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貿易發展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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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貿易發展問題研究

[摘要]隨著數字技術的不斷創新與發展,國際貿易進入數字貿易發展階段,抓住數字貿易發展機遇,提高國際地位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以宏觀數據為基礎,分析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現狀,進而深入探究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從數字貿易統計體系、數字技術創新與應用、數字貿易監管制度、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定、人才培養機制等方面提出相應建議,對提高我國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促進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具有一定的推動作用。

[關鍵詞]數字貿易;發展;監管;數字貿易規則

一、引言

國際貿易的發展經歷了傳統貿易、電子商務、跨境電商三個階段,并在當前數字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進入數字貿易階段。對于數字貿易概念的界定,學術界并未得出一致的結論,中國通信院發布的《數字貿易發展與影響白皮書》中指出,數字貿易包含兩層含義:一是貿易方式的數字化,如線上宣傳推廣、數字化支付方式等;二是貿易對象的數字化,如搜索引擎、數字音樂等。同時,該報告還指出數字貿易將對國際貿易格局產生深遠影響。因此,研究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建議,能夠促進我國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的提升,進而加快我國由數字貿易大國轉變為數字貿易強國的前進步伐。

二、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現狀

(一)數字貿易規模逐漸增大

在第四次全球化浪潮下,我國數字貿易規模逐漸增大。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為22.6萬億元,經過5年時間的發展,我國數字經濟規模于2021年增長至45.5萬億元,年均增長率為20.26%。在數字經濟規模成倍增長的情況下,我國數字貿易規模也呈現出上漲趨勢,進出口規模由2018年的9981.5億元增長至2020年的14551.7億元,年均增長率為22.89%,其中,數字貿易出口規模年均增長率為15.27%,進口規模年均增長率為34.61%。

(二)數字服務貿易發展勢頭良好

UNCTAD官網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數字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為1266.18億美元,經過近十年的不斷發展,2021年,數字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達3596.90億美元,年均增長率為16.73%,且排名從第9位提升至第5位,顯示出我國數字服務貿易發展的良好趨勢。

(三)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增速較快

2019年起,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線下交易受阻,我國跨境電商業務迎來曙光。在跨境電商出口額方面,從2019年的1.29萬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1.98萬億元,平均增長率為26.74%,在跨境電商進口額方面,從2019年的0.8萬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1.44萬億元,平均增長率為40%,高速增長的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顯示出其在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中的重要地位。

三、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數字貿易總體規模及其細分領域的數字服務貿易規模、跨境電商進出口規模均呈現增長趨勢,但是我國數字貿易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具體如下:

(一)數字貿易統計體系不健全

數據是科學分析和研究的基礎,是企業管理者做出正確決策、行業制定統一標準、國家制定和調整相關政策的有效依據。然而,由于對數字貿易的內涵及范疇缺乏統一、深刻的認識,采用何種方法在原有的貨物貿易統計與服務貿易統計中提取數字貿易統計數據,通過何種方式統計數字訂購貿易數據、數字交付貿易數據等問題均需要深入探討,這也使得我國尚未建立健全的數字貿易統計體系,目前僅可通過《數字貿易發展與影響白皮書》等報告查看零散數據,同時,此類數據報告的發布周期較長、缺乏系統性,極易導致數字貿易基礎和應用研究陷入瓶頸。

(二)部分數字技術落后于發達國家

與傳統貿易相比,數字貿易的發展更加依賴于技術水平,雖然我國已在數字技術及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部分數字技術仍落后于發達國家。2019年,世界權威機構推出了《全球數字經濟100強榜單》,其中,美國企業近40家,且有7家企業位居前十,蘋果公司位列榜首;而我國只有14家企業上榜,僅有2家企業位居前十,最高排名為第8位。此外,我國的5G技術雖已領先全球,但其在城鄉間的普及程度并不均衡,同時,我國芯片、計算機系統等核心技術仍以進口為主,一旦類似“美國制裁華為”的事件再度發生,將對我國數字貿易的規模及發展速度產生巨大影響。

(三)數字貿易監管制度不完善

當前,我國數字貿易監管制度不能與數字貿易的飛速發展相適應,仍停留于傳統貿易階段,呈現出“出現問題-建立法律法規”的填補式特征,同時,我國缺少與數字貿易相關的專門性法律法規,這使得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缺少依據和標準,監管效率有所降低。在數據安全方面,因個人信息泄露引發的詐騙案件,購物平臺中的同一商品對老客戶展示的價格更貴等事件頻發;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我國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致使部分西方國家借此對我國實施制裁;在關稅方面,缺少數字貿易稅收相關法規,致使數字貿易領域偷稅、漏稅現象嚴重。數字貿易監管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部分國家對于我國開展數字貿易望而卻步,影響我國數字貿易規模的擴大。

