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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權主義翻譯研究概述 由于翻譯的文化轉向是在后現代主義浪潮中發生的,所以文化派的思想與后現代主義思想一脈相承,其關鍵詞也是后現代主義的關鍵詞:“反叛”、“顛覆”、“消解”。作為文化派一個方面的女權主義翻譯研究也處處體現了這些思想。她們一反傳統翻譯的被動、消極的“忠實”、“對等”原則,把翻譯看作具有文化建構意義的社會活動,進行有意識的文化介人和協調,以重塑婦女形象。西蒙、張伯倫等從性別研究的角度對翻譯進行考察,揭示了翻譯研究中存在的性別歧視問題,論述了女權主義譯者所采取的積極行動,如改變譯語的語法標記等。下面我們對女權派的研究工作進行考察,并做出相應的分析與評價。 2.1女性與翻譯的地位問題 女權派研究者從性別問題出發,試圖揭示翻譯領域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達到解放婦女和解放翻譯的雙層目的。在“消解”一切權威和規范的后現代主義風潮里,翻譯/婦女的地位問題成了女權派翻譯理論的核心問題—她們致力于“找出并評論將婦女與翻譯置于社會、文學階梯底部的種種糾纏不清的概念”。由于婦女在以男性為中心的世界中處于從屬地位,翻譯中確也流行“不忠的美人”(lesbellesinfideles)之類的歧視性隱喻,她們敏感地發現了翻譯與婦女的相似性:譯作從屬于原作,正如女人從屬于男人。由此,翻譯研究中的概念,如“支配”、“忠實”、“從屬”、“反叛”之類也同樣適應于男女兩性之間的關系。的確,人們普遍認為譯作是派生的、劣于原作的,而婦女在社會和文學作品中又是受壓迫的。她們進而發現:l)傳統價值觀把翻譯看作原型性的女性行為,正如二元邏輯鼓勵我們把護士、秘書等看作女性職業,把醫生、總裁等看作男性職業一樣【6];2)翻譯研究中存在著性別歧視(sexism)的語言,如把翻譯活動比作“交烤”、比作“強奸”,把譯文視為“貞潔的少女”、“不忠的美人”以及“情婦”等等【6〕。西蒙和張伯倫對翻譯中的性別歧視現象進行了激烈的批判,并進行了系統分析和解構。 十七世紀關于翻譯的一個典型意象就是“不忠的美人”〔7〕。這一格言流布甚廣,且歷久彌新,其原因不僅僅是法語原文的音韻美,而更在于它的文化內涵。翻譯之忠貞與婚姻之忠貞共謀,忠貞由翻譯(作為婦女)與原作(作為丈夫、父親或作者)之間的隱性契約所限定。然而,實施的卻是雙層標準:妻子/翻譯因“不忠”而公開受審,丈夫/原作按法律卻不會犯罪。在這一態勢的背后我們看到了父權(Patemity)問題與翻譯問題的癥結:在父系社會的親屬關系中,使后代合法的是父系而非母系。她們剖析了斯坦納[8]的《通天塔之后》中存在的性別歧視現象。斯坦納塑造了以男性為主導的對原作“情欲的占有”(erotiepossession)和對譯作的“穿透”(pene-tration)等意象。斯坦納還將他翻譯模式中的補償階段類比于列維一斯特勞斯的(玫vi-Strauss)《人類結構》—該書說:“社會結構試圖通過詞語、婦女和物資的交換而達致動態的平衡”。在譴責、批判性別歧視的基礎上,西蒙【2〕將研究范圍進一步擴大,提出了委托的翻譯項目這一概念:“對于女權翻譯研究來說,忠既不是對作者也不是對讀者,而是對寫作項目而言的—這是一個作者和譯者共同參加的項目。”西蒙以魁北克女權翻譯者為例,說明她們強調自己在翻譯項目中所起的作用和對意識形態所持的態度。其中有理論家、譯者芭芭拉•高達爾德(BatharaGod-dard),她【9:91]公然提倡擺布—“女權主義譯者肯定其關鍵作用,以沒完沒了的反復閱讀、反復寫作為樂,炫耀她對文本擺布的跡象。”女權派學者提倡通過擺布譯文而彰顯女性,西蒙引用了高雯(LiseGauvine)給另一位女權譯者羅特賓尼埃爾一哈爾伍德(Sus~ede腸thinlere一H000d)的譯著《另一個人的來信》(玩ttresd’uneantre)所寫的序言。