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文學史進化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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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文學史進化論解讀

本文作者:林精華 單位:首都師范大學文學院

我們知道,正如現代中國學術制度和高等教育來自西方一樣,1917年周作人首度在北京大學開設“歐洲文學史”課程并最先用漢語著述《歐洲文學史》,也是西方文學史框架和觀念之影響的產物。此后,外國文學史的教學和研究很快就成為中國大學人文學科中重要工作,外國文學史的編纂成為知識界和學術界最關注的工作之一,以至于近百年來,中國著述各種類型的外國文學史已近三百種。然而,這些文學史著述的經驗,以及著述本身的有關論述,卻沒能對世界發生積極影響。無獨有偶,中國大陸學人著述的近千種《中國文學史》,最多只是很有限地影響漢學界,未能在理論層面上提升國際學術界關于文學史著述的經驗。如此一來就產生了令人困惑的問題:文學史研究作為文學史家立足于當代文學史觀,在參考歷代文學批評家對相關文學現象討論的基礎上,對特定語種或區域的文學發展進行系統化表述的成果,這種由歐美學界發起并持續不斷的現代學術行為,如哈佛大學教授溫德爾(BarrettWendell,1855—1921)《美國文學史》(1900)、加州大學河畔校區(Riverside)教授埃利奧特(EmoryElliott,1942—2009)等人主編《哥倫比亞美國文學史》(1986)、沃特魯學院英文系主任克林柯(CarlKlinck,1908—1990)等人主持的多卷本《加拿大文學史:英語中的加拿大文學》(1965)、奧爾巴尼大學教授維斯特布魯克(PerryWestbrook,1916—1998)《新英格蘭文學史》(1988)、奧倫學院教授貝內特(BruceBennett)等人的《企鵝澳大利亞新文學史》(1988)、莫澤爾(CharesMoser)的《劍橋俄國文學史》(1989年初版、1992年再版)等,作為學術性很強的專業研究成果———諳熟特定區域或語種文學現象(包括文學思潮、文體變化、文字表述、文本討論等),為何就能先后影響國際學術界對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和俄國的文學史的認識,甚至對象國的讀者和學界也服膺于這樣的“外國文學史”研究?而受西方影響的現代中國學人,同樣著述包括外國文學史在內的各種類型文學史,卻為何難以對國際學界認識文學現象產生積極的影響力呢?原來,晚清尤其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中國關于文學的認知,先是受時代的社會潮流和文化思潮左右,后受主流話語所囿,期間對外國文學發展變化和外國文學史問題的認知基本上并非是純粹的專業學術活動,因為知識界把譯介外國文學作品或研究外國文學,當作認識社會和推動社會變革的重要手段,建構外國文學史是按中國社會現實的需要進行的,并非學術進步的內在動力使然,無關乎國際學術界對文學史的探討情勢、理論變化,和對象國的文學發展的實際狀態出入很大。

1921年時任北大教授的胡適在開學典禮上聲言,被社會譽為新文化運動中心的北京大學,其實“現在并沒有文化,更沒有什么新文化”,理由之一是北大四百多個教職員、三千來個學生才辦一個月刊,兩年之久《大學叢書》也只出了五大本。所謂“大學叢書”,是當時北京大學與商務印書館合作出版的“北京大學叢書”,除陳映璜《人類學》、陳大齊《心理學大綱》、梁漱溟《印度哲學概論》外,還有胡適本人《中國哲學史大綱》和周作人《歐洲文學史》。論及周作人《歐洲文學史》,它乃我國第一部歐洲文學史,吳宓稱其“真能確實講述西洋文學之內容與實質者”。1917年周作人被北大聘為文科教授,據作者晚年口述自傳《知堂回想錄》第三卷①,1917年9月22日開始寫第一卷(古希臘文學),兩天后開始寫第三卷(中古文學與文藝復興文學),第二卷(古羅馬文學)則始于1918年1月7日,全書完成于1918年6月7日(“晚編理講義,凡希臘羅馬中古到18世紀三卷,合作歐洲文學史”),1918年10月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這樣經過一年的光陰,計草成希臘文學要略一卷,羅馬一卷,歐洲中古至十八世紀一卷,合成一冊《歐洲文學史》,作為北京大學叢書之三,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該作第一講包括古希臘文學的起源、史詩、詩歌、悲劇、戲劇、哲學、雜詩歌、雜文等,第二卷包括古羅馬文學的起源、古希臘之影響、戲曲、三種詩歌(牧歌、田園詩、諷刺詩)、四種文和雜詩等,“中古與文藝復興文學”則包括異教詩歌、異教精神之再現、文藝復興的前驅、文藝復興時期拉丁民族之文學、文藝復興時期條頓民族之文學等,關于“十七十八世紀文學”先簡論17世紀文學,然后分別簡述18世紀的法國、南歐、英國、德國和北歐的文學。這本由教案組成的文學史教材,其原創性價值包括:作為中國的第一部外國文學史,創建了一種便于迅速掌握外國文學史知識的文學史敘述體例;力求準確傳達外國文學史知識,避免錯誤,該書人名地名皆不漢譯,而是用羅馬字樣書寫,書名則用原文標示,如荷馬史詩中的荷馬不是英文Homer,而是Homeros,《伊利亞特》不是Iliad,而是IliasPoiesis,《奧德賽》則不是拼寫成Odyssey,而是Odyssia;撰述文學史,仰賴作者此前10余年所做大量譯述工作、出色的外語能力(翻譯過不少作品)、人文主義的文學史觀(發表有多篇論文學篇章)。即便如此,作者在《知堂回想錄》第三卷中論及該作時還是這樣說:“這是一種雜湊而成的書,材料完全由英文本各國文學史、文人傳記、作品批評,雜和做成,完全不成東西。不過,那時也湊合著用了。”

