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題范例

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法學專題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法學專題

訴訟法學參與式教學思考

 

1參與式教學理論在法學課程教學中的作用   參與式教學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以實踐為導向的、強調多方參與與共同協作的特殊的教學模式。在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教學中,參與式教學理論有著廣泛的空間。具體而言:   第一,參與式教學能夠實現法學課程教師教學過程主導性和學生學習主體性的有機融合。參與式教學是以學習者為中心的教育過程,而對于學習者自身特性的重視無疑有利于強化學生的主體地位,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進而在教與學的過程中建立平等的對話機制和寬松的交流環境;參與式教學強調多方協作,這有利于在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形成多邊互動的教學結構,從而集思廣益,使教學過程充滿了探究的樂趣;參與式教學提供了情景化的學習場域和氛圍,這能夠為學生知識的運用和檢驗提供模擬空間,有利于學生實際技能的培養。參與式教學所具有的這些特點對法學課程教學無疑具有積極作用。   第二,參與式教學契合了法學學科實踐性的特質,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具有重要作用。實踐性是法學學科所要彰顯的個性,是法學學科存在和發展的目的與宗旨,即使是以相對較為純粹的理論知識的傳承而言,其中也隱含著“實踐參與性”的特質。“法學知識終將是具體歷史語境中的,以包含實踐參與欲望的形式,對同樣是存在于具體歷史語境中的社會法律實踐進行理論編織。”[3]58以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證據法、司法文書等為主體的訴訟法類課程以其與司法實踐及學生未來職業實踐的緊密關聯性,更是成為法學學科實踐性的典型代表。在法學教學中,恰當地、積極地運用參與式教學理論對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其原因在于:法學教育尤其是訴訟法學教育具有傳授法學理論知識和訓練法律實務能力的二重性,法學本科階段的教育既要使學生通過學習初步形成法治理念,掌握基本法學理論知識,又要訓練學生形成運用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個別法律實務案例的能力。使學生參與到探討、發現、體驗、深化和運用法律知識的教學過程中,既有助于學生掌握法學基本理論知識,同時也有助于學生形成在實踐中運用法律的具體能力。訴訟法學理論課程內容復雜深奧,操作性強,與實踐聯系緊密,將參與式教學方法運用于法學教學也有助于改變以往課堂教學教師“一言堂”、理論教學脫離實踐需要等方面的弊端,充分調動起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達到在嚴肅活潑的氛圍中傳授理論知識和培養實踐技能的目的。   2參與式教學理論在訴訟法類課程中運用的具體方法   2.1創新參與形式,激發學生參與興趣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學生獲得知識的途徑較以往有了較大變化,如今的大學生見多識廣、思路開闊,他們不滿足于教師在課堂上僅僅傳授知識的教學方式,而尋求與教師更多地交流。學生正處于精力充沛、對新生事物往往懷有較大興趣的年齡階段,這就要求教師要適應社會發展和學生身心發展的實際狀況,及時拓展和創新學生參與教學的途徑和方式,激發學生的參與熱情,力爭實現課堂上學習、課堂外交流的無縫銜接。   為實現這一想法,筆者充分利用了現代網絡所帶來的交流便利和學生們對于利用網絡的興趣。創設“網絡學堂”教學平臺,將教學內容、課后作業、討論的問題等上傳至網絡學堂中,并利用其中的網絡討論版塊,實現一個學生提問、多個學生參與、任課教師引導的積極活潑的參與局面;利用發達的網絡技術,注冊用于教學的公共電子郵箱,在第一次上課時即告知學生,鼓勵學生就某些不愿公之于眾的問題和建議,通過公共教學郵箱實現與教師私密接觸,以彌補采用網絡課堂私密性不足的缺陷。   2.2追蹤社會熱點,培養學生參與意識   法律是與社會實踐緊密聯系的行為規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法律的真意體現于社會實踐中。訴訟法學相關課程與司法實踐聯系緊密,因此,教師要在課堂講授過程中,以清晰流暢的語言、精練準確的法律術語來傳授訴訟法學基本理論知識,更要緊密結合社會熱點問題,化抽象于具體之中,將抽象的法學知識盡量以形象生動的事例呈現給學生。這樣做便于學生通過具體事例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由于所舉事例屬于社會熱點問題,案例具有鮮明的時代性,給學生帶來強烈的時代氣息,容易抓住學生的眼球,激發學生的思考,培養學生參與意識。   從教學實踐來看,追蹤社會熱點的方法在激發學生參與熱情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例如,在證據法學教學過程中,當介紹到“自由心證原則的運用要受論理法則和經驗法則的限制”這一重要原理時,為加深學生的理解,筆者特地引用了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的南京彭宇案,展示了該案的判決書,對其中法官以經驗法則來判決的利弊做了詳細的分析。由于這一案件發生在學生身邊,且案件影響極大,學生們發言踴躍,表現出了強烈的參與熱情,收到了良好的教學效果。   2.3組織課堂討論,強化學生參與行為   課堂討論是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實現學生課堂參與的重要方式。在教學過程中,常用的討論方式主要有案例討論和專題討論兩種方式。前者如上文所述有關彭宇案的討論。這里主要談一下專題討論。   專題討論是一種有計劃的組織學生針對專門問題的討論。其程序一般是由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先行確定討論的專題,擬定初步的討論方案,接下來由學生自由組合,分別收集相關方面的資料并進行初步分析,然后安排課時讓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針對專題進行專門討論。由于這種討論強調學生對于資料的自主收集和分析,而討論的過程也使學生進一步澄清了對于相關問題的認識,從而有助于增強學生的參與意識,對于學生辨別、討論、合作能力的培養也具有積極的作用。   在運用專題討論這種參與方式時,對學生的參與能力應予以充分關注。由于長久以來我國法學教育中學生們習慣于在教師安排下學習,參與能力往往不足,在參與過程中對專題討論這種自由度較大的參與形式往往表現出不適應。基于這種情況,為增強學生參與的實際效果,教師適當的引導是不可缺少的。如針對學生資料收集能力的欠缺,教師需要在確定專題討論方案以后,花費一定的時間,詳細指導學生如何利用各種專業搜索工具,如google學術搜索、讀秀學術搜索以及圖書館各類專業數據庫來實現數據資料的充分收集。#p#分頁標題#e#   實踐證明,教師適當的引導是提高學生參與技能、實現學生有效參與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另外,在專題討論過程中,教師也要注意對于討論全局的掌控,既要啟發學生開闊思路,暢所欲言,又要防止學生偏離主題,隨意而談,以充分實現課堂討論這種參與形式的作用。   2.4組織模擬法庭,注重學生參與效果   訴訟法學相關課程與司法訴訟程序聯系密切。訴訟法學的相關程序若在課堂上以單獨的言語形式來講授,未免過于枯燥。因此,組織模擬法庭,由學生參與扮演原告、被告、法官或者公訴人、辯護人的角色,對學生有著較大的吸引力,也是學生參與教學過程、構建自我知識的重要環節。由于模擬法庭對學生法學知識和參與技能的要求較高,因此一般應在較高年級的法學學生中組織,并應循序漸進地進行[4]。   在教學實踐中,筆者主要采用了以下方法:一是在組織模擬法庭之前,有意識地組織和要求學生到法院旁聽案件庭審過程,通過旁聽案件庭審,現場感受法庭氣氛和具體環節;二是組織學生觀摩中國法庭欄目組編輯的“民事訴訟普通程序”、“民事訴訟簡易程序”、“刑事訴訟普通程序”“刑事訴訟簡易程序”等視頻,進一步強化學生對于訴訟程序的了解;三是精心組織演練,針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查缺補漏,總結經驗;四是進一步明確任務,組織參加模擬法庭的學生正式演出。這一過程要求學生思路清晰,表達流暢,模擬現場莊重嚴肅,力求庭審過程的逼真性。   采用以上方法,結合訴訟法學課程的教學要求,我們曾組織法學學生模擬許某ATM機盜竊一案的庭審。   在這一案件的模擬中,除了學生參與扮演角色以外,還特地邀請了其他法學教師一起參與模擬法庭角色扮演,實現了教師和學生同場參與、互相交流、充分互動的參與目的。   3參與式教學理論運用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   已有實踐證明,以面向實踐、師生共同行動的參與式教學模式,具有較強的學科適用性和可行性,其對于活躍課堂氣氛、提高課堂效率、培養綜合能力型學生具有現實意義[5]。通過有意識地將參與式教學理論運用于訴訟法類課程的教學,學生們對于訴訟法學相關課程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得到了較大的提升,學生課堂參與的程度較以往有明顯提高,多數學生都能夠積極地參與教師的教學互動,與教師進行良好充分的溝通,教師教學的針對性也隨之提高;在課堂以外,學生們開始愿意通過網絡學堂以及電子郵箱、短信等形式與教師進行學業問題的交流,從而實現了課堂教學的課外延伸。在每學年學生評教活動中,學生們也對運用參與式教學方法的訴訟法類課程教學予以高度的評價,認為這種教學方式生動活潑、實踐性特色明顯。這充分展現了參與式教學理論在學生教學主體地位提升、教學目標整體性實現、教學效果多維度拓展等方面所具有的重大價值。但是從訴訟法類課程的教學實踐來看,參與式教學理論在實踐運用中還存在著諸多需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第一,受教學場所、教學資料、教學設施、教學計劃等方面條件的限制,目前有關參與式教學方法的運用與規范的參與式教學法還存在較大差距。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過增元教授曾總結參與式教學法的4個特點[6]251-254,即:1)開放式的教學內容;2)提問式的授課方法;3)無標準答案的習題;4)論文形式的考試,這4個特點大體展現了較為規范的參與式教學的基本要求。以此為標準來反觀參與式教學的實踐,在訴訟法學類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開放式的教學環境尚難以獲得,教學資料的設計也遵循原有的教學模式,教學設施不能與參與式教學的要求相匹配。而在教學評價方面,由于教師在整個教學計劃的擬定以及考試方式方面沒有充分的話語權,大多數訴訟法類課程仍只能采用傳統的卷面考試方式。換言之,參與式教學即使可以在訴訟法類課程中加以運用,但其也往往局限于教學過程的部分環節,而不能深入拓展到整個過程中去。   尤其是評價方式的限制,使學生和教師仍舊要最終回歸到傳統的方式中去,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學生參與教學的積極性。   第二,學生學習中的“搭便車”現象。“搭便車”現象是奧爾森于1966年發表的《集體行動的邏輯》一書所概括的集體行動困境的形象表述。奧爾森認為,集體行動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集體的成員均可從中受益,即使那些沒有分擔集體行動成本的人也會如此。因而在有著“搭便車”的可能時,一個自利的人并不會為集體利益作出貢獻,而這也將陷集體行動于困境之中。在參與式教學過程中,由于諸多參與行為要依賴學生群體的集體合作,如小組學習、課堂討論等,在這一過程中“搭便車”現象就可能出現,即部分學生并不能實現積極主動地參與,而是向其他同學“搭便車”,以應付教師的檢查。因此這部分學生雖表面上也可能參與教學過程,但表現很不積極,這樣就不能實現“參與”教學。   從根源上看,參與式教學中“搭便車”現象的產生或源于學生對教學內容興趣的弱化,或源于教學組織活動的低效,或因為缺乏足夠的激勵措施。因而實踐中應根據具體情形作恰當應對,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一是通過具體生動的事例展現訴訟法類課程對于學生自身發展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強化學生對訴訟法類課程的學習興趣;二是強化學習小組的作用,學習小組的負責人通常要選任那些有責任心、熱情活潑、溝通能力較強的學生來擔任,教師要及時與小組負責人溝通,了解小組成員學習討論的情況,并根據具體情形作出相應的處理;三是強化對參與教學的學生的激勵措施。這種激勵措施,不完全體現在學習成績的評定方面,而是要貫穿參與式教學的全過程,通過同化和加深與學生的情感交流,使感情激勵與成績激勵緊密結合。實踐證明,這些方法對防范參與式教學中“搭便車”現象具有積極的作用。   第三,教師教學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升。從前述參與式教學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參與式教學方式對教師的教學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師要具有開放、平等的心態,教師不僅是教學知識的提供者,同時也是學生成功體驗的共享者;教師不僅是知識的傳授者,更應該成為具有反思精神的研究者;教師固然要具有豐富的法學學科知識,同時也應在教育學、心理學等其他人文社會知識方面有所涉獵;除此以外,參與式教學的運用還意味著教師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進行教學的準備工作,課堂教學中要具有較強的課堂調節掌控能力,在課堂之外也要對學生給予更多的關心和關注。這都對教師教學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參與式教學的開展必然是教師不斷學習、研究和發展的過程,就此而言參與式教學是真正能夠實現“教學相長”的一種教學方式,因而也是值得教師花費時間與精力去認真加以實踐的。#p#分頁標題#e#