(四)數字貿易規則國際話語權不足

數字貿易是各個國家新一輪對外貿易的增長點,因此,全球數字貿易規則的制定已成為貿易談判的關鍵問題之一。自20世紀90年代起,關于數字貿易征稅隸屬的參照文件、如何征稅、關稅稅點等問題的研究既已展開,但由于各國對此意見各異,至今未能形成統一的規則。目前,由于歐洲和美國的數字貿易開展時間較早,二者通過與其他國家的談判與合作,簽訂了一系列貿易協定,在世界上形成了頗具影響力的“歐式規則”和“美式規則”,兩大規則間的差異主要在于數據的跨境流動方面,“歐式規則”更加審慎,“美式規則”則更強調自由流動。這種局面使得包括中國在內的數字貿易新興國家在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中處于弱勢地位,話語權的缺失也間接導致本國數字貿易競爭力的降低。

(五)數字貿易人才匱乏

世界各國在數字技術發展水平上的差異致使其數字貿易規模存在差異,而數字技術發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人才的質量,即一國數字貿易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有“數字+貿易”跨學科、專業能力強的高端人才作為支撐。當前,數字貿易已被寫入《“十四五”對外貿易發展規劃》,故相關行業、企業對數字貿易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而我國現有的人才供給數量并不充足。一方面,部分高校對于數字貿易人才的培養重視程度不足,并未開設相關專業或研究方向,而已開設相關專業及方向的高校,在數字貿易人才培養體系、相關課程設置、教育教學資源等方面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企業已擁有一定數量的傳統貿易從業人員,但對這些人員的數字化技能培養不到位,也是造成數字貿易人才缺口的一大原因。

四、推動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對標國際標準,借鑒先進經驗,結合我國數字貿易發展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以下建議:

(一)推進數字貿易統計體系建設

準確、詳細的數字貿易數據能夠反映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真實水平,幫助學者找出制約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相關因素,因此,建立完備的數字貿易統計體系意義重大。首先,依托現有國際組織的統計框架,考慮我國實際發展情況,構建數字貿易統計制度,明確各級數據統計及發布責任部門,保證數據發布的高頻率及系統性,以便于相關學者科學分析我國數字貿易競爭力情況。其次,結合我國在數字貿易發展中關注的重點問題,構建科學、系統、層次分明的數字貿易指標體系,提高統計工作的實操性、統計數據的實用性。最后,基于長期發展角度,逐步完善對數字貿易中的重要因素———數據流的統計,為未來全球數據收費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

(二)加強數字技術創新及應用

數字技術是影響數字貿易發展的主要因素,加強數字技術創新并進行推廣至關重要。一方面,政府應以設立數字貿易專項基金、數字技術創新基金、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中優先選擇與數字技術相關的課題等方式,加大對數字技術研發的資金投入,并鼓勵高校與企業合作建立數字貿易科研院所和專項技術攻關團隊,有針對性地解決“卡脖子”技術,提高數字技術創新能力。另一方面,在農業、金融、物流、教育等各個產業及行業積極推進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構建相應的數字平臺,推動數字技術科研成果的轉化,以產生較大的經濟效益。

(三)健全數字貿易監管制度

數字貿易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完善的監管制度作為保障。一是借鑒歐美在個人隱私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結合我國數字貿易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建立既符合國際標準,又滿足國內實際需要的數字貿易專門性法律法規,同時,密切關注國際數字貿易法律法規的動向,適度調整國內法律法規,保證其適用性;二是結合數字貿易跨區域、跨產業的特征,明確各類數字貿易活動的監管主體及其監管內容,以防出現“監管真空區”;三是充分運用區塊鏈等先進數字技術,搭建智能化監管平臺,對數據流動、跨境電商交易等數字貿易活動進行分類監管,構建科學的數字關稅制度,營造良好的數字貿易發展環境。

(四)積極參與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定

當前,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權爭奪戰的號角已經吹響,我國應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參與其中,以雙邊數字貿易規則制定為基礎,向多邊、區域數字貿易合作框架進發,穩扎穩打,實事求是,逐步將國內數字貿易規則國際化。一方面,時刻關注國際上的數字貿易規則動向,剖析其背后隱藏的邏輯與動因,在維護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調整我國的數字貿易規則,使其滿足國際標準,又具有中國特色,為我國數字貿易規則在國際上的普及與傳播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在正在洽談的雙邊、多邊合作框架中加入我國的數字貿易規則,推動以我國為中心的數字貿易平臺的建立,提高我國數字貿易規則的國際影響力。

(五)完善人才培養機制

面對我國數字貿易人才相對匱乏的局面,建立并完善全方位、多層次的數字貿易人才培養機制成為當務之急。其一,在政府層面,出臺一系列符合實際情況的數字貿易人才引進政策,吸引全球的優秀人才加入我國數字貿易行業。其二,在高校層面,增設數字貿易專業及相關研究方向,深入行業、企業進行用人需求調研,根據調研結果設定數字貿易人才培養目標,設置完善、系統的數字貿易課程集群,并加強與相關企業的合作,建立數字貿易實習實訓基地,培養一批數字觀念較強、理論基礎扎實、掌握基本實操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其三,在企業層面,為業務能力較強的員工提供出國學習高端數字技術的機會,同時,加大對企業內所有員工數字能力提升的培訓力度,如邀請國內外專家到企業開展關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專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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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麗娜 史寧 單位:哈爾濱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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