這不是自謙,說的是事實,因為《歐洲文學史》整理完成之后,繼續編寫“近世文學史”,“而后來商務印書館要出一套大學的教本,想把這本文學史充數,我也把編好了的十九世紀文學史整理好,預備加進去,可是拿到他們專家審訂的意見來一看,我就只好敬謝不敏了。因為他說書中年月有誤,那可能是由于我所根據的和他的權威不合,但是主張著作名稱悉應改用英文,這種英語正統的看法在那些紳士學者的社會雖是當然,但與原書的主旨正是相反,所以在紳士叢書里只得少陪了”,“編文歷史的工作不是我們搞得來的,要講一國一時期的文學,照理非得把那些文學作品看一遍不可,我們平凡人哪里來這許多的精力和時間。我的那冊文學史在供應時代需要以后,任其絕版,那倒是很好的事吧”[1](pp.333~334)。不過,這部以介紹19世紀歐洲文學為主體的《近世歐洲文學史》雖沒能及時出版,卻未妨礙周作人繼續在北京大學國文系開設歐洲文學史課。今天看來,這部以講義狀態存在的《近代歐洲文學史》和那本及時面世的《歐洲文學史》開漢語界撰述歐洲文學史之先河,把復雜的歐洲文學發展歷程簡化成文學進化史。該書結語如是總結道,“文藝復興期,以古典文學為師法,而重在情思,故又可稱之曰第一傳奇主義(Romanticism)時代。十七十八世紀,偏主理性,則為第一古典主義時代。及反動起,十九世紀初,乃有傳奇主義之復興。不數十年,情思亦復衰竭,繼起者曰寫實主義(realism)。重在客觀,以科學之法治文藝,尚理性而黜情思,是亦可謂之古典主義之復興也。惟是二者,互相推移,以成就世紀初之文學。及于近世,乃協合而為一,即新傳奇主義是也”;其開篇則云,“歐洲文學,始于中世紀。千余年來,代有變更,文化漸進,發達亦愈盛。今所論述,僅最近百年內事。蓋以時代未遠,思想感情多為現代人所共通,其感發吾人,更為深切。故斷自十九世紀寫實派起,下至現代新興諸家。唯文學流別皆有本源。如川流出山,衍為溪澗江湖,不一其狀,而一線相承,不能截而取之。今言近代文學,亦先當略溯其源。通觀變遷之跡,遞為因果,自然赴之,足資吾人之借鑒者,良非鮮也。文學發達,亦如生物進化之例,歷級而進,自然而成。其間以人地時三者,為之主因。本民族之特性,因境遇之感應,受時代精神之號召,有所表現,以成文學。歐洲各國,種族文字雖各各殊異,唯以政教關系,能保其聯絡。及科學昌明,交通便利,文化之邦,其思想益漸同一。故今此近世文學,亦不分邦域而以時代趨勢綜論之”。[2](p.3)#p#分頁標題#e#

