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尼替尼致藥物性肝損傷臨床藥學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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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尼替尼致藥物性肝損傷臨床藥學監護

摘要:目的探討舒尼替尼致急性藥物性損傷的藥物治療及藥學監護的方法,提高臨床藥師藥學監護能力。方法臨床藥師對1例患者服用舒尼替尼后出現急性肝損傷的病例進行分析和討論,對肝損傷進行分型及嚴重程度判斷,協助醫師制訂治療措施。結果醫師采納臨床藥師的意見和建議,患者肝損傷逐漸好轉。結論臨床藥師通過與醫師協作,對患者實施個體化藥學治療,保證了患者用藥安全、有效,提高了藥學監護水平。

關鍵詞:舒尼替尼;藥物性肝損傷;藥學監護;臨床藥師

藥物性肝損傷(drug-inducedliverinjury,DILI)是指人體使用一定劑量藥物后,由于藥物本身或其代謝產物所引起的不同程度肝損傷[1],急性肝損傷最為常見,也可表現為慢性肝損傷,嚴重時可致肝衰竭甚至死亡[2]。迄今DILI仍缺乏簡便、客觀、特異的診斷指標和特效治療手段。舒尼替尼是一種多靶點酪氨酸激酶抑制劑,通過抑制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干細胞因子受體等,使腫瘤細胞失去分裂、生長能力[3]。舒尼替尼屬第一代FMS樣酪氨酸激酶(FMS-liketyrosinekinase3,FLT3)抑制劑。FLT3是急性髓系白血病(acutemyeloidleukemia,AML)最常見的突變基因,FLT3突變陽性是AML的獨立預后因素。FLT3突變陽性導致高白細胞數/原始細胞數、低誘導緩解率、低無病生存率、低總生存率[4]等,FLT3抑制劑是FLT3突變陽性的有效治療靶標。FLT3突變陽性患者需長期舒尼替尼維持治療,其主要不良反應為手足綜合征、高血壓、骨髓抑制、心臟毒性、肝毒性等[5-6]。2010年FDA已要求增加舒尼替尼肝毒性的黑框警告[7]。本研究通過1例AML患者服用舒尼替尼后出現DILI的藥學監護與干預,為DILI的藥學監護、藥師介入藥物治療提供方法和思路。

1病例概況

1.1患者基本情況

患者,女,22歲,2016年4月診斷為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myelodysplasticsyndromes,MDS),予地西他濱30mgd1-3+去甲氧柔紅霉素(IA)5mgd4-7+阿糖胞苷15mgq12hd4~8]。2016年5月26日考慮MDS轉急性髓系白血病(M2)。之后分別行地西他濱+IA及地西他濱5d單藥化療。此后患者自行停止化療,等待移植。2017年6月疾病進展予地西他濱+IA化療。2017年7月予HAA化療(具體不詳)。2017年12月6日骨髓示原始細胞占90%,考慮腫瘤進展,予HAA化療:高三尖杉酯堿2mgd1~5+阿柔比星20mgd1~3,10mgd4~7+阿糖胞苷50mgq12hd1~7。化療后患者重度粒缺伴肺部感染,反復發熱,少許咳嗽咳痰,無腹痛腹瀉等。體格檢查:血壓105/62mmHg,心率70次/分,白細胞計數3.8×109•L1,中性粒細胞0.1×109•L1↓,淋巴細胞3.5×109•L1↓,血紅蛋白80g•L1↓,血小板計數102×109•L1↓。入院診斷急性髓系白血病(M2,MDS轉化,FLT3-IID陽性),肺部感染。

1.2治療經過

患者化療后重度粒細胞缺乏癥伴肺部感染,予予注射用美羅培南聯合卡泊芬凈注射液抗感染。入院后血小板計數5×109•L1↓,伴皮膚黏膜出血,予卡絡磺鈉氯化鈉注射液80mg•d1靜滴改善出血。2018年1月9日(d12)白細胞計數95.4×109•L1↑,中性粒細胞0.5×109•L1↓,淋巴細胞93.5×109•L1↑?;颊呒膊∥淳徑猓佑米⑸溆酶呷馍减A2mg靜滴化療。1月10日(d13)患者白細胞仍復制迅速,考慮患者FLT3/ITD突變陽性(高危),1月11日(d14)給予自備蘋果酸舒尼替尼膠囊50mg•d1,同時地西他濱注射液25mg靜滴化療。患者當天出現上腹較顯著的全腹部疼痛,伴惡心嘔吐數次,嘔吐物為胃內容物,及時予甲氧氯普胺注射液10mg肌注,之后癥狀緩解。1月12日(d15)患者稍感乏力,B超示肝膽胰脾腎未見明顯異常。生化指標:ALT1655U•L1↑,總膽紅素(TB)34.7μmol•L1↑,直接膽紅素(DB)20.5μmol•L1↑,白蛋白38.5g•L1↓,C反應蛋白(Creactiveprotein,CRP)21.1mg•L1↑,INR1.06等,提示肝功能異常。停用舒尼替尼,予異甘草酸鎂注射液200mg•d1、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4.0g•d1靜滴保肝降酶。1月19日(d22)患者肝功能明顯好轉,但考慮原發疾病未控制,再次給予舒尼替尼膠囊12.5mg•d1。1月23日(d26)患者白細胞仍持續升高(14.1×109•L1↑),肝功能恢復正常,為有效控制原發病,增加舒尼替尼膠囊劑量至25mg•d1,之后肝功能恢復正常,血象也逐漸恢復正常(2月6日:白細胞計數6.9×109•L1),結果見表1。