閱讀全文

法學教學中CLIL觀念的意義

作者:楊松濤 單位:河南大學犯罪控制與刑事政策研究所

師資力量無法有效滿足法學雙語教學的高標準要求。雙語教學對教師的要求較高,教師不僅應具有扎實的法學專業知識,而且能流暢地使用外語。當前,在我國各高校的法學雙語師資中,有本科外語語言學習背景的教師,他們的外語掌握嫻熟,但是其法學專業知識欠缺;懂些外語的專業教師,他們專業知識深厚,但外語水平明顯不夠。既有深厚的法學專業基礎,又有嫻熟的外語知識的老師實在是鳳毛麟角。在法學雙語教學中,既懂中西法律制度,又能流暢使用外國語言的教師是非常之少。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普遍采用傳統的翻譯型教學模式,使用外語教材,卻用漢語授課,雙語課變成了翻譯課。也還有的老師在法學雙語課上過分講授單詞用法和語言語法等,將雙語課變成了外語精讀課。在教學方法上,高校法學院法學雙語教學課堂上所采用的教學模式還是以教師為中心,即教師“教”,學生“學”;以教師“教”為主,學生“學”為輔。在當前現有的無法改變此種教學模式的條件下,成為翻譯課的雙語教學只能降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實際上,法學雙語教學是通過外語的形式更好地學習外國的法律文化,或者說,在課堂講授中,外語只是承載法律信息、法律思想的工具,關鍵還是讓學生學到法律知識。

