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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享汽車需綜合考慮駕駛人資格審查、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影響、交通違法確認告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等多方面的復雜因素,建立一套切合實際的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是其運營成敗的關鍵。文中通過分析共享汽車的業務功能,兼顧用戶、企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等不同角色,分析了現有共享汽車運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共享汽車運營管理問題的解決方案,并基于這些解決方案設計了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架構,以保障共享汽車的安全運行、企業經營的高效管理及交通管理部門的有效監督,促進共享汽車的有序運作和推廣應用。
關鍵詞:交通管理;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設計
繼共享單車在全國各大城市風靡之后,共享汽車也在北京、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武漢、杭州等大中城市興起并逐漸推廣。與共享單車一樣,共享汽車由經營者投放車輛,用戶通過手機APP上的地圖在附近找到閑置的汽車使用,使用完畢后將車歸還到指定網點,并在手機APP上鎖定該車輛,整個過程由消費者自助取還車,無人值守。目前,國內共享汽車租賃公司主要有Gofun出行、途歌TOGO、一度、駕唄、有車、途寬易、Car2go、EVCARD等,采用的主要車型為新能源電動汽車。共享汽車貼切地嵌入了國家倡導的便捷交通發展體系,在減少環境污染、合理利用資源、方便居民出行等方面存在諸多利好預期。因此,眾多企業紛紛搶灘這一市場。然而,共享汽車并非共享單車,其對道路條件、停放場地及涉法問題等都有更高需求。共享汽車出行需服從交通安全法及城市交通管理的相關規定,其運營管理同樣受到這些法律及法規的約束,如何根據這一特性建立相應的運營管理系統規范用戶行為、強化安全體系、減少涉法爭議,最終達到用戶、經營者和城市管理者多方共贏,是當前共享汽車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國內學者近年來對共享汽車開展了一些研究:許青對汽車共享未來發展趨勢和有待解決的問題進行了分析;陳國鵬從“互聯網+交通”的視角提出了私家車共享模式;虞同文分析了國外汽車共享的發展過程及中國共享汽車發展模式;陸蕓對中國汽車共享的發展趨勢進行了探討;趙青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了共享汽車存在的問題。這些研究中,有些與現有共享汽車模式不同,有些只對共享汽車的發展趨勢和存在的法律問題進行了描述,未從共享汽車運營管理方面考慮其發展問題及管理系統的架構。該文針對共享汽車亟待解決的問題及發展管理的需要,開展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研究。
1共享汽車運營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作為機動化出行的一種商業模式,共享汽車在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駕駛人資格審查、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認定及停車管理等問題。分析現有共享汽車運營模式,其運行管理中存在不少問題。
1.1駕駛人資格審查機制不完善
共享汽車使用首要是保障安全駕駛,無論政府部門還是共享汽車經營者,都要從管理制度上完善安全機制,其中駕駛人資格審查無疑是安全機制中的首要一環。駕駛人資格審查包括是否具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當前駕駛證狀態、是否有犯罪和吸毒記錄、是否屬于“三逃”人員等。目前共享汽車經營者會對駕駛證進行審查,但上述信息掌握在交通管理部門,共享汽車公司并無相關信息,對駕駛人的資格審查存在嚴重漏洞,若共享汽車使用者上傳虛假信息,經營公司實際上無法準確審查。
1.2交通違法當事人認定有糾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后3d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向社會提供查詢,并通過郵寄、發送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就是說,違法事件發生后,機動車所有人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知曉違法信息。共享汽車的經營模式決定了其具有機動車所有人和交通違法當事人分離的特點,導致共享汽車使用者在使用機動車后很長一段時間才被租賃公司通知有違法信息,由于設備、時間等多方面的偏差,可能會出現違法當事人認定糾紛的問題。
