重視,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防范還只側重于項目實施階段。如今的建筑工程項目急需加強風險防范措施,建筑工程項目防范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3.1掌握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涉及施工階段保護工程承包雙方利益的的法律法規要熟練掌握,只有熟練掌握了這些法律法規,依據法律法規辦事,這樣才能有效的控制項目施工階段的風險。3.2深入分析招標文件。承包人在取得招標文件以后,要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正確的理解招標文件上業主的意圖及要求,詳細審查圖紙、工程量、合同條款,這樣可以減少后續合同簽訂后的風險3.3推行擔保制度。當前我國正在逐步推進銀行或者企業的保證,承包雙方可以通過開戶銀行來對建筑工程時所遇到的問題進行代償責任。還可以用抵押的方式,讓承包雙方的其任何一方與第三缸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以實物來進行抵押登記。

4.總結

總而言之,對建筑工程項目的風險進行詳細的分析與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危險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上文的分析是我運用合理的分析與防范措施對于建筑工程項目做的一些個人建議,可能這些措施不會適合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但是究其原理還是有共通點的,投入時間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分析絕不是做無用功。工程項目施工風險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不認真分析與防范,可能會帶來很大的損失。我相信只要在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上做到有效的預測評估,那么便能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與完成。

參考文獻

[1]趙維東.建筑工程項目施工風險防范[J].工程技術:引文版,2017(1):00158-00159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2

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管理技巧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construction units and supervision units, contract uni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and rules, to take legal and administrative means, through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exploreexchange, summed up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skill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skills.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1加強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縱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2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注意的幾個問題

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2.1注意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

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

2.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

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

2.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應把握的幾個重點

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2.4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

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標。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3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建筑市場

(一)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義建筑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是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與工程建設目標相關的具體內容,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它是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在建筑工程項目實施建設過程當中的最高行為準則,是規范雙方的經濟活動、協調雙方工作關系、解決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管理則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不斷發育成熟,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1.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使用合同來引導和管理建筑市場,順應了政府轉變職能,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的大趨勢。而各建筑市場主體也必須依據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以簽訂系列承發包合同為前提的,忽視了合同管理就意味著無法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費用進行有效控制,更勿論談及對人力資源、工作溝通、工程風險等進行綜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建設目標。

3.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界定了建設主體各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關系,是建設主體各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也是正確處理建筑工程項目實施過程當中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法律依據??v觀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的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所出現的誠信危機、不正當競爭多與建設主體法制觀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識薄弱有關。加強合同管理,促使建設主體各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并處理所出現的爭執與糾紛,能夠起到規范建設主體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整頓我國的建筑市場起到了促進作用。

4.加強合同管理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要。至今,我國建筑市場已全面開放,面對接來自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與挑戰,就必須適應國際市場規則、遵循國際慣例。只有加強合同管理,建筑企業才有可能與國外建筑企業一爭高下,才能贏得自己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二)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圍廣,牽涉了來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等多方管理。筆者結合自己多年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實踐,認為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必須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1.重視建筑工程項目合同文本的擬定與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應該盡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工作中,因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產生經濟糾紛的例子并不鮮見。因此,應該盡量使用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理的施工、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況,勿使用發包承包雙方自行擬設的合同文本格式。此舉可以有效防止所擬定的合同出現缺項、漏項及不平等條款。同時,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機關對合同實施進行監督,有助于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及時裁判糾紛,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擬定合同文本的內容時,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對工程現狀進行深入調研,使擬定合同具有預見性,且要對合同進行細致分析,避免所擬定的條款出現歧義。擬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點:明確合同訂立時間及優先順序;約定價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單的時間期限;專用條款中明確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重視索賠條款的擬定。應該對所擬定的合同初稿進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備性分析。確認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格;工程項目是否具備簽訂與實施合同的條件;招標投標過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時要確保構成合同的各種文件齊全、合同條款齊全、合同用詞準確、對工程可能出現的不理情況有足夠預見性。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環節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行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建筑單位要規范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就應該首先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筆者認為,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報送制度及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是每一個建筑單位都應該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簽訂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對各級項目管理人員和各工作組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做出解釋和說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責任分解制度則是指合同管理人員將各種合同時間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各工作小組,明確其工作范圍和責任,通過合同任務的層層分解將任務落實到人,協調各方面積極配合共同實施合同。而每日工作報送制度要求各職能部門將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未來一周的工作計劃報送到合同管理處,能夠確保合同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工程信息,對各種問題做出正確決策。鑒于當前成本核算人員因對現場合同情況不熟悉而不能將費用索賠的項目及時納入當月付款要求中的現狀,建立進度款審查批準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門從合同角度對進度款進行審核。作為一名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能夠熟練運用建筑單位所設立的各項合同管理制度,要將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將其作為實現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3.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合同變更在建筑工程項目實踐中是比較頻繁的,而合同變更往往會導致索賠糾紛,因此在合同簽訂以后,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對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動態管理,重點把握四個方面。

