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目標管理考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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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為全面客觀評價各村(居)的工作實績,促進全鎮各村(居)深入推進“四大工程”建設和基層黨建工作,圓滿完成今年縣下達給我鎮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快實現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及市、縣、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各村(居)爭先創優,全面推進經濟和社會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考評依據

鎮黨委、政府下達給各村(居)的工作目標任務及其完成情況。

三、考評原則

(一)突出重點原則。緊緊圍繞建設目標任務,突出發展經濟、維護穩定、改善民生、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會發展等重點工作。

(二)注重實效原則。著重考核各村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注重工作實效。

(三)鼓勵競爭原則。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為主線,突出可比性,強化競爭性,切實做到考評辦法公開、考評過程公平、考評結果公正。

四、考評方式

鎮成立村級綜合目標管理考評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康淑賢同志任組長,各分管領導和相關站、所、辦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荚u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階段性和業務性的工作由相關站、所、辦和分管領導考核,考評匯總后由黨政聯席會議審定。

五、考評項目、計分辦法

考評采用百分制,總分為100分。各項目實現目標的計滿分,未實現目標的依照計分辦法扣分,直至扣完該項分數為止。各項目累計得分加上加減分項目,最終為各村綜合考評得分。

(一)脫貧攻堅工作(30分)

(二)綜治信訪維穩工作(10分)

1、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基礎工作(2分)

2、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滿意度提升工作(2分)

3、掃黑除惡專項斗爭(3分)

4、矛盾糾紛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2分)

5、城鄉綜治平安保險工作(1分)

(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13分)

(四)安居工程(2分)

(五)農業產業化工作(1分)

(六)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工作(3分)

(七)計劃生育工作(2分)

(八)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分)

(九)農村合作醫療工作(2分)

(十)民政工作(2分)

(十一)村級規范化管理工作(5分)

1、村級三資管理工作(1分)

2、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工作(1分)

3、村級收支管理工作(1分)

4、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2分)

(十二)交通工作(2分)

(十三)林業工作(3分)

(十四)黨建工作(6分)

1、村級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2分)

2、“”活動開展情況(2分)

3、黨員發展工作(1分)

4、支部開展“慶七一”活動(1分)

(十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4分)

(十六)宣傳文化工作(6分)

(十七)黨管武裝工作(2分)

(十八)水利工作(2分)

(十九)統戰工作(2分)

(二十)退役事務事務工作(1分)

(二十一)加減分項目(10分封頂)

六、單項工作考評細則

(一)脫貧攻堅工作(30分)

1、精準識別到位計6分。其中貧困戶人員增減、退出程序到位得4分,貧困戶發生率、錯退率、滿意率控制在計劃內得2分。

2、基層基礎工作計10分,其中扶貧整改臺帳齊全得2分,一戶一檔資料線上線下一致得2分,扶貧工作室工作室規范到位得2分,一證兩冊填寫規范得2分,幫扶措施精準得2分。

3、扶貧政策落實計8分,其中產業扶貧、小額信貸、貧困戶就業培訓、公益性崗位、交通補貼發放、健康扶貧、教育扶貧、安居扶貧、飲水安全工作每落實到位一項得1分。

4、項目建設規范化管理工作計6分。按時完成2019年扶貧項目事項計4分,未完成每戶扣2分,建好項目檔案資料2分。

(二)綜治信訪維穩工作(10分)

1、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和基礎工作計2分。按照縣委政法委綜治中心建設要求,綜治中心要有“四室一窗口”(綜治工作室、矛盾糾紛調解室、心理咨詢室、警務室、公共服務窗口),室內制度規范上墻,配備辦公桌椅和電腦且網格化管理工作運行正常的得1分,每少一項扣0.25分。按標準完善治安防控體系網建設得0.5分,未達成標準不得分。按時上報綜治、信訪月報表得0.5分,每少報1次扣0.1分,扣完0.5分為止。

2、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滿意度提升工作計2分。每季度定期組織開展公眾安全感和政法部門滿意度提升宣傳走訪工作得1分。鎮綜治辦定期模擬測評得1分,根據模擬測評排名依次計分。

3、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計3分。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治亂”專項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得1分。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成效明顯的,并且按時上報涉黑涉惡涉亂線索的得2分。

4、矛盾糾紛化解和信訪維穩工作計2分。(1)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計1分,按時化解矛盾糾紛,做到矛盾糾紛不出村得1分,由鎮、縣化解的糾紛每一起扣0.2分,扣完1分為止。(2)做好信訪維穩工作計1分,每出現一例赴市、省、京非訪不得分。其中做好初信初訪工作得0.5分,信訪事件及時處理,及時穩控、化解得0.5分。

5、城鄉綜治平安保險工作計1分。推進城鄉綜治平安保險工作情況得1分。根據完成目標任務數折算得分,未達到任務數的40%不得分。

(三)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14分)

