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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1
近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減免稅相關文書資料的規范性、完整性不夠。
根據總局《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現行減免稅分為報批類和備案類減免兩大類,而備案類又分為事前備案和事后備案兩種。報批類是指應由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是指取消審批手續不需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不同的減免稅事項使用的文書資料各不相同,但總體要求應當規范、齊全、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稅務機關方可予以受理。然而,在執法檢查中總是會發現,審批類或備案類減免資料存在著諸如納稅人申請報告內容不祥、要點不明、稅務機關的調查報告內容簡單、模糊、文書簽字、時間、內容填寫不全,備案文書混同審批文書等這樣那樣的問題。
2、減免稅辦理的及時性不夠
根據《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審
批類減免稅,縣、區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減免稅必須在20個工作日作出審批決定;地市級稅務機關負責審批的,必須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在規定期限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納稅人;備案類減免稅應當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登記工作。然而,通過執法檢查發現,出于對稅收執法責任及風險的考慮,減免稅逾期審批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有的屬于事前備案的項目,也要待來年才受理,其實事前備案的減免稅是在本年年初即可辦理的項目。另外有的部門干脆把備案表日期欄空著,最后在期末集中填寫,用于應付執法檢查。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納稅人的正常生產經營決策和經營活動,也影響了稅務機關的執法形象。
3、季(月)度納稅申報和年度匯繳審核把關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是實行按季(月)預繳、年終匯算清繳的申報方式。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納稅人應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但我們在檢查中發現,有些納稅人已上報減免稅申請但在減免稅批復未下達前(日常申報時)往往人為調節,應預繳稅款而不繳、遲繳或少繳所得稅的現象較為普遍。納稅人為了減少資金占用,往往要等到年終匯繳或減免稅批復下達后才進行一次性繳納或一次性補充申報,這就是所謂的“保險起見”。這反映了當前減免稅審批管理中逾期審批、人情審批等不規范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務機關審批管理的誠信度和公信力。
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的評估檢查不到位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參加匯繳的主體及其相關法律責任,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質量的好壞必須通過我們稅務部門加大評估和檢查力度來加以驗證,從而減少稅源的流失,防范稅收執法風險。但我們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普遍現象是:匯繳評估和檢查往往流于形式,有的甚至就沒有開展,對于減免稅企業更是放松了管理。這一方面是當前部分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和業務技能還達不到所得稅管理的要求,不能適應復雜多變、專業性很強的所得稅業務發展要求,制約著所得稅管理的深度和廣度。另
一方面這也是思想認識的不到位。由于所得稅是中央地方分成收入,地方只占到40%的比例,因此財政稅務部門重流轉稅輕所得稅的傳統思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影響著稅收征管的整體質量和效率。
5、減免稅后續管理工作有待加強
減
免稅事項的審批和備案是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減免稅法定條件的相關性進行的審核和備案,但這并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責任。但在實際工作中,稅務工作人員重審批輕管理及輕備案的認識較為普遍地存在著,對減免稅企業的后續管理往往跟不上?!抖愂諟p免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應每年定期對納稅人減免稅事項進行清查清理,加強監督檢查,同時納稅人必須是查帳征收,財務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總額才能享受減免稅。但在實際工作中,一旦納稅人取得減免稅批復后或是備案后,稅務部門基本上就不再對其進行日常巡查監管。個別稅務人員認為既然都已經免稅了,還去檢查干什么,查出問題也只是罰款了事,不愿或認為沒有必要投入更大精力進行日常監管。因此,納稅人季度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財務核算的健全程度往往成為稅收征管的盲區,這就影響著減免稅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削弱了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控力度。
二、做好減免稅管理工作的幾點建議
1、加強所得稅業務知識的學習。目前,不少基層局由于人員調整變化較大,很多所得稅管理干部又都是新進干部,業務知識能力還不強缺乏實際經驗,再加上所得稅管理又是所有稅種中最復雜和專業的,因此造成了所得稅管理工作存在著一些被動。因此,有必要不斷加強基層稅務干部的學習培訓,轉變思想認識,使其真正了解所得稅特別是企業所得稅減免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熟練掌握具體操作流程,在此基礎上才能做好所得稅的管理工作。
2、加強監督,規范流程。上級機關應當加強對基層稅務部門的減免稅管理的監督指導,糾正在減免稅管理工作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同時不斷完善執法檢查、監督,補充相應內容,規范工作流程,促使減免稅管理工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2
