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網絡輿情危機與多主體協同治理研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智能化時代政府應運用媒體資源進行執政,應強化對網絡輿情的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干預引導,構建網絡輿情風險識別、監測預警機制,建設網絡群體性事件處置與網絡輿論引導之間的聯動機制,以提升對突發輿情事件的應對和處理能力。同時,政府還應優化協同治理機制,促進官媒主體、職業主體、民眾主體、脫媒主體協同共振,健全與完善對突發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全方位系統調控、分析研判和干預引導機制,以及行政問責機制。
一、智能化時代突發事件網絡輿情危機演變案例分析
以“XXX后處理廠”事件為例2016年7月28日,中國X網發文《總投資超1000億的乏燃料后處理大廠或落戶XXX》稱:“2016年7月26日,國家國防科工局副局長韌一行在中核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楊長利的陪同下,赴XXX市調研中法合作X循環項目擬選廠址。該投資超千億的大廠或許落戶XXX。”[1]8月2日,“當地論壇(在水一方社區)出現相關文章《1000億人民幣VS10000萬噸X廢料!》,該文指出:X處理工廠對XXX肯定有影響,因為廢料運輸需經過市區的鐵路線。8月6日,中國X網轉載了中X集團的報道,并加上了更具引導性的標題“XXX后處理廠”,繼續暗示項目將落戶XXX[2]。2016年8月初,“XXX后處理廠”事件經長時間發酵,在網絡自媒體空間中“病毒式、裂變式”擴散傳播,使得“XXX后處理廠”事件朝著消極的方向迅速發展,導致8月6日XXX市大批市民持續在市中心集聚,公開反對和抗議政府關于在XXX興建“XXX后處理廠”的行政決策,導致因虛擬的自媒體網絡信息傳播而發酵成嚴重的社會群體性聚集危機事件。8月7日下午,“XXX市政府終于召開新聞會,稱目前該項目正處于前期調研和廠址選比階段,尚未最終確定。下一步市政府將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做到公開、及時、準確,依法公開、公示,并多種途徑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2]。至此,“XXX后處理廠”危機事件告一段落。這一案例啟示我們,突發事件、網絡輿論、網絡輿情信息變異及網民等多主體因素,使得“XXX后處理廠”突發危機事件的發展與演化充滿了更多的不確定性。同時,“網絡把關人”缺位,導致“XXX后處理廠”突發事件的網絡輿情信息在傳播過程中發生了失真和變異,演化與發展成與本體事件出入較大的變體事件,導致“XXX后處理廠”突發事件在短時間內演變為危害極大的群體性危機事件。通過軟件監測搜索顯示,截至2016年8月8日14時,有關“XXX后處理廠”的信息已有相關新聞35篇次,論壇帖文986篇,微博信息11926條,微信文章154篇,網站133篇,客戶端36篇,博客14篇。從平臺信息量來看,微博平臺信息傳播量比重最大,約占比90%。面對智能化時代出現的突發性網絡群體性輿情危機事件,相關職能部門不僅僅是需要剛性維穩,更需要強化其網絡執政能力,建構開放、柔性、透明的網絡輿情協同治理機制。
二、智能化時代網絡輿情協同治理主體的責任分析
通過對上述案例的分析可知,在智能化時代,政府、媒體、公民等都是網絡輿情引導與協同治理的主體,都有相應的責任。
(一)政府的責任
智能化時代自媒體建構的傳播方式、傳播格局已經對政府機構原有的執政理念和工作方式帶來了挑戰,政府和媒體是網絡輿情引導和治理的兩大重要主體,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網絡信息技術使得當前媒體環境發生了結構性改變,為此,政府要克服對自媒體的“恐懼”與“輕視”心態,主動學習和了解自媒體知識,充分整合和運用網絡媒體資源,提升政府對自媒體及網絡社會的領導力、引領力,強化政府自身的網絡執政能力。
(二)媒體的責任
媒體是政府的喉舌,擔當著價值引領、輿論引導、反映社情民意之重任,然而,當前部分網絡媒介因存在“追求轟動效應”“利益誘惑、眼球經濟”等問題,導致其輿論導向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偏差。以互聯網為中心的技術,促生了新聞傳播主體三元類型結構的初步形成,即職業新聞傳播主體、民眾個體傳播主體和脫媒傳播主體的共在結構。新聞發言人是政府部門和媒體及公眾的信息溝通紐帶,傳統媒體發言人和網絡發言人要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全媒體在獲取社情民意、引導輿論、加強社會監督、匯聚民計民智等方面的優勢,科學分析和研判復雜的網絡輿情,并對其進行有效的干預、引導。
(三)公民的責任
網絡社會特殊的技術結構、語言結構及其優勢特點,使得公民的網絡交往活動非常即時、便捷,所謂網絡交往活動“是一種以數字化、符號化的信息語言為中介的間接性交往,這種交往活動以信息符號編碼作為出場形式、活動載體和行為方式,是通過對交往雙方相互傳遞的信息語言符號的認知、解讀,再編織語言符號來實現網絡交往雙方的信息回應、情感交流和彼此互動”[3]。由于網絡交往的即時性、自由性、虛擬性等特質,網民得以擺脫現實限制,其政治行為更加無所顧忌,易受他人情緒的影響和感染,極易出現大規模的群情激奮,造成輿情危機事件通過自媒體“裂變式”傳播,從而逐步演化為群體性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導致市民網絡維權的行為難以控制,甚至非法參與不斷擴大。