在雙語教學過程中忽視了學生的外語水平。學生外語水平直接影響了學習效果。當前我國高校法學院雙語教學教師常常忽視學生的承受能力,即不管學生水平如何,全程用外語講授,以致學生根本無法接受其所教的知識。教師應該在開課前對全班學生做個外語能力測試,尤其是外語聽說能力,然后根據學生的外語能力選定教學模式。然而,現實中,教師不管學生的外語水平,這就導致兩個極端:要么大部分學生跟不上,打擊其自信心;要么太簡單,對學生沒有挑戰性。(4)缺乏適宜的法學雙語教材。大部分學者認為,雙語教學應當使用外文原版教材,這既可使學生接觸到地道的專業外語,也可以保證教材內容的及時性;因此,有的法學院在法學雙語教學課上直接使用外文原版教材。但已有學者指出,雖然原版教材具有一定權威性,但其內容與我國國情并不相符。就法學教材來說,西方國家法律制度和文化與中國有較大區別,如果不進行本土化轉化而直接應用,就會與我國實際嚴重脫節。然而,國內出版的英語教材卻在質量、外語水平和內容上缺乏保障。這是當前我國法學雙語教材方面的兩難困境。

CLIL理念的內涵與教學模式

面對目前法學雙語教學的這些問題,我們并不是無能為力。20世紀80年代在西方出現的“語言與內容融合”學習模式為突破目前法學雙語教學的困境提供了有效的解決途徑。

(一)CLIL的內涵CLIL(ContentLanguageIntegratedLearning),即語言與內容融合學習,是指立足于某一專業學科,以一門或多門外語作為該專業學科的教學語言,將語言學習融入學科知識的學習中,最后達到一種雙贏。運用CLIL理念進行教學,學生在學習某一學科知識同時也增加了對外語的掌握能力,從而做到了專業學科知識和外語能力的共同進步。作為一種全新的教學理念,CLIL的理論基礎主要源于海姆斯的“交際能力”理論和哈利迪的功能語言學理論,是隨著人們對語言功能及目的的進一步認識而提出來的。[1]它拋棄了傳統的分離式的純語言技能教學,使語言教學與具有連續性的學科知識教學相結合,是對傳統教學理念的一種揚棄和發展。CLIL的實質是基于內容的教學(content—basedteaching)。在CLIL教學理念的教學主要包含兩方面內容:(一)集中學習某一專業學科知識,(二)注重將外語學習和教學的共同進步。其中,第一項內容是大學里的某一專業學科內容,如法學、經濟學、歷史學和文學等課程。這些課程通常要開設一個或兩個學期,主要由專業課教師來進行授課,其主要任務就是連續地向學生傳授某一學科的專業知識。第二項內容則是,在基于強調第一項內容之后,注重提高學生的讀寫聽說和口語能力,以及學生對詞匯、語法和語音等方面的掌握。此種教學理念指導下的雙語教學既可以滿足學生學習自身專業學科知識的需求,也能使其在較多渠道獲取知識信息,拓展視野,提高批判思維能力;不僅給學生傳遞某一專業學科相對全面連貫的知識信息,而且可使學生就學科知識進行有意義的學習和交流,并能極大地提高學生的語言實際操作能力。

閱讀全文

法學人才培養思考

 

