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稅收調控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稅務籌劃對企業會計核算影響分析
【摘要】稅務籌劃是以會計核算為基礎而展開的稅務管理工作,依據稅務政策中的優惠點來改變會計核算方式,能夠有效地發揮稅務籌劃的真正價值和意義。鑒于此,論文對稅務籌劃與企業會計核算的概念、稅務籌劃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進行了闡述,并對具體的會計核算影響因素,即固定資產折舊、存貨計價、企業銷售、企業資產減值等進行了分析,以期為制定科學的稅務籌劃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關鍵詞】稅務籌劃;企業會計核算;影響
1引言
不同的會計核算元素中存在不同的核算方法,而不同的核算方法產生的企業利潤點、納稅稅額不同。作為企業而言,如何減少納稅金額,對減少企業成本、實現企業減負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要全面了解國家稅收政策變動信息,以及企業經營發展的現實狀況,在此基礎上展開企業稅收籌劃工作,通過對企業內部核算方法的調整,來達到稅收繳納延遲、稅收減少的目的。
2稅務籌劃與企業會計核算的概述
2.1稅務籌劃的概述
企業稅務籌劃并不是漫無目的的籌劃,不是沒有參考標準、限制范圍的籌劃,而是具有導向意義的籌劃,需要遵循國家稅收標準,在國家稅收范圍內來對企業經營狀況進行調整優化,進而實現稅務減免的一種籌劃。因此,遵循國家稅收政策,依法進行納稅是企業稅務籌劃展開的前提條件。而從國家的稅務角度而言,制定相應的稅務政策的目的就是優化市場企業發展結構,構建良性發展的市場經營體系,所以鼓勵企業利用國家推行的現有政策實現企業稅務減免,減少企業成長發展的壓力。由此可見,企業稅務籌劃是一種積極意義的籌劃,是優化企業管理、構建良性成產循環的有力保證。
我國社會發展中經濟法運用
【摘要】有關我國經濟法,如果從功能視角進行剖析,能發現其可以直接呈現我國經濟法的主要特征。因此,在進行經濟法研究時可從其基本功能著手。對此,論文以經濟法基本功能為視閾點,簡要分析其在我國社會發展的相關應用,并針對經濟法優化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經濟法;社會發展;應用分析
1經濟法在社會發展中的應用
1.1為經濟安全提供保障。經濟安全主要涉及穩定社會經濟結構與有序運行經濟制度。經濟安全在轉型期會面對國內市場變化或者是來自域外不特定因素的一系列影響。關于域外不安因素,具體為發達國家轉嫁經濟風險帶來的風險、各國貿易保護等。而國內市場風險主要指的是在調整市場結構中維持供需關系平穩、分配市場主體利益分配、消費群體收入存在較大差距等風險[1]。若想在轉型期確保經濟安全需具體依靠市場運行監管或是經濟法調制手段。財稅法、計劃投資法以及金融宏觀調控法等都屬于常見的宏觀調控方法,上述法律重點是基于宏觀層面對我國當前經濟結構失衡加以有效調整。在財政稅收法中有關分配正義收入方法,為我國轉型期合理分配社會資源提供根本性的法律制度保障。從某種角度分析,財稅法自身就具備收入分配正義這一基本價值理念,觸及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權、國富和民富二者關系等問題。由此可見,在處理收入分配問題時財稅法體現著有別其他法律的獨特手段及理念,其也直接決定了財稅法在處理收入分配正義方面更優于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著眼于我國金融宏觀調控法,其主要通過宏觀金融政策對我國金融市場進行調整,與此同時,金融政策在國際上的協調和合作也屬于全球化時代的實際需要。由中央銀行貫徹國家貨幣政策在金融領域,同時宏觀預測貨幣政策的穩定性與風險性。經濟法在市場規制中可以協調、引導縱向及橫向上供需關系。在調整市場結構過程中需要維持穩定的供需關系,從而對不同市場主體協調好彼此之間的利益協調。
1.2合理分配發展性資源。所謂發展性資源,其主要指的可以提升人民經濟收入的一類資源,主要包括:市場化土地資源問題,這一問題是對土地使用權人提高經濟利益而言的;推動金融行業市場化,該項問題的關鍵是在推進金融行業市場化過程怎樣將國家金融業效率和安全科學協調;發展經濟過程中的轉變問題,也就是轉變為科技發展經濟的方向,如提高勞動者素質、科學技術的引進等;持續性發展能源問題,具體是指合理開發與高效應用礦產、煤炭資源,現階段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違法、過度開發礦產資源后引發的地質危害等,導致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缺少科學的執行協調與監管機制。所以,協調發展性資源重點要分配好與協調好土地資源、金融資源、不可再生資源以及科技資源等。基于分配社會物質利益層面分析:第一,主要依靠出口促進經濟增長轉變為擴大內需,提高社會物質利益[2]。出于實現擴大內需的目的,一定要提升農民消費者收入,現下問題主要體現生產成本、物價和農民收入水平之間不成正比。所以,應在促進工業發展的同時提升農業收益率與生產效率。第二,分配高新技術產業資源,重點涉及選擇產業目標、引進與投入資源、分配與培養高新技術人才。處在全球化時代的今天,在分配社會資源的過程中合理分配高新產業物質資源發揮著關鍵作用。