把文學如此簡單化,并非周作人的個人之舉,而是中國知識界變革傳統詩學之潮流所為:晚清以來,以嚴復為代表的中國知識分子,著力引進西方進化論改造中國傳統的文學審美體系,也由此成就了現代中國得以建構出文學發展史,并使之在當時和后來一段時間成為文學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典型者如胡適之《白話文學史》(1919),該作不單開創中國文學史撰述之體例,還使中國學者撰述文學史的進化論史觀有了很具體的成果:胡適本人曾云,“今日吾國之急需,不在新奇之學說,高深之哲理,而在所以求學論事觀物經國之術。以吾所見言之,有三術焉,皆起死之神丹也:一曰歸納的眼光。二曰歷史的眼光。三曰進化的眼光”[3](p.167)。進化論的文學史觀強調文學發展的進步性和規律性。這種情況,有助于還沒有文學史研究經驗的中國知識界能迅速而快捷地把握文學發展脈絡。進而,孕育了1920年代用進化論撰述文學史之風潮。在這種潮流中,用白話文著述我國第一部中國文學通史著作《中國文學史大綱》①的譚正璧(1901—1991),五年后(1929)甚至出版《中國文學進化史》(上海光明書局),把中國文學變遷歷程歸結為文學觀念和文學形式向大眾方向“進化”的歷史;更有甚者,用進化論著述《文學大綱》(1924—1927)、《插圖本中國文學史》(1932)、《中國俗文學史》(1938)等著作的著名學人鄭振鐸,在《研究中國文學的新途徑》(1927)中甚至聲稱,掌握“進化的觀念”就如同“執持了一把鐮刀,一柄犁把,有了它們,便可以下手去墾種了”[4](p.127)。這些把復雜的文學現象嚴重簡約化了的著述、觀念,改變了中國文人對文學認知的格局:傳統中國在文學認識上,更多是文人按既有的知識體系,對文學文本進行個人欣賞及經驗性表達,這就出現了諸如大量的詩話、詞話、小說評點之類,即使有人注意文學的理論問題,如鐘嶸《詩品》論述每位詩人特點時好追本溯源,清代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詩話》評價說此舉“論詩論文,而知溯流別,則可以探源經籍,而進窺天地之純,古人之大體矣”,但鐘嶸只是說明具體詩人的創作情況,并沒有“史”的眼光;同樣,劉勰的《文心雕龍》也少關注文學發展變化問題;此后,“詩必唐宋,文必秦漢”成為中國文人認識文學規律之原則,即使劉熙載(1813—1881)《藝概》(1874)論述文、詩、賦、詞、書法及八股文等文體流變,卻少文學發展史觀,而是“舉少以概多”。

當然,如此敘述,可能與古代中國習慣于紀傳體有關,即使司馬遷《史記》有明確的史學觀(“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但也改變不了中國對歷史認識的經驗性表述———使用紀傳體、追求事件的真實性和歷史的現場感,這也正是馬克斯•韋伯(MaxWeber,1864—1920)《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1904—1905)導言所說的,“在中國,有高度發達的史學,卻不曾有過修昔底德的方法”[5](p.5)。有意味的是,以進化論判斷文學變遷問題,哪怕它把復雜文學現象簡化了,卻吻合當時急于知道世界和判斷世界的激進主義風潮,文學史著述便是一些知識分子在文學認知領域的實踐。在進化論席卷文學史構建的風潮之下,外國文學史著述也成為進化論演練場:許多研究中國文學史的知識分子,同樣也著述外國文學史。換句話說,周作人之所以能推出《歐洲文學史》,不是因為他專攻歐洲文學史,而是他以人文主義和進化論研究各種文學和文化現象,其相繼推出《人的文學》、《平民文學》、《思想革命》、《文學史上的俄國與中國》、《圣書與中國文學》等轟動一時之作。進而,歐洲文學史研究之于周作人,亦成為演繹這些觀念的又一個場域。同樣,用進化論研究中國文學史方面卓有成就的鄭振鐸,更希翼用這種文學史觀把中國文學融入世界文學進程,其三卷本《文學大綱》(1924—1927)認為圣經故事、希臘神話、東方穆斯林和佛教經典、印度史詩、中國《詩經》和《楚辭》等是世界不同民族文學的不同起源,發展到中世紀,各種文學的演變還是有著共同規律的,如關于中世紀中國文學可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時期乃第一詩人時代,即自沈約等人變詩之古體為近體起,中經五七言律絕詩之大發達,至唐五代間此種詩體之衰落為止;第二期即第二詩人時代,即自五代詞之一體一開始發展起,至宋元之間此種詩體之衰落為止”[6](pp.375~376)。

即使分專章論述中世紀波斯詩人、印度和阿拉伯文學、日本文學,但仍以理性為標準,導致“人文主義”、“理性”和“進化論”等時常不能統一,因而對文學發展的描述多有矛盾:論述17世紀文學,重視英國清教文學、法國古典主義,而更有文學史價值的巴洛克文學則被忽視;把18世紀世界文學納入共同的時間框架,中國傳奇小說與英、法、德等啟蒙運動文學放在同一個平臺上論述(作者并未顧及這些文學現象的本質性差別,因而也就難以考慮這種敘述的理據);論述19世紀文學,以進步論分析英國和法國的詩歌、小說、批評,并延及德國、波蘭、北歐、南歐、中歐、美國、中國和日本等文學,有諸多不妥之言說;最后一章“新世紀文學”,描述1925年之前國際文壇狀況,把彼此毫無關聯的文學現象,諸如康納德、吉卜林、肖伯納、羅曼•羅蘭以及泰戈爾、林紓、嚴復等創作,只是因為他們同屬于“一個時代”,被混合在一起。如此一來,在缺乏進化論或理性或人文主義文學史觀之處,該作只根據時間順序把世界各地區文學合為一體,表述散亂,讀者難以從中建構世界文學史概念。并且,這種著述雖然遵從現代學術規范,如每一章后面附有詳細的參考文獻,但并不意味著每一章都寫得專業化,如民國16年6月10日作者日記這樣寫道:該作“以四年功夫寫成。發表于《小說月報》后,曾隨時加以補正,但有些沒有來得及。關于日本文學部分幾乎全為謝君的手筆”。哪怕如此,進化論作為文學史研究方法,因其結束了孤立研究文學現象的狀態,注重文學現象之間的歷史聯系,具有文學研究的歷史思維,吻合文學史之為歷史所需,很快演化為研究外國文學史的普遍方法:1924年8月10日《小說月報》第15卷第8號刊出沈雁冰《歐洲大戰與文學:為歐戰十年紀念而作》就是以“進步”與否討論20世紀初文學,他以方璧之名所推出的《西洋文學通論》①,更是這樣快捷敘述西洋文學進程及所經過的各階段,包括神話和傳說、古希臘羅馬文學、騎士文學、文藝復興時期文學、古典主義、浪漫主義、自然主義及之后、寫實主義等;在李菊休和趙景深合編《世界文學史綱》(上海亞細亞書局,1933)中,進化論亦然。#p#分頁標題#e#