自“九五”計劃后我國就勾勒了一幅宏偉的藍圖,改革開放以及社會主義建設從此進入了新時期。無論是政治體制的建設還是經濟秩序的構建都取得了飛速的進步,除了密切圍繞在黨中央的周圍進行正確決策外,又是什么保證了作為泱泱大國的中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之路能夠平穩前行呢?筆者認為必須是“依法治國”。那么法學教育便是我們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與基礎,它在健全和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方面有著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法制包括了立法、司法與執法,這就表面法治要深入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等社會各個層面而要建立一個法制的社會主義國家離不開的是一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但是如今我們的法學教育出現了巨大的困境,法學教育體制亟待改革,當然改革之路慢慢,也并不是由幾個教師就能得以推動的。但是筆者相信著名學者賀衛方說的一句話“我們現在所做的都是積薪式的努力,但總會有一天看到希望的熊熊火焰”。下面筆者就結合自身的法學研究來談一談對學術型法學人才與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的不同觀點。   一、中國法學教育存在問題以及面臨之挑戰分析   我國法學近三十年的恢復發展雖然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是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法學在教育規模上的不斷擴張。自1998年開始的大學擴招到21世紀初,中國法學專業在招生規模上迎來了繁榮式的發展。據統計在這7年中的擴充超過了前23年的2倍,而2007年為止大陸地區新設法學本科專業達到402個。筆者要提醒注意的是,在這個人口增長和大學擴張同步的時期,許多理工科類大學紛紛也增設法學專業。從以上的數據和事實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學教育的擴張是造成法學專業就業難的重要原因之一。由這個政策同時也給現代法學教育帶了很諸多的挑戰:其一就是法學教學數量與教學質量的問題。我國現在的法學教育體制比較多元化,在本科與研究生、博士階段均有法學專業的設置。除了在綜合類大學進行專業的學習外,法學教育還設有二學位、輔修以及成人教育等方式,招生渠道的拓寬以及數量的增加,這都造成了法學教育面臨著大眾教育與精英教育矛盾的困境。同時,根據現階段的形勢來看,研究生階段的教育成了學術型人才與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分水嶺。下面筆者就以研究生階段對于學術型研究生以及應用型研究生的不同培養模式來談談如何進行法學教育類型化的改良。   二、學術型法學人才與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之解析   (一)學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   不可否認,在法學職業化教育的今天學術型法學人才的教育已經被推上了風口浪尖。許多具有招收學術型研究生資格的高等院校紛紛減少學術型法學研究生的錄取比例,人民大學更是要將學術型法學研究生與博士進行掛鉤,規定碩博連讀的機制。這樣如此大費周章的改革學術型法學教育會不會要抹殺對研究型人才的培養?筆者認為在法學的高等教育階段將學術型與應用型分類是非常有必要的。法律除了應用外更需要進行理論上的構建與論證,無論是從法理學的角度還是從部門法的制定上,理論上的研究的目的是能令法理更加具有邏輯性、符合現行的法律框架令法律更加具有適用性。筆者覺得專門的學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并不與職業化的大方向相矛盾,甚至進行這樣的法學教育分類更能體現整體法學教育的層次性。學術型法學人才應該與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共同發展。   (二)應用型法學人才   我國的法學教育類型和層次都比較復雜,這也造成了法學教育泛濫的原因之一。在筆者看來,應用型法學人才應該是除去學術型的其他走人法律實務部門的人才培養模式。包括本科、第二學位、短期的職業培訓以及成人的法律??平逃?。它的培養目標在于面向全社會去培養一批具有高素質、能夠適應新世紀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學應用型的高級人才,對于應用型的法學人才不僅要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還要有精良的專業素質。我們現在對法學的職業教育中存在著很多問題:首先,我國一直存在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相脫節的情況?,F行的司法考試制度提高了獲取法律從業資格的門檻但是依舊允許非法學專業的學生參加考試,就無疑就令法學專業與其他專業的學生在從業上無特殊優勢。其次,即便法學專業的學生獲取了法律職業資格,也只有少數的人能進入法律職業的領域,這也令法學職業化的困境大大加深。最后,我們從西方法學的教育狀況可以得知他們非常重視對法律專業畢業生的法律職業培訓的重視,在我們國家只有在內部系統才建立有職業培訓機構,而這些機構從嚴格意義上是不能廣泛的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的。以上的原因就導致了許多法學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選擇繼續深造,即便手握法律從業資格證也無法真正的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下面筆者就根據在培養學術型以及應用型人才中遇到的不同問題分別進行論述。   三、我國學術型與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途徑分析   (一)合作教育模式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探究性思維、強化研究的主體地位   目前的現實情況是我國在碩士研究生的階段在確立起了對學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因此在招收法學研究生時分為學術型法學研究生以及法律碩士之分。學術型的法學研究生必須是在本科四年的法律本科基礎上,參加國家的統一碩士聯考招生,進行今后三年的學術性培養。在美國的法學教育分兩個階段,大學非法學學習四年與大學法學學習三年。美國法學院把法學教育放在本科后進行,即在研究生層次上進行并要求進入法學院攻讀法律的人必須先有一個非法律專業本科以上的學位,像文學士學位或理學士學位,然后在經過嚴格的入學考試才能進入法學院,學習期限為三年。因此,如果我們要想進行學術型的法學人才培養,走研究生以及博士生培養的道理是非??尚械摹9P者認為在法學教育的這個層次的分類是比較科學正確的。因此對法律的理解與感悟是要有年齡以及經驗基礎的,而如果在本科階段就進行學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時機過早,學生們由于年齡的限制往往體會不到法律深層次的內涵并且在本科或者其他專科、職業學校往往在教學安排上增加各種公共必修科目,時間的緊張以及學習科目的增多無法令學生全身心的投入理論研究上。#p#分頁標題#e#   在研究生階段的學術型培養上,筆者認為專題合作模式教學是非常好的一種方式。合作性學習是指將合作對象有計劃地分配到團隊或小組中,以小組學習為主要形式,根據一定的合作性程序和方法令學生在小組中共同學習,系統地利用師生之間互動的原理促進學生自主研究,達到共同完成所布置的任務的一種互助性學習方式。這種研究式的學習方式現在已經廣泛的運用在法學類的各部門法的教學中。比如說在民商法的專題教學中,以公司法為例教師課前將本課程需要講解的專題,如公司法人人格的否認以及董事會的義務、救濟和公司的慈善捐助等問題以小組的合作的形式分配給各個自愿組合的小組中。每一堂大課都安排一個小組來進行其負責專題的講解,學生們需要在課下進行大量的資料收集以及討論、ppt的制作等工作,而教師的工作則是在一旁進行觀看并在合作演示后做出評價與補充。這種形式類似與學術沙龍的模式,小組的講解中包括了調動其他同學進行案例分析以及發言。在這個過程中學生合理分配任務,仔細搜集資料,在進行自我研究的同時也集中了眾人之意,非常有研究型法學學生的風采。在課堂教學中我們采用合作分析專題的形式進行學術能力培養。在導師培養單個學生方面,我比較主張導師盡量將自己的科研項目分配給所帶學生完成。這種形式是在課堂之外令一種培養學生學術能力的一種方法??傊?,培養學術型的法學人才一定要秉承著以“研究”為主,只有進行深入的理論剖析才能夠體現學術型的特質。   (二)法律職業家養成模式令法學教育更具實用性   在我國法學的應用型教育還未形成職業化的趨勢,對法學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應該嚴格區別于學術型法學人才的培養方式,應以參加實踐工作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為主要培養方向。比如說英國的法學教育共分三個階段,大學學習三年、律師學院培訓一年以及實習兩年。英國的法學院也是面向高中畢業生招收法律本科生。但是如果學生在大學學習三年后要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職業,就必須再修一年的法律職業培訓課程,進行一到兩年的專業實習,才能夠取得專業資格,成為真正的法律工作者。可見,英國的法律職業道路門檻是非常高的。對比我國的情況,無論是否具有法學學士學位只要通過國家統一的司法開始就具有法律的從業資格。在從事律師職業方面需要在相關的律師事務所掛職1年,而在法官以及檢察官的從業上則需要通過國家的公務員考試才具從業資質。這些就業的限制都導致了我國的法律職業化是一種后職業化,在教育階段并不重視應用型的法學人才的培養,都將精力孤注一擲的投放到司法考試之中缺乏職業針對性。為此,筆者建議從教育階段我們就要強調對學生法律應用型的培養,以保證為我國的法律職業輸送合格人才。在教學中,應加大對案例教學法、診所式教學方法的應用,加大分析問題技能培養、口頭辯護以及語用表達能力技巧培訓的課程時間上的安排。在法律實踐方面,對于不進行學術型法學教育深造,決定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的學生應加大對其到有關部門實習的力度,避免實習走過場、表面化。另外,在研究生的教育階段,應用型的研究型要減少對理論的研究,加大自己參與到社會實踐的力度。這些方式無疑都是將應用型的法律人才推向職業化的途徑。   四、反思與總結   筆者此篇論文的意義并不是為了抨擊現行的高等法學教育體制,但是我國現行的法學教育體制的確存在著層次混亂、人員復雜的問題,這些問題急需要有關的部分注意。作為法學理論的教師,我并不能深入的研究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培養也無法掌握各個部門法老師是怎樣培養學術型法學人才的,但是我提出的針對現階段法學教育存在問題所設想的解決途徑,希望能對教學的改革有所幫助。   五、結語   綜上所述,在多種的法學教育模式下我們一定要對學術型法學人才以及應用型法學人才適用不同的教學方式。學術型更要注重對理論的深入剖析而應用型則應以參與法律實踐工作為主要方向。但是無論是怎樣的培養模式,我們的目標都是完善以及提高我國的法學教育水平以更好的保障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建設。誠如作者在本文引言中所述,我們單個人是無法動搖現行的法學教育體制的,但我們現在做的仍是一種積薪式的努力。希望在不久的將來,我國的法學教育能夠走向精英化與職業化共同發展的康莊大道。

