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工程項目合同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工程項目業主合同管理探討
摘要:EPC是工程項目承包的一種模式,主要對項目施工、設計與采購進行承包。在EPC總承包模式下,業主方可以通過工程項目合同進行工程問題管理,以降低工程項目風險和損失。因此,在EPC總承包模式下,業主方需要通過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維護自身的利益,避免工程建設中因為合同問題而延誤工期或者出現工程項目糾紛問題?;诖耍恼率紫葘PC模式合同管理進行探討,對業主方合同管理現狀進行分析,結合合同管理現狀進行業主方合同管理對策探索。
關鍵詞:合同管理;EPC模式;業主方
EPC總承包模式是國際工程承包模式的一種類型,因為這種承包模式風險系數較小逐漸在國內興起,并在大型工程建設中比較常見。業主方可以通過EPC總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減少工程風險,擴大利益。由于EPC總承包模式中的業主合同管理仍然處于發展階段,因此在合理管理期間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些問題,難以將合同管理的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因此有必要對EPC總承包模式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現狀進行研究,為工程項目業主合同管理提供保障。
一、EPC模式合同管理
EPC總承包模式是由業主方簽署承包合同,建設方負責工程項目建設。因為EPC總承包模式的特殊性,業主方對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控制能力有限,需要通過業主合同約束工程項目建設工期、質量及成本等,業主方則可以利用合同管理手段維護自身利益。EPC總承包合同簽訂之后便會存在法律效力,為施工方和業主權責提供基礎保障。在EPC總承包合同管理中,施工方和業主都需要明確法律責任,以防合同條款模糊,出現法律糾紛。若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出現工程糾紛問題,業主則可以根據合同條款規定內容依法維權,通過法律條文約束保障自身權益。EPC總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項目業主合同有利于業主謀取更多的利益,通過業主合同管理盡量縮短工期,減少工程項目成本支出。業主在利用EPC總承包合同維護自身利益時需要應用到合同中的懲罰、限制與責任等內容。懲罰內容主要是對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存在的失誤或者違約等行為進行誤期懲罰與違約金懲罰等,從而彌補業主方由施工方問題而產生的損失。限制內容主要是對工程項目施工質量、施工成本與施工工期等進行限制,為業主方工程項目建設成本利益提供保障。責任內容主要是明確業主方與合同方責任,減少業主方管理成本損耗,維護業主管理利益。
二、業主合同管理現狀
(一)業主合同過程管理控制水平有待提升
國際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論文
1管理特點
(1)工作時間長。
一般國際工程實施周期相對較長,而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始終,因而工作時間相對較長,需要從標書認領后直至合同完成這一階段不間斷的連續進行。
(2)工作量巨大。
不同于普通的工程項目,國際工程規模都相對較大,結構復雜,因而項目實施工期相對較長,在施工過程中,受到實際狀況的影響工程造價以及工期都會發生變化。因而合同內容中規定的相關事宜都無法實現,一些超出事宜層出不窮,因而合同變更頻繁,索賠任務相對較重,因而工作量相對較大。
(3)需要協調管理事宜眾多。
國際項目往往并非單純由一個單位完成,由于項目規模巨大,因而參與單位眾多,合同在履行時間以及空間上需要進行及時的協調,保證合同履行銜接自然。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協調處理各方面關系,保證從合同內容、施工技術以及組織時間上可以形成完整的施工體系,保證合同能夠有效履行,工程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
國際工程項目合同風險管理
摘要:文章主要針對國際工程EPC項目合同管理中可能面臨的風險問題進行研究,并分析探討相應的解決策略。
關鍵詞: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風險管理
國內建筑市場日趨飽和的背景下,拓展海外市場,參與國際工程項目承包成為各建筑企業的戰略優先選擇。然而,建筑企業到新的國別市場存在水土不服的情況,國際工程存在著一系列的風險。這就需要各企業有較強的合同風險管理能力,比如在合同簽訂前制定有效的合同風險預防措施,合同執行過程中強化合同管理,嚴格把控各環節,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以保障企業利益。考慮到參與國際工程的合同模式多種多樣,筆者僅討論其中較為常見的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合同類型風險管理。
1國際工程EPC項目特點
國際工程EPC項目,俗稱“交鑰匙”工程,與傳統的施工承包項目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1固定總價合同
國際工程EPC項目多采用固定總價合同,中國企業參與的國際工程資金一般來源于當地政府及各大世界銀行如美洲銀行、亞投行、中國進出口銀行等,合同一般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不允許調整合同金額,或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可調整合同金額。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及造價控制淺析
一、加強合同管理的各項措施