三、智能化時代構建網絡輿情多主體協同治理模式的對策
在智能化時代,政府應注重構建網絡輿情監測、預警和引導機制,開發與建設網絡中樞應急信息系統,提前合理設置網絡媒介議題和議程,加強網絡輿情監測、預警體制機制建設。政府應強化多元主體之間的協同治理合力,整合現實社會和網絡社會資源,建章立制,制定適應新時代要求的網絡管理法律法規,提升政府的網絡輿情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干預引導和協同治理能力。政府應優化協同治理機制,促進黨委、政府、媒體、市場、社會協同互動,“健全完善社會對網絡媒體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有效監督機制,這需要在政府領導者制定的制度法律規范、行政監管、民眾監督、社會教育和職業道德自律之間實現互動整合,形成一種合力”[4]。政府應努力促進官媒主體、職業主體、民眾主體、脫媒主體協同共振,以信息化而非行政手段進行輿論引導,把輿論引導機制的建設同政府執政能力統一起來考察。政府應強化信息共享及對網絡輿情信息的監測評估,提高自身對網絡輿情的分析與研判能力,構建動態化的網絡輿情風險識別、監測預警機制,提升對突發性網絡輿情事件的應對和處理能力。政府應建設網絡群體性事件處置與網絡輿論引導之間的聯動機制,在網絡媒體機構行業要設置一批輿情聯絡員、輿情分析員和網絡評論員隊伍,培育一支專業強、業務精、政治站位高的人才隊伍,及時收集、分析、研判和通報網絡輿情信息,健全與完善相關制度,使責任落實到位。同時,政府還應優化對突發性、群體性網絡輿情事件的調控引導和治理機制,完善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行政問責機制。
四、當前我國學術界對網絡輿情引導策略研究存在的問題
當前,國內學術界對網絡輿情引導策略的研究還較薄弱,更沒有對網絡輿情引導機制的要素進行詳細分類和程序化研究。相關研究存在以下問題。
(一)“事”“論”疊加,研究視野相對狹窄
我國學術界對網絡輿情事件的處理和網絡輿情引導的研究,存在著一種“雙因疊加”效應。當前,我國學術界的研究多局限于從新聞傳播學、政治學角度探討網絡輿情治理問題,研究視角相對單一。筆者認為應拓展研究視角,從不同方面探討網絡輿情治理問題,可從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學、傳播學、社會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教育學等多門學科入手,多學科綜合分析,形成多角度、多層次、多學科交叉的研究格局。一要梳理我國推進網絡輿情治理的歷史進程,全面分析和總結這一歷史進程的特點和有益經驗與教訓。二要通過文本解讀和文獻分析,在學習西方發達國家推進網絡輿情治理的有益經驗時,也要認真反思東歐劇變和蘇聯解體過程中社會輿情演變及意識形態管控出現的失誤和教訓。
(二)研究內容同質化,創新不足
當前,我國學術界對網絡輿情治理的研究與實際結合較少,觀點雷同和重復現象較多,多數研究成果停留在表面階段,提出的對策多是宏觀性建議,可操作性不強,同質化研究較普遍。筆者建議應加強對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網絡數據及案例的研究,以調研訪談等方式獲得的第一手材料為研究依據,了解智能化時代網絡輿情安全的風險及其成因,對多元主體在網絡輿情安全風險防控和協同治理中的角色扮演、效能發揮、機理優化、機制建構運行等進行創新性研究。
(三)對網絡輿論傳播機理的研究虛化,研究層次較低
我國學術界的相關研究沒有把握網絡輿論傳播機理的內涵、實質及其內在邏輯關聯,導致相關研究成果可操作性不強。為此,一要借鑒國外相關研究成果,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方法(包括可視化分析、數據挖掘算法、預測性分析能力、語義引擎、數據質量和數據管理等),通過信息采集、導入和預處理、統計和分析挖掘等流程,運用專業統計軟件和大數據技術來分析和處理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非結構化數據。二是應與時俱進,從網絡輿情系統的整體與要素、整體與層次、整體與結構、整體與環境的辯證統一關系出發,對不同階段治理模式、治理機制的概念化表達進行比較研究,對協同治理主體內部結構之間存在的相互關系進行動態分析和建構性闡釋,探索多主體共治的協同機理、運行結構、防控和協同治理機制。
(四)對網絡輿情引導機制,尤其是長效引導機制缺乏研究
我國學術界對網絡輿情引導機制的內在要素聯系沒有進行詳細的研究,對網絡輿論的長效引導機制也缺乏研究。筆者認為,要善于創新和運用新的研究方法,探索如何通過采用問卷調查、數據信息挖掘算法、參與式觀察及調研訪談等方法,對智能化時代網絡輿情的協同治理進行實證研究,將協同治理的主、客、介體等數據信息納入系統模式中進行比較分析,將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相結合、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相結合,構建可量化、可操作的社會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對具有代表性的網絡輿情事件的個案分析和實證研究。
作者:張元 謝艷 單位:淮海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