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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屆六中全會吹響了“文化強國”的號角,為順應時代潮流、社會發展的規律,藏傳佛教文化義不容辭的應該繼承和發揚、發展其精深的文化因子。而黨的宗教政策又作為文化政策的一部分,研究其不僅能宣傳黨的政策、促進黨的宗教政策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并使其更加合理化、科學化,還能以此為基礎推進藏傳佛教文化的開拓創新,找出其適應當今時代要求的文化價值。 一、新中國藏傳佛教和文化政策的發展 宗教政策作為文化政策的一個范疇,而在宗教政策規范下的藏傳佛教文化則不失為中華宗教文化的一朵奇葩。豐富多彩的藏傳佛教文化從它衍生那一刻起就與中華文化交織在一起并給中華文化增添了一種神秘的文化色彩,在黨的文化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正確指導下不斷發展著。 (一)1980年至2010年藏傳佛教與我國的文化政策 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為中華文化的繼續騰飛指明了方向,改革開放給中國社會帶來的整體性結構變遷和深刻的觀念革命,牽引著當代中國文化范式的轉變。從此為我國文化發展指明了根本方向,那就是“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構成了我國文化政策體系。由此我黨也相應的調整了藏傳佛教政策,使主要活躍在祖國西北地區的藏傳佛教從此又開始綻放出其絢麗的色彩。 1.走出文化誤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恢復 “”結束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在指導思想上實現了撥亂反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重新恢復。與此同時藏族自治地方根據中央精神,認真地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如藏傳佛教文物、寺院的恢復,成立藏傳佛教服務機構,使藏傳佛教宗教活動順利的得到開展。據統計“截止1994年底,得到恢復的藏傳佛教文化物品約300多噸,如銅佛像、宗教法器等。批準開放的藏傳佛教寺廟達1191座。”①按照中央有關文件精神,藏區佛學院相繼成立,培養了一大批藏傳佛教教職人員。“兩為”和“雙百”方針也真正在藏傳佛教文化中得到了體現。 2.加強管理,將宗教活動逐步納入法制軌道 西藏地區在宗教法規的制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西藏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宗教工作部門的配合下加快了宗教立法的工作,并提出了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1987年9月起草制定了《西藏自治區佛教寺廟民主管理章程》指明了寺院的管理制度。1989年11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和國務院宗教局(今國家宗教局)下發了《關于對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的通知》。199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要依法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②1994年是我國宗教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關鍵一年。1994年1月31日,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邁入21世紀,中央政府延續對藏區的宗教政策,與地方政府一起出臺了以下條例及辦法:《宗教事務條例》、《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試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藏傳佛教寺廟管理辦法》,把藏傳佛教逐步納入法制軌道。③ 3.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更成為藏傳佛教文化發展的助推器 選擇什么樣的文化政策來規范和引導宗教文化建設和宗教文化發展,綜合體現國家文化意志和人民群眾尤其是藏民族對文化的滿足,不僅是文化資源配置方向選擇的合理性問題,同時也是這種方向選擇的可操作性問題。對于藏傳佛教政策的規范與引導,從1980到2010國家先后五次歷史性的召開了西藏工作座談會,每次都提到藏傳佛教政策。對藏傳佛教的提及可以看出,藏傳佛教文化舉足輕重的地位。1980年和1984年中央兩次召開西藏工作座談會,貫穿于兩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的共同內容都包括認真做好民族、統戰和宗教工作。