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會階層保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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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會階層保險的問題

作者:陳建寧 單位:泉州師范學院

同志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階層構成發生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這些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廣大人員,通過誠實勞動和工作,通過合法經營,為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其他事業作出了貢獻。……他們也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1]286新社會階層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總體收入較高,屬于社會中的“先富階層”[2]。他們自主擇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屬于自由職業者,在社會轉型和制度變遷中承擔著較大的風險,職業具有高風險性。如何化解新社會階層所面臨的風險,使他們獲得優化的社會人文生態環境,為他們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保障,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內容。本文以民營企業家為例,談談新社會階層的保險訴求。

一、新社會階層的保險訴求

新社會階層無論是工作或是生活,都面臨著較為復雜的風險。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身心健康風險

1.新社會階層的成員大部分處于亞健康狀態 新社會階層的成員由于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應酬頻繁,長期慢性疲勞,因而大部分處于亞健康狀態。以民營企業家為例。據了解,他們每天勞動時間超過12小時,甚至超過16小時。他們往往沒有節假日,是最忙碌的群體,大量透支著體力和精力[3]。從某種角度看,新社會階層也是弱勢群體,他們像賺錢的機器,精神負擔大,整天生活在高壓狀態下,身心健康少人關心,甚至背負著很大的社會誤解[3]。有關媒體調查顯示:民營企業家的最大心愿就是生命安全與健康。他們在作出社會貢獻的同時,也希望得到人們的關心,渴望社會的理解。

2.人身傷害的風險增大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新社會階層面臨的風險也日益增大?,F階段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比較突出,貧富差距拉大,基尼系數早已突破“國際警戒線”。市場經濟發展較早的地區,民營企業也較為發達,同時,普遍存在著城鄉差別突出、貧富差距較大等問題。當各種矛盾集中交匯于民營企業中,在民營企業中激蕩時,若不注意處理,將導致矛盾激化,一旦釀成悲劇,后果就會十分嚴重。如,民營企業家及其家屬的人身安全較普通民眾常受到威脅,綁架、勒索時有發生,人身傷害事件也不少見。民營企業家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成為繼警察、前線記者之后第三類高危人群。

3.意外風險較多 職業需要與職業習慣導致不確定因素較多,意外風險也較多。他們的外事活動頻繁,工作中頻繁使用各類交通工具,可能帶來意外傷害。4.人際關系緊張 有些民營企業勞資關系緊張,或與客戶債權債務糾紛,導致人際關系緊張,如不注意化解,有可能使矛盾尖銳化,直至釀成悲劇、慘劇?,F實生活中,工人采用過激手段與企業主的沖突時有發生,企業拖欠員工工資而引發的人身傷害事件并非鮮見,債主采取過激手段討債致使債務人傷亡事件也不在少數。

(二)財產風險

1.面臨各種突發風險 有些民營企業家在事業輝煌時揮霍財富,丟掉或喪失創業時的勤儉作風和艱苦拼搏的意志。市場經濟就是風險經濟,市場上沒有永遠的贏家,許多富商巨賈在市場競爭中,在贏得利潤的同時,也常把自己推向市場經濟的風口浪尖,一旦資金鏈斷裂,事業走下坡路甚至跌向低谷,那時,當債務危機及其他一系列困境接踵而至時,可能一夜之間成為“窮光蛋”。

2.投資風險與企業休戚相關 目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居多,它們大多資金有限,投資方式單一,抗險能力較弱,一旦決策失誤,將誘發投資風險。有些企業投資盲目多元化,不能聚集力量抗擊風險。這些財產風險大多由民營企業家個人來承擔。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外,私營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或合伙人都必須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無限責任。目前民營中小企業中很大一部分采取獨資形式和合伙形式,企業存在的風險就是企業投資人的風險。因此,通過保險去化解和轉移風險,獲取優化的人文生態環境顯得尤為重要。民營企業家如果在事業興旺時購買一定的保險,利用保險金具有的免稅功能和免受債權債務關系干擾的特點,即使公司債務危機,保險金還是足以維持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如果在事業發達時買足了保險,而且保險產品適合消費者需要,即使日后家道中落,也仍然可以過著穩定的生活??梢?,保險是一個很好的途徑。

二、新社會階層保險存在的問題

市場經濟就是風險經濟。存在風險就有保險需求。作為新社會階層———保險投資人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保險需求,并且根據自己的承擔能力去選擇保險市場所提供的能滿足自身需要的保險產品。但從我國目前的保險市場看,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公平性問題根據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負責,企業員工個人負擔比重較小,享受以最少的支付獲得最大的社會保障,帶有明顯的社會福利的性質[4]10。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個體勞動者的社保處于真空地帶,而民營企業家更多的是購買商業保險。其實民營企業家既是投資者又是勞動者。馬克思認為,一個社會化的大生產是需要指揮的,需要管理的,企業的管理有兩種,一種叫做監督勞動,一種叫做指揮勞動[5]431。管理工作如今已經成為決定企業成敗的關鍵,因此管理勞動不僅是一般的生產勞動,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而且是可以創造更高價值的生產勞動,創造出十倍、百倍甚至一萬倍的生產勞動[6]。所以民營企業家既是投資者,又是從事生產管理、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者。因此,作為勞動者,民營企業家如何享有帶有福利性質的社保權利以體現社會公平,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至于新社會階層的其他部分,盡管聘用他們的單位必須按照法律規定交納社保,但由于他們是屬于“體制外”的人,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數額、比例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是不一樣的。這種不一樣,是二元經濟社會結構的另一個翻版,同樣是缺乏公平性的。

