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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憶春 王雅霖 單位:蘭州大學法學院
環境法學是一門新興的法律學科,涉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貫穿多個法律部門,牽涉各個環境要素。因此,環境法學的教學模式既不同于傳統法學學科,也有別于環境科學的相關學科。筆者曾從事多年環境科學、經濟學以及人口學等學科的教學與研究工作。近年來在蘭州大學法學院為法學專業本科生開設了環境法學課程,在教學中進行了一些探索。
一、環境法學的教學目的
(一)引導法學專業學生掌握自然科學的思維方式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要積極面向非本專業的學生開設文學、歷史、哲學、藝術以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課程,提升大學生的人文和科技素質,為大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這也就是要求高校開展通識教育,雖然大家對通識教育的認知,對它的內涵和外延等方面仍然沒有統一的說法。但有一點是學界都比較認同的,即通識教育對人的真正作用在于啟迪心智,喚醒心靈。通識的“通”是指貫通,即通過對不同學科知識的學習,培養開放融通的思維,能夠從開闊的、跨學科的視野去思考問題,從而達到不同文化和學科間的溝通。它以擴展學生的知識視野為目標,以觸動人的心靈為旨歸。[1]我國通識教育起步較晚,目前國內很多高校把通識教育當做大學教育中的附帶物,仍然以專業教育為主。當前,對于法學專業的本科生而言,環境法學是他們了解自然科學知識的唯一專業課程。因此,培養學生的自然科學思維方式和研究方法是環境法學的教學目的之一。讓學生在學習專業課程的同時了解環境科學、生態學的基礎知識,這既是深入學習環境法學課程本身的要求,也是大學通識教育的要求。由于蘭州大學法學院環境法學是在大學三年級第二學期開設的,學生掌握了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基礎性的法學知識,具備較強的法學思維能力。但學生普遍存在知識結構單一的問題,缺乏融會貫通的思維能力和廣闊的視野。環境法學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專業的環境法學人才,以促進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從而提高環保法治水平。而一個名副其實的環境法學人才,必須具備系統性、綜合性的思維能力。鑒于此,我們認為,針對法學本科生的環境法學教學,就是要通過涉及環境科學、生態學等與環境法學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引導和幫助學生實現由法學思維向法學、自然科學等綜合性思維的過渡。只有實現了這一思維方式的過渡,才可能讓學生真正地深入學習和領會環境法學這門交叉學科。
(二)課程教學要適應研究型人才培養的需要
由于不同類型的高校具有不同的人才培養目標,即使同樣的課程其人才培養模式也不同。綜合性大學以培養高級研究型人才作為主要目標模式,課程教學就要與這樣的目標模式相一致。近年來,蘭州大學在培養研究型人才的實踐中,越來越重視本科生的科研訓練。實踐表明:本科生的科研訓練是提高大學本科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經驗之一,是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的研究型人才的有效途徑。[2]對環境法學來說,就是要注重環境科學和生態學知識運用能力、野外觀察和考察能力以及環境法律意識的培養,注重理論聯系實際的教學方式,使學生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和訓練,使其自主探究知識的能力,自主綜合利用知識的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都能夠得到進一步提升。同時,通過研究型學習可以使學生業務學習更扎實,發展方向更明確,也有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三)幫助學生掌握社會調查的基本能力和技巧
社會調查能力是綜合性大學法學專業學生所必備的能力之一。2005年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指出,要“把實踐教學作為教學工作評估的關鍵性指標”,要求高校本科教學必須“大力加強實踐教學,切實提高大學生的實踐能力”。傳統的法學專業本科課程的教學,偏重于理論教育,對實踐能力培養重視不足。目前,中國高校普遍對傳統的教學進行改革,讓學生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知識的基礎上,強調教會學生如何去做,偏重于社會調查能力的培養。學生可以通過社會調查,培養自己觀察現實生活、收集資料、發現問題的本領,從而提高學生運用課堂知識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3]環境法學涉及對環境污染及自然資源狀況進行調查與分析,通過調查明確環境污染或者自然破壞的主要原因,然后才能有針對性地進行綜合治理(包括法律措施)。因此,環境法學必須培養學生的社會調查能力,這種能力包括:能在給定條件下選擇恰當的社會調查方式;能自主確定調查課題;能設計不同形式的問卷問題;能初步開展各種常見形式(面對面訪談、觀察法)的社會調查;能按要求對調查數據進行審核、處理和分析;能完成規范的社會調查分析報告。