這樣的撰述,與知識界和文化界譯介國外具有進化論色彩的文學史著作之熱潮相呼應,如羅迪先所譯(日)廚川白村《近代文學十講》(學術研究會,1921)、沈端先即夏衍(1900—1995)所譯(日)本間久雄《歐洲近代文藝思潮概論》(開明書店,1927)、韓侍桁(1908—1987)輯譯《近代日本文藝論集》(北新書局,1929)、朱應會譯日本學者木村毅《世界文學大綱》(昆侖書店,1929)、著名報人胡仲持(1900-1968)譯美國學者麥希《世界文學史話》(開明書店,1931)、沈起予譯?理契《歐洲文學發達史》(上海開明書店,1932)、樓建南譯弗理契《二十世紀的歐洲文學》(上海新生命書局,1933)、楊心秋譯柯根《世界文學史綱》(上海讀書和生活出版社,1936)等等皆然。相應的,反過來,這些譯作又加劇進化論思潮在當時中國的盛行。然而,用進化論建構外國文學史,使文學史研究受到很大限制,如文學的歷史判斷被研究者假定的“進化”這一“普遍規律”所左右,文學史自身發展的具體意義和復雜情勢反而被忽略,并導致具體研究過程受進化觀念之決定的情形合法化,或者說,對進化史觀的強調,目的已不在文學史本身,而是用文學史研究來證明文學發展進化的某些規律,證明進化之必然性,由此遮蔽文學發展變化的獨特性及其獨立的審美意義,以至于進化觀念從方法論變成了目的論。上述那些當時中國左翼知識分子所推崇的文學史著作,普遍有這種不足。而這種不足,就在于這些“文學史家”并未反思“進化論”本身的恰當性,以及這種觀念運用于復雜的文學現象的合適度。胡適的《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新青年》第5卷第4號,1918年10月)就特別顯示出這樣的矛盾:他以是否符合進化論來評價中西戲劇之優劣,認為“西洋戲劇便是自由發展的進化;中國的戲劇只是局部自由的結果”,認為中國戲曲在長期發展歷史中形成的規矩,如臉譜、嗓子、臺步、唱工、鑼鼓、馬鞭等等,是不符合進化觀的“遺形物”,主張廢除之,并批評維護戲曲傳統的文人是“不懂得文學進化的道理”,而“缺乏文學進化觀念”會有大害。這樣的認知自然是很片面的。

曾身體力行用進化論去建構文學史的周作人,在《中國新文學的源流》(1932)中就反過來批評說:“中國的文學,在過去所走的并不是一條直路,而是像一道彎曲的河流,從甲處流到乙處,又從乙處流到甲處。遇到一次抵抗,其方向即起一次轉變”,如此之變形成了“詩言志———言志派”與“文以載道———載道派”,它們起伏跌宕便造成了中國的文學史;而且,言志派和載道派之變有其發展規律,新文學是這種變化的延伸和變異,即新文學運動不是始自晚清,而源流于明末———明末文學運動和民國以來的文學革命運動多有相似,“胡適之,冰心,和徐志摩的作品,很像公安派的,清新透明而味道不甚深厚”,“和竟陵派相似的是俞平伯和廢名兩人”,雖然他們不讀竟陵派的書,彼此相似具有巧合。[7](p.27)當然,即便把中國復雜的文學現象歸結為“言志”與“載道”,也有簡單化之嫌(如沒有顧及“雅/俗”、“文言/白話”、“文人/民間”等因素),但至少看到了文學觀念和文學形式演變的更富雜情形,在承認進化論結束此前孤立研究文學狀況的基礎上,消解了進化論臆想文學是沿一條直線或根據預定目標而進化的幻想性,批評胡適之《白話文學史》的諸多錯誤,如把白話文學視為中國文學唯一的方向、認為文學跨越了種種障礙物而于五四走入正軌并確定了今后的前行方向等。[7](p.18)周作人這種注重中國文學發展過程中的復雜因素、文學發展史中起伏不斷的力量及其作用、不預設文學發展目標等做法,改變了此前繼本人用進化論對判斷文學的做法,凸顯各種對立文學現象之于文學史家的意義,促使知識界注意到文學發展的各種復雜情形。這種檢討很有成效,大大降低了進化論史觀在文學史著述中的作用,學界隨之就少有人再撰寫外國文學通史,轉而研究不同時段文學現象或文體文發展的獨特性和復雜性,文學史寫作趨向于研究文學發展的具體情狀。

