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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關海波 單位:內蒙古財經大學講師
內蒙古自治區幅員遼闊,資源豐富,但到目前為止,尚處在一個以工業化為主的經濟發展時期,要想發展低碳經濟,由“高耗能”變為“低耗能”,由“高污染”變為“低污染”,還需要結合自身優勢,抓住機遇努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一個以低碳經濟為核心的內蒙古。
一、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優勢與劣勢
(一)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優勢
1.政策環境優勢。國務院制定的十大振興計劃已把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振興重點,明確要求給予資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自治區也強調要把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重要內容,從而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了政策保障。
2.自然資源優勢。內蒙古是國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制造業基地和生態屏障,作為能源大區,有著豐富的可再生資源和碳匯的特有優勢,有了這些自然優勢,就為發展低碳節能經濟提供了很好的保障。內蒙古有豐富的資源優勢。作為我國能源和原材料重要省區,內蒙古具有發展低碳經濟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優勢。可再生能源中,內蒙古風能儲量為10.1億千瓦,50米高度的可開發風能為20.2億千瓦,約占全國陸地風能的40%,居全國首位。內蒙古平均日照時數為2600~3400小時,全年太陽能輻射總量為4800兆~6400兆焦耳/平方米,可利用風能總功率1.01億千瓦,居全國首位,太陽能資源儲量居全國第二位。這些位居前列的資源優勢,可以作為發展綠色經濟的基礎,也為低碳之路打開了綠燈。內蒙古有碳匯能力強的優勢。碳匯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說森林吸收并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內蒙古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屏障,碳匯能力不斷增強,具有巨大的碳減排潛力。
3.產業轉型后發優勢。目前,自治區仍處在以第二產業為主的經濟發展時期,從以第二產業為主到以低碳產業為主尚有一個巨大的發展空間。到2009年,全區火電裝機容量達5700萬千瓦,風電裝機容量達520萬千瓦,原煤產量達6億噸,天然氣產量達130億立方米?;拘纬闪艘悦嘿Y源為主的能源重化工產業體系,以煤制油、煤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為主的大型現代煤化工體系,成為國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有了一定規模的工業基礎,產業轉型才能順利,低碳之路才會更加暢通。
(二)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劣勢
1.經濟方面的劣勢。目前,內蒙古的經濟水平還相對落后,短時期內工業仍被作為主導產業,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就可能陷入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經濟發展的怪圈。雖然自治區經濟發展以工業為主,但工業發展水平遠低于其他發達省市,國內的其他一些發達省市第三產業比重已經占絕對優勢,自治區若要發展低碳經濟還要投入大量資金與技術,減排任重而道遠。在這樣的經濟環境下,實行低碳經濟還是有一定難度的,至少自治區現有的產業結構還不完全適合低碳經濟。2000年以來,內蒙古三次產業結構的變動趨勢基本符合高度化的要求,即第一產業比重下降,第二、第三產業比重不斷上升。主導產業對于一個地區經濟起著支撐和引導作用,選擇好主導產業,對實現地區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尤為重要。內蒙古“十一五”產業規劃中提出要“鞏固和提高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農畜產品加工、裝備制造和高新技術等特色優勢產業的主導地位,重點發展煤炭、電力、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建設國家級能源基地”。煤炭、冶金、化工產業應該作為支柱產業,因為這些基礎產業目前在內蒙古經濟中起著支撐作用,而且在未來較長時期內仍會繼續支撐著內蒙古的經濟發展,然而,能源、冶金、化工等為“三高”產業,在低碳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其發展在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中的功能有限。經濟正在騰飛時期的內蒙古,想讓經濟由“高碳”向“低碳”轉變,還需要適當地轉變產業結構,以此來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
2.社會、法律、文化方面的劣勢。目前,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還不成熟,對于高能耗、高排放的污染企業尚無專門有效的法律來約束。同時,社會輿論雖然支持低碳產業與低碳經濟的發展,但對于低能耗、低碳的宣傳力度仍然欠缺,這些問題在自治區同樣存在,在大力宣傳低碳經濟的同時還沒有制定出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人們的行為。
3.技術環境方面的劣勢。目前,自治區的經濟雖然在快速平穩的發展,但仍落后于其他發達省市,現有的技術水平特別是新能源利用技術、節能技術等低碳技術仍落后于相對發達的省市,這也在阻礙著低碳內蒙的構建。
二、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機遇與挑戰
(一)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機遇
1.國際環境。從《京都議定書》到哥本哈根會議,碳排放已經變成了國際利益主體之間政治和經濟的博弈。從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到生態文明,在這樣的文明進程和發展格局下,誰最先運轉新的經濟增長模式,誰就站在了經濟增長的制高點,誰就是明日市場的主人。相比發達地區,我們走得慢了些,工業的體量與質量都不靠前。然而靠后發優勢領先當今市場的事例并不鮮見。慢與快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無論從國內的形勢分析,還是從區內的形勢分析,構建低碳內蒙的機遇是前所未有的。
2.國內環境。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還有一個更好的機遇,順應國家制定的大政策。長期以來,中國經濟發展是以高耗能、高污染換取的經濟快速增長。在哥本哈根會議前夕,中國政府宣布了碳減排目標,到2020年中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下降40%到45%,這一目標體現了中國政府積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決心。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將會繼續限制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發展,增加清潔能源及其設施的建設投入,發展環境保護和清潔能源技術,從而促進產業調整,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同時政府強調要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適應需求結構變化趨勢,完善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有了國家大力倡導的低碳經濟的特殊時期、特殊機遇,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發展模式將會更加順利、更加平穩。