二、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
(一)教材與文獻相結合的教材模式
在不少課程教學中,任課教師常常困惑于不易在眾多版本的同類教材中選擇到合適的教材。這種情況在環境法學教學中同樣存在,而且由于環境法學的新興性和邊緣性而更加突出。由于科學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而教材的編寫和出版需要較長的周期。鑒于此,為了保證讓學生了解到國內外環境法學的前沿問題,我們在教學中采取“教材+文獻”的教材模式,即專業術語、理論基礎和學科體系的教學,選擇較新版本的環境法教材。此外,為了引導學生了解環境法學領域最新研究進展,我們在教學過程中查閱大量資料,選擇最新的環境法文獻,穿插在課堂教學中,啟發學生進行獨立思考。新文獻的知識點有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讓學生了解環境法學領域的發展方向。
(二)多學科教學手段和多種教學方法并用的教學模式
由于環境科學、生態學以及環境經濟學與環境法學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筆者在環境法學課程的環境倫理理念部分為學生講解環境科學和生態學的一般原理。在環境經濟理念部分采用案例為學生講解環境經濟學的一些基本原理,如公共物品理論、外部性理論、科斯定理和庇古稅等。為了讓學生真正理解這些非法學學科的思想,我們主要運用一些故事和案例將抽象的理論通俗化,教學效果較好。此外,就具體教學方式而言,對于環境法的總論和各論,我們分別采用不同的教學方法,總論部分以教師課堂授課為主,應用案例和事例,結合現代多媒體教學手段開展圖文并茂的教學。各論則以學生自學、討論為主的學習方式和教師課堂授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做法是:每隔3~5個學時布置一次課堂作業,要求學生在規定的課堂時間內完成對某一具體問題的分析,并作為一次平時成績。比如,在環境法學導論教學中,我們要求學生以自己的家鄉為背景,分析當地的環境問題及其成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應用案例主要是教師通過多種案例分析方法的運用,與學生共同探討案例的價值和啟示,在討論中總結觀點,形成結論。由于環境法課程對信息的需求量大,要求學生掌握環境問題及其防治法律方面最全面的資料,借助于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學手段,將抽象的、復雜的環境問題形象化、具體化,既有助于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內展示更豐富的教學資料,也有助于加深學生對環境法律制度的理解,當然也可以有效地活躍課堂氣氛??傊?,多種教學方式并用打破了傳統的單一課堂教學模式,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熱情,培養和提高了學生的綜合能力。#p#分頁標題#e#
(三)“社會調查為主,課題申報為輔”的實踐模式
為了適應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獨立自主精神也是環境法教學的目的之一。一個沒有團隊合作精神的人,專業再優秀也不會成為一個好職員。為此,我們以“環境污染與自然資源利用問題”為主題設計了課程大作業,要求學生以小組為單位開展社會調查。學生自主確定調查題目,可以根據課題需要到農田、工廠、事業單位以及城市社區調查環境保護狀況,也可以到垃圾填埋廠、污水處理廠等了解廢物處置情況,還可以通過問卷法調查公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和行為。社會調查采取自主選題的方式,以4~5人為1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學生自行選擇小組成員,擬定調查提綱,與被調查對象聯系,安排調查時間和行程,寫出調查報告,并總結匯報調查結果。通過社會調查活動,不僅強化了學生的專業知識,協作能力和實踐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此外,近年來,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蘭州大學制定了“學生創新創業行動計劃”。教師可以借此機會鼓勵學生積極申報與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有關的項目,并專門講授課題申報的方法和有關技巧,通過面談、電子郵件等方式指導學生申請。有些學生申報的項目正是在環境法課程大作業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研究領域或調查范圍,并獲得了立項。因此,我們教師的體會是:通過環境法課程的實踐環節,給學生通往科學知識殿堂的另一把鑰匙———養成自主學習的習慣和能力,這無疑是他們終生受益的“漁”而不僅僅是“魚”。
(四)注重學習成效的多樣化考試模式
