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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法學領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問題引起了普遍關注,但對其內涵并未有深入的論述?;旧暇子昧笋R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表述,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就是運用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和建設、特別是同中國的民主和法制建設緊密結合,立足中國國情而形成的嶄新理論體系[1]。但對“馬克思主義法學”如何理解?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前提是什么?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具體包括哪些層面?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關系等問題并沒有系統的論述。 一、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內涵 (一)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內涵 正如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根本的在于:搞清楚“什么是馬克思主義、怎樣對待馬克思主義”[2],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也應搞清楚“什么是馬克思主義法學、怎樣對待馬克思主義法學”。對此,馬克思主義經典著述中并沒有直接、系統地闡述和論證。 我國絕大多數學者也并未給出明確的回答,似乎這是個不需要探討的問題,而事實上絕大多數人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理解存在片面性。現今的法理學和部門法學教科書,都強調以馬克思主義或馬克思主義法學為指導,內容往往局限于:法是國家意志的表現;任何一種意志只有上升為國家意志才能成為法;法具有鮮明的階級性等等。這些表述過多強調法的階級性和工具性,會使人們曲解馬克思主義的本義,懷疑馬克思主義法學對我們的法制建設和法學研究的指導地位,甚至會使一些青年學者和學生走向另一個極端,認為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觀點和方法都不行時了[3]。毋庸置疑,這些觀點在指導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等革命中起到了至關緊要的作用,但這是不是就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全部?理解這個問題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內涵應從馬克思主義追求的終極目標中去挖掘。應該明確傳統意義上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理解并不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全部內容,它只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法、對資產階級的法所作的批判,只是部分反映了馬克思主義對法的看法。馬克思主義是通過對資產階級的批判,以求實現其所追求的人類普遍解放這一終極目標的。馬克思主義認為,人的全面發展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宗旨與終極目標,正義是人類社會的理想境界,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首要價值所在。因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能實現,而這樣的制度是正義所要求的。”[4](P582)馬克思還指出“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哪里的法律成為實際的法律,即成為自由的存在,哪里的法律就成為人的實際的自由存在。”[4](P176)因此,理解馬克思主義理論重要組成部分的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也應從追求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角度出發,看到馬克思主義法學本應包含著對自由和正義的追求,其基本宗旨也是為了人,實現人的自由發展。從這一意義上看,以人為本應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題中之義。 其次,馬克思主義批判資本主義法律思想的產生有其特定的歷史背景,理解馬克思主義法學不能離開特定的歷史條件,更不能將馬克思主義對具體問題的看法視為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全部。對于當前資本主義國家的發展和社會主義國家建設中的一些新問題,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并沒有完全預見和提供現成的答案。如果僅僅將馬克思主義對資本主義法律制度的批判看作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全部內容,這勢必會得出馬克思主義法學不適應當前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結論,會得出馬克思主義法學過時了的論斷,其危害不可小覷。恩格斯早就指出“我們的理論是發展的理論”[5]。馬克思主義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這種特性決定了它必然是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發展。作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組成部分的馬克思主義法學也是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不斷前進的。在中國,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就是指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因此,馬克思主義法學應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指導下,不斷地豐富和發展。 最后,實踐證明,僅僅從傳統意義上理解馬克思主義法學是行不通的。在中國歷史上,僅僅認識到法的階級性和工具性,給中國法制建設帶來的災難影響沉重。改革開放前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們把馬克思主義作為教條,以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語錄來認識馬克思主義,導致了“法律工具主義”和“法律虛無主義”,造成了國家和社會生活的“無法無天”,爆發了十年浩劫的“”。改革開放以后,由于種種原因,一定時期內法學界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研究仍局限于法的階級性和工具性,在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變的情況下,仍一味地強調其階級性和工具性,顯然不能適應和平建設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面對這樣的情景,曾幾何時,一些學者甚至試圖從非馬克思主義的西方法學中尋求主導思想,結果以“水土不服”而告終,導致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難以形成。 綜上,我們必須徹底拋棄教條主義,本本主義思想,用發展的眼光,從馬克思主義的終極目標上探求馬克思主義法學中最深刻、最重要、最富有生命力的內容,使之真正成為指導我們法治建設的理論之源,從而推動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我們既不能否定傳統觀點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認識,也不能僅僅局限于此,而應從馬克思主義終極目標出發,認識到馬克思主義法學最終的追求是人類的普遍解放,是自由和正義,具體到法律制度,就是把人視為法律的主體,通過構建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使人得以真正的自由。還應該擯棄對馬克思主義法學教條、僵化的理解,用發展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為指導,不斷吸收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內容,促使其實現中國化。 (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前提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強調“馬克思主義法學”與“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關系。馬克思主義法學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是整體和部分的關系,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尤其不能忽視這一點。同志曾指出“不應當只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詞句,而應當把他們當成革命的科學來學習。不但應當了解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他們研究廣泛的真實生活和革命經驗所得出的關于一般規律的結論,而且應當學習他們觀察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立場和方法。”[6]#p#分頁標題#e# 同樣,理解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也應當關注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觀察和解決法律問題的立場和方法。正如有學者指出“馬克思對法學理論的影響、貢獻,主要的并不是在純粹法學意義上完成的,而是在法學的外部領域完成的。其中,以唯物史觀的創立最為重要和影響深遠。”[7] 因此,我們不能在馬克思主義經典原著中截取只言片語,認為那就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全部,僅僅將這些內容“中國化”。馬克思主義雖然包含豐富的法學理論,但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前提不能僅僅局限在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而應探究這些理論所反映的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和觀點。事實也證明僅僅這樣并不利于實現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比如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中沒有社會主義法治的論述,其如何實現中國化是個難題。這就需要我們去探究馬克思主義法學背后所反映的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和觀點,可以運用歷史唯物主義觀和實踐觀來解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問題。