1.3合理分配基礎性公共資源。對于這部分資源而言,主要指的是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有關的資源?,F階段,我國不協調的基礎性公共資源分配重點呈現在:失衡的村級醫療資源、城鄉基本醫療資源;仍需完善的保障體系;需進一步提升的涉農保障水平等。針對這些問題,學術界、政界將其概括為“公共服務均等化”問題,我國一些針對其基本內涵進行如下界定:首先,全體公民應該均等享有接受基本公共服務的機會。其次,全體公民有關基本公共服務的享受結果需是大體相同的。所謂“大體相同”并非搞平均主義,應是大體上的均等或者是相對均等。誠然,此處所指不是全部公共服務,主要是指基本公共服務。最后,在大體均等基本公共服務被提供時,需要尊重自由選擇權。強調存在差別的均等化是核心,即如果情況相同應相同對待,如果情況不同則可以采取差別對待。可不管從哪一角度進行界定,“協調資源”始終是核心,均等化怎樣實現則是協調的重點。例如,城市和農村之間的公共服務均等化,主要問題重點體現在農村子女的“婚姻實踐”。究其根源,首先是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供給之間失衡,在城市化進程中,因為城市人口不斷激增,導致房屋變為一種“稀缺資源”,使商品房購買力和房屋需求不成比例[3]。其次,國人持有的固有觀念。針對“家”的概念我國國民的解釋為自己的“固定居所”,針對一個家庭而言,租房代表著不穩定的生活。因此,協調農村資源是問題解決的根本所在,由于在我國人口中農村結構占比較大,唯有將絕大多數的生活保障落到實處,這樣的公共服務均等化才會具備實際意義。
2經濟法制度完善的有關建議
稅收優惠政策助力中小企業發展探析
【摘要】中小企業在我國具有重要地位,但是近年來,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外貿形勢更加復雜嚴峻,加之疫情的影響,使得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升高,甚至遭受損失。論文分析了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問題,驗證了稅收政策作為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手段,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并對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問題;建議
1中小企業在我國的重要地位
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且遍布各個行業,是最具活力的主體。首先,中小企業是解決就業的重要渠道,帶來了很多就業崗位,具有明顯的吸納就業能力。其次,中小企業是創新的重要源泉,在資金、技術等方面都無法抗衡大企業的情況下,中小企業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一席之地,必須創新自己的產品,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近年來,中小企業的申請專利數量不斷上升。最后,中小企業能夠推動市場繁榮。只有眾多企業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某家企業獨大,市場才能健康發展下去。無論是中小企業之間的競爭,還是中小企業和大型企業之間的競爭,都可以推動市場向多樣化方向發展,激發市場活力。
2中小企業面臨的問題
2.1內部問題
①規模小。從我國對中小企業的界定就可以看出,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小,市場準入門檻低,與大型企業相比競爭力不足,抵抗風險能力較弱。②內部管理不完善。大部分中小企業還沒有形成科學的管理體系,管理模式粗放,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員工的成就感不強,這也是中小企業人才流失的原因,沒有人才參與管理,企業更難以形成可科學的治理結構,如此惡性循環,不利于中小企業的長遠發展。③經營成本高。經營成本上漲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的難題,能源價格的上漲,如天然氣、煤炭漲價,會使得上游企業生產的材料價格水漲船高,而這些成本上漲會轉移給下游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需要付出更多的成本來獲得原材料及其他生產資料。除此之外,人力成本也在不斷上漲,企業培養人才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中小企業經營成本的上升會壓縮企業的盈利空間,甚至會導致中小企業虧損、破產。
碳中和下碳稅政策促進產業結構探討
【摘 要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雙碳”目標,安徽省已全面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但是在目前的產業結構背景下,能耗高、污染大的經濟增長方式仍然存在,產業結構亟需升級。論文在分析安徽產業結構現狀的基礎上,指出了目前產業結構存在的問題,并構建了碳稅政策促進安徽產業結構升級的路徑,最后提出了碳稅政策促進安徽產業結構升級的建議。
【關鍵詞 】碳稅政策;產業結構;升級路徑