以專項檢查打分為準。

(四)安居工程(2分)

1、對象上報準確率100%正確得0.5分;

2、工程進度達到驗收要求得1分;

3、“一戶一檔”及時完成得0.5分;

(五)農業產業化工作(1分)

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發展特色產業(有新完成井岡蜜柚30畝以上種植基地;有新種植連片30畝以上特色品種;有新增國家標準的蔬菜鋼架大棚2個以上的),或在鞏固原有特色產業的基礎上規模增加了30%以上的得1分,沒有特色產業的不計分。

(六)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工作(3分)

1、及時報送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工作資料和報表得1分。

2、對安全生產及食品安全隱患進行排查(見臺賬和記錄)得1分。

3、對有隱患的公路、橋梁、河流設立警示牌或標語得1分。

(七)計劃生育工作(2分)

1、完成鎮優生檢測指標數得0.5分;

2、人口發生上報及時率達到鎮平均目標值得0.5分;

3、計生工作軟件資料完成及時規范完整得1分;

(八)新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2分)

在規定的時間內(以縣里下達的相關文件確定時間節點),按完成任務數的百分比得分,即滿分2分與完成百分比相乘,得出分值。

(九)農村合作醫療工作(2分)

在規定的時間內(以縣里下達的相關文件確定時間節點),按完成任務數的百分比得分,即滿分2分與完成百分比相乘,得出分值。

民政工作(2分)

1、救災救助資金使用規范,相關工作報表上報及時得0.5分;

2、優撫資金項目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杜絕因優撫資金而產生上訪事件,做好維穩工作得0.5分。

3、村紅白理事會信息上報,計1分,發現少報、遲報、瞞報死亡、火化信息的發現一次扣0.5分。

(十一)村級規范化管理工作(4分)

1、村級三資管理工作計1分。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得0.5分;項目、資產管理規范得0.5分。

2、公共資源交易規范工作得1分。按照《公共資源管理交易站實施方案》,各村(居)的建設工程項目、產權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必須統一在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進行交易得1分,發現一起未進行招投標,該項不得分。

3、村級收支管理工作計1分。嚴格落實村級零招待,自辦伙食嚴格按規定辦理,沒有出現擠占、挪用公款等違紀現象得0.5分,及時按鎮要求進行村務、財務公開得0.5分。沒有公開的不得分,每少一次扣0.25分。由鎮紀委、農經站審核。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計1分。及時上交資料得0.5分,資料信息準確完善得0.5分。

(十二)交通工作(2分)

1、完成農村道路建設任務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2、按要求對轄區內道路進行管養到位得1分,差欠扣0.5分。

(十三)林業工作(3分)

1、森林防火工作計1分。有一名以上專職巡防員,森林防火重點期村主要負責人要輪流值班,有值班日志得0.2分,組建了15人以上專職撲火隊,并明確了防火責任區域得0.2分;與村小組、村辦林場簽訂了防火責任狀得0.2分;有一條以上永久性醒目宣傳標語得0.2分,配齊配全防火工具得0.2分。全年發生了森林火警未及時報告和未及時組織撲救的或發生森林火警失火面積15畝以上的整項工作不得分。平時檢查或群眾舉報發現有違規野外用火的每一次扣0.2分,扣完1分為止,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發展林業和林下經濟工作計1分。每年新造林地面積30畝以上得0.5分,發展林下經濟項目1個以上得0.5分。沒有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3、林長制工作計1分。每個村(居)要成立“林長制”工作機構,落實林長制辦公室,林長制工作制度規范上墻,制作林長、護林員宣傳牌,明確工作職責。

(十四)黨建工作(6分)

1、村級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計2分。村級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計1分。村部設有黨員活動室、黨建工作室,上墻制度規范、照片張貼到位,每發現一處不規范扣0.1分,扣完為止。村部綜合環境衛生計1分。村部內外環境衛生差的,由考評組組長酌情減分。

2、“”開展情況計2分。嚴格落實“”,“黨員活動日”和組織生活會等黨建制度。察看《黨支部會議手冊》,記錄完整規范得2分,每少一次記錄扣0.2分,每發現一處錯誤扣0.05分,扣完為止。

3、黨員發展工作計1分。做好發展黨員宣傳動員工作,每年至少培養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按時按程序做好發展預備黨員和黨員轉正工作,材料完備,少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

4、支部開展“慶七一”活動計1分。精心組織開展了“慶七一”活動的村,有方案、有照片、有活動記錄得1分。

(十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4分)

1、按要求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有廉政文化長廊和廉政文化示范點,積極創建“星級廉潔村”得1分。

2、黨員干部遵紀守法,沒有出現村“兩委”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得2分。

3、及時按要求上報黨風廉政建設廉政檔案等工作資料得1分。

(十六)宣傳文化工作(6分)