動漫產業不僅能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還能促進我國先進文化的發展以及人民群眾的思想道德建設,故發展動漫產業對于推動文化產業進步,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國動漫產業的發展水平較為落后。2005年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2號)及一系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的出臺,極大地推動了我國動漫產業的發展,但仍未形成成熟的市場機制,尚存在結構性產業缺陷和盈利模式不清晰等不足。
一、實質課稅原則的基礎理論
(一)實質課稅原則的產生
實質課稅原則,又稱實質課稅法或經濟觀察法,起源于一戰后的德國。當時,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戰爭發國難財,嚴重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在民法上被認定為無效行為。該規定引起廣大納稅人的強烈不滿,且因德國剛經歷一戰,國家經濟受到重創,政府無法掌握無效行為所產生的稅收,從而引發了財政危機。有鑒于此,在稅法學者Becker、Ball等人倡導下,《帝國稅收通則》中提出“稅法的解釋,應考慮其經濟意義”。嗣后,實質課稅原則在德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經歷了頗多曲折。明治維新后,日本移植了該原則,在所得稅法與法人稅法中予以體現。
(二)實質課稅原則的合理性分析
1.實質課稅原則與稅收公平標準的契合
羅爾斯的正義論中,闡述了社會正義的兩個原則:一是機會平等原則,要求政府應當維護社會各階層之間的流動性,以便提升社會活力,以及居民對于國家所提供的流動機會所應負擔的義務。二是差別原則,要求國家需要對于處在最不利地位的人進行投資、保障和扶持,使處于社會最不利地位的人獲得更多的利益。與稅收公平原則和量能課稅原則所強調的依據納稅人實際經濟能力予以差別征收來保障公平所不同的是,實質課稅原則更加強調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尤應根據其經濟目的和經濟生活的實質,來判斷是否應當課稅,以求維護社會正義和稅收公平。該原則是稅收公平原則和量能課稅原則的發展,以這兩個原則作為立論基礎,用以應對當前社會更加復雜的經濟行為和過程,且在發展中豐富了該原則自身的內涵,故實質課稅原則與稅收公平標準是契合的。
2.實質課稅原則與稅收法定原則的統一
稅收法定原則,或稱稅收法定主義、稅收法律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需要由法律來予以規定,這些構成要素也只能由法律來對其明確規定;納稅主體的權利義務只以法律規定為依據,沒有法律依據,任何主體不得征稅或者減免稅收。它起源于英國,隨近代稅法的產生而產生,是一項很重要的稅法基本原則。而實質課稅原則卻追求經濟目的和經濟生活意義上的實質,這就會在一定程度上賦予征稅機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這種自由裁量權在實質課稅原則下,在稅法實踐中又難以避免,從而形成實質課稅原則與稅收法定原則在這一層面上的矛盾和沖突。雖然這兩個原則看起來表面上觀點相左,但實際上卻統一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立法宗旨上。從這一層面來說,實質課稅原則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二、實質課稅原則對我國動漫產業稅收政策的影響
(一)我國動漫產業現狀剖析
動漫產業是指以設計、制作、生產、銷售和人才培養為產業鏈的二維和三維動畫、網絡動畫、影視動畫、游戲動畫及衍生產品開發的產業,是文化、藝術與現代科學技術高度結合的新型產業。①國務院轉發的《關于推動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06]32號)指出,動漫產業以“創意”為核心,以動畫、漫畫為表現形式。該規范性文件對動漫產業的范圍在理論上作出了界定。②目前,我國動漫產業仍存在思想觀念落后、創意缺乏、人才空缺等一系列不足。而美國和日本的共同特點,就是整個動漫產業具有一條完整而清晰的產業鏈,并從這條產業鏈出發,形成自身的盈利模式,在達到規模收益后,又將利益轉入本國動漫產業中,進行擴大再生產。我國動漫產業要想真正發展好,成為動漫強國,當務之急在于動漫公司要明晰盈利模式,加速推進產業鏈的整合與完善,打造“大動漫”的鏈條,形成產業良性循環發展。
(二)我國動漫產業現行稅收政策
面對動漫產業發展中的諸多困境,為扶持動漫產業的發展,從2006年開始,我國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囊括了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出口退稅等包含動漫產業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的稅種。按照財政部通知精神,這些稅收政策有:一是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對動漫產業發展實施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二是動漫軟件出口免征增值稅;三是按3%稅率征收營業稅。同時,針對文化產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等一系列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動漫產業由于其特殊性,同樣享受。
(三)實質課稅原則在動漫產業稅收政策中的體現
動漫產業的發達,不僅可以繁榮市場經濟,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豐富文化市場和人民群眾的精神世界,增強我國的軟實力。大力發展動漫產業,無疑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也符合 “十二五”規劃中關于大力發展我國文化產業的精神。實質課稅原則講求應當根據經濟目的征稅,將經濟目的同我國大力發展本土動漫產業的愿望相結合,實質課稅原則無疑應該作為我國動漫產業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的指導和適用原則。故動漫產業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無論是從出發點還是落腳點,在內涵層面上都是與實質課稅原則相契合的。
(四)我國動漫產業稅收政策的缺陷
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我國動漫產業要想擺脫產業鏈結構不完整、資金缺口大、企業規模和市場影響力小、人才和技術缺乏、管理水平較低、生命期短等困境,成為動漫強國,首先應當立足于完善產業鏈結構,打造宏觀層面和微觀層面的“大動漫”的概念。但現行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仍然存在著不足:一是動漫產業作為新興產業自身發展速度與發達國家間的差距較大;二是現行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對于動漫產業形成完善的產業鏈結構及打造“大動漫”概念的幫助不足,且后者尤為重要。只有先解決好動漫產業發展滯后的“內因”,再進一步減少征稅額度,兩者有機結合,才能真正促使我國動漫產業得到健康有序發展。
三、實質課稅原則下,我國動漫產業稅收政策的完善
(一)動漫產業遵循實質課稅原則的必要性