而外國文學史著述轉向用唯物史觀替代進化論,以更深入地揭示審美的復雜情狀,這是當時中國的文學史研究趨勢所在,如羅根澤《樂府文學史》(北京文化學社,1931)、楊蔭深《先秦文學大綱》(中華書局,1932)、蘇雪林《遼金元文學》(商務印書館,1933)、游國恩《先秦文學》(商務印書館,1934)、呂思勉《宋代文學》(商務印書館,1929)、柯敦伯《宋文學史》(商務印書館,1934)、宋云彬《明文學史》(商務印書館,1934年)、錢基博《明代文學》(商務印書館,1934)等,就深入研究特定時期的文學發展情形。這種潮流當然延及到對外國文學的認知上來:且不論此時梁實秋、馮至和朱光潛等人的歐洲文學研究,僅1934年9月—1935年11月茅盾在《中學生》第47~53期連載《世界文學名著講話》(1936年上海開明書店出版單行本),涉及荷馬史詩、《神曲》和《戰爭與和平》等七種國外文學名著,專注于具體的文學現象,不再試圖建構完整的“歐洲文學史”;1935年4月上海東亞書局推出其著作《漢譯西洋文學名著》,生動論述《荷馬史詩•奧德賽》、但丁之《新生》、薄加丘之《十日談》……王爾德之《莎樂美》等32種歐洲文學名著,對具體的經典文學文本個案進行生動描述,而不是對文學發展史進行宏觀研究。當然,用唯物史觀著述外國文學史和中國文學史,自然會遇到文學文本敘述的社會內容及其審美之矛盾關系問題,如特定文學作品觸及社會問題仍然是審美性的表述,文學的審美本質使得文學敘述的社會性內容仍然不能等同于對社會現實問題的直接表達。對此,著有《中國文學批評史》的羅根澤(1900—1960),在事后多年總結中國編纂文學史的三個時期的經驗時認為,主導五四前文學研究的為退化史觀,在五四后變化為進化史觀,1930年代變成了辯證唯物史觀,而以辯證唯物史觀寫文學史,因缺少對唯物主義史觀的整體把握,成功之作不多。[8](pp.53~56)

進化史觀在中國的衰微和唯物史觀在文學研究上的難度,使知識界不再熱衷于撰述系統完整的外國文學史,轉而引進西方學院派的治文學方法———新批評:重視對文學文本的細讀、用人文主義審美賞析替論演繹。1930年朱自清主持清華大學國文系,改革中文系課程,其《中國文學系概況》(1936)聲稱:該系課程要“以基本科目及足資比較研究之科目為限”,“基本科目”乃相對于工具科目與國學基礎而言,包括中國文學概要、中國音韻學概要、中國文學史等;而“足資比較研究科目”指“西洋文學概要及英文文字學入門兩科而言”,以比較眼光透視外國文學之意義,“比較研究不獨供給新方法,且可供給新眼光,使學者不致抱殘守缺,也不致局促一隅”。[9](p.296)如是“比較”,強化了外國文學課程的獨立價值,也改變了授課方式:戰前的“西洋文學概要”由外語系教師用英文講授,抗戰后西南聯大開設“世界文學名著試譯”由楊振聲用雙語講授,并要求學生實踐翻譯,———這是重建文學史的成功經典實例!論及西南聯大的外國文學課程,可以說是中國教育變革上最富世界眼光的舉措之一。查考《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史(1937至1947年北大、清華、南開)》(1996),文學院中文系1937—1946年共開設107門專業課,其中“文學理論”理論系列選課中有“文學概論”(主要是來自古希臘羅馬以來西方經典文學理論,包括現代主義文論)(楊振聲、李廣田主講),還開設了“世界文學名著選讀及試譯”。此舉讓學生自然受益良多———外語水平的提升與外國文學閱讀能力的提升有機一體,對教師要求自然也很高。而外文系以英語和英國文學為主,大二開設英國散文及英語作文、英國詩歌和歐洲文學史等,大三要加上西洋小說、西洋戲劇、歐洲文學名著選讀等,大四則開設有莎士比亞及翻譯、經典閱讀、印歐語系及語言學研究,選修課則包括國別文學史(英、法、德)、斷代文學史(從歐洲古代到現代各種文體)、作家作品研究(包括雨果、歌德、喬叟、尼采等西歐各經典作家)等,此外還有人文主義、中西詩之比較、文學與人生等研究專題。#p#分頁標題#e#