還有馬克思主義法學并沒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律問題的論述,我們可以用馬克思主義社會物質生產條件決定上層建筑的歷史唯物主義觀點來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發展規律。也就是說,馬克思主義法學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中著重論述法律思想的理論,再進一步說,它是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指導下論述法律問題的理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為前提[8],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也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為前提,也應注意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背后的立場和方法,不能忽視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對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指導,不能只看部分忽視整體。只有這樣,才有利于推動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是指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指導下,將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同中國的實際緊密結合,立足中國國情而形成的法學理論體系。 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研究的不同層面 學界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包括法律思想、鄧小平法律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法律思想[9]?;旧暇菑狞h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思想這一角度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具體內容的,幾乎沒有涉及理論工作者對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看法。筆者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研究應包括政治層面和學術層面兩個方面,尤其應該加強學術層面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研究。 其一,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研究中也有人關注理論工作者的思想對中國化的影響。有學者提出政治層面和學術層面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認為政治層面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這個工作主要由革命家、政治家做,由黨中央領導集體做”。而學術層面的中國化,是指哲學、政治經濟學等學科的中國化,其任務就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政治層面的中國化,主要考慮的是管用不管用,能否解決實際中的問題。而學術層面的中國化則應主要考慮學科體系、結構和內容的科學性、完整性[10]。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更應包括政治層面和學術層面中國化兩個方面。一方面,法律思想是政治思想的一部分,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當然首先考慮的是能否指導我們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當屬“管不管用的問題”。“這個工作主要由黨中央領導集體做”。另一方面,因為馬克思主義法學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這本身就給其中國化造成一些難度,更需要加強學術層面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研究。法學是實踐性很強的一門學科,如果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內容僅僅體現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思想的話,勢必帶有濃厚的意識 形態色彩,這會對我們吸收和借鑒各種優秀法律成果帶來一些障礙。因此,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需要經歷“從綜合性的意識形態宣傳向專門的法學學科理論的轉換”。[11] 從而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 其二,在法理學界,早就有人提出廣義的“馬克思主義法學”概念,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是一個博大精深的知識體系,她包含一切符合無產階級和廣大人民的利益,揭示法律現象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對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實踐有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的法律思想、觀點和理論,而不管這出自領袖的著述,還是出自普通學者的研究,均包含在這個體系之中[12]。這一定義實際上就包含了現在大多數學者所提的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內容。從這個意義上講,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本身就是廣義馬克思主義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上述觀點顯然將理論工作者的思想包含在馬克思主義法學范疇之內,將其同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思想一樣視為是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重要內容。 其三,學術層面的研究與政治層面的思想相輔相成,互相影響。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學術層面的研究為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思想提供一定的理論借鑒意義,而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法律思想為理論工作者進一步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指明了方向。因此,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研究需要既重視黨和國家領導人法律思想的研究,也不能忽視理論工作者對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貢獻。三、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的差異學界普遍認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是一種種屬關系,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指導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但是對于二者研究的差異性論述并不多。 首先,二者的提出主體不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首先是由官方提出來的,是于1938年10月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明確提出來,而后在黨和國家的文件中多次出現的,最終被確定為指導我們革命和建設的重大理論。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是學界提出的,至今還沒有在黨和國家的文件中正式出現過。近些年,最早看到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或類似提法的文章是2005年,也就是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被確定為二級學科以后,法學界才開始普遍使用這一提法或類似的提法。#p#分頁標題#e# 其次,二者中國化的程度有一定差異??梢哉f,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傳播和實踐的過程,就是一個一直不斷中國化的過程,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中國化程度較深。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程度還非常粗淺。翻開我們的法理學和各部門法學教科書來看,書中介紹的法學原理,仍然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基本表述。正是因為沒有完全實現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轉化,現階段法學理論受到了“脫離中國實際”“幼稚”“缺乏對部門法的指導作用”“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實踐缺乏指導作用”等指責[11]。 最后,二者的學科屬性差異,導致研究難度不同。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屬于馬克思主義理論下的一個二級學科。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實際上包含“馬克思主義法學”和“中國化”兩個核心問題,具有明顯的跨學科性。從目前論者的學科背景看,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作者主要具有法理學專業背景,研究“中國化”的作者主要具有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背景。法理學和馬克思主義理論是兩個相差較遠的學科,而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研究則要求作者同時具備這兩個專業的學術背景,難度是顯而易見的。 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與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聯系與差異,要求我們既要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理論的指導下,研究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又要意識到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研究內容的特殊性,進而推進法學領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研究,逐步建立其理論體系、結構和內容,更好地指導我們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