1.“精、嚴、細、實”。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合同管理,對于提高施工企業抗風險能力,提高施工企業經濟效益都有著積極的意義。施工企業需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依據《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將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建立起來,將工程現場的工程實際情況和合同情況有機結合起來,嚴把合同資料關,對合同條款進行合理的細化,超前預定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在全過程精細化管理的過程中從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監督等各環節入手,將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來,在操作的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最終促進合同管理水平的顯著提升。
2.合同索賠程序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并沒有充分認識工程索賠,工程索賠所需的推行意識及動力嚴重匱乏。針對這種情況,目前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促進索賠意識的顯著提升。索賠是嚴格依據施工合同的,而合同管理的有效延續包括索賠。由于經簽訂的工程合同將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確定了下來,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是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同時還有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存在于工程實施過程中,因此,對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深入的理解,切實加強日常管理,規范管理,良好準備對各種合同糾紛進行有效的處理,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過程中,索賠和反索賠又是極為必要和重要的,因此,施工企業只有深入研究了索賠和反索賠,才能為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提供切實有效的保證。
3.培養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在合同管理中,最為活躍的角色和最為關鍵的環節無疑是人。要想促進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顯著提升,一個重要的舉措就是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及合同管理人才培養的力度,切實有效地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對以往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管理方面的經驗和教訓進行深入的總結,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作出對控制工程造價有利的對策,從而將建設資金減少到最低限度。現階段,我國已經對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進行了大力的推行,搞好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和造價控制就是造價工程師的一項極為重要的職責。因此,應該將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設置在項目管理機構中,以對合同進行專司管理。
二、加強造價控制的各項措施
1.嚴格工程材料、設備價格關。以鐵道部架子隊管理為例,碎石、砂、片石及設備等均是工程建設需要的原材料,施工企業應該在使質量得到切實保證的前提下貨比三家,從中將物美價廉的產品選取出來,然后簽訂購貨合同。工程建設的決大部分費用均用在了工程的材料上,因此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就是對材料費的支付進行嚴格的控制。
2.優化施工方案。在對投資的控制過程中,一種極為有效的手段就是動態跟進控制審核工程、對施工方案進行切實有效的優化,為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為動態跟蹤控制工程進度提供便利,施工企業應該在主體工程施工前從多個施工方案中將一個技術方面切實可行、施工期限有效適應需要、切實保證施工質量、最大限度縮減施工費用的方案挑選出來。
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工程合同的特殊性決定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一個很特殊的合同。目前,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對于當事人的意向關注度越來越高,也正是因為這一原因導致合同的隨意性越來越大。