羅特賓尼埃爾一哈爾伍德公開承認,其翻譯策略具有政治色彩:“我的翻譯實踐是旨在讓語言為婦女說話的政治活動。所以我譯著上的署名意味著:這一譯作采用了一切翻譯策略,以使女性顯現于譯文之中。”如何使女性顯現于譯文之中呢?一種方法就是對語言的性別標記進行處理。西蒙援引羅特賓尼埃爾一哈爾伍德的例子作了說明,l)在one這一英語單詞中以黑體突顯其中的“e”,以賦予它陰性標記,因為在法語中陰性名詞多以“e”結尾;2)將HumanRights中包含“man”的那部分大寫,即變成“HuManRights”,以顯示詞匯中隱性的性別歧視;3)改變詞綴,如把法語的陰性名詞auteure譯成英語anthor時,改變其后綴成了auther;4)對名詞進行擬人化處理,以陰性代詞與之照應,如法語陰性名詞anbe譯成英語的d~,用陰性的代詞she進行照應。 西蒙對歷史上婦女翻譯者對翻譯的貢獻進行了評價,討論了法國女權主義理論在翻譯中受到的歪曲,并考察了女權主義者對《圣經》的翻譯?!?0]作為個案研究,她總結了20世紀上半葉婦女進行的文學翻譯工作。她指出,俄羅斯文學中的經典著作最初主要是一位婦女翻譯家嘎爾奈特(ConstanceGar~nett)翻譯到英語中來的。她60卷的翻譯著作包括圖格涅夫、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契柯夫和果戈理的作品。德國的情況也相似,主要的文學著作也主要是由婦女來翻譯的。西蒙強調婦女迄今為止在翻譯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她提到《很悲傷的老虎》(TresTristesTi腳s)的譯者,女權主義者勒雯(Sus-~ejiU玩vine)。與以前的謙卑的譯者不同,勒雯與作者安方特(玩伍nte)緊密合作,創造了一個“新”的作品。從女權主義角度來看,吸引西蒙的不單單是勒雯的自信,而且是她某種“叛逆”的意識—翻譯男人們創作的,講述被出賣、被玩弄婦女的語篇。西蒙在自己的女權主義項目中提到了勒雯對安方特作品進行改寫、擺布和“叛逆”的種種方法。 西蒙聚焦于翻譯的文化轉向,強調其重要性,指出:“當代女權主義翻譯已將性別問題變成了有意識的改造項目的工地,這類項目可以改造文本權威性的狀況。”西蒙總結了文化研究對翻譯的貢獻:“文化研究給翻譯帶來了對于性別與文化的復雜性的認識。它使我們將語言轉換置于當今多層的‘后’的現實之中:后結構主義、后殖民主義及后現代主義。”以上概述了女權主義者在翻譯方面的研究,其觀點是否合理,又價值何在,我們分述之。#p#分頁標題#e# 3.女權主義翻譯理論分析 3.1女性/譯作的地位問題 對于女性與翻譯的偏見和歧視似乎是不言而喻的,另一方面,人們也致力于女性與翻譯的解放,其努力也非始自今日。女性與翻譯的地位問題涉及各自的本體論和認識論問題,我們暫且不論。但是,我們不能不思考這樣的問題:女性與譯作之間的類比是否恰當?女性/譯作有無必要“顛覆”男性/原作?如果女性“顛覆”男性、譯作“顛覆”原作,前者豈不處于支配后者、主導后者的地位而造成新的不平等嗎?以科學言之,女性與翻譯是不可類比的,因為兩者本質不同:原作不依譯作而存在(為避免詭辯,我們排除抽象概念上的辯證統一),就是說,如果一部著作沒人翻譯它,它依然存在。譯作則不然,它必須依靠原作才能存在,沒有原作就無所謂譯作。兩者的關系是:原作是基礎生成的(base一generated),譯作是派生的,譯作始終從屬于原作。至于譯文與原文是共生關系的觀點,我們是不敢茍同的。共生觀的理由是:翻譯使原文超越時空限制,擴大原作的影響,延長了原作的生命,也就是說,原文對譯文的依賴絲毫不亞于譯文對原文的依賴。不難理解,這是就作用而言的。但東西與東西的作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我們承認譯文與原文的共生關系,我們是否可以按照文化派或女權派譯文顛覆原文或譯文對原文反叛的邏輯,說原文顛覆譯文或原文對譯文反叛呢?