閱讀全文

法律人才培育與教學體系構建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其應用型的職業發展方向決定了實踐教學在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面的特殊地位。但長期以來,我國傳統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的一大弊端是重理論輕實踐———偏重法條法理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卻忽視或弱化了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這就造成理論教學與實踐相脫節,法學畢業生進入工作崗位容易眼高手低,崗位適應期延長。近年來,與其他法科院系一樣,我們也一直致力于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與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體系的探索,以求實踐教學模式難題的破解之路。   一、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對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   在傳統的法學本科實踐教學設計中,各個實踐教學的形式———課堂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教學、社會實踐活動、課外科研訓練和畢業專業實習等———被分設在不同的培養階段,其間往往缺乏層次性、協調性和系統性,導致法律人才培養的階段被人為地割裂,影響到學生能力的系統養成。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決定了其實踐教學體系的設計在內容上應當是從單一到綜合、從簡單到復雜,在追求的效果上應當是相互影響、層次遞進的一個完整的實踐能力培養體系。由此也對本科實踐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教學設計的一體性。即應當把本科四年的實踐方案通盤考慮,并且“根據教學內容的循序漸進和學生認知水平的梯級提高過程,制訂出科學、完整、不斷線的大學生在校四年期間的實踐教學計劃與理論教學計劃及其實施方案,并使這兩種計劃方案渾然一體”[1]。(2)學生主體的參與性。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應以參與式理念為導向,重視學生在實踐教學中的參與度,從而提高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給予學生選擇教師、安排學習進程的權力;教師要評價學生,學生也要評價教師[2]。(3)能力培養的綜合性。   不同的實踐教學方式雖然在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能力方面有不同的側重———課堂案例教學以培養發散思維能力為重點;模擬法庭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以培養學生的發現問題意識、解決問題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為重點;課外科研訓練和畢業專業實習以培養學生法律技術的運用能力、知識的更新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為重點,但都以培養學生應用型能力為落腳點,體現了能力培養的綜合性。   二、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視域下法學本科實踐教學體系的架構   實踐教學模式的實施不是一件完全獨立的事情,更大程度上會受制于學生對相關理論知識是否已經學習并掌握。因此,實踐教學體系的設計應根據理論教學的進度采取分階段循序漸進培養的方式進行。   (一)課堂案例教學   課堂案例教學適應于法學本科四年教學的全過程,但具體實施應有不同的側重。低年級的學生由于對法律知識的了解比較感性化,案例教學可以幫助學生培養專業興趣。高年級的學生由于有了一定的知識儲備,案例教學可以幫助學生樹立法律專業觀念以及掌握法律的精神實質,凝練自己的專業方向,為他們進一步學習專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案例教學的實施要做到“以案引法”、“由案學法”,因此,案例的選擇至關重要。挑選案例應遵循以下原則:(1)針對性,即教學案例的選擇要適應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需要;(2)啟發性,即案例必須包括一定需要思考的內容和問題;(3)真實性,即案例的本質性內容必須來源于客觀實際;(4)新穎性,即案例必須貼近于當代大學生的生活,能引起共鳴。[3]   比如在講到行政合法性原則的時候,我們選用了時效性很強的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釣魚執法”的案例,從該案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的事實認定、證據收集和處罰程序等方面設置疑問,步步引導,共同探討,真正做到案例的精選。   除了選取合適的案例之外,在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更重要的作用是要注意教學形式的選擇和教學過程的引導。例如,在使用“釣魚執法”這一案例時,我們采用了先分組辯論,在討論后讓學生作專題報告,最后讓對該專題報告有疑問的同學發問等多種形式予以呈現。在學生討論時,根據討論的進度,我們依次設計了四個層次遞進的問題:釣魚執法存在的土壤是什么?釣魚執法在程序上是否合法?釣魚執法折射出我國法治的現狀是什么?應如何從法律層面對釣魚執法進行規制?在學生討論的進程中,教師適時的引導和解析,既激發了學生探索的興趣,又加深了學生對執法程序的理解和執法理念的強化,切實做到“以案引法”、“由案學法”,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   (二)模擬法庭實訓   經過大學一年專業基礎課的學習,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能力有了較大的提高。與此同時,在大學二年級時期,學生開始接觸具有實務性質的專業必修課。因此,其實踐的內容應和其課程內容相結合,重點通過實務案例的模擬來提高學生的各項能力。我們把模擬法庭實訓確定為該階段實踐教學的主要形式。   模擬法庭是各高校普遍采用的實踐教學形式,但大多存在表演性、形式化的問題,缺乏實效性,很重要的原因是案例選擇的問題[4]。為此,我們要求在選擇相關案例的時候一定要保證案例的真實性、典型性以及可辯性。我們以實習基地的建設為依托,與臥龍區人民法院等四個法院建立了雙向互動的關系,不定期邀請法官來校對學生模擬法庭進行實習指導,教師也會定期去法院收集一些相關的案例來作為模擬法庭案例的來源;與此同時,也爭取學校購買了北大法意的案例數據庫,獲得了豐富的模擬法庭實訓的案例來源。通過上述舉措,滿足了模擬法庭實訓中的案例需求。   在每一次模擬法庭實訓中,教師會要求學生認真把握相關的程序法和實體法,并事先檢查模擬法庭參與各方的準備情況,幫助和引導學生研判在模擬法庭的“實戰”中可能會出現的新情況,以利于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把模擬法庭實訓的點評作為一個必備的環節,通過點評可以發現錯誤、更新知識、提升理念;在模擬法庭實訓結束后,還要求參與各方寫出模擬法庭實訓的心得體會以及經驗總結,以提高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和法律知識綜合運用能力。#p#分頁標題#e#   (三)社會實踐活動   經過大學前兩年專業基礎課的學習,學生初步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可以以下列形式實施一定的社會實踐活動:(1)組織學生到實務部門去體驗和觀察法律活動。與經驗豐富的行政執法工作者進行交流,增加學生對相關法律本身及其實施過程的了解和學習法律的自覺意識;旁聽涉及程序法的聽證會,以培養學生的程序法治意識;組織學生到基層行政執法機關,與一線的執法人員進行交流,獲取實踐經驗。(2)組織學生面向社會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活動和“送法下鄉”活動。我們依托法學院學生會成立了南陽師院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教師定期值班制度,開展了面向社會的法律援助活動;在暑假和法制宣傳日期間,由相關教師帶隊,依托學校和社區機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咨詢和普法宣傳等活動,以使學生深入基層,體驗實踐,增強職業責任感。