動漫產業是廣大人民群眾喜愛的文化產品,發展動漫產業不僅可以培育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而且可以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從而推進我國的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大發展。實質課稅原則講求按照經濟目的和經濟生活的實質去判定是否符合課稅的要素,故筆者認為:對動漫產業提供稅收政策支持時,應當以實質課稅原則為指導,去分析動漫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對動漫產業發展的意義。從經濟目的和實質角度考慮,將稅收減免優惠政策覆蓋到這些環節中,幫助動漫企業得到健康有序的發展,達到國家、企業、人民對動漫產業的共同希望,體現行業、企業間競爭的公平性。
(二)完善我國動漫產業稅收政策的建議
1.適度降低動漫產業人員素質培訓機構營業稅
動漫產業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動漫產品的創造、設計、制作、營銷等各個環節,直接決定了動漫產業發展的好壞。動漫產業高端人才的缺失一直是我國動漫產業發展的一塊短板,當前我國動漫產業的繼續教育和職業教育發展并不理想,對公辦學校不征收營業稅,而對民辦學校要征收營業稅。為了擴大人才培養,應當對涉及動漫培養的民辦類學校實行營業稅減免優惠。這樣既可以使人才數量快速提升,也可以使培訓學校相互間形成良性競爭,促進教學質量的改善。建議國家可以根據培訓機構的規模和教學質量等因素制定一套評估標準,凡達到這些標準或經國家認可的培訓機構,則可按照實質課稅原則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優惠,降低這些機構的營業稅,為動漫產業的多層次人才需求和產業跨越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
2.適度降低動漫制作平臺和設備購置的增值稅
動漫產業產品生產過程中,需要依靠大量高科技手段進行制作和加工,科技水平含量高的動漫制作平臺和設備可以增強動漫形象的生動、鮮活與動畫效果的逼真、炫目。對這一環節的優惠政策主要存在于進口節點的關稅和增值稅,我國規定國家許可的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類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部分可享受進口關稅免征或者進口環節免征增值稅的政策。這一規定使從海外購置的動漫制作平臺和設備有了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政策的依據。
3.適當減免動漫產品的宣傳和營銷所得稅
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曾強調動漫企業的認定,不包括漫畫出版、發行,動畫播出、放映、傳播,動漫衍生品的生產、銷售等為主營業務的企業。而動漫產業發達國家,動漫公司十分重視自己動漫產品的宣傳和營銷環節,逐步建立了一套高效的宣傳和營銷體系。企業要有足夠的資金對自己的動漫產品開展宣傳和營銷行為,有專業化的宣傳和營銷團隊。國家應鼓勵專業化的動漫宣傳和營銷公司的設立,并提供稅收政策方面的優惠,提高實質課稅原則下稅收的公平性,推動動漫產業的進步。
4.減免稅額推動動漫衍生品的發展
我國落后的動漫衍生品開發現狀,既是缺失,又是機遇,當務之急就是要充分利用好動漫衍生產品這一環節。筆者認為,動漫衍生產品環節是我國動漫稅收政策最當為也是最有為的環節。例如動漫衍生品中,玩具、文具、服裝、飲食的生產、銷售環節所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通過制定政策降低稅收,實現稅收公平,提高動漫企業的競爭力,使得動漫產業能夠實現同社會其他產業的公平合理發展,進一步提高我國的綜合實力。
[注釋]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3
大家好,20**年以來,在集團公司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財務審計工作重點,團結奮進,真抓實干,在全體財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獲得了“威海國稅、地稅誠信納稅企業”、“內審先進單位”、“誠信信貸企業”等多種榮譽稱號,爭取財政到位資金11136萬元,五諸河流域專項資金400萬元,世行到位資金2000萬元,圓滿完成了年度目標任務和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認真履行了部門工作職責。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職能發展。一是從工作的思想認識上提高,針對財務審計人員比較安于現狀、缺乏競爭意識和危機感,看問題、做事情缺少前瞻性的特點,強化管理意識。使財務審計人員深知財務僅僅作好核算是不夠的,管理跟不上核算的再細也沒有用,核算是基礎,管理是目的,在作好基礎工作的同時要提高管理意識,要求財務審計人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財務管理。如對每一筆經濟業務的核算,在考慮核算要求的同時,還要考慮該業務對公司的現在和將來在管理上和稅收政策上的影響問題,現在考慮不充分,以后出現紕漏就難以彌補。二是從內部管理制度報表資料上提高。即結合考核辦法,對內部管理報表的格式及內容進行適宜調整,符合管理要求又要滿足內部考核需求;建立成本費用明細分類目錄,使成本費用核算、預算合同管理,有統一歸口的依據;修改完善了會計結算單,推出了會計憑證管理辦法;設置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為公司進一步規范目標化管理提高經營績效,統籌高效的運用資金,鋪下良好的基礎,從而在職能管理上邁出一大步。
二、抓制度建設。制度屬于企業的硬性管理,任何成功的企業無一例外的有其嚴格的規章制度。今年以來,財務審計部內部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管理等多方面規章制度,并深入了解各公司實際情況,與報帳員進行交流,進一步完善了業務報銷流程。為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推進,建設財務管理內外環境盡了我們應盡的職責。
三、抓團隊建設。財務審計部門的力量相對薄弱,一方面將對人員重新組合搭配,進行高效有序的組織,另一方面繼續加強培訓,使員工真正做到駕熟就輕,工作嚴謹、作風廉潔、認真細致。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堅持做到三個滿意:“讓客戶滿意、讓員工滿意、讓各部門主管領導滿意”,建設一支團結向上、公正廉潔的財務審計隊伍。