為滿足學校專業必修課程閉卷考試的要求,現階段環境法課程的考試還不能采取單一開卷的形式。不過,我們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對考試內容、考試方式和評分標準等進行了一些調整??荚噧热輳睦碚撝R、社會實踐、創新思維等多方面考核學生學習成效,考試方式采用課堂小作業、社會調查、期末閉卷考試相結合,這種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單項考核的一些不足。其中,課堂小作業以開放式思考題為主,主要考核學生對環境法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書面表達的能力。期末考試采用閉卷形式(學院要求),以名詞解釋、簡答題、綜合分析題和案例分析為主,考核學生對課程主要知識點的掌握程度,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社會實踐成績由社會調查報告和總結匯報成績組成,主要考核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查閱文獻的能力,實地調查或訪問能力,報告或論文的撰寫能力,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團隊協作精神等。多樣化的考查從不同方面反映了學生的綜合能力,比較客觀地評價了學生的學習效果。除此之外,教師通過學生的書面作業和調查結果,獲得了更多的教學信息和資料,開闊了教師的視野和知識面,真正做到了“教學相長”。
(五)學生評估與自我批評相結合的評價模式
由于綜合性大學的研究型導向及其激勵政策,教師不得不將大量的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在硬性的科研任務與教學工作量的博弈中,教學工作容易被弱化。但筆者認為,“為人師表”、“教書育人”仍然是綜合性大學教師的天職。師生關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教師的教學活動必須盡自己最大的可能滿足學生的要求,這首先要求教師必須傾聽學生的呼聲,了解學生的需要。正如珍•古道爾說的“唯有了解,我們才會關心;唯有關心,我們才會采取行動……”近年來,大學教務系統也比較重視學生的意見,每年課程教學結束后,要開展教學評估工作,聽取廣大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過,這種教學評價往往流于形式,學生和教師都很難得到真實的反饋信息。2006年11月正式上線的“評師網”是中國首家高校教學在線評估第三方中立平臺,大學生可以將自己對老師教學活動的感受、心得體會與評價,通過評價老師的形式反映出來。盡管“評師網”可能引發一些學生惡意攻擊、誹謗老師的事件,但大部分評價是負責任的、中肯的,而且教師可以就學生的評價提出反饋意見。單純從教學互動方面看,這種公開評價對于教師提高自我素養和教學質量也是一種鞭策。
三、對環境法教學改革的思考
(一)建立環境法課程教學網絡
教學網絡建設是高校精品課程建設的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精品課程的教材不僅包括一般課程需要的紙質主導教材和輔助教材,還應該有電子與網絡相結合的多媒體教材。我們要在學校教學平臺上建立環境法課程資料庫,學生可在網上下載教師所提供的與教學有關的信息資源,包括環境法的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課前預習內容、各章學習要點和討論問題,練習題及答案、參考書籍和相關期刊名稱。教師可以利用教學平臺,向學生及時與環境法教學有關的信息,包括學生作業收交和批改情況、社會調查的分組名單與選題以及回答學生提出的問題等,學生也可以發表自己對課程的疑問和對老師的建議。此外,教師通過網絡可以及時詳細地為學生安排預習任務,由于我國長期實施“填鴨式”教育,學生缺乏自主學習的積極性,讓課前預習“責任到人”有利于開展互動式的教育。上課時先讓預習的學生講述一些理論知識或者分析案例,然后由老師進行歸納、總結和補充,這對于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和課堂教學效率大有益處??傊柚h境法教學網絡,不僅可以實現教學資源的高效利用,還可以提高師生互動的積極性,成為教師對學生“傳道、授業、解惑”的一條最便捷、最經濟的途徑,也是節約型社會中高校教師實現家庭辦公的必然選擇。
(二)推動環境法向雙語教學過渡
1998年,國家司法部制定了《法學教育“九五”發展規劃和2010年發展的設想》,提出了“重點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外向型法律人才和職業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目標。2001年9月,教育部下發了《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1]4號)。其中要求,“本科教育要創造條件使用英語等外語進行公共課和專業課教學。對高新技術領域的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專業,以及為適應我國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專業,更要先行一步……”[4]根據兩部委的目標和要求,結合中國法學雙語教學實踐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我們對環境法有必要采取雙語教學,但需要逐步過渡。因為,環境問題已跨越國界,需要各國共同努力。另外,由于20世紀90年代以來環境法的趨同化,使得各國環境立法的共同性較多,實施雙語教學比傳統部門法更容易些。