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辦公室居民門牌管理工作通知,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進一步明確管理范圍。
按照“統一管理、整體規劃、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的原則,將全縣城鄉所有單位(住戶)門牌、住宅樓幢號及單元號牌、戶牌和高層建筑物內的層號、居民點和自然村居民門牌等納入管理范圍。行政企事業單位、住宅戶實行“一戶一牌”,臨街、道、路商鋪門面房實行“一門一牌”。
二、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
縣民政局為全縣門牌管理工作的主管單位,具體負責門牌編制、使用和管理;縣網格辦協助抓好全縣門牌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在縣民政局的指導下,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的門牌管理工作;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鎮規劃局、縣房產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工商局、縣郵政局、縣電信局、縣行政執法局、縣電力公司等單位,要主動配合縣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標準地名及門牌號碼的推廣使用工作。
三、進一步規范編制程序。
(一)申報。新建建筑物、住宅樓的門牌設置,由建設單位或產權人憑有效證明向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社區提出申請,報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二)審核。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符合門牌編制條件的,由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統一頒發門牌;
(三)變更、補辦、注銷。需變更、補辦、注銷門牌的,由產權人持門牌相關證件向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
(四)臨時門牌辦理。遇特殊情況不能編制門牌的,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應向申請人作出說明,并采取臨時措施,予以編制臨時門牌。臨時門牌必須服從正式門牌的統一編制和管理,正式門牌設置后,臨時門牌同時作廢。
四、進一步規范收費標準。
門牌的收費標準,要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民政廳有關規定執行,并接受縣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一)門牌設置費用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產權屬于單位的,由單位支付;屬新建、改建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支付。
(二)因現行標準地名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更改而需要更換已有門牌的,不予收費。
(三)因擅自拆除、改裝或人為損壞的門牌,恢復或重新安裝門牌的費用,由當事人予以承擔。
五、進一步嚴格保護使用。
縣民政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的門牌為法定地名標志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管理門牌標志的義務和責任。未經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擅自制作、移動、毀壞門牌的,由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或責令賠償;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因臨時施工等原因需要移動或拆除門牌的,必須報請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并在事后及時恢復原狀。因城區改造或拆遷建筑物而拆除的門牌,由負責拆遷工作的單位或個人向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作自然消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