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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水利工程通過工程措施實現對自然界水資源的有效控制,以達到除害興利目的。主要特點有工作條件復雜(在氣象、水文、地質等難以確切把握的自然條件下施工和運行)、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失事后危害大等。工程建設須達到良好的工程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規劃設計工作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設計質量是工程建設成敗的關鍵。近年來,隨著水利基礎建設迅速發展,設計周期變短、治水理念轉變,為水利行業的質量監督及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
2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現狀及影響設計質量的主要因素
2.1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現狀
我國質量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度建設已日趨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測設計管理規定》《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等明確了建設各方的責任與義務,《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奠定了水利行業質量管理的制度框架。上世紀90年代水利行業設計單位大都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目前大部分水利設計單位都通過質量體系的認證,超過半數的甲級設計院通過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三管理體系的認證,質量管理由“以人為中心”轉變為“以ISO9000標準為中心”,由“自我約束的管理體制”轉變為“接受第三方質量體系認證和認證機構的監督和檢查”,進一步強化了全員的質量意識,相應提高了管理水平。適用于水利水電工程的規程規范、技術標準超過500多項,標準的完善為工程勘測設計提供了依據和保障。2000年以來,水利工程建設實施強制性條文,強制性條文是指水利工程建設標準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環境保護、能源和資源節約及其他公共利益等方面,在水利工程建設中必須強制執行的技術要求,也是勘測設計必須遵守的底線。近年來,水利部組織有關專家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進行了多次修訂,并于2012年印發《水利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加強宣傳貫徹、培訓工作。2009年以來,水規總院與設計質量監督分站的設計質量監督檢查工作,也將強制性條文的執行作為設計質量檢查的重點,很好的推進了水利行業的技術質量管理及從業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勘測設計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建立施工圖文件審查制度,目前建筑等行業已在全國范圍全面實施推行了施工圖設計的審查工作,而水利工程受自身的特殊性制約,水利行業施工圖審查在全國還未全面推行,2005年,在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廣東等省份開展了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查的試點工作。
2.2影響設計質量的主要因素
2.2.1勘測設計市場有待規范,項目法人制需進一步加強
水利工程大多為政府投資,部分項目立項后方組建項目法人,主要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多為臨時抽調組成,“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加劇了技術人員的流動,項目法人的總體技術水平及管理能力相對較弱,個別建設單位法規和質量意識不強,將項目委托給無資質的設計單位或個人設計,造成競爭無序或設計成果質量難以保證。加強項目法人制有利于規范勘測設計市場。
2.2.2勘測設計周期不合理,設計質量不能保證
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將水利建設提升到關系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有些項目為爭取國家投資,急于項目立項,給勘測設計單位的時間遠遠少于合理的勘測設計周期,設計人員不能很好的進行技術研究,送審后成果不符合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有些項目未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存在審批手續不全就開工的現象。
2.2.3勘測設計單位管理不到位,質量意識不強