2討論

2.1舒尼替尼致DILI的判定依據

因缺乏特異性診斷標志物,目前DILI的診斷仍為排他性診斷:①結合患者病史及影像學檢查,排除病毒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血管閉塞性疾病及其他肝臟系統疾病。雖嚴重感染可致肝毒性,但目前患者感染較輕,可排除感染因素,依據《藥物性肝損傷診治指南(2017)》[8]及RUCAM評估表[9],本次不良反應考慮為藥物性因素(RUCAM=10分,極有可能)。②患者使用舒尼替尼與肝損傷發生有合理時間關系:首次用藥后出現肝損傷的潛伏期在5~90d內,停藥幾天后臨床表現消失而轉氨酶1周內下降>50%[10],即可說明有時間相關性?;颊呤褂檬婺崽婺崆案喂δ芨黜椫笜苏#幃斕旎颊叱霈F全腹部疼痛伴惡心嘔吐。因患者既往使用過地西他濱且均無明顯不適,排除地西他濱引起的消化道不適,舒尼替尼引起消化道反應不能排除,但考慮舒尼替尼有肝毒性的黑色警告,且多數患者發生急性DILI可有上腹不適、惡心嘔吐等癥狀[8],藥師考慮是否可能發生肝損傷,建議監測肝功能、白蛋白和凝血功能等指標(醫師采納)。服藥1d后ALT高達1655U•L1,停用舒尼替尼同時保肝降酶,停藥5d后ALT下降幅度>80%。③符合舒尼替尼已知不良反應:舒尼替尼肝損傷癥狀包括高轉氨酶血癥、血膽紅素升高、肝衰竭等。在1項III期臨床試驗中服用舒尼替尼的1%~3%患者發生3/4級轉氨酶或膽紅素升高,0.3%發生肝衰竭[11]。④排除其他藥物引起DILI:在肝損傷發生之前90d內可引起DILI的藥物包括美羅培南、泮托拉唑、卡泊芬凈、阿柔比星、阿糖胞苷。國外6154例大樣本研究顯示美羅培南致5.20%患者ALT升高[12]。泮托拉唑致肝毒性較罕見,目前僅有個案報道其可致急性肝損傷[13]??ú捶覂艨梢鸲虝汉蜔o癥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個別病例報道卡泊芬凈可致急性肝損傷,但尚無明確的證據顯示臨床上可致急性肝損傷[14]。1項II期臨床試驗顯示98例患者使用阿柔比星后出現中度肝毒性(2%)[15]。高劑量(1~3g)阿糖胞苷治療時,有25%~50%發生肝損傷伴酶升高,膽汁滯留和膽紅素增加,少見肝靜脈栓塞。以上藥物患者均既往使用過,且未發生明顯肝臟相關不良反應,其中患者使用低劑量阿糖胞苷(100mg),出現肝損傷后其他藥物均未停用,由此均可排除。

2.2DILI的治療對策

DILI首要治療措施是及時停用導致肝損傷的可疑藥物,并予保肝降酶。國際醫學組織理事會(CIOMS)[16]及我國肝衰竭指南[17]基于受損靶細胞類型將其分為肝細胞損傷型、膽汁淤積型、混合型?;颊呤褂檬婺崽婺岷驛LT高達1655U•L1=41.38ULN≥3倍ULN,且ALT超過正常值的倍數/ALP超過正常值的倍數(R)=12.1≥5,但血清ALT和/或ALP呈可恢復性升高,TBil=1.51<2.5ULN,且INR=1.02<1.5,因此本例DILI為“急性藥物性肝細胞損傷型(R=12.1),RUCAM10分(極有可能),嚴重程度1級(輕度肝損傷)”。本例DILI符合藥物停藥指征[18],因此建議暫停舒尼替尼。DILI應根據臨床類型選用適當藥物。指南推薦炎癥較重的輕-中度肝細胞損傷型可用雙環醇或甘草酸制劑(甘草酸二銨腸溶膠囊或復方甘草酸苷等)。異甘草酸鎂用于治療ALT明顯升高的急性肝細胞或混合型DILI(推薦級別1A),促進肝細胞增殖[19]。全國多中心II/III期臨床試驗證實,異甘草酸鎂治療抗腫瘤藥物引起的DILI效果更優,安全性更高,可縮短肝臟損傷病程[20]。急性肝損傷時聯合不同作用機制和靶點的藥物,可更好發揮保肝作用,如甘草類制劑聯合抗氧化劑,不僅減少炎癥因子持續產生,避免肝損傷加重,而且中和已產生炎癥因子,減輕已造成損害。該患者屬輕度肝細胞損傷型,但ALT明顯升高,炎癥較重。臨床藥師結合患者病情建議及時停用舒尼替尼,同時給予異甘草酸鎂注射液200mg•d1聯合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0.4g•d1保肝降酶治療,定期檢查肝功能。藥師干預后,患者肝功能在5d內ALT下降幅度>80%,TBil、GGT等均恢復正常。