3.自身狀況。低碳旅游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一個好的機遇。在發展低碳經濟的背景下,自治區可以更好地發展旅游業,使旅游業變為低碳旅游。“科教興區”也為發展低碳經濟提供了很好的機遇。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發達地區大量的資本需要尋找新的增長點,選擇新的投資場所。內蒙古除具有獨特的自然、人文優勢外,還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是外來資本投資的理想選擇,這些都為構建低碳內蒙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會。#p#分頁標題#e#
(二)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挑戰
1.碳排放量上升與承擔減排責任的壓力。自治區工業化進程仍在推進,這是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保證,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快速推進的內蒙古,正處在能源需求快速增長階段,大規模基礎設施不可能停建,怎樣既確保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又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還是一個難題。因此,就要協調節能減排與發展工業化之間的關系。
2.攻克技術水平的難關。“富煤”的資源條件,決定了內蒙古能源以煤為主,低碳能源雖然豐富,但是由于技術的原因選擇有限,傳統工業的技術升級與減排技術的開發仍需時日。工業技術升級與減排技術開發進展緩慢,碳排放量就會居高不下,這會影響自治區低碳經濟的發展。此外,自治區綠色產業還在起步階段,缺乏核心技術的前期積累,想更好地發展低碳經濟,還有一定的難度。
3.產業結構不合理的難題。目前內蒙古的經濟主體是第二產業,這決定了能源消費的主要部門是工業,而工業生產技術水平又相對落后,加重了內蒙古經濟的高碳特征,要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還應該大力發展新興產業,要把發展新興產業作為調整產業結構、培養新經濟增長點的重要舉措,打造具有自治區特色的新興產業體系。由此可見,調整產業結構、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是一個重大課題。
4.資金瓶頸。內蒙古經濟由“高碳”向“低碳”轉變的最大制約,是整體科技水平相對落后,技術研發能力有限,低碳經濟發展之路就會走得異常緩慢,要想提高科研水平,就需要巨額的投入,拿出大量的資金用在技術研發上,而目前的內蒙古經濟還相對落后,正處在一個經濟發展時期,在拿出大量資金用于科研的同時又能不影響其他投入,這對內蒙古來說又是一個挑戰。
三、內蒙古發展低碳經濟的對策與建議
(一)調整產業結構
日本學者茅陽一給出了測算一個國家和地區碳排放量的Kaya公式,即碳排放量=人口×人均GDP×單位GDP的能源用量×單位能源用量的碳排放量。從人類社會發展的趨勢看,人口數量和人均GDP一般不會出現下降情況,相反卻是不斷增長。因此,要減少碳排放的總量,只能在后兩項因子中尋找下降的空間。單位GDP的能源用量稱為能源強度。產業不同,能源強度不同。要降低能源強度,就必須提高能源效率。單位能源用量的碳排放量稱為碳強度。能源種類不同,碳強度差異很大?;茉粗?,煤的碳強度最高,石油次之,天然氣較低。由此可見,碳排放總量的主要決定因素在于能源強度和碳強度,而能源強度的大小取決于能源效率,碳強度大小取決于能源結構。因此,從根本意義上說,發展低碳經濟的途徑在于提高能源效率和改善能源結構。提高能源效率可以通過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技術進步來實現,但改善能源結構卻受到資源稟賦的約束,特別是對于像自治區這樣的以煤炭為主要能源的資源大省,在低碳能源結構中,本來存在的比較優勢卻變成了比較劣勢,帶來的挑戰是可想而知的。因此,自治區的主導產業不應該是高碳能源產業,而是要大力發展新興產業。
(二)盡快轉變觀念
結合自治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節能減排的工作要求,盡快研究、制定低碳經濟發展戰略的短、中、長期規劃。當前,要抓緊區域性低碳性社會試點工作,在全區建立一批低碳社會實踐區、低碳產業實踐區、低碳經濟區、低碳城市實踐區。低碳產業可以在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行業先行試點,選擇作為自治區探索低碳經濟發展的重點領域,開展低碳宣傳,倡導低碳生產方式。
(三)科學選擇戰略性新興產業
科學選擇戰略性新興產業非常關鍵,選擇的方向符合自治區實際,就可能實現跨越性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學選擇應依據三個標準,一是產品要有穩定的市場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經濟技術效益;三是要能帶動一批產業的興起。從內蒙古工業化的實際情況出發,內蒙古應重點發展現代煤電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現代煤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裝備制造、現代物流等產業,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含量高、資源消耗少、能耗少、低排放、發展潛力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四)完善相關政策
2010年自治區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大力培育新興產業,這也包含培育和推動新興主導產業、新型戰略性產業發展。要把發展新興產業作為調整結構、培育新增長點的重要舉措,打造具有自治區特色的新興產業體系。一是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產業。加快千萬千瓦風電基地規劃和建設,著力解決電網接入等制約風電發展的突出問題;抓好太陽能、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建設;著力提高煤的清潔利用、綜合利用水平;積極發展甲醇下游產品,延伸甲醇產業鏈。二是大力發展新材料產業。打造以多晶硅、單晶硅、太陽能電池為主的硅材料產業鏈;推進百萬千瓦光伏產業基地建設;加快發展稀土新材料。三是大力發展裝備制造業。抓好煤礦機械、工程機械、汽車及其配套產業發展,積極承接先進制造業轉移。四是大力發展生物和環保產業。針對上述內容,出臺相應政策法規。
總之,內蒙古在未來幾十年內能否走到全國發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自治區應對低碳經濟發展調整的能力,因此必須盡快采取行動積極應對這種嚴峻的挑戰。積極發展低碳經濟,充分發揮自己的優勢,盡量轉變自己的劣勢,努力調整主導產業結構,同時建立與低碳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制定低碳發展的法律體系和市場機制,最終實現由“高碳”時代到“低碳”時代的跨越,真正實現自治區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