從上世紀90年代初,多數設計單位都開展了全面質量管理,到本世紀初,大部分設計單位與國際接軌,轉入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和成功的經驗。截止2014年,超過半數的甲級設計院完成了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三體系的整合,總體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單位質量工作沒有落到實處,沒有真正按質量體系文件要求進行操作,設計人員自覺貫標和質量責任意識不強,在三級校審過程中,校審不仔細、把關不嚴、簽字草率,造成設計成果質量不高。
2.2.4專業配備不齊,注冊工程師缺乏
大部分甲級設計院專業配備比較齊全,具有承擔大型綜合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項目的能力;相對應一些乙級、丙級設計單位,專業人員明顯不足,專業分工也不明確,一個項目就三、五個人參與,盡管鍛煉了一些多面手,但也暴露出專業分工不細,設計成果質量不高的問題。目前,2013版的三階段編制規程也對設計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進行了要求,但現在注冊工程師缺乏的問題使一些設計單位還處在保資質階段,此問題急需解決。
3項目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質量監督工作有效的推進了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也為設計單位內部管理提供了很好的方法。檢查工作通常分自查、抽查、整改三個階段,項目檢查以設計工程設計文件為主線,檢查主要內容為設計輸入文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設計輸出文件內容及深度、設計驗證的三級校審記錄、設計確認的有關記錄、設計更改(變更)的再確認、現場技術服務及成果歸檔情況,檢點為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及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情況。
3.1管理體系的運行
3.1.1內部組織機構有待于進一步整合,職責需進一步明確
建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體系,可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產品質量及市場競爭力等,2014年完成三體系整合,整合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為主軸線,經歷組織整合、文件整合、作業整合、到持續改進整合等。檢查中發現三體系在初期運行過程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首要問題是組織機構有待于進一步整合,需對質量、環境、安全管理職責重新從管理體系角度歸并組織的職責。如,后勤保衛處作為安全主管部門,對主要辦公場所的管理是合適的,而設計單位的勘測等外業工作專業性較強,這種情況需在安全管理機構整合時充分研究;為提高管理體系運行運行效率,需要研究將三個體系的管理職能合并到一個主管部門。
3.1.2培訓力度不夠,需重視全員參與
三體系管理是全員參與,培訓范圍還需覆蓋外聘人員。加強環境及職業健康體系的培訓力度,重點是安全管理人員和職業健康事務代表的培訓。對于管理而言,任何一項工作都不是孤立進行的,都涉及到質量、健康、安全與環境的整個過程,為便于統一指揮和協調管理,提高內部管理的有效性,需要研究由質量管理內審員兼任安全及職業健康事務代表,集三項管理于一身的模式。
3.1.3制度建設不夠完善,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需進一步提升
各管理部門應在管理體系文件規定的管理的架構下,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根據運行情況持續改進。如,為更好解決部分設計勘測人員的執業資格與2013版三階段編制規程要求的矛盾,需研究激勵機制,并完善相關制度,還需考慮合理的過渡期,以滿足生產任務和人才培養的雙重要求;提高全員的質量意識和技術創新,也須從完善相應的制度入手。
3.2質量管理內容
3.2.1設計標準管理及使用
(1)設計標準有效版本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有使用作廢標準作為設計依據的現象,應加強標準有效版本的管理,確保使用的標準有效。
(2)設計標準部分規定不夠明確,行業間標準差別較大,設計人員使用時容易出現偏差,如:新奧法施工的隧洞工程,目前水工隧洞多采用復合式襯砌,《水工隧洞設計規范》(SL279-2002)明確了隧洞襯砌型式包括噴錨襯砌、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襯砌四種型式,規范的條文說明中規定了臨時支護可作為永久支護的一部分和全部,但規范對二次襯砌所要承擔的荷載比例,僅是一種定性規定,設計人員很難把握,設計時隧洞結構計算多不考慮臨時支護或僅作為安全儲備,這種設計理念是保守的,但又是很不經濟的,而《公路隧道設計規范》中對該問題按圍巖的類別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如“對于Ⅳ級圍巖地段襯砌,初期支護的承載能力大于設計總荷載70%,二次襯砌的承載能力大于設計總荷載30%……”。
