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牧民視域中的萬里大造林公司,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響應國家大力推進退耕還林、保護森林和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陳相貴董事長也開始了他的“建設綠色萬里長城,改善人類生存環境”的綠色事業。萬里大造林公司的造林面積之廣是前所未聞的,涉及內蒙古東、南、西部、新疆、陜、甘、晉、冀、遼北部,吉林、黑龍江西部及山東等大部分地區。2002年8月,陳相貴成立了遼寧萬里大造林有限公司。2004年1月,萬里大造林公司在內蒙古通遼市注冊后,在通遼市大部分地區開始進行了承包草場、植樹造林和賣林地計劃。在很多新聞報道和刊物上,人們會看到關于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兩種極不相同的報道。一種是萬里大造林案發生之前,對萬里大造林集團及董事長陳相貴本人的夸大其詞。另一種就是案發后,對他的綠色事業的種種否定和客戶們對他的抱怨。但是很少有人關注牧民視野中的萬里大造林公司。王銘銘指出,理解民間文化的內涵、歷史、制度、事件及其在現代性處于支配地位的時代中的境遇和前景是十分新穎的[1]。關注作為萬里大造林公司植樹造林根基地的牧區牧民怎么看待土地使用權由牧民轉移到萬里大造林公司、萬里大造林案發后又轉為國家所有,以及萬里大造林公司所帶來的影響對民族區域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2011年7月9日至2011年7月28日期間,作者在義和塔拉蘇木沙熱溫都嘎查進行了田野調查,有針對性地對當地牧民進行了訪談調查。 一、萬里大造林公司入駐沙熱溫都嘎查 義和塔拉蘇木是個畜牧業為主的蘇木,風沙較為嚴重的沙熱溫都嘎查也不例外。萬里大造林公司進入沙日溫都嘎查之前,開魯縣對該嘎查有不準耕地的決定。當時該地區草場的價格非常便宜,一畝地草場只有一元左右。大部分牧民的草場留給自己放牧或承包給他人放牧。 (一)牧民和萬里大造林公司“正式”關系的成立 根據作者調查了解到,沙熱溫都嘎查牧民經過義和塔拉蘇木的通知知曉了萬里大造林公司將要承包草場種植樹木的事情。萬里大造林公司承包草場的價格要比當地草場價格更貴一些,一畝地最高達到了5元。每年交付三年的承包費,承包期限為30年,將在10年內交付完畢。因此,有不少牧民通過該嘎查的書記上報將草場承包出去。當牧民決定將承包出草場后,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工作人員來看牧民的草場,草場好壞決定價格的高低,價格在一畝地3元到5元中間徘徊。經過磋商,如果意見達成一致,牧民將自己的戶口本、草原證都交給村書記。2004年3月3日,村書記將該嘎查8位牧民的戶口本、草原證拿到蘇木與其他嘎查的三位牧民和萬里大造林公司“統一”簽了合同。這里的“統一”并非指牧民們的合同是同樣之意,而是10位承包出草場的牧民的合同都簽在了一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2]。但是,萬里大造林公司和牧民的合同是經過村書記一人簽的,同時有的牧民不在現場,蓋的手印是別人替的。據牧民說:“當時問我確不確定承包出草場,沒說相關按手印之事。后來就拿來了一個蓋了章的復印出來的一份合同書。”合同的內容里寫著承包土地期限為五十年。有的牧民甚至不識漢字。牧民說“:合同上面說是如果拖延至10天內不交草場費的話,合同作廢草場歸為牧民己有。還有把前30年的錢交完以后,每畝地會變成9元到15元不等。”經了解,牧民講得有些內容并不在合同上面。據牧民們講,只有沙熱溫都嘎查的承包草場期限最長為50年,其他地方的期限都為30年。過去每年的一月份就交付承包費。但是2007年,萬里大造林公司案發后,沒有了草場費,牧民也不能利用草場和林地。對林地的管理不如以往嚴格,部分樹木已經枯萎或者被當地的牛羊踐踏掉。只有一部分經過以前草場主人的管理和澆灌樹木活了下來。牧民還說:“2007年到2011年已經四年沒有交付承包費了,依據合同的內容,草場應該歸屬于我們自己才對。”但是現在牧民有理沒地說,有部分牧民想把自己的草場歸為己有,但是上級有命令誰也不許隨便利用林地。 從上述可以了解,雖然他們是平等的主體,但并非實現平等關系的產生。他們只是以非正式的合同構成了“正式”的承包關系?!掇r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原則第33條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3]。沙熱溫都嘎查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簽合同時國家土地承包期限離最后期限還有23年。從合同的成立發現牧民當時并沒有任何簽署規范合同的意識。直到萬里大造林案發后部分牧民才意識到合同的重要性和莊嚴性。 (二)經營模式 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總部設在通遼市,義和塔拉蘇木有四個基地。