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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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淺談

[摘要]

針對夾馬口灌區設施老舊、重建輕管的問題,從明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創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模式,出臺優惠政策等方面,加強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通過全面實施“陽光工程”,發展高效節水灌溉等措施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關鍵詞]

農田水利建設;水利工程管理;夾馬口灌區

1基本狀況

夾馬口灌區從1960年至今已運行整整56年。經過節水續建改造和灌區北擴工程,設計灌溉面積達6.06萬hm2,受益范圍涵蓋臨猗、永濟、萬榮3縣(市),19個鄉鎮45萬人。依據水利部有關規定,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的配套改造屬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范圍。夾馬口灌區分為夾馬口老灌區、小樊灌區和北擴工程新建泉杜灌區。夾馬口老灌區末級渠道(斗渠)685條,總長701.96km;小樊灌區末級渠道(斗渠)448條,總長342.87km;北擴新建泉杜灌區末級渠道(斗渠)417條,總長711.46km。全灌區末級渠道1550條,總長1756.29km。近年來,夾馬口三大灌區積極爭取國家、省、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投資,防滲末級渠道730km,引導灌區內農民自建小型提水站105處。這些投資極大地發揮了引黃工程的抗旱能力,有效保證了灌區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2主要做法

末級渠系是灌區分布最廣、與農民利益最直接的水利基礎設施。56年來,夾馬口灌區除農民自籌資金和義務出工外,各級財政對灌區末級渠系建設投入一定量的資金,形成了比較完善的農業灌溉體系,基本實現了“大旱之年灌區農作物不受旱”的目標。

2.1明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

在灌區修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如斗渠、小型提灌站等,嚴格按照“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管理”的原則進行。其產權歸投資者所有,投資者可以是集體組織,也可以是個人。對國家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明確劃歸工程產權者所有,并由鄉鎮人民政府頒發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產權證。

2.2創新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模式

近年來,夾馬口灌區實施了“基建+農建”的水利工程建設模式。末級渠道建設中,將國補資金重點用于渠道防滲環節,并執行“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農建部分以土方工程為主,縣、鄉、村三級聯動,層層落實。“基建+農建”模式既能發揮項目部專業性強的特點,確保工程質量,又能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利于協調各種矛盾,加快建設步伐。

2.3出臺優惠政策

夾馬口引黃工程對灌區內集體或個人完全投資興建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供水,實行三年內每方水降低0.03元。對于涉外灌區供水,每方水讓利0.01元,從而多渠道吸納社會資金,加快灌區末級渠道建設,擴大受益面積。同時允許對其他農戶按“平等協商、互利互惠、有償服務”的原則進行水商品交易,但水價要受夾馬口引黃管理局宏觀控制。

3管理方式

著力破解長期以來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重建輕管的難題,由單一注重建設向建設與管理并重轉變,基層水利群管組織日趨完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步入法制化、現代化軌道。

3.1灌區全面實施“陽光工程”

針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供水存在水費加價、水量加碼、農民用水困難等問題,灌區于1999年開始實施農業灌溉用水“陽光工程”,將供用水各個環節公開。一是組建農民用水協會。灌區以每一條斗渠(或每一座小型提灌站)為單位,打破行政區劃約束,組建農民用水協會,并按法定程序注冊。農民用水協會代表農民利益,選舉主任,聘任斗長。斗長對相應的水利設施具有獨立的經營權。二是實行用水“三公開”。對農民供水,必須做到流量大小公開、水價多少公開、供水時間公開。三是實行“一票收費制”。斗渠、小型提灌站收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分項一票收取,用水戶不再負擔任何費用和勞務。四是“配水到戶”。斗長從干、支引水,直接配水到農戶地頭,合理安排用水順序,選擇最佳流程,減少中間環節,節約用水。五是農民用水“超市化”管理。每次用水結束,管理局對農民逐戶出具用水清單,即用水“小票”,農民用水實現“超市化”管理。六是公開查詢,加大監督檢查。利用自主創建的灌區信息平臺,建立灌區“電話和觸摸屏水費查詢系統”,農民可隨時查詢灌溉用水量及交費情況。同時組建“灌溉稽查隊”,規范涉水人員行為,維護農民用水的合法權益。

3.2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

結合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情況,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用有限的農水資金,因地制宜推動高效節水技術發展,實現農業灌溉科學用水。一是灌溉用水實行“按量計費”。灌區管理率先提出灌溉用水具有商品屬性,倡導“水是有限資源,節約用水”的理念,全灌區均實行用水“按量計費”。“按量計費”既符合價值規律,體現公平交易原則,又可引導農民科學灌溉,節約用水。二是嘗試建立“信譽供水制度”。引黃工程為灌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灌區農民也養育了一代又一代“夾馬口人”,兩者“魚水情深”。在農民資金緊張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一些口碑好、信譽度高的水經營者,先給農民供水,滿足農業生產及時用水,待農民有收入后,再補交水費。“先用水后交費”絕不意味著對農民灌溉服務質量打折扣,而是一種經營品位的提升。三是積極搞好末級渠道防滲。目前來看,渠道防滲是引黃灌區最有效的節水措施之一。對于灌區末級渠系的配套改造,國家補貼資金不搞“一刀切”。應堅持“先干后補、效益優先”的原則,科學規劃,分步實施,爭取灌區小型農田水利投資效益最大化。

4建議

4.1國家應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投資力度

夾馬口三大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渠道的防滲率僅有48%,有一半以上農民使用土渠灌溉。在夾馬口老灌區、小樊灌區,多數渠道建于20世紀60年代,建設標準低、配套不合理、老化破損、跑冒滴漏等現象嚴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投資大,工程管理單位只是成本運行無錢投資,農業是弱勢產業、農民是弱勢群體無力投資,國家應加大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投資力度。

4.2積極推動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要引進各種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引黃灌區的渠道要探索適應黃河流域濕陷性黃土,采用先進弧底U型斷面建設,這種斷面流速快,挾沙能力強,且渠底有一定的反拱作用,可減輕凍脹破壞,減少裂縫,便于滑膜施工,節省投資。管道盡量使用PCCP預應力混凝土管道,這種管道管理簡單,不漏水,使用壽命可達50年等。另外,還要積極培訓一線技術人員,提高工程維護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水平,加強工程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管理能力,為工程良性發展培養高素質、高水平人才。

4.3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綜合利用,確保工程效益最大化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不屬國家監管范疇,是水利工程管理盲區。部分毛渠損壞嚴重,渠道出現淤積、跑冒滴漏、灌溉設施不全、灌溉費用高等問題,影響農田水利工程設施效益的正常發揮,間接影響農作物質量,枯水年和豐水年極易造成農業減產、減收。建議成立專門的管護隊伍,定期進行除草、管護。灌區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與管理意義重大。搞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作者:張棟錄 單位:夾馬口引黃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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