(二)缺乏產品分類,不能滿足要求目前新社會階層的人數眾多,結構復雜。職業不同,承擔的風險就不同;收入不同,風險承受力就有差別。目前,不管是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產品結構簡單,保險服務渠道單一,市場狹窄,不能滿足社會需要。保險業必須深入了解和認真研究,對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進行個性化設計和差異化服務,不能千篇一律。#p#分頁標題#e#

(三)保險意識淡薄受多種因素影響,這一階層保險意識淡薄,認為投資保險的資金都是自己的,花錢去買不知道何時才能有收益的東西覺得不合算、劃不來。而自由職業者的社會保險都是單位為他們買好的,如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自己很少考慮去投資購買社會保險以外的商業保險。

(四)溝通渠道不暢,服務不到位新社會階層特別是民營企業家屬于特殊群體。由于他們是社會的富裕階層,保險業務人員往往很難或不愿去做深入細致的工作,二者之間缺乏溝通,未能建立一個有效的工作機制。有的保險公司未能及時通知他們按時續保,致使保險過期失效,嚴重損害參保對象的利益,挫傷了參保對象的保險積極性。

三、優化新社會階層保險服務的建議

(一)加強宣傳,使保險知識家喻戶曉市場經濟就是風險經濟。保險在風險管理和融資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保險市場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目前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市場經濟的發育還不夠完善,人們對保險重要性的認識還很不夠,保險知識貧乏,對保險問題的認識存在著許多誤區。因此必須廣泛地宣傳保險的重要性,加強保險教育,傳播保險科學,普及保險知識,使保險知識家喻戶曉,提高整個社會對保險的認識水平。

(二)以人為本,開發和設計滿足不同群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新社會階層的人數眾多,結構復雜。不同的職業群體面臨的風險不同,收入情況大相徑庭,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有很大差別。保險業要深入研究新社會階層的不同社會群體的保險需要,“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生產出符合不同群體需求的保險產品,設計出方便快捷的保險銷售方式、渠道,提供個性化和差異性的保險服務,提高處理理賠服務質量。如針對綁架問題,民生人壽保險公司推出專門為民營企業家量身定做、保障范圍更為全面的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全家福綜合意外傷害保險,覆蓋了綁架醫療服務的內容。保險產品與服務,要針對民營企業家的財產狀況、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家族狀況等因素進行精心設計,合理生產。

(三)完善法律制度,健全保險網絡制度安排和政策推動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支撐。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保險市場必將越來越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必將越來越健全。在建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過程中,應該遵循下列原則。

1.公平性原則 社會保險帶有明顯的社會福利性質,屬于國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本身應具有公平性特征。目前國家正在進行這方面的改革,要逐步建立城鄉一體化、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制度,人人分享改革的成果。應該特別提到的是,個體工商戶、中小民營企業家有較強烈的冒險意識和進取精神,不安于現狀,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承擔著較大的社會風險;他們所投入的技術、管理勞動與不動產結合在一起,創造出滿足社會需要的社會財富,對社會改革和發展作出較大的貢獻。馬克思認為,管理勞動是極為復雜且更為高效的勞動,是一種“生產力(率)特別高的勞動”,而“生產力特別高的勞動起了自乘的勞動作用,或者說,在同樣的時間內,它所創造的價值比同種社會平均勞動多得多”[7]354。因此在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上必須充分考慮新社會階層特別是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家的特點,按照公平原則,合理安排他們應該享有的社會福利(包括社會保險),讓他們在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時候也為自己繳納,其數額應按照他們的貢獻來計算,而且這一部分的投資允許作為企業的生產成本計入,不必交納稅收。

2.以商業保險為主,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 社會保險體現公平性,其覆蓋面廣,但保費少、費率低,只能滿足基本社會保障需求。對于承擔著較大社會風險且收入水平較高的新社會階層來說,如果只有社會保險,就根本不能滿足其保障需要,難以達到化解社會風險的目的。因此,必須與商業保險相結合,以商業保險為主。由于新社會階層的構成比較復雜,有必要根據不同群體的職業特點、工作性質、生活方式、收入水平和承受力,設計和開發適合他們需要的保險產品和保險方式。

3.基本保障與發展需要相結合 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把人的需要歸納為五個層次,即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需要。其實,不管是哪個階層,相同的一點是對生活的珍惜和對幸福的追求,都會把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因此保險首先就是要保障人們的健康和安全。作為市場化的管理手段,保險能夠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履行“穩壓器”和“避震器”的功能。但是保險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必須考慮到風險因素、經濟因素和管理因素。因此,僅僅有社會保險是不夠的,要認真研究不同需要層次群體的保險訴求,把基本保障和發展需要結合起來,設計和生產出符合新社會階層發展需要的產品,提供滿足不同群體需要的個性化保險服務。

總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新社會階層在創造社會財富的同時,面臨著嚴峻的社會風險。他們有著極為迫切的保險訴求,因此,保險業必須根據這一特殊社會階層的保險需要,設計和生產出適合他們需要的保險產品,提供符合他們需要的保險服務。如此,一方面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也為新社會階層提供社會保障,不斷促進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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