如同萬里大造林公司與承包出草場的牧民有不可分割的關系一樣,經營模式也使沒承包出草場的牧民產生了較緊密的關系。萬里大造林公司在該地區的員工幾乎都是義和塔拉蘇木的牧民。植樹造林時使用的工具、機器都由公司提供。萬里大造林公司將承包的草場按照畝地數目承包給當地的牧民澆灌。萬里大造林公司使沙熱溫都嘎查牧民構成了金字塔式管理模式,由上而下進行操作。在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牧民職位有經理,主要管理大部分分配工作。然后就是片長(管理一片林地,面積一般為一千或兩千畝地)承包一千或兩千畝林地,進行看守和澆灌的工作。再者就是片長之下的幾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之下就是掙取日工資的牧民。例如,坐在植樹機上的司機、澆水等每天20元。在這里工作的牧民有試用期,試用期過后按月發工資。一般職工每月工資為800元、施工隊長的工資為1200元、片長的工資為2200元。片長在工資額外還有承包澆灌林地的錢。每畝地為10元承包之后,以8元不等低價格承包給施工隊長。中間的差價就成為片長的錢。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管理特別嚴格,只要在這里工作,一般沒有時間做自家事情。特別是片長之類的,沒有事情也不能在家呆著,要經常在林地,以防牛羊給林地造成損失。因此,可以看出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管理模式的嚴格及秩序性。更為重要的是,你在這里擔任片長或隊長之類的職務都需要支付押金,以此使他們之間的關系更為堅固。自2007年,如同萬里大造林公司未給承包出草場的牧民交付承包草場費,在林地工作的牧民們也未得到相應的報酬。#p#分頁標題#e# 二、牧民視野中萬里大造林公司構成的影響 萬里大造林公司進入義和塔拉以來,給當地的牧民帶來了生產方式以及綠化上相應的變化。同時,萬里大造林公司案發前后的影響也有所差別。 (一)牧民生活的變化 承包出草場解決了部分牧民的生計問題。將草場承包給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牧民有幾個特征。首先,老人和受疾病影響而不能勞動的牧民家,即家中沒有勞動力。因此,將草場承包出去作為收入。其次,有些牧民已經在蘇木或縣里有公職,沒人看管草場或不用草場。還有一小部分是家境比較窮困,沒有牛羊可養。從此,那些將草場承包給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牧民每年有了穩定的收入。出人意料的是,萬里大造林案發生了,從此斷絕了牧民的一切草場費收入。林地無人管理,部分林地可謂稍縱即逝。有公職的人不在乎草場費問題,但是那些指望草場費生活的牧民收入成了問題。 (二)綠化問題的解決 通過牧民的講述,牧民對于萬里大造林公司的承包草場、經營林地和綠化都有其不同的看法,但是有個共同點就是有其利和弊。部分牧民認為,在萬里大的工作使一些人的生活有所提高、綠化問題某種程度上得到解決。還有一些牧民認為與萬里大造林公司簽的非正式合同造成了最終的一無所有。經過調查發現,牧民并不對萬里大造林公司全面否定。特別是萬里大造林案發前,樹木按時澆灌,大部分牧民作為萬里大造林公司的工作人員得到相應的報酬。因此,部分牧民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而且經過萬里大造林公司的經營和管理樹木也有了顯著的效果。 三、對牧民和萬里大造林公司問題之思考 綜上所述,可看出陳相貴為了實現自己的“綠色之夢”,竭盡全力去承包牧民的草場。主要表現在以蘇木的名義接近牧民,調高草場價格作為誘餌,合同內容不符合現實情況等。更為重要的是,萬里大造林公司以林木營造商業利潤是很明顯的。萬里大造林公司從牧民承包草場后種植樹木,然后將林地銷售給客戶。在《國家的視角:那些試圖改變人類狀況的項目是如何失敗的》一書中講到,由于將森林僅僅看成商品,科學林業將森林變成了生產商品的機器。在林業中實用主義的簡單化是一種有效的方式,可以在短期內生產最多的木材。但是最終,對產量和造紙利潤的過分強調,所關注周期的相對短暫,尤其是下決心排除的許多因素都會反過來對科學林業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4]。 有位因疾病不能勞動承包出草場的牧民講到,以前養羊的時候,一年的收入為兩三萬元,后來缺乏勞動力把羊群賣掉,將一千畝草場以每畝3元承包給萬里大造林公司,一年才得一萬多元(萬里大造林公司一年支付給牧民三年的草場費)。當地是以畜牧為主的地區。因此,首先要考慮到草場的保護問題。草場是否給牲畜提供足夠的草、飼料以及給牧民生活帶來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結合才是至關重要的。 因此,國家亟須健全和明確規定土地流轉當中的相關問題。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了解和關注牧民視野,從牧民當地的實際出發解決問題對有效利用資源、保護環境和提高經濟效益,對于實現各民族的共同富裕繁榮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