顯然,這是可笑的,猶如釋經反叛經文一樣。因此,原文在先,譯文在后這一基本事實是不容否認的。 但是,這種先后關系并不意味著譯作必然劣于原作,對此,我們已有論述【3〕。那么,我們能否以譯作從屬于原作這一事實進行類比,從而得出婦女從屬于男人的結論呢?我們認為這種類比是不恰當的,因為推理中前件與后件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不以神學或神話為證的話,我們可以說,男人和女人是相互依存的,沒有一方就不存在另一方,兩者無所謂先后。我們可以說沒有譯作,原作依然存在,但不能說,沒有女人,男人依然存在。 可見,女人與譯作是有本質區別的。將兩者類比,具有詭辯性。松散的類比可用于日常話語,卻不適于科學研究,因為這種類比不具有科學的邏輯意義。通過性別和翻譯的比較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以自然論之,婦女并非從屬于男人,也有史為證:如果我們承認歷史上曾經有過母系氏族的話,那么女性從屬于男人就不是事實。而且,當今世界還有女神崇拜和女性崇拜的民族,如我國的侗族,他們是以女性為尊的。我們也不能否認在許多現代家庭中女性處于主導地位。如果說歷史文化使女性在某些社會或文學中處于從屬地位,并受歧視、被壓迫,那么我們理應支持婦女的解放運動。但是,譯作從屬原作是不能改變的實事,譯作是不能解放的。如果硬要解放,硬要它顛覆原作,那就違反了客觀規律,其結果必然妨礙我們對翻譯本質的認識,也必然誤導我們的翻譯行為。 我們對于男性與女性,原作與譯作的關系的認識以及相關的論爭涉及源遠流長的二元對立觀念和后現代主義對這種觀念的瓦解。根據亞里斯多德原則,范疇中的成員具有充分必要條件和邊界清切性,只有兩種隸屬度,成員和非成員,這稱為二元對比(hinaryeontrast)或二元對立(bin叼op即sition)。男性與女性,原作與譯作的二元對立應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后現代主義對一切現有的東西提出了挑戰—它不是在認識論上,而是在本體論上,懷疑和否定存在的真實性,于是就有了對“原著”、“譯著”的懷疑和否定。后現代主義既然否定一切—全面懷疑和否定世界本體和人類認識能力,就必然嘲弄和蔑視任何價值觀念,必然摧毀有機的敘述結構和規范形式。所以翻譯研究中長期形成的指導原則,如“忠實”、“對等”就被顛覆了,與指導原則相適應的規范,如“準確”、“達旨”也就解體了。 后現代主義先表現為后現代主義哲學、后現代主義藝術,而后發展到后現代主義翻譯。后現代主義的特征可以概括為不確定性,其表征十分龐雜,計有:零散性、非原則性、無深度性、不可表現性、多重性、或然性、邊緣性、非中心性、非典型性、無邊緣性、隨意性、無序性、多元性、暫時性、非體系性、過程性、活動性、可視性、游戲性、矛盾性、悖論性,等等。后現代主義哲學從主客關系轉向了語言與世界的關系,由主客二分轉向主客融合,這涉及本體論問題。由于其論證中的詭辯性,后現代主義哲學不完全反映真理,也包含著錯誤的成分。(擬另文探討)后現代主義藝術自然也是反傳統的:情節、人物往往是不確定的、混沌不清的,難以理解,如同迷宮;另一方面,文藝的表現意識、表現形式乃至藝術本身都嚴重泛化,出現了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的藝術形式。由于藝術是感性的、主觀創造性的,所以不管如何表現都無對錯之分。我們只能根據自己的觀點進行價值判斷,如喜歡不喜歡,合理不合理。后現代主義波及翻譯領域,本可以給翻譯研究帶來新的研究空間。 但是其哲學中的詭辯成分和文藝中的主觀成分占了上風,沖垮了翻譯的研究傳統和業已形成的理論體系,使翻譯研究走向了歧途。 表現之一就是研究者忽略了翻譯包含客觀規律這一事實。