(3)組織學生參加從事兼職律師業務的教師所案件的活動。這類活動以大三、大四學生為主,學生在參與此類活動時,以幫助老師搜集證據、整理證據為主。   通過此類實踐活動,可以幫助學生熟悉相關法律實務操作的技能,培養其職業認同度和責任感。   (四)課外科研訓練   大學三年級時期,由于經過兩年比較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學生的知識結構呈現出一定的系統性,對相關課題具備了相應的興趣,也初步具備了用所學知識解決相關實際問題的能力;并且,隨著考研和畢業論文寫作的即將到來,也需要學生加強科研基礎的訓練。因此,我們把學生的課外科研訓練作為這一階段實踐教學的主要方式:(1)增加專題論文的寫作練習。大三第一個學期要求學生組建興趣小組,就自己感興趣的主題開展相關的調研活動,并要求學生就調研結果寫作小論文,以培養學生綜合思考和語言表達的能力。(2)吸收學生參與教師相關科研課題的研究。在一些專業教師申報的課題中,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吸收一些對課題感興趣的學生參與課題的研究,培養學生研究型學習的能力,為學生進一步開展“SPCP”①等獨立項目計劃奠定基礎。(3)鼓勵學生就相關專題問題進行深入探索。根據學生的專業興趣,我們組織學生成立了專業知識興趣小組,在雙向選擇的前提下,為每位小組配備了相關專業的教師進行指導,通過專題討論、專題發言及撰寫專題報告等形式來培養學生的科研能力。鼓勵學生就自己感興趣的課題撰寫學術小論文,由教師推薦發表。   (五)畢業專業實習   大學四年級是本科學習的最后一年,通過前三年實踐活動的累積,學生的實踐意識和實踐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與此同時,即將面臨的工作崗位對畢業生應用能力要求也迫在眉睫。因此,該階段的實踐教學應以鍛煉學生系統解決相關問題的能力為主。據此,我們將畢業專業實習作為重點來抓。   畢業專業實習不僅是對學生四年學習的最終檢驗形式之一,更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的一次實戰演練。為此,學校和院系給予了充分的支持和指導,從2005年開始,學院陸續在一些司法實務部門建立了穩定的畢業實習基地,截至2011年底,學院共與臥龍區人民法院、武侯街道辦事處、博音律師事務所等12個單位建立了實習基地關系,其中校內實習基地1個,校外實習基地11個。在實習過程中,事先與實習單位積極溝通,選派具有良好品德和過硬法律實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實習生的指導老師,嚴格實習紀律,配合實習單位做好實習生的考勤工作;要求學生訂立實習目標和計劃,記錄好實習日志,并進行實習的自我小結。同時,實習結束后,院系組織實習學生進行經驗交流和總結。   三、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視域下實踐教學體系的保障機制   正如前文所言,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在此過程中所形成的各種實踐教學方式的具體制度設計必須依賴于相關保障制度的設計。   (一)人才培養方案等制度保障   人才培養方案作為落實人才培養目標和管理教學過程的綱領性文件,對于保證人才培養質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們在制定法學本科人才培養方案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證上述實踐教學模式的實施和落實:   1.在人才培養目標方面。培養方案突出強調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交流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為側重點,以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作為其目標,并嚴格據此組織教學活動和安排教學任務。   2.在法學專業課程體系方面。人才培養方案以夯實基礎、拓展能力和培養素質為抓手,通過設計三個模塊的教學內容來突出課程特色:學科基礎課知識模塊,側重學生專業知識的鋪墊;專業必修課知識模塊,側重法學專業知識的運用法律;專業選修課知識模塊,側重學生法律技能的培養。   3.在具體的課程設置方面。人才培養方案在適當壓縮理論課程的同時,適當增加了一些核心課程的實踐課時,以給學生更多的實踐機會;同時還增設了實用性較強的課程,如法庭速錄技術、法庭辯論技巧等課程,培養學生的操作能力,使課程設置呈現出更多的實務特點。   (二)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對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和經驗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雙師型教師隊伍的培養是落實這一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就高等教育法學專業而言,雙師型教師是指兼有教師資格和法律職業資格并實際從事法律實務的老師,這種教師兼具理論和實務的工作經驗,能夠把傳授法律知識和培養職業能力較好地結合起來,有助于提高教學的實效性[5]。   我們把雙師型教師的培養作為我校法學專業的一個品牌加以推動,在具體過程中采用了“外聯內培”的方式:所謂“外聯”,是指聘任法院、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等司法實務部門的人員擔任法學院的兼職教師,通過定期就一些重大熱點案件進行專題講座或講授實務型課程的方式從事部分的教學和指導工作,這樣既可以彌補實踐教學師資力量的不足,又可以拓寬學生乃至任課教師實踐經驗的視野。所謂“內培”,是指鼓勵法學教師通過兼職律師業務或擔任人民監督員等方式參與法律實務,豐富自身的實務經驗,提高實踐教學的能力。經過近幾年的努力,法學院的25名專任教師中,取得律師資格證的教師為18人,雙師型教師隊伍的比例達到75%。#p#分頁標題#e#   (三)完善實踐教學的質量監控機制   實踐教學環節的多樣性及其內容的復雜性決定了對其進行質量監控的難度較大,需要一個相對完善的監控機制和一系列有效措施才能保證其順利執行。[6]   近年來,我們在管理中通過下列制度來保障實踐教學的質量:(1)實踐教學監控的常態化。除了學校層面的教學督導之外,我們建立了院系領導的教學巡視制度,由院系領導對實踐教學的情況進行巡視;我們還建立了實踐教學觀摩制度,院系領導每學期觀摩次數不少于4次,教研室主任每學期觀摩次數不少于6次。(2)實踐教學紀律的規范化。教師上課必須準備充分,要做到“四個必帶”,即帶教材、帶教案、帶教學進度表、帶實踐教學大綱。教師創新實踐教學方法要做到“三個充分”,即“充分實踐、充分總結、充分論證”。為保障課堂教學的順利進行,在嚴格執行學院的調停課制度的基礎上,對課堂教學日志進行嚴格管理,并實施歸檔建設。(3)教學質量反饋的制度化。實踐教學各參與方的評價是衡量實踐教學效果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為此,我們注重與學生、實習單位以及實習業務指導教師的定期溝通,以座談會或問卷調查的方式及時獲取相應信息,并及時反饋給相關的教師,以便及時修正教師在實踐教學環節存在的問題,對反饋中發現的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上升到院系的層面進行解決。   (四)構建多樣化的成績評價制度   在現有的法學本科成績評價體系中,對實踐教學的評價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缺乏符合于實踐教學要素的制度設計。但正如有人所言,“實踐教學目標的實踐性、內容的開放性、形式的多樣性、活動對象的社會性等特點決定了法學本科實踐教學考核體系的構建應遵循多樣化的原則。”[7]為此,我們遵循以下原則建立了相應的考核評價體系:(1)考核指標多樣化。實踐教學對學生知識技能培養目標的要求是學生應具有嫻熟的實踐操作能力、嚴謹的語言表達能力和靈活的社會交往能力。因此,我們在實踐中圍繞這些目標設計了多樣的評價指標,從學生的參與性、主動性、積極性等方面對學生的實踐活動進行整體的評價。(2)考核方式過程化。由于實踐教學的持續時間較長,需要我們用動態的眼光把實踐教學期間學生的持續表現來作為一個整體過程來考查,而不是拘泥于靜態的結果,這樣才能夠綜合反映實踐教學的效果,而不至于使學生實踐教學的動機趨于短期的功利化。(3)考核主體多元化。在實踐教學中,教學環節的多重性和復雜性決定了對學生實踐教學的評價應該多聽取參與各方的評價,以盡可能有一個客觀全面的評價結果。為此,我們根據各個實踐教學方式的特點,在每一階段的實踐教學結束后及時通過問卷調查或座談會等方式從指導法官、案件當事人、同組的學生等處獲得對學生的評價,并把它作為對學生全面評價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