1994年7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在談到民族宗教問題時,指出,“西藏是藏族占總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區,藏傳佛教在廣大群眾中有很久很深的影響,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對于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2001年6月25日至27日召開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也談到藏傳佛教的建設問題。2010年1月18日至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國家管理宗教事務的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藏傳佛教正常秩序,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五次座談會的召開在宗教方面無疑對藏傳佛教文化的弘揚奠定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當前藏傳佛教與我國的文化政策 唯物辯證法告誡人們,事物是一個不斷變化、發展的過程,應該把握事物發展的趨勢不斷調整自己的策略。國家的文化政策更應該隨著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而調整改變。為了順應時代和規律的要求2011年10月我黨召開了十七屆六中全會,部署了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任務。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對于幾乎是全部藏族同胞的精神支柱的精神食糧藏傳佛教文化,營造了一種發展的契機。如今,藏傳佛教從僧人行為到宗教儀式,都正在向“世俗化”方向邁進。“世俗化”是藏傳佛教向現代化的轉變,隨著文化大繁榮的發展,藏傳佛教將面臨更大規模的現代轉換?,F在,文化大發展的觀念已經深入到大部分藏傳佛教信仰者的心中,而且越來越多的人在對待藏傳佛教認識和支持有了大為改觀。為藏傳佛教文化的發展與創新奠定了基礎。藏傳佛教文化向現代轉換,既有利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也有利于藏區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藏傳佛教政策的文化價值。 佛教傳入西藏以至拓展到其他藏區以后,在中華民族歷代中央政府政策的引領下,經過長期的歷史演變和發展,創造了豐富多彩的藏傳佛教文化,宗教政策作為文化政策的一部分,藏傳佛教政策規范下的藏傳佛教文化成為燦爛中華文明寶庫中光彩奪目的瑰寶。#p#分頁標題#e# (一)對宗教事物的保護,藏傳佛教政策為其宗教客體的發展營造了有形的文化價值 作為一個宗教文化體系,藏傳佛教不可避免地附著于宗教事物之上,如宗教場所、器物等。宗教作為文化意識形態,在藏傳佛教的宗教事物上有著形象的體現,藏傳佛教各種宗教事物都是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是民族精神的物化體現,是藏區社會歷史的“活化石”。藏傳佛教是藏區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因此,從外部的經幡到內部的佛臺,再從喇嘛的住床到火塘邊的座位,寺廟之外無論是牧民的帳篷、碉房,還是居室內的裝飾,或者是民居聚落的形成與分布,都將藏民族濃厚的宗教色彩表現的淋漓盡致。同時,又將藏傳佛教信仰作了精巧的表達,表達著他們虔誠信仰的重要空間,都深深打上了藏傳佛教文化的印記。在藏傳佛教教派形成的歷史時期,各教派都修建了一些寺院,形成一個個以寺院為中心的經濟、文化中心成為了現在不可多得的文化遺產。在建筑方面,從寺院的修建和佛像的塑造上衍生出了具有濃厚宗教色彩的西藏繪畫、雕塑藝術、建筑藝術;藏傳佛教文化中相當一部分優秀成果集中和保存于寺廟之中。關于藏傳佛教文化的記載主要體現在藏傳佛教專著方面,13世紀左右,刻板印刷術傳到了西藏地區,從此以后創作活動大大活躍起來。如,“覺囊•多羅那他著作的《印度佛教史》、克主杰所著的《宗喀巴傳》等等,這些史實向我們昭示了宗教文化在傳統文化中舉足輕重的地位。”④在當代“雙百”方針的指引下,關于藏傳佛教的經典之作更是層出不窮,數不勝數。法圖、法器、吉祥物等事物是藏傳佛教文化的載體。“為了讓信徒們更加明了世界的含意,藏傳佛教運用大量的美術繪畫的手段來展示世界、解釋世界。”⑤把復雜、深奧的理論用生動形象、簡單明了的畫圖來傳遞給信徒。如須彌山圖、六道輪回圖、“曼茶羅”等。佛教把人類最美好的物體與佛教的發展、佛祖的生活聯系到一起,全部納入到佛教的吉祥物范疇,常見的吉祥圖案是輪、螺、蓋、花、傘、罐、魚、盤長,稱為吉祥八清凈,俗稱八寶圖案。在法器方面,僧人在大殿召開的集體祈禱中,總是少不了許多奇特的法器法具出現,并在其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如:金鋼杵、金鋼橛、金鋼鈴等。這些宗教文化器物更加迎合了人民對文化的需求。 (二)藏傳佛教政策為宗教主體精神(藏傳佛教思想)的存在留有空間 從以上藏傳佛教“物質文化”可以看到佛教思想滲透到西藏社會文化的各個領域,宗教精神更是浸潤到藏民族的社會生活、精神生活之中。尤其在藏傳佛教教義、教規方面更是體現出了其豐富的文化價值。如藏傳佛教的清規戒律種類繁多,有居士戒、沙彌戒、比丘戒,居士與沙彌戒的內容與“十善”大致相同,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嗔、不邪見。比丘戒253條等。“因果報應說”既有助于提高人對于自然及社會惡行的情感忍受能力,還有助于提高人對于自己丑惡事物的情感節制能力;“生死輪回說”有利于降低人對于死亡的恐懼感,使人能夠對死亡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從而在有生之年做一些善事。