但是國家對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簽訂過程的管理并沒有絲毫的放松,反而對合同簽訂過程的計劃性和程序性更為重視,提高了對合同的主體資格要求,并對合同的復雜性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所以必須要有完整的合同管理方案來應對復雜的合同,而這也恰恰體現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2工程合同的內容結構決定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勘驗、設計、施工、檢驗的全過程,是一個動態的管理過程,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建設工程合同作為建設工程施工的指南,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障的作用,任何一個方面的疏漏都會導致企業效益的重大損失,所以進行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1.3市場經濟和法制社會的發展決定了企業對合同管理的迫切需要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必須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進行,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必須依法辦事,也必須依法來維護自身的權利。在實際的經營過程中,一些建設工程公司因為忽視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而喪失市場,導致利益受損,經營走入困境。
淺談PPP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問題
[提要] 自 2014 年以來,PPP 模式廣泛運用于基礎工程設施領域,在文化旅游和鄉村振興中得到較好的實踐,并且 PPP 項目受到國務院表彰。但是,隨著近年來 PPP 模式的發展,PPP 項目下合同管理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從部分失敗的案例入手總結合同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并給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PPP 項目;信息不對稱;合同變更;合同風險;區塊鏈去中心化
一、引言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稱 PPP 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同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合作關系。PPP 項目模式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以及減小了企業的合作風險,帶動了各省份區域性發展、致力共建脫貧、生態環保等惠民工程。目前,我國 PPP 項目主要包括在交通、環保、城鎮開發等,文化和旅游都位居一級行業之列,并包含有多個二級行業。其中,有許多經典實施成功可以借鑒經驗的案例,如天津市武清區積極為開展基礎設施配備工作,改善農村生活環境,自2017 年起啟動實施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 PPP 項目,最終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石家莊以北、正定古城以南的滹沱河,得益于 PPP 項目模式,改變了河流原來的面貌,修復了河流的水域生態。并且有學者針對 PPP 項目的優勢對公眾生活關心的生活垃圾處理、城市健康醫療大數據以及養老服務等熱點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對策和建議。2014~2020 年 10 月,PPP 項目入庫數量每年穩步增長,截至 2020 年 10 月,全國 PPP 綜合信息累計入庫數量為 9,870 個,投資額達到 15.2 萬億元。截至 2020 年 10月,全國 PPP 綜合信息平臺文化和旅游行業入庫數量為 527 個(文化 201 個、旅游 326 個),投資額為 61,370 億元 (文化19,170 億元、旅游 42,200 億元)。但 PPP 項目在發展中曾被多省份叫停,因其存在設計領域廣、資金需求量大、管理機構多、實操規范少等情況。其中,合同管理存在問題已成為 PPP 項目發展的制約因素,PPP 模式尤為重要的關鍵點之一即為合同管理。合同作為 PPP 模式中項目實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明確政府與企業責任、義務以及利益風險分配等具體細則的重要保障。翟亞峰對 PPP 項目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分析,從項目前期規劃、招標準備、合同約束、社會投資人、主要考核關鍵人報備等方面協調調整合同管理內容。李瑩針對合同風險管理實施的前提簽約、PPP 項目合同變更、因合同不規范導致損失無法追回的索賠以及項目的風險管理這四個方面提出合理的對策。王偉從對合同的認識以及重視問題不夠、合同變更不及時、合同管理體系及機構不夠完善方面進行分析,提出完善合同管理具體對策。為了促使 PPP 項目規范、健康、有序地發展,解決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尤為重要。
二、當前 PPP 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項目參與方信息不對稱。建筑工程招投標作為建筑工程當中最重要的流程之一,對 PPP 項目也有非常大的影響作用,是 PPP 項目建設成功的必經途徑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招投標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和發展,但由于 PPP 項目自身的特點,PPP 項目下的招投標依然有諸多問題。一是項目信息沒有被完整的披露。由于 PPP 項目具有投資大、復雜性、周期大等特點,在 PPP 項目招投標初期無法明確各項目細則。且多數社會資本對 PPP 項目模式不夠了解,沒有認識到 PPP 項目的獨有優勢,致使參與的積極性不高。二是 PPP 項目中缺少明確清晰有力的評價標準。“綜合評價法”是招投標活動中招標人普遍所用的方法,沒有明確的評價依據和清晰的評價標準,主觀性較強,難以做到具體量化,公眾難以信服。并且由于 PPP項目周期長滿足條件的投標人較少,招標人審查相對寬松。招標人主要對融資方案等方面進行評價,忽略了履約合同能力、是否肩負社會責任感等因素對項目實施的影響。此外,應當明確各參與方的職責與義務。國有企業在據數據統計由于在社會資本方所占比例較大,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也代表著政府方,這就使我國的 PPP 項目讓人誤解為政府與下級職能部門單位之間的合作。政府既扮演著 PPP 模式的“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難以實現政府與社會資本及其參與方的互相監督,不利于 PPP 合同的管理。并且公眾認為 PPP 項目模式政府方并沒有社會資本合作,僅僅是政府用來解決融資困難的工具,PPP 項目難以順利進行。PPP 項目大多為惠民項目,如鄉村振興道路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土地綜合整治、生態旅游等,而對其公私合作本質的質疑會增加公眾對項目的疑惑,影響惠民PPP 項目的持續推進。