1 引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類在取得許多舉世矚目的成就、創造一個又一個奇跡的同時,碳排放量不斷增加,溫室效應不斷增強,氣候環境問題也愈發嚴重且亟待解決。在此背景下,人類意識到不僅要實現經濟的發展,也要注意環境的保護。2020 年 9 月 22 日,我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 200 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 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為深入貫徹落實“雙碳”目標,安徽省委、省政府進行了決策部署,全面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有序推進。不合理的產業結構會造成能耗高、污染大的經濟增長方式,因此,要通過產業的升級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從而促進經濟的可持續健康增長。20 世紀,日本通過稅收政策的調控,成功地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的增長,這種做法值得借鑒和引入。因此,碳中和目標下安徽省如何利用稅收政策促進產業結構升級是一個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20 世紀初,經濟學家庇古最早研究了環境與稅收的理論問題,并且通過環境污染案例進行了分析。Wallace E. Oates(1995)提出國家在制定污染稅收政策時,必須在優化原有稅收制度的基礎上,控制環境的污染量,最后提議將企業污染稅納入國家的公共收入。進入 21 世紀,國外學者對環境稅收、綠色稅收、碳稅等方面進行了研究。James Randall Kahn等(2006)認為低碳稅收政策的完善有利于緩解全球氣候變化帶來問題,是制約 碳 排 放 的 重 要 措 施 。 Herman R.J.Vollebergh(2008)以荷蘭稅收改革為例進行研究,將與能源相關的稅種確定為綠色稅收,具體分析直接稅與間接稅政策對碳減排的效應。近年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節能減排方面的稅收政策,明確了節能減排的相關稅收規定。安體富(2011)認為稅收政策對實現產業協同、促進產業發展至關重要。張國興等(2014)、梁俊(2014)、胥加存(2014)等為了減少污染排放量,提出了要制定環境稅收措施,規范排污權和環境補貼。公兵等(2014)通過實施鋼鐵企業優惠信貸政策,促使企業積極減排降污。左丹(2015)選取我國 29 個省區的稅收和減排相關數據,利用“庫茲涅茨”曲線模型進行實證分析。根據以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就稅收政策對于產業結構升級與調整以及對于降低碳排放量等節能減排等方面的作用進行了比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許多理論依據。將這些理論運用于中國時還要結合中國的國情,尤其要考慮到我國現在仍是發展中國家,各省之間的發展水平存在較大差異。
2 碳中和下安徽產業結構的發展
安徽省位于中國東南部,地處長江以東,江蘇以東,毗鄰浙江、江西,西鄰湖北、河南,北部位于華東腹地,是南北地域之間的過渡地帶。經過幾十年的經濟改革,安徽省的產業結構也在不斷演變和發展,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①1990 年之前,以第一產業為主。因為身處“不東不西”的過渡地段,導致安徽省前期只能通過第一產業即農業實現緩慢發展,雖然在 1978 年改革開放的影響下,安徽省的產業結構經過市場化的調整,第一產業占比逐年下降,第二產業因為工業化的發展而逐步上升,與前兩者相比,第三產業幾乎處于停滯階段。②1991-1997 年,第二產業占據主導地位。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與沉淀,安徽省第二產業的占比不斷增長,在最頂峰甚至高達 48%,這是前所未有的比例。同時,第三產業逐漸得到發展,主要是以傳統的服務業為代表,而第一產業由于國家政策的變化以及務農人員外出打工等問題發生銳減。最終于 1997 年完成了“一二三”到“二三一”的轉變。③1998-2004 年,第三產業異軍突起。隨著現代化政策的不斷完善與落實,安徽省第三產業發展飛速,逐步縮小與第二產業之間的差距,甚至一度反超第二產業,而第一產業的占比仍在逐年下降,這使得安徽省產業變化為“三二一”結構。④2004 年至今,回調至“二三一”結構。受各方利益驅動,導致安徽省的第二產業生產總值近幾年不斷飆升,工業投入的占比不斷上升,令安徽省的工業產業來到了另一個頂峰,現已超過第三產業,占比接近 50%,此格局短時間內很難改變。雖然“創新”的熱潮來臨,第三產業中也出現了大量的新興產業,但還是以人口密集型的產業為主體,同時,第一產業依舊呈下降趨勢,使得安徽省的總體產業結構又變回了“二三一”的模式。由上述產業結構的變化可知,安徽省的產業結構由最初的“一二三”到“二三一”,再發展至“三二一”,又回調至“二三一”,且最后穩定在“二三一”這種產業結構上,短時間內不會發生較大變化。但“二三一”的產業結構在現如今碳中和背景下是欠妥的,這就使得以第二產業為主體的安徽省需要進行產業結構的轉變,防止過大的經濟波動影響本省的預期發展。
3 碳中和下安徽產業結構存在的問題
新鄉村銀行發展論文
1.國內外研究現狀及其評述