閱讀全文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改革

摘要:走生態文明發展之路,已是當今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必然選擇,這意味著我國將需要大量的適應生態文明社會的新型法律人才,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課程的發展有很大上升空間。文章以生態文明社會新型法律人才需求為導向,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課程為載體,以“參與式教學”為突破口,改革教學模式、優化教學內容,以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為核心,立足于民辦高校教學實踐進行研究。

關鍵詞: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改革

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旨在培養具有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實踐技能和創新能力的現代法律人才。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提出深化教學內容改革,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課程體系。要堅持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發展,繼續深化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實現從注重知識傳授向更加重視能力和素質培養的轉變。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需要,及時更新教學內容,將新知識、新理論和新技術充實到教學內容中,為學生提供符合時代需要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要大力推進教學方法的改革,提倡啟發式教學,注重因材施教。由于我國傳統法學教學教育重理論、輕實踐,不利于學生法學創新能力的培養,已經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因此,改革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育,以適應生態文明建設人才培養的需求乃大勢所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育的改革應當以培養生態文明法律新型人才為目標,為我國創建生態文明社會目標奠定基礎。

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模式反思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一門新興學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自1997年被列為法學二級學科以來,已有二十年,教育部于2007年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增列為法學核心課程。“生態文明”寫入黨的十七大報告,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作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在提高大學生環境保護意識、樹立環境法治理念、普及環境科學知識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部門法無可比擬、也無法替代的。目前我國環境立法、環境執法、環境司法方面處于蓬勃發展時期,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亦是近年來法學界最為活躍的領域之一,處于蒸蒸日上的時期。生態文明建設不僅為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改革帶來新的契機,也為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戰,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教學改革勢在必行。三江學院法律與知識產權學院為本科生獨立開設2個學分32個課時的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選修課。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一門邊緣學科,它的許多原則、制度和專業術語與憲法、法理、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法、訴訟法、國際法等多個法學學科緊密聯系,其內容更體現出與環境倫理學、環境經濟學、環境社會學、環境生態學等多個跨一級學科的交叉制式。與傳統部門法相比,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門課程本身的理論性并不是很強,但是該課程呈現出整體的理論體系比較分散的特點。筆者從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教學多年,深知傳統教學方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這在法學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時它也存在著諸多弊端:

(一)講授式教學法

如果僅僅單一的講授式教學法,學生對知識的了解限于教材和教師的灌輸,對知識點的掌握靠強行記憶,會導致缺乏學習熱情,不利于提高教學效果,無法達到對學生解決實際環境糾紛能力的培養。如何對現有講授式教學方法進行改革,是法學教育尤其是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這樣一門具有強烈專業特色的學科教學中的瓶頸。法律本身就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學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誕生和發展的歷史表明其是作為解決社會問題之利劍應運而生,是實踐推動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建立和完善,其實踐性、應用性更加明顯,且環境要素本身體現出高度的社會性,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價值追求,此外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特殊性意味著其必須反映自然科學規律,在理念上吸收環境科學的研究成果,通過技術規范和標準發展出相應的法律規范即較強的技術性。因此從根本上說,對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的深入理解和靈活運用,對環境立法、環境執法、環境司法狀況的了解,是單一的教師中心型教學方法無法完成的。加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內容較為龐雜、課時較少,若教師細致講解,會導致填鴨式教學,反而影響教學效果,若教師不講,會導致學生只能了解教材上的知識,所學有限視野狹窄。

閱讀全文

衛生法學教學設計啟示

一、教學事件理論在衛生法學教學中應用的必要性

有部分學者認為,加涅的九大教學事件的思想是突出以“教”為中心的學習。而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為我國本科教學改革開辟了新的思路。“‘以學生為中心’的本科教育變革將成為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必然趨勢和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必然要求”。筆者認為教學包含教與學兩個方面。大學教師的地位不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者,更應該是培養學生其他能力的引導者。在教學過程中應當形成教師與學生的積極互動。利用教學事件原理作為指導教師進行有效的教學設計,可以幫助教師思考學生學習中可能被影響的外部環境因素,從而幫助學生提高學習興趣與能力。從這一點來講,教學事件理論與“以學生為中心的”的教學理念并不矛盾。

二、教學事件在衛生法學教學設計中的應用

教學事件在教學活動中不是獨立的,而有可能是相互交叉的,一個教學活動可能會呈現多個教學事件。將教學實踐應用到衛生法學的教學活動中,對教師的教學有更加明確的指導意義。筆者將衛生法學的部分教學活動與教學事件對應到下表,以供參考。

1.引起注意。

這是用以喚起和控制學習者注意的活動,保證了刺激的接受和神經沖動模式的學習過程。常見的基本內容有二:突然改變刺激,引起學習者興趣。利用與理論相關的文字、視頻案例引起學生對所學習理論和理念的興趣。例如在介紹醫療事故的概念和要件時,可通過屬于醫療事故的案例與不屬于醫療事故但可能引發糾紛的案例進行對比,以刺激學生的注意,并利用案例中的細節差異,引導學生對相關理論的探討。

2.告知學習者目標。

閱讀全文

民法教學的難題及原因分析

作者:賈蕊 張芙蓉 蘭西梅 單位:陜西警官職業學院

民法學理論性與實踐性都很強。即使最深奧的民法理論也可以用生動的實例解釋的淺顯易懂,日常生活中的具體事例也可能包含著深刻的理論命題。教學過程中,民法學課程組教師著重采取了以下方式達到理論與實踐的滲透與融合:(1)教師與學生互動。教師在講解的同時,引導學生參與到教學活動中來,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促進學生主動思考。(2)從實例引發理論思考,由理論思考演繹更為豐富的民法實踐。從實際存在的問題入手,探討可能的解決方案,將各種方案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再從抽象的理論結構中分析出問題存在的各種類型,其目的是培養學生的抽象思維能力與分析歸納能力。(3)考察民法制度的由來與演變,跟蹤民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培養學生的發展觀念和前瞻性思維。(4)密切關注民事司法實踐,強調民法解釋學的實際應用,拉近教學活動與司法實踐的距離。