(二)實施 PPP 職能機構人員經驗不足、合同履行不到位。政府方委托的機構在執行合同管理任務時任務較為艱巨,其主要任務包括為 PPP 項目融資、社會資本的選擇、組織 PPP項目實施、為項目提供良好的生產作業環境等。由于 PPP 項目的特點建設周期長,PPP 項目中途極有可能會遇到重大修改等需要更換項目公司、重新簽訂合同等工作。但是,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變更的意識淡薄,仍然按照原合同施工方案進行生產作業或對合同變更內容沒有及時修改導致工程的損失。并且由于PPP 項目的特點,每次合同的變更都存在許多未知的不確定因素,在這些因素中存在許多風險。其中,施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通常面臨的風險包括:政府方的風險、更換法律的風險、市場需求變化風險、融資風險等眾多風險。但是,目前我國實施 PPP職能機構人員管理經驗不足,雖然部分政府方委托的機構有項目建設管理的經驗,但 PPP 項目本身時間跨度較長,涉及范圍較廣、不同主體之間利益有所不同,而 PPP 項目前期政府與各參與方簽訂的合同無法準確預見未來項目可能要出現的問題和風險,需要政府委托機構的合同管理人員比對 PPP項目的綜合效益及各 PPP 項目參與方的自身效益,而傳統工程項目即不需要此高難度運作。
PPP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問題及對策
[提要]自2014年以來,PPP模式廣泛運用于基礎工程設施領域,在文化旅游和鄉村振興中得到較好的實踐,并且PPP項目受到國務院表彰。但是,隨著近年來PPP模式的發展,PPP項目下合同管理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從部分失敗的案例入手總結合同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并給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PPP項目;信息不對稱;合同變更;合同風險;區塊鏈去中心化
一、引言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又稱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同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一種合作關系。PPP項目模式緩解了政府的財政壓力以及減小了企業的合作風險,帶動了各省份區域性發展、致力共建脫貧、生態環保等惠民工程。目前,我國PPP項目主要包括在交通、環保、城鎮開發等,文化和旅游都位居一級行業之列,并包含有多個二級行業。其中,有許多經典實施成功可以借鑒經驗的案例,如天津市武清區積極為開展基礎設施配備工作,改善農村生活環境,自2017年起啟動實施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PPP項目,最終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石家莊以北、正定古城以南的滹沱河,得益于PPP項目模式,改變了河流原來的面貌,修復了河流的水域生態。并且有學者針對PPP項目的優勢對公眾生活關心的生活垃圾處理、城市健康醫療大數據以及養老服務等熱點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對策和建議。2014~2020年10月,PPP項目入庫數量每年穩步增長,截至2020年10月,全國PPP綜合信息累計入庫數量為9,870個,投資額達到15.2萬億元。截至2020年10月,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文化和旅游行業入庫數量為527個(文化201個、旅游326個),投資額為61,370億元(文化19,170億元、旅游42,200億元)。但PPP項目在發展中曾被多省份叫停,因其存在設計領域廣、資金需求量大、管理機構多、實操規范少等情況。其中,合同管理存在問題已成為PPP項目發展的制約因素,PPP模式尤為重要的關鍵點之一即為合同管理。合同作為PPP模式中項目實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明確政府與企業責任、義務以及利益風險分配等具體細則的重要保障。翟亞峰對PPP項目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分析,從項目前期規劃、招標準備、合同約束、社會投資人、主要考核關鍵人報備等方面協調調整合同管理內容。李瑩針對合同風險管理實施的前提簽約、PPP項目合同變更、因合同不規范導致損失無法追回的索賠以及項目的風險管理這四個方面提出合理的對策。王偉從對合同的認識以及重視問題不夠、合同變更不及時、合同管理體系及機構不夠完善方面進行分析,提出完善合同管理具體對策。為了促使PPP項目規范、健康、有序地發展,解決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尤為重要。