翻譯既是科學的又是藝術的,科學的主要特征是客觀規律性;藝術的主要特征就是主觀創造性??茖W有對錯之分,無優劣之別;藝術恰相反,它無對錯之分,卻有優劣之別。由于翻譯包含著客觀規律性,所以它有科學的一面,另一方面譯者也有主觀能動性,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可以再創造,表現為藝術性。而包括女權派的文化派過于強調主體因素,而忽略甚至否定了翻譯中的客觀規律。翻譯作為一門學科,它是對研究對象的系統描述、歸納和解釋,自然不可流于主觀和隨意。所以,后現代主義之于翻譯是不可全盤接受的,而應是批判繼承的。 后現代主義者力圖模糊或否定譯作與原作的關系,如德里達〔11]有“譯作變成原作”的論證。芭斯奈特【12]根據羅蘭•巴特【13]所有文本都依賴于先在成分的論述,斷定世間不存在真正意義的“原著”,并以此否定“原著”及“對等”之類的概念,從而從根本否定“翻譯”的真實性。文化派在消除原著/譯著對立的基礎上,就是對“忠實”、“對等”原則的“顛覆”,從而得出“翻譯即改寫”、“翻譯即擺布”的結論。但由于其前提根基不牢,這些觀念和定義都是不能成立的【4〕【5〕。所以,女權派的對于翻譯地位的認識及其“擺布”行為也就大有疑問了—它不僅不能因此提高婦女的地位,還會有胡鬧之嫌。謂予不信,且看下文分解。#p#分頁標題#e# 3.2翻譯研究中是否存在性別歧視語言 前文講過,女權派的研究不過是后現代主義思潮在翻譯領域的反映,并不怎么具有翻譯研究的理論價值或學科價值。她們并不是從翻譯本位出發對翻譯機制或語言轉換規律進行探索,而是挖掘和批判人們對婦女/翻譯的偏見,以期通過解放翻譯來解放婦女。 我們不難發現,她們所揭示的存在于翻譯研究中的性別歧視語言屬于元語言(或稱工具語言)系統,即是用于描述翻譯現象的語言系統,而不是翻譯中所使用的語言。以此可見,女權派的這類活動不屬于翻譯研究活動,而是揭示翻譯研究中存在的性別歧視語言的政治活動。 其實,所謂的“性別歧視”未必真是如此。 我們無意為使用“性別歧視”語言的研究者辯護,但為了看清女權主義翻譯理論的實質,我們有必要說明,這類“性別歧視”語言不限于翻譯研究領域,而是遍及所有與語言有關系的領域,如文學、社會學、文藝批評等等,甚至成了我們賴以生存的語言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如果說翻譯研究中存在性別歧視語言的話,那么錯不在翻譯。進而言之,斯坦納等人使用所謂的性別歧視語言未必就有歧視婦女的意圖。他們只是借助隱喻手段,來描述翻譯問題,而使用隱喻是人類之共性,無論是閑聊還是創作人們都大量使用隱喻?!墩f苑•善說》中說:“惠子言事善譬。王使無譬,則不能言矣。”這表明,隱喻(即譬)之于表述是不可或缺的—“以其所知喻所不知而使人知之”。其實,我們的語言本身就是隱喻性的—隱喻不是“外在”于語言的,而確實是其本質性的【14〕。男女是人類體驗中最直接的,所以以男女進行隱喻活動就自然而然了。 “不忠的美人”對文詞優美但內容走樣的譯文是一個很形象的比喻。說它因為法語的“翻譯,’(traduetion)是陰性名詞,而不可能出現“不忠的俊男”(lesbea以i浦dsles)這一論述是不正確的,因為語言的語法形式和表述功能是兩個不同的層次。至于使妻子/翻譯因“不忠”而公開受審,丈夫/原作按法律卻不會犯罪的雙層標準,無疑是類比不當的。此外,從邏輯上講,“不忠的美人”預設“忠的美人,’,也就是說,前者并非全稱否定,換言之,美人未必不忠。實際上,既忠且美、不忠卻美、不忠不美的妻子都是存在的,而從翻譯實踐上看,既忠且美、不忠卻美、不忠不美的翻譯也是存在的。“不忠的美人”只是一個漫畫式的寫照。如果它傷害了女同胞,是應該表示遺憾的。 《通天塔之后》不是一部純粹的翻譯理論著作,而是關于語言、文化與翻譯的哲學思考,甚至說它不是以科學語言進行的理論建構,而是以自然語言進行的人文描繪。書名《通天塔之后》本身就是隱喻的。