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及會計處理實務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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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及會計處理實務初探

摘要:近幾年來,債券違約現象在金融市場上比較普遍,因此信用風險成為各大金融企業重點關注的對象。為降低信用風險,銀行在充分了解市場情況的前提下,制定一系列措施,初步取得較好效果。下面圍繞信用風險展開討論,對其內容進行介紹,并提出幾種分擔機制和會計處理實務的相關措施,最后結合相關案例對風險緩釋進行補充。

關鍵詞:信用風險;分擔機制;處理實物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全球經濟逐漸呈現出飽和態勢,金融危機波及到世界的各個國家,中國也不例外。尤其是最近幾年,很多債券公司出現公然違約現象,銀行損失的違約金高達兩百多億。為防止此現象繼續惡化,負責銀行管理的協會出臺多項規定和政策,為信用管理提供完善的理論依據,有效降低信用風險,目前對風險的控制還在持續進行當中。

一、緩釋產品相關介紹

銀行的相關協會目前出臺的產品有四種,其中兩類是以合約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其內容是風險緩釋和違約互換。剩下兩類是通過憑證體現出來的,既緩釋憑證和相關票據。合約是交易雙方的主體,經過溝通和協商后,參照相關標準制定出來的。合同雙方是保護和被保護的關系,不同之處是風險緩釋以債券為保護主體,違約互換將發行人作為保護主體。合約中以雙方的協商結果為準,并未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因此通常只能負責場外交易,其適用范圍有限。與之相比,憑證的標準化程度大大提升,合約雙方的關系在標準規定下,且風險保護是針對相關主體的債務。若某機構出現違約現象,銀行會將風險和損失降到最低。票據針對的主體是發行人,其與憑證的有效結合,能夠將市場經濟的流通和運轉維持在相對穩定狀態。此類緩釋產品是目前銀行和企業間經常使用的合約類型,具有較強的流通性,適用范圍較大。

二、緩釋工具和財務擔保合同的關系探析

擔保合同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信用風險,其也是現階段經濟市場上緩釋風險的主要工具。明確合同的定義才能更好地定位其在緩釋工具中的位置,合同雙方必須是保證人和債券人,履行債務時,債權人處于首要地位。目前擔保合同的含義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確定合同主體

簽訂合同的雙方,除去保證人、債權人之外的其它人員,都不具備簽訂擔保合同的資格。若雙方的任一主體發生變化,其合同都不能被稱之為擔保合同。例如四大產品中的緩釋合約,其主體并不是標定的債務人和保證人的關系,因此該合約最多只能被稱為衍生出來的緩釋工具。

(二)明確保證人作用

在合同生效期間,保證人起到連接借貸者和債權人的重要作用,其保證的是債權人的利益。在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或者出現違約現象的情況下,保證人需要對相關債務進行償還。即擔保人對債務人的相關損失,需要擔負一定責任。若債務人并未出現財務危機,卻違反合同中的相關規定,此時保證人無需擔負相關的債務償還責任。由此可見,擔保合同在風險緩釋中的重要作用。只要合同雙方主體與上述描述不符,不能認定相關合約為擔保合同,因此也不能按照擔保合同的相關規定執行。通過對比發現,在緩釋風險效果相同得到情況下,憑證類工具是首要選擇,其通常被稱為衍生工具。