此舉使英文水平有切實長進,文學及理論也有確切掌握。至于師范學院中文系(系主任由文學院中文系主任朱自清兼任)和英文系,在主干課開設上與之相當。這樣一來,西南聯大在外國文學課方面,并不教授系統的外國文學史,如俄國文學很少被觸及,原因之一是教授團中幾乎沒有留學過俄國或專門治俄國文學的,除歷史系俄國教授加拉諾維奇開設俄國近代史和俄國史之外,就只有劉澤榮、李寶堂、衣家驥、王恩治等俄語二外教員(當然,聯大這塊學術陣地缺失對俄國文學的關注,對當時和后來中國社會變革是莫大的損失———天然地少了識別蘇聯文學和蘇聯確認的俄國文學的能力)。而西南聯大如此變革,正是受益于清華大學的啟示:1938年國民政府教育部調整大學課程,委托朱自清等人為國文系編訂“中國文學系科目表”,朱自清把清華大學戰前做法稍事修繕提交,雖然學界有人批評國文系的外國語言文學的學分要求過高。而西南聯大嘗試通過研究具體民族國家文學之途去準確講授外國文學———原作閱讀和試譯,給學界從理論上探討如何匯通大學中文系和外文系外國文學提供了實踐基礎:開明書店出版《國文月刊》刊發胡山源《論大學國文系及其科目》(第49期,1946年11月)、聞一多遺稿《調整大學文學院中國語文學外國語文學二系機構謅議》(總第63期刊,1948年1月)、朱自清《關于大學中國文學系的兩個意見》(同期)等。其中,聞一多建議把“現行制度下的中國文學系與外國語文學系改為文學系(設中國文學組、外國文學組)與語言學系(東方語言組、印歐語言組)”,在他看來,“大學文法兩學院絕大多數系所設的課程包括本國的與外國的兩種學問:如哲學系講中國哲學,也講西洋哲學,政治學系講中國政治制度和思想,也講歐美政治制度和思想,但現在并沒有一個大學把中國哲學和西洋哲學,或把中國政治學和西洋政治學分為兩系的。

這便是說,絕大多數文法學院的系是依學科的性質分類的。唯一的例外是文學語言,仍依國別,分為中國文學系與外國文學兩系”。聞一多的建議大大提高了外國文學在大學相關科系中的地位,即與中國文學平等,同為“文學系”的基本組成部分。該提議得到朱自清、馮至、王力、浦江清等一致贊許:馮至1947年在《獨立評論》(4月28日)發文《關于調整大學中文外文二系機構的一點意見》稱:“哲學系講中國哲學,也講西方哲學;政治學系講中國政治制度和思想,也講歐美政治制度和思想。學政治的,有中英文功底就不難研究政治了,學哲學的就不那么簡單,只懂中文和英文是不夠的。語言學系和文學系就更不同了,無論研究哪一種語言或哪國文學,都需要第一步能讀懂那種文字。”這些連同盛澄華教授《試說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的途徑》(《周論》第1卷第6期,1948年12月)之主張,普遍強調文學研究的外語重要性,即國語和外語對中文/外文學系學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中/外文系學生在文學上匯通是必要的。而辦學條件與西南聯大同樣艱苦的延安魯迅藝術文學院,除同有堅持民族認同和努力進取之外,在外國文學課程設置上與西南聯大亦有頗多相似處。自1938年延安魯迅藝術文學院成立《宣言》到1941年6月修改章程,也開設“世界文學名著選讀”課。開講人中,最著名的屬周立波:去延安之前,在上海就研讀過馬列和蘇聯文論,通過英文翻譯了《被開墾的處女地》(1936)等,在魯藝講授托爾斯泰研究和歐美文學名著,頗受學員喜愛———授課不得不從小教室轉到大教室,再又移到大操場。

此外,1935年畢業于清華大學研究院的著名翻譯家曹葆華(1906—1978),1939年來延安后在魯藝開設英文班,講授惠特曼《草葉集》和菲爾丁《湯姆•瓊斯》等作品;著名作家沙汀(1904—1992)曾在魯藝講授果戈理,經由英文翻譯《安娜•卡列尼娜》等作品的周揚和長期旅居蘇俄的文學系主任蕭三(1896—1983)等講授蘇俄文學等。到1941年,魯藝已初具大學雛形———顯示出正規化和專業化特點,如各系必修“西洋近代史”、“外文(俄/英/法)”和“藝術論”等公共課,文學系則必修“文學概論”、“中國文學史”、“西洋文學史”、“理論名著選讀”、“翻譯”等,期間魯藝云集了除這些人之外,還有何其芳、陳荒煤、嚴文井、張庚、田方、洗星海、呂驥、賀綠汀、王朝文、華君武等優秀人才,茅盾于1941年6-9月曾受邀前來講學,艾青、丁玲、高長虹、蕭軍等也應邀來此演講。對這種重建大學性的改革,時任教育部副部長羅邁(李維漢)還代表中央發表了肯定性意見。只是整風運動,使這些大學性先被批評為“關門提高”、后被認為是階級斗爭,直至大學性被改造成工農速成中學性,“世界文學名著選讀”課從切實的文本選講演變成文學史概論,遠離了學術性和外語的要求。西南聯大和魯藝這種培養學生獨立閱讀文學文本的能力、促使教師在研究基礎上提升教學質量的做法,與當時和后來的西方大學很流行的新批評閱讀,遙相呼應。俄裔美國作家納博科夫(VadimirNabokov,1899—1927),1948年受聘于康奈爾大學斯拉夫語言文學系副教授、1952年受聘哈佛大學講師(1958年離職),講授英、俄、法、德等文學大師的創作和英譯俄羅斯文學課,短短幾年講授筆記,而不是系統的文學史工作《文學講稿》和《俄羅斯文學講稿》,成就了他小說家之外的文學研究家的聲望。對此,在散文《固執己見》(Strongopinions,1973)中他解釋說,“我設法向學生提供有關文學的準確信息:關于細節及其如此這般地組合是怎樣產生情感火花的,沒了它們,一本書就沒有了生命。就此而言,總體的思想不重要。