作者融會神學、哲學、詩學、闡釋學、人類學、生物學、生理、心理、社會、歷史諸方面的知識,描述復雜的語言、文化和翻譯問題,自然要求諸“使人知之”的隱喻。他本人就聲明他的感知工具(instrumentsofperception)不是理論,不是假說,而是他所謂的“工作隱喻”(workingmeta-phors)〔8:xvi]。他以男女關系為本喻,類比翻譯行為是從自然、生理、心理的角度對翻譯現象進行超俗的描述。也許,他從既是創生又是語言的“道”(Word或1刀905)悟到了兩性交際與語言交際的統一:“與語言在每一點上都相互咬合,交合與交流、交靖與交融是交際這一主要行為的次類。……性交乃深層的語義行為。”(同上)斯坦納似乎是超然的,沒有歧視婦女的動機。當然,以婦女類比譯作,以交靖類比翻譯是否恰當,或性與語言是否真的同質同構,則是另外的問題了。 綜上所述,所謂的性別歧視語言不惟翻譯所獨有,實際上,這類語言是作者使用的隱喻,未必就是性別歧視。也許,女權派在實施她們所謂的擺布吧。 3.3對譯語語言系統的處理意味著什么針對女權派對譯語語言系統的擺布,即進行性別標記的處理,我們認為:語法的性別標記與生物的性別是兩個不同的范疇,改變語法標記會造成語言系統的混亂,其實對語言標記進行處理或擺布僅涉及語言系統的一小部分,從根本上不能消除性別歧視。此外,對語言系統處理或擺布不是翻譯的任務,也不是翻譯學研究的內容。以下我們試就這種斷言進行論述。 張伯倫〔6:3巧」以法語的“翻譯”(tra-duction)是陰性名詞為依據,認為不可能以“不忠的俊男”來類比翻譯或譯作。這表明她將語言的語法系統與語言應用的邏輯系統混淆了。無獨有偶,羅特賓尼埃爾一哈爾伍德對譯語進行突出陰性標記的處理,也說明她對語法的性標記認識不足。在有性區別的語102言中,如法語,一切名詞都有性標記,陰性或陽性,有的還有中性,如德語,俄語。但是,語言的陽性/陰性與生物的雄性/雌性并不一一對應,陽性名詞可以指代雌性,如professeur、chef等等,陰性名詞也可以表示雄性,如sour-is、abeille等等。陰性陽性也不限于有雄雌之分的生物這類名詞,豈能把陰陽都歸到男女對立上來呢?如果這樣,玫livreestsurlata-ble這句法語不也有性別歧視之嫌嗎?書(h-vre)是陽性的,即男性,而桌子(tahie)是陰性的,即女性。那么書在桌上,即男在女上,書豈不是耍流氓了?女權主義者為彰顯女性突出名詞中的“e”或把其他字母改變成“e”,是沒有道理的,因為“e’’不是一個表示陰性的詞綴—根本就不是詞綴。充其量只能說陰性名詞多以“e”結尾而已。陰性名詞未必就以“e”結尾,反之,以“e”結尾的未必就是陰性名詞。法語中的陽性名詞“homme”(男人)就是以“e’’結尾的,按照羅特賓尼埃爾一哈爾伍德的邏輯,突出“e”又無異于突出男性了。更不容忽視的是,英語語法系統中沒有陰陽的語法標記。改變英語拼寫方法以突出英語中并不存在的陰性名詞,其做法猶如一相情愿的對牛彈琴。退一步講,即便英語有陰陽標記,也是不可以隨意改變的。語言是一個自足的符號系統,有其自身的創生和演變規律。#p#分頁標題#e# 將“author”改為“auther”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性別歧視問題,而且還會搞亂語言系統,改變了長期形成的英語正字法。英語在女權運動的沖擊下,往往將chairman改為“chai甲er-son”,“headmaster”改稱“headteaeher”,使用“he。:she”或“he/she”或“盯he”來照應不定代詞,這種做法有悖于自然語言的表征性,使英語變得麻煩而丑陋。更重要的是,這種做法是極皮相的,根本改變不了所謂的“性別歧視”。而且,這種做法屬于語言的應用層面,讓人摸不清擺布者的意圖,如果“anther”是彰顯女性,那么“HuManRights”豈不是彰顯男性了?3.4對婦女翻譯家的評價意義何在女權派學者史海勾沉,以彰顯婦女翻譯家的豐功偉績實在是應該的。我們就一直為楊絳將(唐吉可德》譯成中文感到無上的敬仰。