有些學者將雙語教學分為3個層次:簡單滲透層次、整合層次和雙語思維層次。[5]環境法的雙語教學也基本按照3個層次逐級推進。第一階段,教師用英語講解重要的概念和關鍵詞,使學生接觸環境法專業英語,循序漸進地增加專業術語和詞匯。第二階段,教師講課時交替使用中英文,從以中文為主向以英文為主過渡。事實上,學習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中英文對照文本就是一舉兩得的方法。第三階段也是最高境界,教師和學生同時使用母語和英語思維,并在這兩種語言之間互換。當然,實現環境法的雙語教學還有師資、教材、學生適應等很多問題,但為了及時了解環境法專業的前沿性知識和國際學術動態,培養法學知識和外語知識并重的外向型專業人才,必須克服重重困難,向雙語教學的橋頭堡一步一步邁進。當前,為環境法雙語教學準備的基礎教材主要是有NancyK.Kubasek和GaryS.Silverman撰寫,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EnvironmentalLaw(第六版)。#p#分頁標題#e#
(三)建立環境法課程實踐教學基地
國外大學非常重視環境法的實踐教學,如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環境法診所。診所選擇的案例都是牽涉重大環境問題的,診所教學重視應對環境法訴訟的各種技能的提高。[6]當前,蘭州大學法學院學生實習基地主要有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蘭州市人民檢察院、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由于法院和律師事務所的環境糾紛相對其他訴訟比較少見,因而這些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很難滿足環境法課程實踐教學的需要。不過,充分利用現有法學專業的實習基地仍然是開展環境法實踐教學的便捷途徑。因此,我們任課教師必須適時地去司法機關開展課程實踐。此外,環境法實習基地還可以利用自然界和廢棄物處理場所。前者主要為自然保護法的教學內容服務,如《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以及森林和草原保護制度的教學,可以帶學生到實地進行考察,不但能培養他們的學習興趣,也能使他們切身感受自然生態系統的價值和保護的必要性。[7]后者主要為污染防治法的學習服務,如固體廢物處理站、污水處理廠可以作為環境污染防治法的實習基地。為了降低成本,蘭州大學法學院可以考慮實現與本校資源環境學院實踐教學基地的資源共享。一方面環境法是環境科學與法學的交叉學科,地理學、環境科學的部分實踐教學基地可以為環境法的教學所用。另一方面,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已經在青海、甘肅等省建立了25個類型多樣的實習基地。其中,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蘭州燕兒灣污水廠、蘭煉廢水處理廠、蘭州城關蘆家溝填埋場和蘭州彭家坪茂源公司等距離學校較近,作為環境法課程實踐教學基地屬于理想之所。
(四)積極開展環境法教學研究工作
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研究是教學改革的先決條件,對提高教師的教學素養、更新教學內容、促進教學成果轉化、規范教學過程、提高學校辦學特色等有著重要的意義。[8]長期以來,高等學校管理者和教師只重視科學研究,輕視教學研究工作。為了貫徹落實《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教學成果獎勵條例》的規定,2005年、2007年教育部進行了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勵工作。甘肅省也相應出臺了《甘肅省教學成果獎勵試行辦法》和《2005年甘肅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實施細則》。蘭州大學在2005年和2007年先后開展了教學成果獎勵工作,有近百項教學成果獲得國家級、省級和校級獎勵。由于當時環境法在教學成果方面還處于空白狀態,沒有資格參加成果申報工作。今后,我們要充分發揮環境法教研室教學研究功能,積極開展教材教法研究活動。同時,教研室要積極申報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立項研究課題。通過深入開展教學改革研究,不僅有利于教學改革的實踐,也有利于形成一支結構合理,富有協作精神和創新能力的教學隊伍,真正實現環境法教學的可持續發展。
四、結語
眾所周知,培養環境保護和管理人才是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任務。環境法課程作為法學專業的專業必修課,對于培養環境立法、司法和執法人才,增強法學本科生的環境法律觀念以及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安全意識,都是十分重要的。目前,蘭州大學法學院環境法學的學科建設和實踐教學環節均比較薄弱,難以滿足高素質法學人才的培養要求,所開展的一些環境法教學實踐尚處于借鑒前人和自我摸索階段,取得的經驗還十分粗淺。因而,積極開展教學改革研究和實踐工作,不斷探索教學模式和可行性途徑,形成一套成熟的、有效的環境法教學體系是我們今后努力的方向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