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電子商務進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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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電子商務進展途徑

 

1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現狀   在我國的醫療領域中,一個眾所周知的現象便是藥品費用長期居高不下,而且高出國際平均水平很多。我國藥品出售的主要終端是醫療機構,尤其是公立醫療機構,而不是零售藥店。而藥品作為一種高度標準化和條碼指示性的商品,是比較適合從事網上交易的。消費者通過互聯網這種開放、透明、便捷的環境對比挑選藥品,購銷雙方信息就比較對稱,操作過程也十分透明,能夠很好的減少藥品流通過程中的暴利和不法行為,給藥品終端消費者較大的實惠,且能有效的促進行業的發展和國家的醫療改革。   2005年9月29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明確藥品交易必須具備兩項硬性條件,一是藥店必須是自營企業,二是必須連鎖。也就是說,在網上經營藥品必須要和實體藥店一樣,必須具備相關的醫藥經營資質。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統計,截至2011年年底,國內獲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的企業共92家,其中服務范圍為“向個人消費者提供藥品”的B2C企業有49家,其中超半數為2010~2011年期間新批準進入的企業。2009年我國藥品零售市場規模約1480億元,其中網絡銷售約7000萬元左右,僅占零售市場銷售的0.46‰;2011年整個醫藥零售市場約1800億元,網上規模大約4-5億,占零售市場的2‰左右。值得關注的是,2010年美國網上藥店的銷售規模已占其整個醫藥流通規模的近28%;歐洲藥劑師協會下屬的藥店88%以上都開展網上藥品預訂服務,與國外醫藥電子商務發達的國家比較,中國醫藥B2C起步較晚、發展滯后、進程緩慢。我國的“十二五”規劃已明確:鼓勵經營規范的連鎖零售企業發展網上藥店,希望醫藥電子商務企業積極成為推動醫改的有力工具,新醫改也將扶持網上賣藥,將網上賣藥作為醫療體系的一部分,這些都為我國發展醫藥電子商務帶來了信心。   2醫藥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   據艾瑞網近期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網民總數已達到4.85億,其中有1.87億人有過網購經歷,網購交易額高達7735.6億元,同比增長超過67%。與一般消費品轟轟烈烈的電子商務相比,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發展正處于建設和發展初期,尚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一是相關政策法規尚不健全。目前我國雖然已經有了20多部關于電子商務的法律,但卻沒能建立專門屬于醫藥電子商務的法規。已有的那些法規大都停留在網絡的運營建設、域名注冊、網絡安全與發展的初步層面上,而對于醫藥電子商務運營中最為核心的問題,如數據與隱私權保護、網上支付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涉及交易環節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相關方權益保護的問題,涉及相對較少。醫藥電子商務立法能夠為醫藥電子商務的交易提供和諧統一的法律環境,從而起到維護交易安全,保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個人隱私的作用。   二是醫藥物流體系不完善。由于醫藥行業運送對物流要求更高,能快速安全的把藥品送到用戶手中是一件很難的事情,而且還不能委托一般的物流企業,必須是取得一定資質認證的專門的物流企業。   三是醫藥電子商務的準入門檻高。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必須同時具備《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和《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的企業方可開展網絡售藥。經營藥品需要具備GSP認證資質,根據GSP的要求,藥品銷售單位必須配備執業藥師提供專業咨詢,處理藥品使用環節中的相關問題。   四是信息流、資金流與物流未能有效集成。首先,因為買賣雙方對于網上支付安全性的質疑以及相關法律保護的缺失而造成了現在醫藥電子商務的信息不夠開放。其次,我國醫藥流通領域的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網絡能夠覆蓋全國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在我國醫藥流通領域尚處在初期建設階段。由于以上方面原因造成了我國醫藥電子商務中資金流、信息流、物流之間的不連貫,不能十分有效地集成,降低了電子商務的應用價值。   五是人才匱乏。醫藥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是發展的關鍵,當前我國既懂電子商務同時又懂醫藥的人才的確太少。電子商務人才流動性本身較高,且其他行業的待遇較醫藥電子商務又較高一些。如何才能用好人才、留住人才也是發展醫藥電子商務必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   六是消費者是否信任的問題。網上諸多假藥讓消費者失去網上交易的信心,因此誠信與信任問題是制約現在行業發展的一個關鍵點。尤其對于關系到身體健康的產品,與其它網上消費行為相比,網上購藥從聽說到了解到嘗試,需要更長的時間。另外,很多消費者想買藥但是可能不清楚這種藥是否可以服用,對于網絡上銷售的藥品的價格、品牌和質量沒有把握。   3發展我國醫藥電子商務的幾點措施對策   (1)不斷完善醫藥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醫藥電子商務的運行與發展需要良好的政策與法律環境,因此,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快制定醫藥電子商務發展與規范的相關法律法規。新修訂的GSP將于近期正式頒布,它克服了現行規范的管理范圍僅局限于藥品流通環節的問題,將GSP適應范圍合理地覆蓋到藥品生產、流通環節中所有涉及到藥品的銷售、儲存以及運輸的活動,這對于加快醫藥電子商務的發展十分有利。   (2)加大醫藥信息化建設的投入:醫藥電子商務的信息化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產品、實施、價格及其它相關配套條件,要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各種因素相互協調,才能實現整體效益最大化。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將會使交易成本下降。醫藥信息化應用程度的提高,將會促進醫藥電子商務的發展。   (3)適當放寬準入門檻:近些年的社會實踐已經證實,市場環境與制度安排是制約醫藥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因素,國家相關部門應從政策層面松綁,從根本上推動醫藥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p#分頁標題#e#   (4)規范醫藥電子商務支付手段:對于醫藥電子商務而言,若沒有一個良好的誠信體系做支撐,由于藥品本身的特殊屬性,將會阻擋絕大多數的終端消費者加入到藥品網購的行列中。因此,政府應通過工作創新、部門協調、上下聯動,以期盡快實現藥品網購與城鎮醫???、新農合醫療卡的無縫對接,以解決目前醫藥電子商務中的支付問題。   (5)加強監管:醫藥電子商務在互聯網上的交易過程十分方便、快捷,買賣雙方只需動用鼠標就能完成藥品的交易,而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潛藏著欺詐行為,甚至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造成十分嚴重的后果。因此,必須加強對網上銷售藥品的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經營、無證經營以及無藥品安全保證的銷售行為,嚴防利用網絡對藥品終端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6)積極培育第三方物流:醫藥物流不是簡單的藥品進、銷、存或者是藥品配送,藥品是特殊商品,對配送過程有很高的要求,成熟的電子商務模式需要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與之配套。第三方物流指由產品的供方和需方之外的專業物流企業去完成物流服務的運營模式。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企業配送質量和效率,是發展醫藥電子商務的重中之重。   (7)大力培養醫藥電子商務人才:針對當前醫藥電子商務復合型人才十分緊缺的問題,企業一方面可以通過從醫藥和電子商務兩方面人才分別招聘、統一培訓的方式培養所需的人員。另一方面,企業應與國內部分開設了醫藥電子商務方向專業的醫藥商學院加強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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