但是,張伯倫說婦女從事翻譯是因為翻譯比寫作低下,卻是不符合事實的。我們也從史海中拈出幾例,以佐證翻譯之重要,且說明翻譯不惟女性所專。 據《阿里斯狄亞書簡)(玩tterofAristea。)記載,公元前三世紀埃及國王托勒密二世請求耶路撒冷的主教埃里扎爾派譯員到亞歷山大城承擔《舊約》得翻譯工作。于是,七十二名“高貴的”猶太學者會集在亞歷山大圖書館,造就了著名的《七十賢士譯本》。據傳,這七十二名鴻儒來自十二個以色列部落,每個部落六名。十二個以色列部落實際就是猶太人的全部??梢姡@些學者的高貴和譯經的重要。另一起譯經盛事是《圣經欽定本》的翻譯。奉英王詹姆斯一世之命,五十四名專家參與了這項工程,他們多為國中希伯萊文與希臘文的頂尖高手,連當時已享有盛名的莎士比亞都無緣參加。這些學者分為六組,由西敏寺、牛津、劍橋的學者各設兩組,窮七年之功始竣其事。中國對于翻譯的重視絕不亞于西方。天竺高僧鴻摩羅什一度成為沙勒、龜茲的國賓。 前秦符堅命繞騎將軍呂光率兵七萬,西征龜茲,命他“若獲羅什,即馳釋送之”。后來,羅什輾轉落在呂越手里,后秦國君姚興又派兵征伐,迎回羅什,請人西明閣及逍遙園,待之以國師之禮。為一位翻譯家、學者,竟然不惜發動戰爭,可見其貴了。再如,玄獎主持譯經,由唐太宗詔命在鴻福寺進行?;实塾H派房玄齡、許敬宗召集碩學沙門五十余人,參與助譯。根據唐朝的譯場制度,翻譯的司職與流程,從譯主、證義、證文、度語、筆受等等一直到欽命大臣,計有十一個步驟,可為森嚴精104密?!惰べ煹卣摗纷g成后,皇帝又親筆為之作序。 從國君的支持及學者投人的精力可見翻譯的重要性和譯者的尊貴。女權派受后現代主義意識形態的操縱,“發現”翻譯是低于寫作的陰性行為,是婦女的行當,是不符合實際的,而贊揚婦女譯者的“叛逆”的意識,支持她們通過擺布翻譯而創造“新”的作品是不符合翻譯規律的。此前已多有闡發,此處不必重復了。 還需說明的是,婦女翻譯史的研究雖與翻譯學有關系,卻不構成翻譯學,或本位的翻譯學。學科史與學科本身是不同的,當是不言而喻的。婦女翻譯史的研究若是為提高婦女地位,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學科意義言之,也許并不必要。要說必要,那么我們也可以研究婦女文學史、婦女詩歌史、婦女舞蹈史等等。其實,任何事情都可以進行史學研究的,如電燈史、水稻史,只是看研究的對象有無史學價值罷了。一門嚴肅的學科貴在解釋力,越普遍越好。這樣的學科自然也是尚簡的—簡即是美。概言之,翻譯理論也應是以簡馭繁的,不易過多鋪陳、枝蔓。 4.結語 女權主義翻譯研究被認定為翻譯學研究的一個分支,從本文的分析可見,這種認定是十分勉強的。理由概括為:女權派對語法標記和語言應用的處理不屬于翻譯問題,而屬于語言、文字改革問題;對女翻譯家貢獻的研究屬于史學范疇,不屬于本位的翻譯學研究。 由此,可以論斷女權派從事的是社會運動而非學術研究,或更確切地說,通過學術研究從事社會活動。如果堅持說這是學術活動,那么這種學術活動尚不具有學術意義,原因是: l)女權派對語言文字的“改革”總體上是錯誤的,她們沒有語言系統的全局觀念,為解放自己而扭曲語言,違反了語言自身發展變化的基本規律,而且這種“改革”是十分膚淺的,也不可能達到預期目的的:由于語言的表征性和歷史文化的長期沉淀,所謂的“性別歧視”語言從根本上講是不可能消除的。 2)女權派是在后現代主義語境下誕生、成長的,她們與其他文化派研究者一樣在翻譯研究中混淆了文藝與科學的分界,前者“無對錯之分、有優劣之別”的,而后者“無優劣之別,有對錯之分”。她們把翻譯看作可以根據需要任意發揮,任意擺布的東西,從根本上忽略了翻譯作為科學的基本規律。 總之,女權派對學術的貢獻不大,本質上沒能實現“學科雜交”。為解放婦女而解放翻譯,或為解放翻譯而解放婦女,并為此而求諸擺布手段可以說是后現代主義荒誕性的一種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