四、抓基本職能。首先,作好資金調度和信貸工作資金對于企業來說,就如“血液”對于人體一樣重要。今年工程建設全面鋪開,各經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新員工不斷加盟。資金需求日益增加。公司承受了巨大的資金壓力。我部根據工程建設和公司發展的要求,規范集團經濟運行秩序,加強各分、子公司的資金管理,降低和杜絕資金的使用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全部納入結算中心統一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切實履行職責,管理好各個環節,尤其在今年所有的物資全部集中支付的前提下,堅持靈活運用原則,充分發揮資金時間價值,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并與銀行密切合作,將沉積資金采用“協定存款”等方式,提高公司存款資金增值率,資金的成功運作保證了公司的正常運轉,更是繼續樹立了集團公司“誠信信貸企業”的良好形象。作好稅收管理工作。認真學習稅收的相關政策,在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時都仔細思考,積極辦理了有關房產稅、土地稅收減、免工作,并由此得到地方稅務局準予減免56.78萬元的稅收減免批復,為集團公司取得了實質性的經濟收益。作好財務分析工作。深入開展經濟活動分析,不局限在帳面上的說明分析,作好日常財務分析資料的收集,對支出預算、開支計劃、資源分配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好審計工作。**年我們將審計工作重點放在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國債項目決算工作上。積極跑施工單位、財政部門,中介機構作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數據的整理和報送工作,目前共計報送財政部門工程竣工財務決算7份。另外對于電力工程審計,以前由于行業問題,所有電力工程都按對方的預算交費。今年,在生產發展部設備科的大力協助下,我們對所發生的所有電力工程進行審計,在電力部門極力不配合的情況,我們克服種種困難,全年審計電力結算金額130萬元,審減30萬元,為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節約了成本。使公司的經濟運行平穩過渡,職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證。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4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國政府對外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含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稅收安排,以下統稱稅收協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且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企業。
第三條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二章稅源管理
?第四條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首次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或協議(以下簡稱合同)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第五條扣繳義務人每次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應當自簽訂合同(包括修改、補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合同備案登記表》(見附件1)、合同復印件及相關資料。文本為外文的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
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第六條扣繳義務人應當設立代扣代繳稅款賬簿和合同資料檔案,準確記錄企業所得稅的扣繳情況,并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
第三章征收管理
第七條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本條所稱到期應支付的款項,是指支付人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應付款項。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代繳稅款時,應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以下簡稱扣繳表)及相關資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
第八條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
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征收率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計算的下列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稅法規定之外的稅費支出。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征收率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稅率,或者稅收協定規定的更低的稅率。
第九條扣繳義務人對外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在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扣繳當日國家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條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凡合同中約定由扣繳義務人負擔應納稅款的,應將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后計算征稅。
第十一條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給予非居民企業減免稅優惠的,應按相關稅收減免管理辦法和行政審批程序的規定辦理。對未經審批或者減免稅申請未得到批準之前,扣繳義務人發生支付款項的,應按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第十二條非居民企業可以適用的稅收協定與本辦法有不同規定的,可申請執行稅收協定規定;非居民企業未提出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申請的,按國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非居民企業已按國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征稅后,提出享受減免稅或稅收協定待遇申請的,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應享受減免稅或稅收協定待遇的,對多繳納的稅款應依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退稅。
第十四條因非居民企業拒絕代扣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暫停支付相當于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款的款項,并在1日之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報送書面情況說明。