二、當前PPP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項目參與方信息不對稱。建筑工程招投標作為建筑工程當中最重要的流程之一,對PPP項目也有非常大的影響作用,是PPP項目建設成功的必經途徑之一。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招投標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和發展,但由于PPP項目自身的特點,PPP項目下的招投標依然有諸多問題。一是項目信息沒有被完整的披露。由于PPP項目具有投資大、復雜性、周期大等特點,在PPP項目招投標初期無法明確各項目細則。且多數社會資本對PPP項目模式不夠了解,沒有認識到PPP項目的獨有優勢,致使參與的積極性不高。二是PPP項目中缺少明確清晰有力的評價標準。“綜合評價法”是招投標活動中招標人普遍所用的方法,沒有明確的評價依據和清晰的評價標準,主觀性較強,難以做到具體量化,公眾難以信服。并且由于PPP項目周期長滿足條件的投標人較少,招標人審查相對寬松。招標人主要對融資方案等方面進行評價,忽略了履約合同能力、是否肩負社會責任感等因素對項目實施的影響。此外,應當明確各參與方的職責與義務。國有企業在據數據統計由于在社會資本方所占比例較大,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也代表著政府方,這就使我國的PPP項目讓人誤解為政府與下級職能部門單位之間的合作。政府既扮演著PPP模式的“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難以實現政府與社會資本及其參與方的互相監督,不利于PPP合同的管理。并且公眾認為PPP項目模式政府方并沒有社會資本合作,僅僅是政府用來解決融資困難的工具,PPP項目難以順利進行。PPP項目大多為惠民項目,如鄉村振興道路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土地綜合整治、生態旅游等,而對其公私合作本質的質疑會增加公眾對項目的疑惑,影響惠民PPP項目的持續推進。
(二)實施PPP職能機構人員經驗不足、合同履行不到位。政府方委托的機構在執行合同管理任務時任務較為艱巨,其主要任務包括為PPP項目融資、社會資本的選擇、組織PPP項目實施、為項目提供良好的生產作業環境等。由于PPP項目的特點建設周期長,PPP項目中途極有可能會遇到重大修改等需要更換項目公司、重新簽訂合同等工作。但是,合同管理人員對合同變更的意識淡薄,仍然按照原合同施工方案進行生產作業或對合同變更內容沒有及時修改導致工程的損失。并且由于PPP項目的特點,每次合同的變更都存在許多未知的不確定因素,在這些因素中存在許多風險。其中,施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通常面臨的風險包括:政府方的風險、更換法律的風險、市場需求變化風險、融資風險等眾多風險。但是,目前我國實施PPP職能機構人員管理經驗不足,雖然部分政府方委托的機構有項目建設管理的經驗,但PPP項目本身時間跨度較長,涉及范圍較廣、不同主體之間利益有所不同,而PPP項目前期政府與各參與方簽訂的合同無法準確預見未來項目可能要出現的問題和風險,需要政府委托機構的合同管理人員比對PPP項目的綜合效益及各PPP項目參與方的自身效益,而傳統工程項目即不需要此高難度運作。
施工企業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管理是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其他各項工作都應該嚴格按照合同當中的規定來進行操作。所以建筑工程施工企業一定要不斷加大對合同的管理力度,在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還應該不斷引進新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技巧,不斷提升和通關率水平,同時還應該有效確保合同各方都能夠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從而大大降低合同風險,對建筑市場秩序進行有效地維護,進一步為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的前提基礎。
關鍵詞: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當中,合同為整個工程的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規范與要求,合同各方只有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才能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設,更好地確保工程的最終建設質量。但是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并沒有統一的制度對合同進行管理,部分企業并沒有對施工合同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有時候還存在代簽現象,如此以來施工后期如果出現任何事故,卻找不到相應的負責人。除此之外,合同還應該對施工過程中的各個環節要求進行明文規定。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部分企業對合同管理程序并不非常了解,有時候會對合同進行任意更改,這種操作嚴重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會給企業帶來非常嚴重的經濟損失。
1.2、合同雙方缺失法律意識
在對建筑合同進行管理的時候,合同雙方法律意識不夠也是經常會遇到的一種情況,而我國目前對建筑合同管理相關法律并不夠健全,所以在建筑合同簽訂過程中總是很容易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合同內容用語不夠嚴謹,對相關條款描述不夠完善與明了,沒有對合同雙方的責任,義務以及權利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在后期如果出現糾紛就很難進行處理,因為沒有相關的理論依據和法律條款可依。另外,還存在部分合同本身條款就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合同內容只是確保了其中一方的權利和經濟利益,而且也沒有對違約和相關處罰作出明確的規定,在后期施工過程中即使出現違約現象,另外一方也很難進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