1、指導、協調、配合相關部門的宣傳教育,開展各類宣傳工作,按要求張貼各類宣傳標語、橫幅,發放各類宣傳資料得2分。

2、完成黨委下發的黨報黨刊征訂任務得0.5分。

3、抓好村級文化場所建設,定期開放“農家書屋”得0.5分。

4、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重視農村文體活動隊伍建設得2分。

5、創建文明鄉鎮參與度得1分。

(十七)黨管武裝工作(2分)

1、征兵工作計1.4分。宣傳發動計0.4分:按要求張貼宣傳標語、橫幅,發放宣傳資料得0.2分;召開動員會議得0.2分;進站體檢計1分:鎮政府將根據各村(居)人口、經濟發展狀況等確定初檢任務數和初檢合格(以最終進縣站體檢人員為準)任務數,本項考核以扣分形式計分值,基本分為1分,每少一人扣0.2分,扣完為止。

2、民兵調整改革計0.6分:做好各項數據統計上報和民兵點驗等調查工作得0.4分;做好適齡青年和應征青年的登記工作得0.2分。

(十八)水利工作(2分)

有防汛工作預案、發放了地質災害明白卡得0.5分;暴雨期間及時通知、組織村民轉移,未發生災害性事件得0.5分;及時維修水利設施不影響農業用水得1分。

(十九)統戰工作(2分)

有專職統戰工作有人員,有辦公場地,并規范化布置得0.5分;加強黨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管理和培養,積極配合商會籌建工作得0.5分;加強民族宗教場所和民間信仰點的管理得0.5分;正確引導宗教人士愛國愛黨信念,杜絕天主教和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得0.5分。

(二十)退役軍人事務工作(1分)

規范建立退役軍人服務站,落實服務專干得0.5分,完善工作臺帳,及時按要求上報相關資料得0.5分。

(二十一)加減分項目(10分封頂)

1、村(居)作為主要引資方,凡引進一個當年在工業園落戶的企業,加2分;積極鼓勵向外爭取稅收,每增加20萬元加1分(以縣財政認定抵我鎮任務為準)。由分管領導及鎮招商財稅組審核。按要求組織人員參加各類企業用工招聘,每差欠一次任務扣1分,扣完為止。上報經鎮主要領導確認具有價值的招商信息加1分。

2、村級自行爭取無償資金并為村民和村集體辦實事。項目資金由考評小組認定(不含新農村建設補償資金和上級計劃內項目資金,以及幫扶單位的扶持資金)5-10萬元(含)加1分,10-20萬元(含)加1.5分,20-30萬元(含)加2分,30萬元(含)以上加3分。

3、村(居)每輸送一名兵員加0.5分。

4、承擔縣重點項目建設任務、代表鎮通過了縣級以工作考評考核并獲得較好成績的村(居)考核加分,最高分別可加2分;完成新建并投入使用的村級場所加0.5分。

5、完成縣、鎮重點項目建設征地拆遷工作加1分。

6、新農村建設村點被推薦到縣級評先進的加0.5分。

7、村(居)未及時排查、調處糾紛導致引發全鎮有影響的惡性刑事案件、群體性事件每發生一起扣5分。每發生一起赴縣集體上訪和赴市、省、京非正常上訪事件的,分別扣2分、2分、3分、4分;發生惡劣影響的,視情況加倍扣分。

8、積極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開的會議,不遲到、早退、不缺席,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種材料上報工作。每遲到、早退或缺席1次扣0.5分,最高扣2分;每少報一次資料扣0.5分,最高扣2分,由鎮分管領導和黨政辦公室審核。

七、獎勵與處罰

1、設立特別貢獻獎。具體獎項等有關事宜由鎮黨政班子會議研究確定。

2、設立綜合先進獎。綜合評審總分排前三名的村獲綜合獎,由鎮黨委、政府通報表彰,并給村“兩委”班子成員頒發獎金。獎金為: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3、綜合評審總分排名本年度比上年度前移4位以上的獲進步獎,獎金額為500元,獲得綜合獎的不再給予進步獎。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獲綜合獎、進步獎資格。

(1)社會穩定工作,如出現影響全鎮在縣以上綜治考評中評先或達標的情況,或出現重大群體事件,非正常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或出現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安全事故;

5、綜合得分在后三名,并且得分低于80分的村,按倒數第一、二、三名,分別給予1000元、800元、600元的處罰。村書記、主任不得評為年度先進工作者,并向鎮黨委、政府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談以后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6、機動分值5分,在年終時經黨政聯席會決定。(各村特色工作迎接縣級以上現場會表現良好的加3分)

八、幾點說明

1、同樣的項目,不重復計分。

2、各村的年終得分與村干部工資相掛鉤,以一定的基礎分作為計算工資基數(基礎分由黨政聯席會另行確定),分別予以增加或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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