第十五條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應于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起7日內,到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托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征繳稅款。
扣繳義務人所在地與所得發生地不在一地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自確定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發送《非居民企業稅務事項聯絡函》(見附件2),告知非居民企業的申報納稅事項。
第十六條非居民企業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在中國境內存在多處所得發生地,并選定其中之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向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報告有關情況。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申報納稅后,應將非居民企業申報繳納所得稅情況書面通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和其他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七條非居民企業未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由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收集、查實該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簡稱其他支付人)的相關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發出《稅務事項通知書》,從其他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款和滯納金。
其他支付人所在地與申報納稅所在地不在一地的,其他支付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十八條對多次付款的合同項目,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細、前期扣繳表和完稅憑證等資料,辦理扣繳稅款清算手續。
第四章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扣繳企業所得稅管理臺賬》(見附件3),加強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管,及時了解合同簽約內容與實際履行中的動態變化,監控合同款項支付、代扣代繳稅款等情況。必要時應查核企業相關賬簿,掌握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益等支付和列支情況,特別是未實際支付但已計入成本費用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情況,有否漏扣企業所得稅問題。
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備案合同資料、扣繳企業所得稅管理臺賬記錄、對外售付匯開具稅務證明等監管資料和已申報扣繳稅款情況,核對辦理稅款清算手續。
第二十條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情況實施專項檢查,實施檢查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將檢查結果及時傳遞給同級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專項檢查可以采取國、地稅聯合檢查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稅務機關在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中,遇有需要向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獲取涉稅信息或告知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的稅收違法行為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70號)規定辦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5
[論文摘要]近幾年來,隨著高校辦學資金來源渠道的多樣化和稅務機關征管力度的加大,高校面臨的稅務壓力也越來越大。本文根據截至目前出臺的各項教育稅收政策,對高校應負擔的各稅種進行了較全面的梳理,并提出了一些解決的辦法,探討高校如何積極合理繳納各項稅款。
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校辦學資金來源渠道已由過去單一的財政撥款為主向多渠道籌集過渡。近幾年來,尤其是2000年后,高??偸杖胨匠手鹉晟仙龖B勢,但是財政資金占高??偸杖胨奖壤齾s呈逐年下降趨勢。目前,高校收入來源主要集中在財政無償撥款(包括如“985工程”撥款)、科研橫向和縱向收入、學費收入和自籌資金等幾方面。
稅收法規明確了高校作為納稅主體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作為事業單位法人的高校自身和后勤服務集團的經營所得,以及校內各部門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除了依法可以免稅的部分外,都應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各類稅收。一直以來“稅收不進學?!钡挠^念在高校財務人員的意識中根深蒂固,高校的財務人員未樹立依法納稅意識,也缺少對稅收法規的學習和了解,發生納稅義務后很少能夠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近幾年,隨著稅務機關加大征收力度,將高校作為稅收檢查的重點,高校依法及時納稅的壓力逐漸增大。如2007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國稅局召集在京高校財務負責人,就高校繳納企業所得稅進行了探討。2008年年初,海淀區稅務局又就所得稅召開了會議,這充分顯示了稅務部門對高校的重視。這種情況下,如何對高校稅負問題進行梳理,嚴格涉稅業務的管理,就成為高校廣大財務人員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高校面臨的稅負現狀分析