2.3舒尼替尼劑量調整

首次給予舒尼替尼50mg•d1后,患者出現ALT升高,因急性DILI大多預后良好,及時停用舒尼替尼且保肝降酶治療后,患者肝功能逐漸恢復正常。患者是FLT3突變陽性AML(高危),此類患者白細胞增殖旺盛,復發率高,總生存率短[21]。綜合考慮該患者使用舒尼替尼利大于弊,不建議永久停用舒尼替尼,需個體化調整劑量。關于舒尼替尼治療難治性AML的I期臨床試驗中,首先予舒尼替尼50mg•d1,未觀察到劑量限制性毒性,期間主要發生2級不良反應如水腫,疲勞和口腔潰瘍等。之后增加劑量至75mg•d1,觀察到4級不良反應如高血壓和心力衰竭,因此本次臨床試驗不推薦75mg•d1,推薦劑量為50mg•d1[22],且期間未發生肝損傷。關于60歲以上FLT3突變型AML患者的I/II臨床試驗中,舒尼替尼聯合標準“7+3”化療方案(阿糖胞苷+柔紅霉素)進行維持治療時,首先每化療周期給予25mg•d1舒尼替尼,如未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可將舒尼替尼劑量增加至50mg•d1,如出現≥2個劑量限制性毒性,舒尼替尼劑量仍為25mg•d1,然后維持治療2年,本臨床試驗無患者使用50mg•d1。結果提示25mg•d1舒尼替尼維持治療方案患者耐受性良好[23],主要不良反應是手足綜合征,血液毒性,胃腸道反應,高血壓,感染等,未發現肝損傷。因此患者肝功能恢復正常后,予低劑量舒尼替尼12.5mg•d1,重點觀察消化道癥狀及監測肝功能、凝血功能等。結果顯示患者再次使用舒尼替尼后,肝功能無異常。但患者白細胞仍增殖迅速,為控制原發疾病,予舒尼替尼25mg•d1,復查肝功能正常且白細胞得到有效控制。如患者再次出現3/4級嚴重肝毒性,需終身停用舒尼替尼,并更換其他FLT3抑制劑如索拉非尼、米哚妥林。在臨床藥學監護中,建議首先給予小劑量舒尼替尼25mg•d1,如患者可耐受,根據患者疾病對藥物應答,以12.5mg為梯度單位逐步增減劑量,關注胃腸道反應,定期監測肝功能。除關注舒尼替尼肝毒性之外,還需監護其他常見不良反應,如手足綜合征、高血壓、蛋白尿、心臟毒性等,并做好患者用藥宣教。臨床藥師還需關注藥物、食物與舒尼替尼之間的相互作用。舒尼替尼主要在肝臟內氧化分解,產生主要活性代謝物經CYP3A4代謝,后經糞便排出。臨床藥師重點關注對CYP3A4有影響的藥物,如CYP3A4誘導劑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利福平、卡馬西平等和抑制劑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甲硝唑、環孢素等,如需聯用應告知醫師,權衡利弊后應用或對藥物用量進行個體化調整。臨床藥師還需告知患者避免進食對CYP3A4有抑制作用的食品(如葡萄柚等)。綜上所述,臨床藥師通過本次重點病例監護和干預,應從以下3方面為臨床提供全面的藥學監護及更專業的藥學服務:①介入臨床治療計劃制訂,前沿藥物使用前臨床藥師需及時、全面匯總藥物信息,提供合理循證建議,優化治療方案;②提醒臨床做好預防、及時做好藥學監護:如藥品說明書有藥物肝毒性警告、禁忌且注明防治措施的,臨床藥師需及時提醒臨床做好預防和開展藥學監護;③重點關注藥物相互作用,做好提醒及患者宣教工作。

作者:鄭蓓 張美玲 馮頻頻 李功華 單位:浙江省立同德醫院藥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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