(1)重視現場簽證。在按照合同條款支付時應該防止過早、過量簽證,特別是合同變更補充協議的簽認須格外謹慎,簽證必須依據相關合同條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尤其要重視設計變更與施工圖錯誤,此類簽證只需簽變更或修正的項目,原圖紙不變的勿重復簽證,已經下料和購料的,務必簽寫清楚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變更日期、運輸情況、到場情況、成品情況、有無回收或代用等詳細情況。

(2)及時記錄、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如圖紙、計劃、技術說明、規范、變更指令等),對合同變更部分進行審核與分析。在實際工作中,合同變更應該與提出索賠同步進行,須業主與承包商雙方達成一致后再進行合同變更。

(3)及時處理停工損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責任造成的停工損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以書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簽認停工的相關具體內容。

(4)嚴格執行定額規定,對于未對定額進行規定的情況,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或者參考相同類定額及有關的規定做出補償。

4.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內容豐富,真實地反映了整個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能夠總結和歸納再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在合同終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做好建筑工程項目合同資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類、登記、編號、裝訂、歸檔備案工作,實現工程合同檔案管理程序化和規范化。同時,對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況與具體的工程實施計劃進行分析比較,對合同履行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從中找出差異和干擾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過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合同履行情況評價工作,總結合同履行與管理的經驗與教訓,用于指導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實現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談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現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標。

(三)結束語總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圍繞著這個核心來開展,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可持續發展、實現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管理中要講求方式、方法,要講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視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礎上,在實踐中探索及歸納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尋找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促使參建各方自覺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從而降低建筑市場風險,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確保建筑工程項目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李幼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業技術開發,2007,26(6)。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4

【關鍵詞】建筑工程結算;難點;原因;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結算的難點

1、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的依據存在不確定性,根據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據,就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結算的性質不同,就可以將建筑工程結算分為兩種:計量依據,費率、價格依據;而按照性質來源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合同中確定的依據以及在施工過程中進行逐步商議的依據。這種建筑工程結算依據存在不確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沒有比較明確的合同雙方結算依據,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較的含糊,模棱兩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雙方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建筑工程結算的商榷依據也存在不確定性,進而引發合同雙方產生經濟糾紛。

2、建筑工程結算的期限和審核效力難以確定。

建筑工程結算是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工人進行勞動支付的前提,對工程計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簽訂合同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不同的。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進行比較明確的約定,無論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還是設定一個結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沒有,這樣就使得簽訂合同的雙方出現經濟糾紛時,因為這些原因而沒有設定時間權限,在進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夠按實結算,就沒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這樣就會導致建筑工程款的結算變得遙遙無期。建筑工程結算審核效力比較的難,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走上法律程序,這樣就會使得要進行對方的審核,重復的操作就會拖延時間,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并且以工程沒有完工為由而拖欠工資。

3、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缺乏合適的解決機制

目前,我國出現建筑工程結算糾紛的情況越來越多,然而解決這些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的機制卻比較的單一,不能夠采用多種形式來解決經濟糾紛問題,一般解決合同經濟糾紛都是采用訴訟的形式。然而訴訟作為建筑工程結算解決經濟糾紛的主要方式,卻缺乏靈活、便捷,不能夠及時的解決出現的建筑工程合同經濟糾紛,從而降低了解決經濟糾紛的效率和公正影響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經過了多次工程結算審理和堅定,最終才解決這一經濟糾紛,這樣的過程和程序既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又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建筑工程結算難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無序和混亂,制約著建筑工程結算

目前,由于在現階段下的經濟體制,我國對合同的管理存在極其不規范的現象,現在的經濟體制存在一定的制約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夠滿足現在建筑工程結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對合同進行規劃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價的不確定性則要求對合同實施的工程加強管理?,F在,存在很大的問題是在于技術與經濟的脫節,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夠形成統一,施工人員既不能夠對經濟有所了解,又不能夠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識。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員都只是注重對工程質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對合同的管理,同時監管的體制也不能夠達到要求,不能夠實現規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決定了工程款的不確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約,其與一般性的購物合同有所差別。這種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決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在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過程中,不能夠對每一個細節都作出比較詳細的規定,并且對可能出現問題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決方案有明確的規定,更不能夠對存在不可預知的情況做好實現的補償和安排。為了能夠將改善建筑工程合同這種不完全性,簽訂合同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都應該考慮到再協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決糾紛,以此來彌補建筑工程合同中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價和追加款存在不確定性,在進行具體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隨時的變動,不斷地進行調整。

