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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社會企業發展勢頭愈加迅猛,涉足的領域愈加全面,但是目前社會企業所面臨的問題依舊是比較多的。本文主要對當前我國社會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進行分析,認為當前我國社會企業主要存在合法性模糊、資金短缺、人員專業化不足以及缺乏監管約束等問題,在此基礎上從政府和社會企業兩個角度提出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希望以此來提升社會企業在復雜環境中的競爭優勢,促進我國社會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社會企業合法性人才培訓
1社會企業概念
國民經濟不斷發展的同時,社會問題卻在不斷加劇,單純依靠政府或者第三部門已經無法有效解決越來越復雜的社會問題,意味著急需新的方式來解決社會問題,社會企業因此誕生。社會企業起源于歐美國家,是一種解決社會問題的創新型組織,其本身具有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重屬性,當前社會企業主要以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工商企業的形式存在。社會企業的核心宗旨便是運用商業模式去解決社會問題,這樣的價值追求意味著社會企業的整體目標是要在公益事業上發揮積極的作用,其商業化的運作模式可以幫助社會企業通過自我造血來獲取資金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不再單純依靠政府和社會的補助來維持存續。
2我國社會企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國社會企業發展正處于上升時期,目前我國社會企業業務范圍已經覆蓋了養老、教育、社企支持、醫療服務、環境保護、助殘扶貧等多個領域,成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社會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經常處于劣勢地位,競爭壓力極大、失敗率比較高,盡管在現實不同行業領域中仍有社會企業生存并發展了下來,但這些社會企業仍舊面臨著復雜多樣的外部政策環境與內部財務困境等問題。針對社會企業發展所面臨的諸多問題,政府與社會企業自身都應該作出更多的努力來應對這些挑戰。筆者認為我國社會企業發展所面臨的問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2.1社會企業合法性模糊。盡管我國社會企業的發展已經呈現出前所未有的進步,但是國內社會企業面臨的制度環境仍舊是不完善的。迄今為止,我國在法律層面對于“社會企業”的定義就不夠明確。我國社會企業的形式主要是以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工商企業這樣的形式登記注冊。當社會企業作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時,它可以享受到各種福利政策的優惠,但是在商業履行方面,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能進行利潤分配,也更難吸引投資,在市場化方面又受到了諸多的限制,在吸納人才方面缺乏足夠的吸引力;而作為工商企業的形式時,社會企業雖然可以進行與一般商業企業一樣的商業經營模式,但是卻失去了稅收減免等各項福利政策,不管是哪種形式的社會企業都陷入了較為尷尬的境地??v觀全國,只有少數城市比如北京市、成都市等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法規,也開展了部分對于社會企業的認證標準,但目前來看進行社會企業認證的步驟繁多、門檻頗高,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社會企業可以通過社會企業認證和評審認定,這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社會企業認證的積極性,更何況絕大多數地區根本沒有關于社會企業的認證標準,總的來說目前發展仍舊不完善。
2.2資金短缺,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我國社會企業多為初創企業,普遍具備規模小、創立時間短、運營管理經驗不足等特點,社會企業整體獲得的效益偏低,資金短缺成為社會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對社會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挑戰。目前來看,大多數社會企業主要是通過商業手段提供產品/服務來獲取收入,但鑒于企業規模、運營經驗和企業自身屬性影響,社會企業所能提供的產品/服務附加值都不夠高,能獲取的利潤并不足以支撐社會企業自身良好運轉,導致社會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政府購買服務和社會捐助也是社會企業獲取資金支持的方式,但所占比例并不高,若過度依賴兩者最終會使社會企業成為嚴重依賴外部輸血的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在吸引傳統投資方面是處于天然劣勢地位,因為傳統投資更看重經濟回報,會更愿意去對已經發展到一定規模的項目開展投資,社會企業多為初創企業,本身就難以吸引到投資。針對社會企業的投資更強調的是社會效益的回報,社會影響力投資和公益創投應運而生,但目前此類投資還處于正在發展的階段,一般的社會企業很難得到這樣的投資機會。
2.3社企從業人員專業化不足。社會企業自身發展與其創業者的個人特征是密不可分的,從某種程度來講,社會企業家個人的精神特質和行為會發展成為整個企業的組織文化和行為邏輯。社會企業家應該具備強烈的社會使命感、創新精神、主動進取精神以及機會識別的能力。而我國社會企業的創辦者與社會對于社會企業家的要求仍舊存在差距,自身的商業運營經驗、管理經驗不足會極大地影響社會企業的動態發展能力。社會企業作為商業性與社會性的創新結合,對企業員工的個人專業素質、技能水平、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社會企業多為初創企業,公司薪酬水平低、在社會上的知名度也不高,因此很難吸引到兼具社會使命感和專業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另外,社會企業內部對于員工社會使命感培訓的缺失導致部分員工個人目標與組織整體的戰略方向不一致,工作目標發生偏離致使組織整體效率不足。