如《菩提道次第心傳錄》中關于“無常觀”分析到想到無常好處會使人們淡化人世中許多親仇愛恨、是是非非之類的無端煩惱。“天堂地獄說”使人明白了行善積累的重要性,只有正確積累達到一定程度時才能質變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從而能正確協調和解決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的矛盾。在藏傳佛教地區,宗教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是豐富多樣的。藏區有各種類型的宗教活動,例如:藏族的大祈愿會、薩噶達瓦節、雪頓節、沐浴節、望果節、酥油燈節、觀經會、達瑪節、煨桑節、噶爾恰欽節等等,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有些宗教儀式逐漸演化成為傳統節日中的重要內容,例如:觀經會(它不僅是寺院的重要宗教盛會,而且又是民間文藝活動的盛會。這些活動、節日豐富了藏區人民的文化生活,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這種滲透于生活中的宗教精神則更具活力和親和力,自然而然且根深蒂固。 (三)藏傳佛教政策在正確對待信教群眾的生活中形成了其特有的文化習俗 藏傳佛教教文化以其特有的社會整合與控制、社會心理調節、社會道德規范等多種功能,對藏民族的生活習俗起到了不可忽視的巨大作用。在藏區宗教信仰與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密切聯系的狀況普遍存在。其教義教理已經融入人們的飲食起居,約束著信眾的道德觀念、價值取向,深入其生活的方方面面。道德的信仰化是對人和社會的終極關懷,它能指導、修正、支配著人們的社會生活和精神生活。例如嬰兒出生后要請活佛念長命經、賜名吉祥經,成人后要念凈身經,結婚時算卦祝福經,死后念超度靈魂經、終極施舍“天葬”、家中來客人后敬獻哈達等。眾所周知,藏傳佛教文化影響下的習俗還有很多,在這里就不一一列舉。 三、結束語 通過以上藏傳佛教文化事例的列舉與分析,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藏傳佛教文化特有的魅力,不可否認在如今文化發展的背景下,藏傳佛教文化起到了充實的作用。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宗教政策上繼續加以引導和規范。 (一)黨的宗教政策是引導藏傳佛教文化發展與創新的堅實保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藏傳佛教文化發展與創新的可靠保證。從黨和政府來說,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和保護公民對藏傳佛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保護藏傳佛教正常的宗教活動,保護藏傳佛教界的合法權益這樣一些長期不變的政策。如果不實行這樣的政策,宗教文化為人民服務就完全不可能。黨的十一屆三中會全以來,黨和政府在宗教工作實踐中一直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一再重申這個政策是我們國家的一項基本政策,要長期不懈地堅持下去,決不會改變。這就為藏傳佛教文化的發展與創新提供了可靠保證。 (二)藏傳佛教愛國力量建設是藏傳佛教文化發展與創新的能動性因素 新時期新階段藏傳佛教加強藏傳佛教愛國力量建設,培養一支“政治過硬、學識廣博、品德高尚”的藏傳佛教代表人士的統一戰線,更加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是文化強國背景下引導藏傳佛教文化相適應的重要支點。那么如何發展藏傳佛教愛國力量呢?筆者認為:第一,要加強寺廟愛國主義的教育。寺廟是信仰藏傳佛教僧人的集中地,因此對他們的教育的好與壞對社會主義文化的影響顯得更為直接。第二,要發揮藏傳佛教界活佛的重要作用?;罘鹗遣貍鞣鸾绦沤倘罕姷男叛鰧ο笾?,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活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迄今有七百多年的歷史。藏語稱活佛為“朱畢古”意思是“轉世者”或叫“化身”。所以信眾對活佛的尊重幾乎等于佛、菩薩。如果活佛能在藏傳佛教界發揮出重大作用,那么有利于藏傳佛教文化的傳承和與社會主義精神文化的交融。#p#分頁標題#e# (三)依法保護藏傳佛教的思想、教規、教義中的道德規范是藏傳佛教文化發展與創新的內在要素 藏傳佛教教文化所包含的核心價值觀大都是以超自然的方式來表達對于未來的訴求,都是對于美好、正義的一種追求。如藏傳佛教以普渡眾生、大慈大悲、利眾利他為自己奮斗目標的。它既拯救人的靈魂,使人類在輪回過程中更多的走進“三善道”(神人、人、阿修羅),更注重在人間引導人類趨善驅惡,規范人的道德水準和行為準則。這種追求也是目前文化大繁榮的要求,二者的契合說明,藏傳佛教文化對于文化的發展將具有積極的作用。事實證明,藏傳佛教所倡導的價值觀對其信眾產生的普遍約束的作用在目前形勢下看來仍是不可忽視的。 如前所述,宗教是歷史的范疇,它的產生和發展都有其歷史的必然性。它的發生與消亡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藏傳佛教文化與中華文化的相融完全是一種發展與創新,更是時代的召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