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主義中的法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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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主義中的法學理論

 

《被投石處死的索拉雅•M》改編自法國記者弗萊多南•塞何本杰姆(FreidouneSahebjam)在國際上受到稱贊和肯定的同名暢銷小說,講述的是女主角索拉雅(莫贊•馬爾諾飾)的丈夫看上了別的女人,為了達成所愿,特別針對同床共枕的妻子設計了一個陰謀,偽造了她通奸的證據,最后被她的村民同胞們用石頭塊活活地砸死。作為女性,影片帶給我們最多的是對女性權益的反思。   一、伊朗婦女的衣著演變   影片一開始就給人一種壓抑的,神秘的異國文化色彩,就像婦女帶的面紗一樣,想讓人窺探幕后真容。伊朗的前身是波斯,古絲綢之路上的波斯商人促進了東西方貿易和文化的交流,這時早期婦女服飾表現了古波斯文明異域神秘的文化特征。   公元七世紀,阿拉伯人入侵伊朗,同時把伊斯蘭教傳入伊朗。隨著伊斯蘭教在波斯的傳播和擴展,波斯婦女的服飾也逐漸受伊斯蘭教的影響,這個時期婦女的服飾開始越來越多顯露出阿拉伯的特征和伊斯蘭教對婦女服飾要求。在以后一千多年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婦女的服飾始終充分顯示這個時期波斯文明的活力和文化特點和阿拉伯語伊斯蘭教的影響。   伊斯蘭教法律及古蘭經對婦女穿著做了嚴格規定,《古蘭經》:“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的丈夫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1]89對此規定,古蘭經也做了清晰的解釋“先知??!你應當對你的妻子,你的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著自己的身體。   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   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1]50這樣看來,面紗的作用真是大有裨益。通過制定殘酷的刑法來制裁奸淫者,從而使犯罪率下降,這不失一個好辦法。但如果在限制本國公民的同時也要求外國婦女入境也必須頭戴紗巾的話,這種強制性規定顯然很蠻橫。   1925年巴列維稱王,建立了波斯王國,1935年波斯正式改名叫伊朗。巴列維執政期間效仿當時的土耳其實施一系列的西化政策,其中政策之一就是廢除伊斯蘭教對婦女服飾的限制。   伊斯蘭革命后伊朗婦女的服飾又回歸伊斯蘭教,遵循伊斯蘭教嚴格的服飾規定。極度信仰伊斯蘭教的家庭女成員和宗教人士穿起來伊斯蘭教特有的黑色長袍,只有這樣他們才可以踏實地進入清真寺祈禱、誦經。   然而習慣了西方服飾的現代婦女、尤其是很多年輕人、上層社會的婦女不肯接受這種極端限制。這些年來,尤其是在前任改革派總統哈塔米政府期間,伊朗婦女們的服飾越來越自由開放了。2007年的婦女服飾展示會實際上代表了伊朗一個新的思潮:在伊斯蘭教教法的規定之內,讓婦女有更多伊斯蘭服裝選擇,給她們展示個性的空間。這次服裝展示的組織人說,她們辦這個展示的目的是引導服裝設計師們為社會需求服務,而不是單純追求西方電視里的那種時裝理念。從衣服這一個側面,我們就可看出女權主義的運動及影響,這種影響是積極的,也是深刻的。   二、女權主義的發展概述   女權主義(feminism),源自西方,最早出現在法國,意味著婦女解放,后傳到英美,逐漸流行起來。五四時期,傳到中國,定位女權主義。   在西方,最初是指追求男女的平等。   女權主義法學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   它是女權主義運動及理論在法學領域的表現。世界婦女運動歷經三次高潮,為女權主義的發展提供豐富的實踐經驗。   第一階段是從18世紀婦女運動的興起到二戰結束,并于19世紀后半期到20世紀20年代,形成了女權運動的第一次高潮,主要爭取婦女的外在權益,比如政治權、經濟權、教育權等。   20世紀60至70年代的西方國家興起了女權運動的第二次浪潮,被稱為新女權運動。   此次運動深入批判傳統的性別文化,指出資本主義與父權制的相互結合,造成了婦女屈從地位的形成。   第三階段是20世紀70年代至今,女性學研究進入了一個全新發展的階段,逐步走上正規化、科學化、系統化的道路。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女性學研究出色的學術成果,使學術界的態度以尊敬取代了抑制。這標志著人們對于性別問題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婦女問題不僅僅是婦女自己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   女權主義法學對于不平等性別制度的積極變革意義在于,它將性別納入法律,使我們重新審視我們現有的法律制度,并將會使我們更清楚,在婦女的法律議題上法律的性別立場,以及再現以“中性”面目出現的性別不平等和法律本身帶來的隱性歧視。從這個意義上說,女權主義法學對法律的分析和考量是過程和手段,而不是最終目的。   用后現代主義的話語來說:它是用以解構原有社會的不公正結構,而在新有基礎上完成社會性別與法律的關系建構,從性別出發,最終能超越性別,達到法律上去性別的性別正義,使法律真正擔當起社會公正的作用,從而起到社會性別公正矯正器的任務[2]160。   