三、建筑工程結算難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決工程結算糾紛的質量

有效地提高解決工程合同糾紛的質量關鍵在于建立合適的糾紛解決機制。根據以往的案例表明,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建筑工程結算的糾紛,并不是一種最理想的方式,訴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決工程緩慢,程序復雜,現在應該借鑒國外一些先進的經驗,來改進我國現在的解決建筑工程結算合同經濟糾紛機制。采用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通過運用這種解決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復雜麻煩的法律程序,而是通過談判、協調、調解等等形式來解決糾紛,這種方式具有比較強的專業性,一旦出現經濟糾紛時,能夠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并且簡單、便捷,在國際工程糾紛中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

2、提高合同的簽約質量

提高合同的質量關鍵在于能夠在簽訂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應該對采用什么樣的結算方式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無論是采用計量與支付,還是建筑工程費用需要變更以及需要進行索賠的都應該有相應的規定,同時在簽訂合同時,還應該對合同雙方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義務都有比較詳盡的規定。提高合同質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雙方人員的綜合素質。對采用不同方式來進行簽訂合同的雙方,采用招標工程的,應該將招標文件盡快的轉換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強對合同的審查;對進行工作的,應該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斷地提供人的服務。

四、總結

建筑工程結算是建筑工程合同款中重要的內容,建筑工程結算是一件比較細致的工作,需要認真仔細,即使在進行階段的過程中存在諸多的困難,但是我們不能夠因為這些困難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畏首畏尾,而應該盡可能的考慮好合同的細節,并且積極的針對這些難點進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恰當的解決措施。

參考文獻

[1]楊業豪.淺議建設工程結算階段造價控制與管理[J].中國城市經濟,2011年15期

[2]羅文楚.淺談工程造價及工程結算管理[A].湖北省中、小水電建設與管理專委會成立大會及學術研討會資料匯編論文集[C].2004年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5

關鍵詞: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

1前言

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隨著我國建筑工程領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樣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樣,建筑工程的招標管理也逐漸的走向成熟和完善走向成熟和完善。發揮合同管理在投標階段的作用,可以有效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效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確保建筑工程招標更加公平透明,規范建筑工程行業的招標行為范建筑工程行業的招標行為。

2建筑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建筑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密切建筑工程招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密切,兩者是相輔相成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建筑工程招標是具有競爭性質的工程項目發包的交易方式目發包的交易方式,合同是實現招標目和結果的法律保障形式式,兩者共同履行建筑建筑工程法定程序和步驟,共同制約建筑工程各方筑工程各方,對建筑工程質量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

2.1招標過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建筑工程招投標階段,從理論上講屬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分,招投標的結果最終都會以合同的形式確立下來。招投標從屬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階段從屬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階段,是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基礎基礎。招投標的談判過程實質上是為形成合同的競爭性條款款,招標人通常以最小的成本達成符合工程質量建設要求的條款條款。

2.2合同是對招標過程的規范化

招標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招標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合同最終以契約的形式將雙方招投標的成果確立下來以契約的形式將雙方招投標的成果確立下來,從而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在法律的規范下得到有效的保護權利與義務在法律的規范下得到有效的保護。合同作為一種事前規范事前規范,是管理機構用科學統籌的方法實現全面系統管理的基礎的基礎。建筑合同的訂立通常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同時又對招標條款進行必要的升華招標條款進行必要的升華,能對工程的技術性要求、復雜環節節、投資規模進行有效規定,使招標成果在國家法律的框架內內,得到更細化和更完善具體的規范,從而確保招標文件有法律效力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作用

發揮合同管理在招標階段的作用發揮合同管理在招標階段的作用,需要將合同管理與招標工作緊密結合標工作緊密結合,使合同在招標過程中切實發揮管理作用,從而使招標過程更加透明而使招標過程更加透明,使招投雙方的行為更加規范,切實解決招標過程中存在監管不到位決招標過程中存在監管不到位、審查不嚴格問題。

