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人大代表補選工作實施方案,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第一階段:準備和選民登記階段
(一)成立工作小組
成立人大代表補選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召開小組會議,明確工作任務。
(二)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各選區于2019年12月5日張貼鄉第一號公告。要采用各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使有關法律、法規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廣大選民克服厭選情緒,增強參選意識,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加選舉活動。
(三)做好選民登記工作
1、要摸清選民情況。以2016年鄉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時的選民登記為基礎,重新核對選民名單,進行復查、核對和登記。
2、把好選民資格關。一是年齡關。選民年齡計算在公歷2001年12月19日24時及以前出生的、具備選民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按選區進行選民登記。二是政治權利關。即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予登記。三是精神狀況關。即精神病患者(包括癡呆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鄉人大主席團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并保證做到不錯登、不重登、不漏登。
3、按規定在本選區進行登記。本次代表補選的選區為峙岙村第十五網格和鄉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登記,包括臨時工和退休人員。
4、選民登記是認定選民權利的重要程序,也是一項比較繁重復雜的任務,本次代表補選工作的各選區(單位)在選民登記工作中務必做到認真、細致、主動、負責。發現新情況和新問題應及時向上反映,以確保選民權利的正常行使,確保選舉結果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5、各選區于選舉日的12日前,張貼鄉第二號公告,公布選民名單。
6、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鄉人大主席團同意,可書面委托其信任的選民代為投票。每一選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過三人。
7、對于公布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在選民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向鄉人大主席團提出申訴,鄉人大主席團對申訴意見,在三日內作出處理決定。申訴人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選舉日的五日以前向縣人民法院起訴,縣人民法院應在選舉日以前作出判決??h人民法院的判決為最后決定。
第二階段:提出和確定代表候選人
(一)提名、推薦并公布鄉人大代表初步候選人名單。時間為5天,必須將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和選區選民10人以上聯名、推薦的所有代表候選人都列入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不得調換或增減。
(二)鄉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經鄉人大主席團審查后,應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在(即選舉日的10日前)張貼鄉第三號公告,予以公布。
(三)在提名、推薦代表候選人的過程中,必須注意:推薦代表候選人的名額,不得超過本選區應選代表的名額(即等額提名推薦)。
(四)醞釀、協商、確定鄉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時間為3天。鄉人大主席團公布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后,選區按照人大代表的條件和正式代表候選人名額進行反復醞釀、討論、協商,直到本選區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產生出本選區的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經鄉人大主席團審查后,應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在選舉日的7日前張貼鄉第四號公告,予以公布。
(五)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公布后,應向選民介紹代表候選人的情況,可以在選民小組會議上介紹所推薦的代表候選人情況,也可以根據選民的意見,介紹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面,回答選民提出的問題和意見。但在選舉日必須停止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
(六)張貼鄉第五號公告(補正選民名單)公布增加和減少的選民名單。附選舉辦法。
第三階段:選舉代表階段
(一)選區要充分做好選舉的各項準備工作和組織工作,分別以設立投票站、流動票箱的形式進行選舉,選舉時一律采用無記名投票方法,并設秘密寫票處一處。嚴格依法定程序進行投票選舉,補選出鄉人大代表。
(二)投票選舉結束后,由鄉人大主席團依法分別確定選舉結果是否有效,凡符合法律規定,確認代表資格有效。張貼鄉第六號公告,公布當選代表名單。發給代表當選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