三、會計處理實務

以擔保人的角度看待實務處理,可將其總結為以下兩種處理方式。

(一)依據擔保合同完成相關處理過程

通常情況下,按照合同對相關機構的收益情況進行判別,可分為兩種記錄方式,一種是將公允價值計量進行特別指定,另一種無需指定。在制定公允價值計量的情況下,對其可按照衍生工具的相關規定完成實務處理的相關工作。另一種記錄當期損益的方式,需要按照其實際的公允價值,完成對初始量的計量,然后按照相關標準完成后續的計量工作。在緩釋工具開始執行時,出售方需要按照公允價值,進行相應的初始計量工作,初始量即為負債。然后完成對擔保費的計算,并將借款、擔保合同進行整理和完善。通常債務是分期返還的,債務償還日期同樣需要將擔保費轉入出售方賬戶。借記合同的同時需要貸記其相應的收入。在轉入擔保款項后,若想繼續擔保合同的相關內容,之后的計量要以合同的實時余額為標準,來核算相關結構需要承擔的擔保費用。若擔保合同在其生效時間內,借貸機構并未出現違約現象,且擔保方沒有進行任何賠付。合同雙方若有終止合約的意愿,需要按照合同的賬面余額補齊剩余的擔保費,并將合同賬面進行沖銷操作,隨機將合同作廢。若賠付事件發生在擔保合同到期后,若沒有等待處理的相應資產,首先需要對合同的賬面余額進行沖銷,將賠付金額打入指定的賬戶。并將相應的賠付金額與實際賬面上存在的差值記錄到業務管理當中。若賠付時存在未變現的財產,需要將固定資產變現,再重復上述賠付程序,并做好后期處理工作。在緩釋工具生效期間,若發行人發起回購注銷的相關操作,需要計算回購比例,并按比例將未支付的擔保費用一次性結清。對于超出賬面余額的回購金額,進行相應的沖銷操作,并按照先后順序將當期的損益依次進行計量。

(二)遵循衍生工具的相關標準完成會計處理工作

對合同的雙方主體進行嚴格判定,若不符合財務擔保合同的相關要求,則需要借助衍生工具,輔助完成會計處理的相關工作。在緩釋工具執行日開始,將合約上事先指定的公允價值計量,作為初始價值計量。經過一系列操作后,出借銀行將款項匯入指定賬戶,并制定其用途,債務人使用資金,此時整個借貸程序已經完成,債務人在還貸日期到來時,需要將款項還到指定賬戶。在負債表日,需要按照事先約定好的價值完成相應的計量。此時公允價值可能會和賬面價值出現一定偏差。若前者高于后者,高出的部分計入變動損益。若前者低于后者,需要立即執行反向會計處理的相關操作。在衍生工具到期時,若為出現賠付情況,只需對相應的負債進行沖銷即可。在明確投資收益的情況下,計算價值變動損益。若在緩釋工具到期之前,發生賠付情況,需要將借記的初始價格、價值量的變動等計入投資收益的范圍。若貸記結構有待處理的規定資產,需要在記錄上述數據的基礎上將固定資產計入賠付資產范圍,并對資產進行評估和出售,然后將額度用來抵消銀行還貸的相應差價。與擔保合同不用的是,若在緩釋工具到期前,出售方將其回購,此時需要將成本、價值變動的轉結過程一次性完成,并將相應的差額記到投資收益當中。

四、處理實例探析

在2016年,中信建投作為緩釋工具的出售方,針對市場情況發行相應的緩釋憑證,其規定內容如下:若其出售方在緩釋工具生效期間發生違約現象,本公司將為其代償相關的支付費用。此憑證在創設的過程中,合約面值規定為八億,在第五年末該憑證失效,憑證售賣的付費方式為全款,且在憑證生效前需付清。在工具生效時間內,債務方出現違約現象,中信建投承擔相應的債務,公司損失八億。債務方有固定資產未變現,經過對相關資產的評估,最終判定利用衍生工具進行會計處理是最合適的方式。在處理債務的過程中,公司內部做出了幾種不同得到假設。對債務人的初始借貸情況進行清算,并了解其在緩釋工具生效時段內,是何時出現支付違約現象的。然后對債務方已還款數額進行統計,根據債務方的還款日期對其信用情況作出評定。綜合各方面的數據統計,進行整理和分析,最終確定應該代替債務人償還多少債務。中信建投將貸記方的固定資產進行清算,完成各項賠付后,共計損失8億元,但與其初期收益20多億元相比,公司并未出現虧損,可見公司經過詳細的預算,將貸記機構的信用風險進行了較好的控制。

五、結語

綜上所述,是對信用風險的相關介紹,首先將四大風險緩釋產品的概念進行辨析,接著對緩釋工具的定義、使用過程加以闡述,然后結合相關實例,對會計處理實務進行探討。從中可以看出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信用風險也在逐步上升,緩釋工具以及相關風險控制政策的出現,有效降低信用風險,并將金融市場調控在比較穩定的狀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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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銘 單位:山東省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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