3.1減少兩者分離的弊端

由于招標管理與合同管理分屬不同的部門由于招標管理與合同管理分屬不同的部門,加上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認識的不足工程合同管理認識的不足,使招標機構只注重對招標文件的審查審查,精力主要用在加強標底的保密程序,關注開標環節,實際上卻造成了招標文件履行不到位際上卻造成了招標文件履行不到位,招標細節不能有效的在工程建筑過程中落實等問題工程建筑過程中落實等問題。發揮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將招標與合同監管充分的結合招標與合同監管充分的結合,形成對招標的鏈條式管理,從而掌握招標監管工作的主動權掌握招標監管工作的主動權,使招標的管理更加有效和標準。

3.2加強對招投標的審查

通過建立正式的招標合同的審查監督機制通過建立正式的招標合同的審查監督機制,可以在合同的檢驗審查階段發現招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的檢驗審查階段發現招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切實糾正在招標過程當中存在的各類不合法行為在招標過程當中存在的各類不合法行為,使招標過程得到全面的監督管理面的監督管理。切實減少由于招標行為不規范而引發的工程質量問題質量問題,保證招標規定的工期、資金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實實,還能切實避免不必要資金浪費,使招標的過程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格的監管。

4完善建筑工程招標階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完善建筑工程招標階段合同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標階段合同管理,應當從建筑工程招標階段的細節出發階段的細節出發,切實按照健全招標管理制度,強化招標監督程序程序,規范招投標行為的原則,嚴格規范建筑工程招標秩序,使招標工作處在規范嚴謹的氛圍下進行使招標工作處在規范嚴謹的氛圍下進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標辦法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的招標管理為了加強建筑工程的招標管理,必須明確和細化必要的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工程招標管理辦法,進一步擴大建筑工程招標覆蓋范圍,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執行相應規范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執行相應規范。對非法招標行為給予必要的法律懲罰標行為給予必要的法律懲罰,要及時全面的核準公示招標的事項事項、中標的結果、招標機構等信息,使建筑工程招標管理行為處于更加嚴密的監管范圍內理行為處于更加嚴密的監管范圍內,使招標程序更加規范合法合法。

4.2加強招標資格預審工作

隨著建筑工程招標范圍的擴大隨著建筑工程招標范圍的擴大,工程建設方想了解更多投標方式的詳細信息投標方式的詳細信息。主要包括:首先了解項目經理和建筑工程師等人員的素質情況工程師等人員的素質情況,其次,了解投標方的企業資質和有無相關建設經驗等無相關建設經驗等,第三,了解投標方是否有相關的專利技術等等。這就要求招標管理部門加強對招標資格的預審工作,使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權威的平臺進行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權威的平臺進行,從而保證招投標雙方的共同利益方的共同利益。

5建立專家評審資源庫

為了使招標過程更加規范為了使招標過程更加規范,使最有資質和最適合該項目工程的企業中標工程的企業中標。招標機構應當依據招投標法,設立完善的招投標專家資源庫善的招投標專家資源庫。首先,制定統一的管理制度,配置專業齊全的招標評審專家名冊業齊全的招標評審專家名冊,切實改變專家只負責評標的現狀狀。其次,要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工作,嚴格考核和評價評審專家的業績和行為審專家的業績和行為,未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專家不得繼續擔任評審專家擔任評審專家。第三,根據招標工作的需要,每年適當補充新的專家進行評審專家庫的專家進行評審專家庫,實行評審輪換制度,切實杜絕評標專家的違規操作和暗箱操作行為家的違規操作和暗箱操作行為。

6加強招標機構管理

要嚴格按照國家對招標管理機構的要求要嚴格按照國家對招標管理機構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地方招標機構的管理方招標機構的管理。首先,取消地方非法設置的招標管理環節節,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對建筑工程的招標環節進行審批,取消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不當做法消帶有地方保護色彩的不當做法。其次,招標機構嚴格禁止以歧視性的要求作為評標的加分條件以歧視性的要求作為評標的加分條件,確保招標制度的一視同仁同仁。第三,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的審核備查制度格執行項目法人的審核備查制度。第四,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的原則,依照法定程序監督招標機構組織開展招標工作。第五,對招標機構有損害招投標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予以嚴懲懲。第六,招標機構必須與行政部門脫鉤,從而不存在利益上的從屬關系的從屬關系,使招標機構更加公正。

7結論

建筑工程的招標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建筑工程的招標是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也是技術性程序性較強的工作性程序性較強的工作,發揮合同的法律約束效力,使招標行為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規范的確立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規范的確立,發揮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價值和價值,是實行合同管理的意義所在。

作者:侯威 單位:銅川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建筑工程類合同范文6

 

關鍵詞: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風險、措施

 