誰都能看得出托爾斯泰對通奸的態度,但要想欣賞托爾斯泰的藝術,優秀的讀者必須樂意去想象,如百年前從莫斯科到彼得堡的夜間火車之情形”[10](p.261)。不單納博科夫是這樣理解世界文學,新批評式理解文學的國際著名批評家、耶魯大學布魯姆教授(HaroldBloom,1930-),在1990年出《西方正典:偉大作家與不朽作品》(1994),針對后殖民浪潮和解構主義試圖顛覆既有的文學經典,他從文學審美具有超越種族、性別、國別的普遍性價值,和不同作家具有不同文學影響關系等角度,細讀莎士比亞、但丁、喬叟、塞萬提斯、蒙田和莫里哀、約翰遜博士、《浮士德》、華茲華斯和奧斯汀、惠特曼、狄金森、狄更斯和喬治•艾略特、托爾斯泰、易卜生、弗洛伊德、普魯斯特、喬伊斯、卡夫卡等,從具體文本的字里行間讀出不同文學作品之間的不斷解構和重構之規律及其意義,再次讓國際學術界看到文學文本的魅力。至于英國馬克思主義理論家伊格爾頓(TerryEagleton)的《英國小說導論》(2003),則用西方馬克思主義視野解讀斯威夫特、狄福、斯特恩等英國著名作家的小說特點和意義,同樣令人嘆服。這些人的如此閱讀,個性化地解釋了文學史上的具體情景,意外地擴展了他們作為作家或學者或理論家的聲望。很可惜,這些能意外地與國際學術潮流并行不悖的文學史著述和文學現象理解的現象,先是因為戰爭局勢緊張、后為新中國成立后的高等教育改造所影響,沒能獲得可持續發展。#p#分頁標題#e#

在外國文學史研究和教學領域的這種沖擊波至今仍有余音。原本是專業性的外國文學史教學和研究,1952年院系調整之后,文學史觀高度意識形態化,并且用體制化方式處理學術問題———借用蘇聯體制改造中國大學。但是,蘇聯延續帝俄時代借鑒日耳曼大學體制,尤其是其教研室制度,如語言文學系設有外國文學教研室(зарубежнаялитературнаякафедра),負責開設外國文學史基礎課和系列選修課(蘇聯解體以后這種學科制度繼續保留著),有效保證蘇俄的外國文學研究和教學的專業性———借助蘇聯科學院高爾基世界文學研究所聯合高校編纂出高水平的《世界文學史》,這是高校外國文學史研究和教學的重要參考教材,而不是高校任意編寫缺乏專業性的教程。例如,高爾基世界文學研究所耗時近20年(1976—1994)著述8卷本《世界文學史》,其知識之豐富、體系之完備令人欽佩:任何章節的作者都是該領域杰出專家,如科學院院士M.阿列科謝耶夫和日爾蒙斯基、著名法國文學和西歐戲劇專家C.莫庫利斯基教授、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文學研究專家A.斯米爾諾夫合作該套文學史的《中世紀和文藝復興》卷(1978年初版、1987年再版),從而使之在中世紀文學的文獻運用、史料處理、體例安排等方面,以及對世俗文學(светскаялитература)、民間文學創作等研究上,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就;同樣,對歐洲諸國的文藝復興時期文學的研究,包括史料考據和對文學發展的認知,至今也是被廣為承認的。而這種重視史料和文獻運用的治外國文學史傳統延至今天,如1990年代后期莫斯科大學出版社推出的五卷本《外國文學史》便如此。