(3)設計標準的部分條款規定執行難度大,如:外水壓力確定無壓隧洞設計的難點,《水工隧洞設計規范(SL279-2002)》給出外水壓力折減估算的明文規定,但地下水是由水文地質條件、巖層條件、覆蓋層厚度等因素決定,前期勘探工作不可能探明規范中所闡述的地下水的活動狀態,設計階段按規范規定選取外水壓力折減系數的方法不現實,造成施工時該類變更很多。3.2.2軟件管理及使用軟件引進時進行了相關評審,而涉及技術標準的計算機軟件更新滯后于規范的更新,使用時未進行復核,如:隧洞項目襯砌計算采用理正水工隧洞襯砌分析軟件,該軟件以《水工隧洞設計規范》DLT5195-2004和《水工混凝土設計規范》(SL/T191-96)為依據,與項目設計依據采用的《水工隧洞設計規范》(SL279-2002)、《水工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Sl191-2008)的結構安全度就有差別,需要復核計算。應進一步加強計算機軟件應用的管理,完善軟件有效性再驗證程序。
3.2.3強制性條文管理
(1)有些強制性條文存在不適用的問題,如:《水利水電工程測量規范》(Sl197-2013)第2.2.25條為強條,該條款規定各等級埋石均應繪制點之記,并應委托當地城鎮、鄉村妥善保管,五等點視需要托管,但在執行過程中,地方政府無明確托管單位,導致設計單位無法移交。
(2)部分質量管理和設計人員對現行有效的強制性條文理解有誤,如強條使用時不注意與原規范結合,有斷章取義的問題;強制性條文自查不細致,存在漏查等現象,自查時僅對照2010版的強制性條文,對修訂或新頒布的標準漏查,如《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設計規范》SL575-2012已于2013年1月實施,抽查的部分工程設計在2012年完成,而施工在2013年后,自查時對4級以上棄渣場未進行必要的地質勘測,棄渣場設計的主要內容如棄渣場本身的穩定及溝道型棄渣的截洪排水問題未嚴格按照SL575-2012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3)質量體系文件中明確強制性條文檢查要求,但缺乏執行強制性條文的具體規定,如應在設計輸入文件及報告及計算書的三級校審意見及流程卡中進行明確要求。
3.2.4施工圖提交及設計變更
(1)施工圖提交方面,部分項目供圖的批次太多,如先期只提供開挖圖,結構圖及鋼筋圖分開提供,給現場的建設管理及施工造成了不便;環境、水保、移民等專業設計滯后,施工圖設計深度達不到要求。
(2)部分項目設計變更管理不規范,對重大設計變更理解有誤;部分項目由于現場進度要求采用了直接給電子版或草圖的方式,校審記錄不完整;由于業主要求而進行的設計變更較多,此類變更手續不全,對重大設計變更未征求原批復單位意見。
4提高勘測設計質量措施及建議
4.1提高勘測設計質量的措施
勘測設計質量的責任主體是設計單位自身,近些年來各單位都嚴格了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及檢查工作還應做細做實,做好過程控制。
(1)設計單位需要加大全員的質量意識教育,并結合管理體系的運行及質量檢查問題,完善、細化相關制度,特別是質量獎罰及檢查制度,切實落實質量責任制,調動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真正實現設計質量的全員管理及全過程管理。
(2)加強校審、設計評審環節的管理,抓好校審制的崗位職責,避免校審記錄流于形式,并能真正起到追溯作用,對出院的設計成果減少會簽評審,嚴格會議評審。
(3)加強技術標準、強條的培訓及管理工作。在計算書、報告、圖紙的流程卡中明確填寫所采用的主要標準、涉及的強條的內容,使校審各環節均能對照檢查,從根本上解決技術標準有效性及強條執行的問題。
(4)進一步推廣勘測設計質量管理計算機網絡信息化系統,促進勘測設計單位質量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確保勘測設計過程有章可循,有據可查,并為全行業信息化勘測設計檔案管理系統打好基礎。
4.2建議
(1)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勘測設計市場監管。主管部門要嚴格勘測設計成果審查審批,認真開展質量評價工作,充分利用市場監管、審查審批、質量評價等信息,建議水行政主管單位嚴格設計成果審查專家的資格管理。
(2)進一步加強項目法人代建制。對于一些臨時組建項目法人,技術管理人員數量及管理水平不足的項目,建議推行建設管理“代建制”,以實現建設項目管理“建設、監管、使用”多位一體,相應制約腐敗,提高建設管理的專業化、規范化,促進勘測設計市場健康發展。
(3)目前我國的水利標準化已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部分標準的條款,甚至強制性條文的規定模糊問題,實施難度大,建議盡早修改完善,有條件時對不同行業相近標準修訂時應相互借鑒,并盡可能整合。
(4)2005年水利工程施工圖審查在部分省進行試點,建議盡快在全國推行水利行業的施工圖審查,不但在加強設計隊伍資質管理的同時加強市場監管,而且將設計文件質量檢查由事后轉為事前,變檢查為全面審查,利于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管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
5結語
2009年以來,水利工程設計質量監督與設計單位的內部質量控制有機結合,在規范勘測設計市場、提高勘測設計質量方面已取得了較大成效。設計單位承擔了設計質量的主體責任,設計單位對設計質量的管理必須與時俱進,創新發展,持續改進,并逐步實現質量管理的制度化、標準化。
作者:杜曉云 單位:山西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