民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民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教學改革要針對不同學生、不同教學內容,靈活運用各種教學方法。(1)教師講解這是目前最常用的教學方法。對于一年級的學生來說,民法學的教學還是應以這種方法為主,適當穿插課堂提問、小規模討論。(2)課堂討論針對民法學課程中一些重要問題、熱點問題或典型案例組織課堂討論,既能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鍛煉學生的思維表達能力,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加深對這些問題的理解,又能有效活躍課堂氣氛,提高教學質量。為提高課堂討論的質量和效率,必須事先讓學生充分準備而不能隨機討論。具體做法可先布置討論題目,介紹學術界對這一問題的主要爭論觀點,開列主要參考資料,讓學生在閱讀這些文章、廣泛收集資料基礎上準備發言提綱,并指定幾位同學重點發言(或根據學生發言提綱質量選擇代表不同觀點的同學發言),其他同學可隨機發言展開討論。討論結束時教師發表自己的觀點及對學生觀點加以點評,引導學生在課后進一步學習思考。(3)學生試講對民法學中某些易于講解的內容可讓學生在精心備課基礎上試講,教師加以點評。這種方式能使學生對某一專題有全面認識,也鍛煉了學生口才,增強學生的自主意識、競爭參與意識,提高學習興趣。(4)學生自學民法學中一些易理解的概念、原則、史實、學派觀點等,在教師提出思考題、列出參閱書目后交由學生在課間學習。教師在教學中以提問方式對學生自學情況加以考察,對學生自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解答,逐步提高學生自學的能力。(5)案例教學民法以調整民事生活為其宗旨,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在民法學的教學中能否有效應用案例教學,對提高教學質量具有重要的影響。這就需要教師精心選擇典型性、有一定難度的民法案例,在講授具體法律規定前就提出思考問題,讓學生仔細閱讀理解案例,如同置身案中,并結合提出的問題反復獨立思考并進行分析研究,然后選擇持不同見解的學生發言,鼓勵展開辯論,讓學生能夠運用自身的分析判斷能力來發現法律,這不僅提高了教學效果,更重要的是能讓學生找到正確處理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1.教學內容的改革。我校法學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具有比較全面、系統、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的實踐能力,適合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應用性法律人才。民法學課程本著培養具有平等思想、自由精神、獨立思維、權利觀念和公平意識的高素質法律人才的教學理念,培養學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修養,深刻領會民法的基本理論知識,系統掌握運用民法原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實現知識學習與能力培養相結合,全面提高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思辨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寫作能力、社交能力、管理與組織能力等。

2.課程設置的改革。關于民法課程的設置,透過民法課程的設置現狀,我們不難發現,各高職院校都比較重視民法課程,加大法律事務專業教學中民法課程的比重。我們認為,在我院法律事務專業民法課程教學目標的指導下,民法課程設置的改革要考慮內外兩個因素:(1)就內部來說,應考慮民法知識的體系性和完整性。民法課程的教學體系應該是以學科知識結構的完整性和系統性為依據,以培養學生具有深厚的民法理論基礎、較強的民法思維潛力為主要目標。一個完整的教學體系可以給學生搭起一個可塑性強的知識框架。(2)就外部來說,應考慮社會對人才的需求。該專業的就業崗位群為:律師、公證員助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社區人民調解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書記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律顧問、法律助理等。有學者更深入指出,在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加大民商法類課程的比重,應成為我國高職法學專業課程改革的基本方向。據此,民法學課程內容的改革可以劃分為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兩大部分。

(1)民法學理論教學部分就可分為民法總論和民法分論兩塊,共七個知識模塊。民法學計劃學時108學時(理論教學78學時,實踐教學30學時。),七個模塊計劃學時分別為:民法總論36學時,人身權8學時,物權20學時,債權12學時,知識產權4學時,財產繼承權12學時,侵權責任14學時。)具體為:模塊一、民法總論,共36學時(理論教學36學時,實踐教學8學時)。其中,①民法概述8學時②自然人6學時③法人6學時④非法人組織2學時⑤民事法律行為6學時⑥4學時⑦訴訟時效4學時。模塊二、人身權共8學時(理論教學6學時,實踐教學2學時)。模塊三、物權,共20學時(理論教學16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其中,1、物權的一般原理4學時,2、財產所有權6學時,3、他物權10學時。模塊四、債權,共12學時(理論教學8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其中,1、債的一般原理8學時,第十四章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之債6學時模塊五、知識產權,共4學時(理論教學2學時,實踐教學2學時)。其中,第十八章知識產權概述1學時,第十九章著作權3學時,。模塊六、繼承權,共12學時(理論教學8學時,實踐教學4學時)。其中,①繼承制度概述2學時,②法定繼承4學時,③遺囑繼承4學時④繼承的其他問題2學時。模塊七、侵權責任,共14學時(理論教學8學時,實踐教學6學時)。其中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2學時,一般侵權的構成要件2學時,侵權責任的抗辯2學時,侵權損害賠償責任8學時。

(2)理論教學的課程的重點、難點及解決辦法。從整體而言,本課程的重點有三個:一是民法本質、民法精神、民法理念的理解;二是民法理論的法理邏輯結構與體系的準確把握;三是民法各具體制度規范的理解和領悟。將民法理論與司法實踐密切結合,除理論教學上補充法律實務內容外,在教學方式方法上,盡可能地調動學生學習、思考的積極性,通過案例教學、觀摩審判、模擬法庭、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實習實訓教學形式增強學生的運用民法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p#分頁標題#e#

閱讀全文

法學類教學創新討論

作者:李文沛 單位: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一、法學教育模式述評及我國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教育模式概述

談論法學教育,必須關注法學教育的模式問題,世界各國目前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以英美法系為代表的實踐型模式,該模式將法學教育設置于研究生階段,以案例教學、專題研討、模擬辯論為特點;另一種是以大陸法系的德、法為代表的學術型模式,這類國家一般在本科設置法學專業,不要求學生具有其他學科的知識背景,著重對法學理論和立法原理等基礎性知識進行講授。中國目前的法學教學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陸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來隨著兩大法系的相互學習借鑒,中國的法學教育也吸納了案例(判例)教學等具有鮮明英美法系的教學方法,同時也發展出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內容。中國目前的教學模式,是將法學設置為本科、碩士、博士三個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學階段突出基礎理論的學習,而在后面的碩士、博士階段則分情況進行實踐型和學術型人才的深入培養。

(二)我國法學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法學教育模式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學教育雙重任務的失衡導致與法律職業要求嚴重脫節。我國現行法學教育承載著職業精英教育與民眾普法教育的雙重任務,實踐中法學教育內容和方法等各個環節都鮮有體現法律職業相關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學究式的理論教學,導致法律職業能力培養嚴重缺失,這一問題直接體現在法科畢業生的就業難上。《2011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公布的數據表明,2010屆本科畢業生就業率最低的專業是法學??梢哉f,法學畢業生就業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應歸于職業技能缺乏。

閱讀全文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