1.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征收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1997]75號)規定,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收入,除財政撥款和國務院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應并入其應納稅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高等學校舉辦的各類進修班、培訓班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高等學校包括教育部門所辦的和國家教委批準、備案的普通高等學校,以及中國人民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軍隊院校。
對高等學校、各類職業學校服務于各業的技術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雖然目前絕大部分高校并沒有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隨著所得稅法規執行力度的加大,如何合理繳納所得稅,已經成為高校財務部門面臨的一大課題。
2.營業稅
營業稅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托兒所、幼兒園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實施非學歷教育的學校則應當依法繳納營業稅。200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做了進一步明確的規定:對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學生勤工儉學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歸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
但是稅務部門和納稅人在執行的過程中,對免稅范圍仍存有疑問,為此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于2006年1月12日《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3號)對教育勞務的免稅范圍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
(1)各類學校(包括全部收入為免稅收入的學校)均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按期進行納稅申報并按規定使用發票;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應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
(2)校辦企業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經審核確認后,免征營業稅。
(3)高校后勤實體經營學生公寓和教師公寓及為高校教學提供后勤服務取得的租金和服務性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或教師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務設施向社會人員提供服務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種服務性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4)社會性投資建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并按高教系統統一收費標準收取租金的學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但對利用學生公寓向社會人員提供住宿服務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5)設置在校園內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按現行規定計征營業稅。
(6)高等學校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俗稱“四技”)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隨著高??蒲惺聵I經費到款的逐年增長,很多高校并沒有辦理“四技”營業稅的減免,故每年因為“四技”而繳納的營業稅已經成為高校的嚴重負擔。
3.其他稅種
其他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等。這些稅種雖然種類繁多,但是在高校整體稅負中比重很小。不過隨著高校的進一步發展,這些稅種也應該引起廣大財務人員的重視。
二、高校可采取的對策
1.積極推動完善高校領域稅收政策立法
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專門的高等學校稅收政策文件。在高等學校稅收政策方面,多數是由部門規章加以規定的,如通過教育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等部門規章加以規定,立法級次低。另外,面對教育體制改革給高等學校帶來的新變化,稅收政策的出臺顯得非常倉促,大多是以通知或補充通知的形式出現,某些稅收政策已經跟高校的財務核算體制不匹配,造成繳納稅款的不可操作性。所以,積極推動財政部、教育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出臺立法層次高、規范、協調、系統、具有可操作性的稅收法律法規,爭取相關部門在法規制定階段充分考慮高校特點,可以為高校承擔合理稅賦爭取主動權。
2.修訂高校財務制度
根據《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設置的會計科目根本不能滿足高校進行稅金核算的要求,如沒有“企業所得稅”科目。高校財務人員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申報時需對賬面利潤進行較多的調整,如果財務人員在平時工作中對與涉稅業務有關的收入支出不進行完整的記錄,不熟悉稅法,就很難正確計算應稅所得額。所以迫切需要主管部門根據稅法的要求,修訂《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分開核算應納稅所得和非應納稅所得,對于應納稅所得,正確核算收入和與之相匹配的支出,以計算和繳納企業應負擔的各項稅負。
3.加強納稅宣貫,樹立依法納稅意識
目前,因為對稅收政策的理解不同,各大高校各種稅種的處理方式各不相同。如北京地區,各高?!秾Ρ本┦薪y一銀錢收據》的使用就各不相同。建議成立地區高校財務負責人聯誼制度,定期交流納稅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統一口徑。
對于“四技”涉及到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各高校主管財務和主管科技校長應加強溝通,重視“四技”減免。財務部門跟科技處(部)的要加強聯系,共同做好“四技”的減免工作。如北京某高校,科技處負責“四技”合同在技術市場的登記工作,財務處負責稅務局的備案工作。在沒有進行營業稅減免工作之前,每年需要繳納600多萬的營業稅,登記備案后,每年只需要繳納幾十萬元的營業稅,效果非常明顯。另外,加強對廣大科研人員的納稅宣傳力度,積極合理為學校避稅。
4.提高財務隊伍人員素質