三、女性在社會及家庭中的地位演變   在伊朗,女性來自社會和法律各方面的歧視,比如女孩子婚前不能有性行為,結婚后在家庭中沒有地位和主導權;女性只有有限的離婚權,離婚后女性沒有孩子的監護權;一夫多妻和臨時婚姻。   女性地位低下的現象并非伊朗獨有,在早期文明中,婦女的地位非常低下,甚至連人類最基本的尊嚴都沒有,婦女被認為是低級的附屬品,而且只被用來發泄性欲。   1.巴比倫文明。在巴比倫法律的統治之下,婦女被認為是低級、卑微的附屬品,甚至她們的任何權力都被遭到否認。如果某個男子殺害了另一個男性或女性,那么他的妻子將要代其受死刑。#p#分頁標題#e#   2.希臘文明。希臘文明被稱為是最具榮耀的古文明。   在其‘榮耀’的體制下,婦女的所有權力都遭剝奪,而且受到鄙視。希臘神話中的‘潘多拉’(偷取天上之火種而命其下凡,被視為是世界上第一個女人)被視為是人類災難的根源。希臘人認為女人的等級比男人低或她們只近似于人類。盡管婦女的貞潔曾起初被視為是寶貴的,雖然她們曾受到尊重,但是由于希臘人的人性最終被自我主義和性變態所淹沒,因而在希臘社會的各個階級中,成了正常行為。   3.羅馬文明。當羅馬文明達到它的“榮耀”頂峰時,男子甚至可以掌握他妻子的生存權。和裸體也曾盛行于羅馬。   4.埃及文明。在伊斯蘭之前,埃及人視女人為罪惡和惡魔的象征。   在女權主義的努力下,現在不僅伊朗,全世界婦女的地位和作用有了很大提高,這種變化是實際的,是隨處可見的。女性權益有了很大的提高,她們很多受過高等教育,從事的工作涉及很多行業,除了在政府機關和企業,銷售業、銀行業、醫藥界、教育界都有為數眾多的女職員,近年來一些只有男性從事的職業也出現了女性,比如出租車司機、機械工程、建筑工程等都有了女性從業人員;在政治方面,女性的作用也愈加重要。   我國1992年4月3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對婦女的政治權利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我國《勞動法》第13條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   我國憲法第4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干部。   聯合國也將此作為自己的神圣職責。自1945年誕生之日起,即將提高婦女地位、促進男女平等視為自己神圣的職責。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歲月里,聯合國在促使婦女的事業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正是在聯合國的倡導、推動及不懈的努力下,才有當代迅猛發展的國際運動:1945年,制定了《聯合國憲章》,重申了“基本人權的信念……男女權利平等的信念”。   1948年,制定《世界人權宣言》并闡明“:人人有資格享有本宣言中所確立的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1952年,通過了《婦女政治權利公約》,首次在法律上承認婦女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第一次在國際文獻中宣布各個成員國在男女平等原則上負有法律義務。   ……國際勞工組織自成立以來,在保護婦女組織自由、雇傭自由、社會政策、工作條件、社會保障、行業關系及勞動管理等方面為其成員國制定了一系列勞工公約和建議書,并為各成員國所廣泛遵守。   國際勞工組織和聯合國為擴大婦女權利和增加婦女就業機會方面所做的努力已經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公認,但是與同等條件下的男性就業者比較而言,婦女的地位和狀況仍然不盡人意。婦女所能夠從事的職業種類仍然集中在非標準和低技術含量的部門,從事高級職位工作和決策工作的人員中,女性所占的比例更是嚴重偏低。雖然現代家庭結構已經發生了變革,而且以離異單身母親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家庭數目也越來越多,但是以男性為基本經濟來源的傳統家庭模式仍然十分盛行。很明顯,婦女權利保護與社會性別平等問題還會面臨多方面的挑戰。   因此,在當代建設法治社會的洪流中,一定要重視婦女問題的解決,一定要加強對婦女等弱勢群體的法律保護。了解和借鑒女權主義法學,對我國從理論上探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如何保護婦女權益,以更好的完善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制度有重要意義;了解女權主義法學的產生和發展,為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廣大婦女提高自身意識和爭取自身權利提供了重要啟示。中國的女性要想提高自身的地位,就必須積極地投入到經濟生活中去,首先爭取經濟上獨立,才能獲得自我發展、自強自立的基礎。同時,國家和政府也要加大對婦女關懷與支持的力度,深化教育,轉變傳統的“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觀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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