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成立意味著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客戶能夠享受到與城市客戶同等的金融服務權利。十七屆三中全會和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也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列為中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這表明以村鎮銀行為代表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正式納入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將向9億多農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務。發展村鎮銀行,對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從目前國內研究現狀來看,村鎮銀行發展問題研究主要集中在對少數民族山區、中西部地區。2007年,國開行共參與組建甘肅、四川、青海、湖北、吉林等五省6家村鎮銀行。2007年12月13日,國內第一家外資村鎮銀行--湖北隨州曾都匯豐村鎮銀行正式開業。這是全國首家由外資銀行全資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008年9月12日,彭州民生村鎮銀行正式開業,這是國內第一家由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發起的村鎮銀行,更是在“5•12汶川大地震”后,在四川重災區成立的首家支持“三農”、支持災后重建的金融機構。2008年12月9日,建設銀行發起設立的首家村鎮銀行—湖南桃江建信村鎮銀行正式開業。2009年2月4日,內蒙古和林格爾渣打村鎮銀行正式開業。這是渣打銀行在華乃至全球范圍內建立的首家村鎮銀行。吉林省截至2009年11月末共設立了6家村鎮銀行。從目前各地村鎮銀行的運行現狀來看,當前村鎮銀行的建立處于“試水”階段。從目前國外研究現狀來看,類似于村鎮銀行的金融機構現在基本上已經建立了龐大的信息網路,并且朝著國際化、信息化方向發展,并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例如,澳大利亞的澳新銀行在華的投資以及他們的村鎮銀行其目的在于不是一個純盈利的機構,主要是給當地的居民帶去金融知識方面的服務和教育,幫助他們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財富。因此,在發展村鎮銀行業過程中,我們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
2.村鎮銀行的理論分析
2.1相關概念的界定
村鎮銀行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3.村鎮銀行的性質及類型
村鎮銀行的性質為:經有關部門批準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商業性銀行。主要類型有境外金融機構控股、境內金融機構控股、企業法人組建、自然人組建等類型。
經濟管理類經濟法論文
1經濟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的目的和意義
1.1教學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為核心市場主體法、以物權法和知識產權法為核心的財產法、以合同法為核心的市場交易行為法、以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為核心的市場交易秩序法、稅法為核心的市場調控法、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為核心的市場監督法、以民事訴訟法和仲裁法為核心的經濟糾紛解決法。
1.2教學的意義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進行了大規模的經濟立法活動,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實施的《立法法》第八條規定,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六)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七)對非國有財產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經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十)訴訟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項都是關于經濟法的,足見經濟法教學的意義重大。
2經濟管理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2.1教師的問題
國家審計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