風險的來源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屬于建筑工程風險,建筑工程周期較長,所涉及的風險因素多,風險較大。雖然參與工程的各方均有風險,但承擔風險的大小卻有所不同。具體來講,在一個工程中,在建設工程決策階段,業主承擔主要風險,投資決策失誤意味著整個項目的失敗。在工程建造過程中,建筑企業承擔的風險遠大于業主。正是這個原因,建筑行業中增大了建筑企業的索賠權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投資風險;二是非建筑企業原因造成的社會風險和客觀風險,如地震等自然災害,這種風險一般難于預料和防范;三是主觀類風險,這里特指不講誠信的欺詐類風險。 

 

風險的識別 

 

應該看到,任何建筑企業在承攬工程時不可能不承擔風險,但如何承擔風險,承擔多大風險,以及如何化解風險是一個建筑企業不得不關注的問題。化解風險之前必須對其進行識別,風險管理實際上就是一個識別、確定風險和化解風險的過程。 

建筑工程風險識別有以下特點:第一,個別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點不同,投資方不同,地區間自然環境、政治經濟環境的差異,工程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反映在合同風險中,建筑企業應對投資方擬建工程的意圖和投資方誠信度作出專門考察,認真研究其項目風險的個別性。第二,風險的識別是由人來完成的,無論是專家團還是領導層都面臨本身專業知識和社會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因此,在風險識別時,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鑒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要盡量對風險評級,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風險清單。第四,對風險結果的不確定性要作出適當的預測,且不要過于樂觀,因為它是隨時間和事態的發展而變化的。 

總之,只有在充分認識擬建項目風險的特點后才能正確評價風險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風險識別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法進行判斷。風險評價尤為重要,在準備合同文件和談判之前,風險評價是必須的,其結果將會直接影響風險對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上,風險評價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經濟目的,要對不誠信類風險高度重視和充分評價,因為許多投資方誘使建筑企業墊資承攬工程項目,待工程竣工后,這類投資方或長期拖欠工程款或將工程出賣轉讓抵押等,并不打算給付工程款。這類事件在國內發生不少,給建筑企業造成很大的損失。 

 

風險的防范措施 

 

1.底線原則 

預測和評價的目的是為了防范風險,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訂相應的預防計劃、災難計劃、應急計劃,并在合同中用條款形考試大一級建造師式加以明確。建筑企業在投標報價時,要定出最低的贏利目標,當跌破最低的贏利目標線后達到成本線時,就可能引起經濟風險。所以說,最低的贏利目標是一個底線,如投資方不能滿足時,可考慮拒絕對方。在確保經濟利益的原則下,要對投資方的誠信和社會信譽度進行評價和提出風險對策,對其提出的條件要加以審查和研究,以防和約陷阱。

2.提前約定原則 

有的投資方的擬建工程所需手續不全,如土地使用許可證等。這種情況下,建筑企業在合同中要特別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應由投資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由此引起的損失也要由投資方負責。有的投資方希望建筑企業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業則應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資方尋找合適的擔保人的條款。在合同中加入變更和索賠的條款也有利于防范和轉移風險,如對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的工程量的確定,以及對由此引發的工程價款的確定,這些有利于建筑企避免損失。加入必要的索賠條款有利于化解投資方和其他第三方給建筑企業造成的損失,對客觀風險如不可抗力等巨大災難帶來的損失要特別注意,要在合同中盡可能加入工程保險條款。實踐證明,雖然風險化解的方式很多,如風險回避、風險自留、損失控制、風險轉移等,但能使自己損失最小的方式還是風險轉移,工程保險就是風險轉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徑。 

3.專家指導原則 

為了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組建以工程經濟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法律顧問為主的合同管理機構也非常重要?,F今,投資方在擬定投資方案工程合考試大一級建造師同時一般都充分咨詢造價師事務所或專業工程咨詢機構,他們都具有很高的專業水平。他們的合同談判實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對承包方反索賠條款,故建筑企業在合同談判中必須擁有與之相匹敵的專業力量。機構人員必須掌握我國現有的有關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規,掌握國家經濟政策和推薦的標準工程類合同文本,如果是承攬國際工程或投資方要求使用FIDIc合同系列文本,則也應掌握。在合同談判階段,機構人員要從法律法規上、工程質量上、造價上以及預防不可抗力上認真研究該工程的特殊性。如該工程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是否經過當地規劃部門的審批,工程的設計文件是否完整等。結合具體的贏利目標,對投資方的不合理要求,本著追求最大利益的原則,作到態度友好且據理力爭。在簽署合同時,條款要嚴密完整,文字要精確恰當,不留漏洞。 

4.應急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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