目前,各高校財務人員普遍存在年齡結構偏大、學歷較低、知識結構落后等困難。迫切需要打破人才壁壘,引進具有現代財務管理意識的年輕專業財務人員,提高財務隊伍的整體素質。廣大財務人員要重視對稅法的學習,做好納稅申報和減免稅申報。利用稅率差別、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制度的有關規定,對高校的經營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必要時還要咨詢專業的會計事務所和稅務專家,制定合理的納稅方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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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稅發[2005]129號: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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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財稅[2006]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教育勞務營業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7]財稅[2006]100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經營高校學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范文6
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就是利用對金融租賃的各種優惠辦法進行組合得到有利于交易發生的一類租賃創新品。主要包括利用稅收政策進行的稅務租賃,應用于大型飛機、船舶等的租賃品。
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就是通過設計不同的交易途徑,必要時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增加交易環節與層次,將投資者、設備銷售商、資金提供者、設備購買者、出租人、承租人、保險商、設備管理者等相關各方置于一系列相關聯的合約中,并視需要承擔不同的角色,通過交易復雜化,以充分利用不同國家或地區對金融租賃、設備投資的各種優惠政策,合理規避各類稅收,達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主要包括利用稅收政策進行的稅務租賃,以及進行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結構化產品。
1.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出現的原因。
(1)雙邊稅收差異。不同的國家之間,根據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預提稅、關稅等稅種的稅率不同,合理設計交易路徑,可以減少或避免雙邊稅收。例如,A國與B國互免預提稅,B國與C國互免預提稅,A國與C國之間互相按10%征收預提稅,則A國與C國之間交易可以改為A與B、B與C進行,以規避稅收。
(2)不同主體享受的稅收優惠不同。有的國家對于境外資本投資本國有減免稅措施,而對內資則沒有優惠。這樣路徑設計上,可以把境內交易設計為跨境交易;有的主體因投資某一領域而享有加速折舊成本稅前抵扣的優惠,其它主體則無法享受。
(3)不同國家稅收體制的差異。有的國家設立免稅港以吸引投資;有的國家則征收高額公司稅。
(4)不同類型交易負擔的稅收差異。例如我國對于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征收不同的營業稅。在產品設計中就可以利用選擇權等形式,或者虛擬交易,來使交易形式滿足低稅負的要求。
(5)不同主體的偏好差異。交易各方對于貨幣種類、利率類型等有著不同的風險偏好,因而需要設計交易對沖風險。
(6)監管與披露的要求。為滿足特殊行業的監管要求,以及公眾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必須增加交易層級,或加長交易路徑,避免內部交易。
2.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的作用。
(1)促成交易。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出現以前,由于某些國家政策或者其他方面的規定,交易無法實現,比如:一個外國投資者想在日本進行飛機租賃的投資,但是日本政府規定,只有本國的公司利用本國的資金進行大型運輸設備的投資方可享受加速折舊的稅前抵扣。政策的限制,其無法享受稅收優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投資者將資金投入一家日本公司,日本公司將等額資金投入其在日本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C),并由SPC購置飛機,再將飛機租賃給最終用戶。日本公司將該公司可以享受日本的稅收優惠,在自身與出租人、承租人之間進行分配,使各方受益,最終使得交易得以發生。
通過增加交易主體作為橋梁,可以繞開一些國家的法律要求,使交易達成。當然,所有的設計必須以遵守各國法律為前提,否則會使交易承擔違法風險。目前有一種“中國結構租賃”通過利用國內金融機構做橋梁,來繞開外匯出入境的管制。這是“球”的做法,尚未得到官方正式認可,只是得到地方外匯管理部門的默許。
(2)使相關主體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中,通常由安排人出面設計條款,將所涉及主體獲得的補貼、稅收減免以及衍生交易產生的收益在各方之間進行協商、分配,以使各方分享由復雜結構帶來的綜合收益。首先是由于金融租賃本身帶來的收益。大多數國家都對租賃業有特殊的優惠激勵政策,相比較自購設備,金融租賃的形式可以帶來財務、技術、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益處。其次是特殊主體享受的特別優惠。如出口補貼、關稅返還。然后是融資總量和融資條件上的收益。由于標的金額大,項目融資通常采用國際招標的方式獲取低成本資金。而結構化產品中也可以為融資成本專門進行設計安排。
(3)控制交易風險。SPC的一個功能就是為投資者或其它相關主體設立風險緩沖體,以免在交易破裂、破產等情況下與其它資產負債產生連帶,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利用金融工具對沖市場風險也是結構化產品的功能之一。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復雜的交易結構可以避開一些政策限制,并取得一些優惠,但也相應地增加了交易成本,特別是在跨國交易中,由于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差異相當大,律師費用、實施費用、保險費用、履約風險等因素常常抵銷增加的收益。因此,在產品設計的過程中,是否真正了解各環節的法律要求是產品最終成功與否的關鍵。
二、日本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的發展過程