1.3交通事故責任人認定復雜
在共享汽車交通事故中,事故責任涉及到他人、共享汽車租賃人和實際駕駛人及租賃公司等多個主體,如何認定事故責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一方面,交通事故可能是由于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而這中間又涉及到駕駛員是否就是租賃者本人的問題,如果是雙方事故或多方事故,由于有對方駕駛人在場,共享汽車駕駛人的認定相對較容易,但對于單方事故,事故責任則難以界定;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可能是由車輛本身故障導致的,駕駛員無操作失誤,這種情況理當由租賃公司承擔,而相關取證目前缺乏技術設備支持。
1.4用戶停車和取車困難
共享汽車停車點位少、點位GPS定位不準等原因導致用戶停車、取車不方便無疑是當前共享汽車運營中面臨的最大難題。由于是新能源電動汽車,現有共享汽車的停車點位主要還是租賃公司專用停車位,以便于汽車充電,一般不支持城市大多數公共停車場,用戶使用時需尋找附近特定的停車場。而且對于多層或機械式停車場,目前單靠GPS定位難以確定車輛的具體位置,直接影響下一用戶找到目標車輛。此外,用戶隨意停放汽車影響城市交通的正常運行也是共享汽車經營管理中需考慮的問題。
2共享汽車運營管理解決方案
2.1駕駛人資格審查
經營公司通過公安管理部門獲得駕駛員數據庫,并基于該數據庫對駕駛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分為初次申請審查和每次使用驗證兩類。初次申請審查內容包括是否具有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當前駕駛證狀態、是否有犯罪和吸毒記錄、是否屬于“三逃”人員等,這些信息由共享汽車經營者收集后,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審查通過后,將審查信息反饋給共享汽車經營者,并同時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形成共享汽車駕駛人記錄。后續如果因駕駛人原因不宜再允許其駕駛共享汽車,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推送信息給共享汽車經營者,便于共享汽車經營者對用戶的每次使用申請進行驗證。審查和驗證的信息流程見圖1。
2.2交通違法當事人認定
在共享汽車的使用場景下,對于某一宗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要認定其交通違法當事人,需關聯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和共享汽車管理系統中的對應信息。為了實現上述關聯,將共享汽車信息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實現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和共享汽車管理系統的時間同步。這樣,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交通違法信息送達共享汽車經營者時,共享汽車經營者可根據時間、地點和該時段租賃用戶的行車軌跡歷史紀錄確定交通違法當事人。確認交通違法當事人的信息流程見圖2。
2.3交通事故當事人認定
在共享汽車的使用場景下,要認定單方事故的當事人,宜借助視頻監控設備紀錄??紤]到保障用戶隱私,共享汽車不宜在車內設置攝像機,但考慮到租賃共享汽車的駕駛人水平參差不齊,宜在車外安裝360°全景監控設備,并存儲在車載DVR中。一方面方便用戶行駛及停車時觀看周邊障礙物;另一方面,當車輛受損后,可通過調用車載DVR中的錄像信息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
2.4停車點位及定位準確性
可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場解決共享汽車停車位少的問題,在合理的停車管理機制下,綜合運用行政手段、經濟手段、信息手段制約并引導停車需求,同時通過大數據分析,反過來影響用戶的停車決策過程,這是解決共享汽車停車問題的有效手段。為了解決GPS定位誤差和多層停車場停車位置信息問題,在當前技術條件下,可采用“GPS定位+用戶手動輸入”的方式,這是記錄車輛在公共停車場具體空間位置較為合理的解決方式。在手機APP設計上,用戶用車結束提交還車信息時,如果根據GPS定位所停放的公共停車場為多層或機械式停車場,則彈出界面,請用戶手動輸入停車的樓層和區域信息才結束整個還車過程。此外,通過GPS定位加強對共享汽車隨意停放問題的監管,當監測到用戶在不合理的道路邊上停車一定時長時,通過APP端提醒用戶,減少隨意停放影響城市交通運行。
3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架構設計
3.1系統目標