2.4缺乏外部監管導致使命漂移。當社會企業以工商企業形式注冊時,官方對于社會企業自身使命的堅持與否的監管會呈現真空地帶,可以說全憑社會企業自覺,由于缺少這種外部約束機制使部分社會企業在企業成長的過程中,定位越來越模糊,其社會使命逐漸淡化于日益復雜的內外部環境中,更容易被商業邏輯誤導開始作出一些與自身社會使命相背離的行動,也就是發生使命漂移現象。除了缺乏官方監管之外,社會企業的公眾監督機制也非常不完善。社會企業行業內并沒有達成關于信息公開的一致認同,大多數社會企業不會對外公布公司的年報數據、在社會項目中的經費使用情況等信息,民間對于社會企業的認知也是不充分、不全面的,信息的不透明化讓公眾與社會企業之間形成了一道認知壁壘,再加上部分社會企業使命漂移現象的存在更使得社會企業的公益性在公眾心目中存在了質疑,不利于社會企業的健康發展。
3針對促進我國社會企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3.1完善社會企業認證標準,提供政策保障。在全國層面加快落實社會企業立法工作,對社會企業進行明確法律層面的界定,在確定其合法地位基礎上,對社會企業的認證實行分級標準,降低社會企業認證的門檻,認證標準應當結合當前社會企業的規模、注冊形式、商業機制等條件來制定。結合現行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和工商企業管理制度,將兩者進行有效綜合,制定適用于社會企業發展的制度條文,構建完善和規范的制度體系和框架,為不同級別認證的社會企業設立不同的優惠政策,所有經過認證的社會企業均會享受到稅收減免、資金支持的優惠政策。隨著認證級別的提高,更高級別的社會企業所能享受到的優惠力度會加大、福利政策也會逐步增多,比如宣傳推廣、加大政府購買力度等。
3.2拓展社會企業融資渠道。社會企業初創期大多處于虧損狀態,應在社會企業認證基礎上,拓寬社會企業融資渠道。融資方面主要包括風險投資、影響力投資和公益創投,風險投資單純追求經濟價值,當前社會企業難以吸引到此類投資。因此社會企業的融資模式應該更偏向于注重社會效益回報的投資方式,當下的社會影響力投資和公益創投已經成為社會企業進行融資的重要方式。兩者的期望收益均包括經濟收益和社會效益,其中公益創投在財務回報訴求方面明顯低于影響力投資。在明確融資方式的基礎上,首先要推動增加基金會、商業投資機構的數量,擴大覆蓋社會企業投資的范圍,通過建立社會企業孵化園來為投資機構提供選擇項目的平臺,在孵化園中引入專業的社會企業咨詢機構來對社會企業各項能力進行評估,為投資機構提供參考依據,以此來保證具備潛力的初創社會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生存下來。
3.3創新社會企業商業模式機制。對于社會企業而言,商業模式的創新是在市場中立足所必須具備的特點。社會企業應當結合自身優勢以及環境情況,謹慎制定商業計劃,通過市場調研選擇合適的創業項目和適用人群,不斷創新自身的商業模式,將商業模式與自身社會使命有機結合。積極同政府、民營企業、非營利組織等開展業務合作,互相交流經驗,進行資源交換,不斷提升自身產品/服務的品質。互聯網時代,社會企業也應該緊跟時展步伐,強化對互聯網技術的應用對社會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它可以為社會企業與其要服務的領域建立快速且有效的反饋機制,大大提高業務效率。一是通過互聯網建立內部的信息交流系統,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來對服務對象信息、市場機會信息、政策變動趨勢等相關資料進行全面收集和分析,以此指導社會企業的發展方向。二是社會企業要全面加強自身商業模式與互聯網的有機結合,比如養老服務行業可以通過為老人提供智能手表,搭建數據接收平臺,通過“智能養老”模式為老人們提供訂制化服務。
3.4推進社會企業人才培訓機制建設。中國社會企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企業家精神的培育。政府與各大高校合作針對社會企業家的培養開發相關課程,形成跨學科、多層次、全覆蓋的學科體系,建立成熟的師資隊伍和教育體系,邀請優秀的社會企業實踐家提供指導,號召廣大社會企業的創辦者參與到高校的課程中來。除了同高校合作之外,還應當推動成立社會企業聯盟,定期舉辦社會企業沙龍等活動,讓社會企業家們就運營經驗、機會識別等問題進行經驗交流,促進社會企業家們共同進步成長。除了對社會企業家的培育之外,社會企業應當對企業內員工進行使命感和專業技能方面的針對培訓,根據社會企業自身的社會使命與戰略目標,構建合理的培訓機制,對培訓內容進行層層梳理,并邀請行業內的專業人士來為員工開展培訓,在培訓完成后對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系統審核,對培訓效果良好的員工予以獎勵,提升其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員工個人目標與企業社會使命方向一致。除此之外,社會企業應當完善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通過薪資提升、福利補貼等方式提升企業對專業型人才的吸引能力,為社會企業的發展提供人才保障,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社會責任感強烈的人才隊伍。
3.5完善對于社會企業的監管機制。為了防止使命漂移現象的發生,針對社會企業的監督管理是有必要進行的。作為管理主體的政府應當建立針對社會企業的監管部門,推動建立社會企業聯盟,共同商議并設立監管標準與處罰力度,在利潤分配、資源獲取等方面作出限制,根據社會企業認證標準的不同情況來設定不同層次的監管制度。同時政府應適當放權,通過社會企業聯盟來進行直接的有效監督。另外,應當重視大眾監督的方式,社會企業自身要通過社交媒體等新興方式與公眾建立聯系渠道,通過多種渠道公布企業的年報數據、社會項目實施情況等具體信息,以信息公開的方式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人民群眾負責,進一步加強公眾對社會企業的認同度。
4結語
社會企業已成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未來中國的發展越來越離不開社會企業。但我們必須意識到,相比于傳統商業企業,社會企業所面臨的發展問題是更加深刻和復雜的,如何克服這些困難對于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從本文的研究來看,政府應該通過加快社會企業合法性地位建設、提供更多的政策保障以及完善對社會企業的監管機制等措施保障社會企業的良好發展,而社會企業自身應該通過創新商業模式機制、促進信息公開化透明化、建立高效的人才培訓機制等措施全面提升自身的市場競爭優勢,以此為國民經濟的發展貢獻更大的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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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定寧 王忠平 單位:北京林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