日本的稅務租賃經歷了三個階段的發展。第一階段是1988年至1998年日本的杠桿租賃(JapaneseLeveragedLease,JLL)很流行,采用加速遞減基礎折舊法,產生了龐大的跨境交易市場;第二階段是日本的經營租賃(JapaneseOperatingLease,JOL),由于1999年4月日本進行了稅法改革,原先JLL模式的優點已經沒有了,為此,日本投資者為了最大化的利用稅務資源,將稅收優惠在出租者和承租者之間進行分配,創新出了新的金融租賃形式JOL;第三階段是具有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JapaneseOperatingLeasewithCallOption,JOLCO)。
1.日本的杠桿租賃。1988年~1998年有龐大的JLL跨境交易市場,被日本的航空業普遍采用。首先對JLL進行一個簡單介紹。折舊/資本減讓方面,出租者根據時間通過定期減免或抵消(“津貼”)的方式從營業收入中收回[購買]資產的成本。這里有三種方式:采用直線折舊法的出租者要求每年同等數量或者同比例的回收資產;采用余額遞減折舊法的出租者要求每年以資產剩余成本的恒定比例回收資產;采用加速折舊的出租者要求在應折舊年限的前幾年扣除更多。稅務收益方面,由于稅務減讓或者免除,在相應的會計年度或期間納稅人的應納稅額減少了。具有長期經濟壽命的資產最適合成為稅務產品。1999年四月起生效的《日本稅法修正案》使得跨境稅務租賃消失,目前,對日本境外的非日本居民和非日本企業,應用稅務租賃只能采用直線折舊法。這樣日本稅務租賃的優勢沒有了(見圖1)。
2.日本經營租賃。日本的投資者為了最大化地得到稅務利益,采用雙倍遞減折舊法,將稅務利益在投資者(出租者)和經營者(承租者)之間進行分配,創新出JOL。
JOL的出租者要得到很高的經濟收益,同時也必須承擔很大的風險。租賃合約不一定要是完全的支付租賃合約,租金不一定要達到租賃資產的90%以上,但購買選擇權必須建立在公平的市場價格基礎上。出租者應該承擔資產的殘值風險(見圖2)。
3.具有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航空公司在租賃滿約10年后享有一個提前購買選擇權,如果航空公司不執行這一選擇權,租金就會在未來大約兩年內增加,之后飛機由出租人收回。帶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形式對航空公司的現金流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為航空公司提供了購買飛機、獲得殘值優惠的機會。這種租賃形式的另一個優勢是降低了投資人的飛機殘值風險,因而更易于吸收投資。
具有購買選擇權的經營租賃交易的主要參與者包括:承租者、出租者、日本投資者、母體、出資方、殘肢擔保提供者以及交易提供者等。
以下的說明設想一個由出租人到承租人(作為飛機最終使用者)的層級租賃。這一基本租賃結構可以用于與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交易方相關的任何稅收、法律或其他問題。
(1)在截止日期,出租人將從制造商(如新飛機)或由承租人(如售后回租)用購買價格(由獨立的評價機構給出的公平飛機成本價格)購買飛機。出租人將同時把飛機租賃給承租人。
(2)日本投資者將投資相當于購買價格20%~30%的資金給出租人(以下簡稱“日本投資者”)。
(3)出資方將投資相當于購買價格大約有70%~80%的具有有限追索權的貸款給出租人(以下簡稱“貸款”)。
(4)出租者與承租者簽訂一份租賃契約(比如說10年~12年的租賃契約,稱為“完全租賃契約”)。
(5)租賃契約包括在特定時間(比如說7/9年)特定地點的購買選擇權(簡稱“FPPO”),固定的購買價格等于在FPPO時間預先商定的飛機公平市場價格。
(6)如果應用FPPO,由承租者付給出租者的FPPO價格將足夠出租者支付籌資者所籌資金的未償付余額以及日本投資者所出的資金。使用FPPO并用其價格,出租者將把飛機租賃的部分利益與承租者分享,來形成交易。
(7)如果承租者沒有使用FPPO,直到完全租賃條款結束后,租賃條款仍將起作用(比如說一個更長的三年)。在剩余的三年內可支付的租金將完全支付租金以至于在租賃協議的最后只有日本投資者有未支付余額。在協議的最后承租者將沒有購買選擇權。
設想這樣一個情形,在租賃協議的最后,期初的借款全部得以償還,出資者沒有承擔任何殘值風險,因此,此項交易能被認為完全支付金融租賃(出資方只承擔承租方信用風險)。所以,期初的借款應該以標準的保障借款余額來定價。
(8)如果出租者能夠從由殘值保證提供者所提供的殘值保證中得到利益,將緩和任何具有下降趨勢的風險敞口以防飛機的價值低于日本投資者未償付的投資余額。殘值保證將在特定的窗口日期(即協議到期日)使用,并被設定在日本投資者和日本稅務顧問可接受的水平上以利于他們進行租賃業務的分析。如果使用FPPO或無論何種原因在早期終止FPPO協議,殘值保證將消失。殘值保證包括所有的日本投資品,日本投資者將一直承擔最高資產價值風險。
(9)出租母體將在租賃協議下保證/支持出租者對承租者的義務。
(10)如果租賃協議因為某種原因(如承租者違約)而終止,承租者可支付的終止總數將被設置在足以償還全部貸款的水平,并根據提前終止的原因,日本投資者也足以支付。
三、日本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的經驗
通過以上的回顧,我們可以發現日本發展金融租賃結構化產品有一些借鑒的經驗。相關企業利用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使企業在不增加資產負債率的情況下獲得標的物造價100%的融資資金,得以使用標的物,并在租期屆滿后最終獲得標的物所有權,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獲得了合理的經濟收益。
1.從市場化程度看,日本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為金融租賃的發展創造了比較適合的經濟環境,使得各種創新得以實現。
2.從政府政策角度看,日本政府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稅收優惠,投資稅收減免和加速折舊等方面,使企業真正得到實惠,從而繁榮了市場,促進經濟的發展,達到了良性循環。
3.從企業層面看,日本企業的信譽度很高,正因為如此,才出現了大量的金融租賃創新品,投資者愿意把錢投在這些租賃品上,取得收益。
四、對中國的啟示
1.國家層面,政策上應該向金融租賃業傾斜,提供寬松的法律環境,制定優惠的稅收政策,協調各地區的租賃業發展。
我國目前還缺乏對金融租賃業在政策上的優惠扶持措施?,F行會計制度把金融租賃設備等同于企業自有固定資產,租金不列入成本,稅收優惠方面則僅對中外合資的租賃公司和開發區的租賃公司給予比例很小的減稅政策,其他租賃公司無法得到稅收減免;在信貸政策上,租賃公司自己承擔信用風險;租賃公司市場準入條件嚴格,《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規定金融租賃公司最低資本金為5億元人民幣,經營外匯業務的租賃公司還應有不低于5000萬美元的外匯資本金,這一規定使得許多想參與金融租賃業的公司心有余而力不足。監管當局規定資本金規模的目的在于降低租賃公司的經營風險,但在當前經濟現狀下(如投資消費需求不足,中小企業融資難,國有企業設備閑置率、陳舊度高),應該把重點放在金融租賃所具有的融資、成本、資產管理等優勢上,降低進入門檻,通過制定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降低租賃公司的經營風險。2000年6月和2001年8月相繼出臺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使租賃業有法可依,降低了行業風險,提升了租賃業相關當事人的信心,使我國的金融租賃業駛入正常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