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的根本目標是保證車輛安全運行,實現駕駛人審查驗證、記錄停車具體位置、認定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當事人等功能,滿足共享汽車用戶甄別、信息服務、運營管理、設備維護、輔助決策的需要,保障企業安全運營和高效管理、居民出行便捷和高服務品質的要求。
3.2架構設計思想
在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架構設計中,最重要的設計思想是分層次構建系統、面向對象封裝和按模塊功能設計。分層架構對系統的功能實現可起到良好作用,表現為:降低各層之間的依賴關系,實現系統各層的獨立開發,開發人員可只關注自身開發的部分,加速系統的研發過程;通過分層設計,可將功能一致的模塊劃分到同一層次中,實現系統功能的歸類和標準化;各層可實現系統邏輯功能的復用,減少系統功能模塊的重復開發;當某一層功能出現不足時,可快速利用新的層次來實現,避免整個系統的重新開發;各層之間通過接口的數據傳輸與交換,保證系統的靈活拓展性和兼容性。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可劃分為接入層、存儲層、應用層和表現層。面向對象技術可實現數據抽象化與數據的封裝。數據抽象可將實際中各種紛繁復雜的實體關系抽象為簡單的數據關系,實現實體的關聯。數據封裝可隱藏數據類的實現細節、限制不合理的操作、規范化程序讀取數據方式。面向對象技術可有效保證系統架構的體系化、軟件設計的層次化和系統功能的模塊化。如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可面向上層管理者提供數據統計分析,面向一線管理者提供設備數據監測,面向用戶提供數據查詢服務等。模塊化設計可將系統劃分為若干個功能模塊,由開發者獨立開發各模塊,通過統一的數據輸入與輸出接口實現各模塊的關聯,形成完整的系統。模塊化可大大提高系統的開發效率和靈活性。如在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中,與交通管理部門的數據關聯可做成數據交互模塊,用戶信息可做成客戶管理模塊,車輛信息可做成車輛管理模塊等,各模塊有機關聯與組合即形成完整的系統。
3.3系統架構設計
整個系統采用4層設計,自下而上分別為接入層、存儲層、應用層、表現層,并通過統一安全管理體系,采用過程方法建立、實施、運行、監視、評審、保持和改進系統信息安全;通過統一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在組織結構、管理規范、管理流程和技術支撐等方面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同時系統通過邊界接入平臺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信息系統進行信息交互,實現數據共享(見圖3)。接入層是整個運營管理系統的基石,通過接入地圖運營商的GIS信息、GPS運營商的GPS信息、車輛狀態信息、用戶信息、停車場信息、時分租賃起止信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互信息,為上層的信息處理和應用提供數據基礎。存儲層物理上由滿足FC、iSCSI、NAS等協議的設備組成,根據數據信息的不同又分為不同的存儲設備,各設備同時擔負著數據存儲、加密、分發及容災備份等功能。各存儲設備一般存放經過清洗、加工的面向主題的業務數據全集,可根據不同業務類型提供不同的應用服務接口,并保留所有數據的變化歷史信息。應用層面向運營管理員和用戶提供各項應用服務,是整個系統的核心。根據共享汽車的日常業務需求,在應用層中分別建立運行維護、設備監控、運營調度、信息服務和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通過統計分析模塊建立系統所需的各項指標,提供查詢統計和報表功能,輔助經營者作出決策,再由運營調度模塊將決策貫徹到運營過程中;信息服務模塊為用戶提供出行前、中、后的各項信息服務;設備監控和運行維護模塊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保障。表現層需考慮兩種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共享汽車的用戶需要系統為之提供注冊、登錄、取車指引、導航、停車指引、消息提醒等服務,經營者需要系統為之提供經營數據、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的自動比對及確認信息、支付完成情況等信息,并綜合考慮在手機端和PC端使用。
4結語
共享汽車作為一種新的出行方式,在國內尚處于起步階段,具有定位尚未明確、缺乏建設和運營經驗、需協調和信息交互的部門較多等特點。該文重點分析了現有共享汽車運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解決方案;綜合考慮問題的解決方案及共享汽車特有的業務特點,基于目前信息技術的發展水平,提出了共享汽車運營管理系統架構,為完善共享汽車運營管理提供借鑒和參考,進一步保障共享汽車的安全運行、企業經營的高效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效監督。
作者:胡少鵬 鄭淑鑒 單位:廣州市交通規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