當然,蘇聯《世界文學史》立論和寫作方式上有其不足,如對中世紀態度嚴厲、對文藝復興則極為贊賞、基督教對歐洲文學發展的積極意義未得到應有重視等,但比起蘇聯人著述的任何版本《蘇聯文學史》,外國文學史的著述要嚴肅得多,亦更有學術價值。在中國學習蘇聯的情勢中,學術界學習蘇聯建構外國文學史方法,則是題中應有之義。遺憾的是,1952年院系調整后,大學盛行的意識形態寫作,在文學史研究領域,它不是正視蘇聯的世界文學史著述方法,而是照抄蘇聯人的蘇聯文學史———把蘇聯對自身文學史的意識形態寫作,當作中國的外國文學史標準,結果是普遍缺乏蘇聯《世界文學史》的史料功夫,卻有其文學現象判斷的意識形態不足。這種情形,在當時及此后所出現的一系列外國文學教材,如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組編《外國文學參考資料》(高教出版社,1958—1959)、周煦良主編《外國文學作品選》(上海文藝出版社,1961—1964)、石璞(1907—)著《外國文學》講義(四川大學中文系,1957—1958)、中國人民大學文學教研室編《西洋文學選讀》(1958)等,有著這個時代明顯的印記;與強調文學作品細讀的呂叔湘編注《西洋文學名著選讀》(上海開明書店,1950)相比,這些教材既缺乏“文學”的歷史性,又少了文學“歷史”的研究深度。總之,這時期與其后的外國文學史研究和教學同整個人文學科和社會科學一樣,并未按國際學術進展去重建文學史,而是為解決內部的撥亂反正問題,試圖以人文主義替代其他觀念和理論,對人文主義作為歐洲近六個世紀以來的社會潮流所發生的危機茫然無知,人文主義演變為人類中心論和人類理性至上論,為19世紀末以來歐洲和俄國知識界所詬病,且對人文主義認知的如此變化,影響到對歷史的判斷,也改變了文學史編纂的原則———要求恢復文學作為語言藝術的本質。

期間中國學界對文學史重建,不同于20世紀初掙脫實證主義藩籬的法國文學史建構,在當時的文學史家朗松(GustaveLanson,1857—1934)《文學史方法》(1910)看來,文學是對社會、政治、宗教意識等現象的形象化說明,文學史寫作就是為了澄清文學作品產生的背景、作品中的問題,讓讀者認識歷史、社會與文化等,同時強調文學以審美形式表達對社會和人的問題的理解。而中國的文學史重建,并未注意到用中國人的意識建構獨特的外國文學史,因為連《中國文學史》(包括古代和現當代文學)重建也難以體察出漢語文本所表達的中華民族身分及相隨而至的民族認同問題,雖然國際學術界在一戰結束后就熱衷于研究民族國家語言文學史的特質問題;同樣,期間著述的具體國別文學史,中國少有用全球發展的視野透視對象國的文學發展,不會把它置于全球文學結構中查考,也就很難準確描述清楚任何一國的文學史獨特性,這也就出現了學術界混淆中國文學或英國文學或其他國家文學的獨特性和文學普遍性之關系的情況。至于對“世界文學”的建構,也是沒有在充分考察世界大國文學發展的歷程和前景的背景下進行,少有人從國際學界文學史編纂實踐中領悟到真正從跨語言和跨民族國家的文學經驗中建構相對完整的世界文學史方法,更不可能創建中國視野的“世界文學史”,有效解決世界文學的起源、發展動力、文學史分期、基本范疇等問題,使中國文學成為“世界文學”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此外,1950年代外國文學史的研究和教學,還背離了現代中國已經形成的文學史研究和教學的資源、傳統。我們知道,馮至作為德國文學專家,1935年在海德堡大學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自然與精神的類比:諾瓦利斯的文體原則》已對德國浪漫派問題做了深入研究,1940年代他發表過多篇關于歌德及其《浮士德》研究的力作,可是這些重要研究成果基本上未進入后來中國學者研究外國文學史的視野。遠不只是馮至的研究成果沒有轉化為文學史學科建設的資源,各種版本的《外國文學史》同樣沒有從朱光潛、羅念生和羅大岡等人的杰出研究中受益。

不單如此,還?棄了胡適的科學實證和歷史還原的文學史研究原則、注重考辨源流和逐層揭示歷史之面目的方法,甚至許多人批評胡適之《〈紅樓夢〉考證》(1921)充滿著資產階級觀點(實際上,作者在此曾聲稱,“我在這篇文章里,處處想撇開一切銜入的成見;處處存一個搜求證據的目的;處處尊重證據,讓證據做向導,引我到相當的結論上去”,大膽“假設”須輔以“小心求證”)。更為遺憾的是,嚴重忽視了魯迅治文學史的研究遺產:魯迅稱其《中國小說史略》(1923年12月及次年6月)是研究“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從倒行的雜亂的作品里尋出一條進行的線索來”[11](p.301),在《致臺靜農》(1932年8月15日)中批評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說,“誠哉滔滔不已,然此乃文學史資料長編,非‘史’也。但倘有具史識者,資以為史,亦可用耳”[12](p.102),即資料長編與文學史之異在于有無史識。然而,魯迅治文學史的思路,在1952年院系調整之后,作為一種方法卻很難也沒有在文學史研究中被傳承。#p#分頁標題#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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