[摘要]國家審計在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它屬于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監督保障系統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成分,只有國家審計更好地發揮它的職能作用,才能保證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有效性。自從國家審計機關建設以來,國家審計機關在國家宏觀經濟管理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為宏觀經濟管理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和建議。文章結合國家審計與宏觀經濟管理的關系,從國家審計的角度出發,結合了宏觀經濟的組織體系,進一步研究了國家審計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當前我國國家審計機關在宏觀經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研究成果,幫助國家審計機關加強和改進在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的對策。
[關鍵詞]國家審計機關;宏觀經濟管理;地位與作用;建議
國家審計管理監督著國家的經濟預算,掌管著國家宏觀經濟的調控,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條件下,我們要認識到國家審計在我國宏觀經濟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到國家審計在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揮的不可忽視的作用,同時要深刻了解國家審計在經濟調控過程中所承擔的重要職能。由于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我國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國家經濟管理工作在管理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導致國家審計機關的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都受到了影響,所以有必要對國家審計在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的地位與作用進行分析探討,從而提高國家審計機關在宏觀經濟管理中的管理效果。
1國家審計與國家宏觀經濟管理
1.1國家審計
國家審計是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一個獨立的監督部門,它在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體系中行使國家經濟的監督職能。國家審計的本質,其實是一種獨立的經濟監督與控制行為,它是由國家的法律確認的,由國家設立的一種專門對國家財政收支和公共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的機關。國家審計通過監督將其反饋于經濟基礎,從而為國家管理和公共服務做好更好的控制,國家審計可以說既是一種經濟權力,也是一種法律權利。
1.2國家宏觀經濟管理
高校經濟法課程教學模式探索
一、目前經濟法課程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課程設置安排不合理。
經濟法是門專業基礎課,其課程安排應該在專業課程講授之前進行。但是,學生在學習經濟法的同時還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目前高校中已經開設有《思想品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程,但是在法律基礎、經濟法、專業知識的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在銜接上存在一些問題。課程設置方面,按照知識學習邏輯,學生應該首先掌握法律的基礎知識,例如:法律規范、法律關系等概念的學習,法律基礎的學習應該在經濟法學習之前進行。但是,在實際的高校教學中,《思想品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和經濟法的開設時間是在同一個學期,一般是大一下學期。
(二)教學內容缺乏針對性。
不同專業的學生所學內容的側重點原本應該是不同的,但是,實際教學中,不同的專業仍然使用同一本教材—《經濟法概論》,使用同樣的教案,完全忽視了不同專業學生的知識結構差異性,導致教學目標無法實現。另一方面,由于各個課程在制定教學計劃并沒有綜合考慮相互的關聯性,因此法律基礎、經濟學和專業課程的教學內容的協調性存在問題。法律基礎教授的法律知識很有限,導致講授法律基本知識的重擔壓在了經濟法教學上,結果經濟法教學內容所需講的內容偏多,嚴重影響教學質量,無法實現素質教育。
(三)教學評價不全面。
作為教學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學評價不僅能夠檢驗學生掌握理論知識的程度,也是評價教師教學水平的重要手段。然而,受傳統教學方法的影響,經濟法課程的教學評價和考試方法過于簡單,僅僅依賴考試來評價學生和教師顯然是不全面的。另外,在考核內容的選擇上重理論輕技能,這種忽視學生綜合技能培養的考核對于學生的實際能力的培養是極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