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審計制度約束農村金融和農業經濟增長,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科學、合理的審計制度約束有助于農村金融規范化、產業化發展,更好發揮農村金融在推動農業經濟良性發展進程中的積極作用。面對農業經濟增長的金融訴求,要注重發揮審計制度的“治未病”、監督約束等優勢,通過維護農村經濟秩序、有序配置農村金融資源,推動農村金融向價值投資、服務農業經濟增長發展。通過以審計制度約束為研究背景,解讀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增長的關系,并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審計;制度約束;農村金融;農業經濟;產業化
一、審計制度約束背景下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增長的關系
(一)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增長的關系
金融發展是經濟增長的先決要素,也是促進經濟增長的關鍵前提。從農業經濟發展現狀看,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是阻礙農業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為滿足農業產業發展的資金需求,應充分發揮審計工作的監督優勢,進而在農村金融風險防范、金融服務和資源配置等領域發揮應有功能。從農業經濟發展環境看,由于農業產業風險較大,還貸能力較弱,信用意識相對淡薄,加上借款人信用評估及約束難度加大,增加了農村金融發展風險。從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現狀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尚不完善,金融市場對國家政策的依賴度較高,存在正規金融與民間借貸并存的二元金融結構,影響了服務農業經濟發展的實際效能。
(二)審計制度約束下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增長的作用機理
面對鄉村產業振興的時代訴求,由銀監會批準成立的村鎮銀行、農商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力量為農業經濟增長提供了必要的資金支持。第一,在鄉村振興戰略進程中,通過整合審計資源,重點關注農業經濟重點領域、高風險領域中相關金融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為相關組織發展提供專業的審計建議與科學咨詢,構建符合“三農”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真正實現金融重點向鄉村傾斜的發展目標。第二,綜合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特征與內在規律,在充分利農村金融資源,建立穩健、良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時,不能完全依賴市場,需要充分發揮政策、財政、信貸及金融擔保等功能,適當介入農村金融環境,通過對農村金融市場進行合理、必要干預,構建符合農業經濟增長的農村金融體系。第三,通過發揮審計制度優勢,從經濟性和效果性等視角對鄉村振興的資金支出狀況進行重點審計,并從行業、區域等維度做好鄉村振興資金績效總體情況的審計評價工作。通過以審計監督功能為基礎,加大涉農資金使用狀況的審計力度,重點關注農業保險、農業信貸、擔保等農村金融機構支持鄉村振興的實際狀況與扶持力度,有效防范涉農領域金融風險。
(三)審計制度約束下促進農業經濟增長的農村金融發展要求
隨著農業經濟不斷發展,部分參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機構要充分考慮資本市場化趨勢,注重做好風險防范工作,通過做好資金管理、資金績效評價等工作,真正發揮農村金融的應用優勢。其一,為滿足鄉村振興的金融需求,促進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有序協同,需要重點發揮審計制度約束優勢,通過對農村金融的發展流向、使用動態進行全程監督,有效減少農業經濟發展的成本支出,規避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協調不足的現實問題,化解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發展涉及的金融風險,從而合理配置、高效利用農村金融資源,助力農業經濟健康發展。其二,受涉農資金途徑多樣性影響,農村金融審計工作相對復雜,其中既涉及農業產業發展資金,也包含各級涉農財政投入。因此,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從農村金融的基本特征出發,重點做好資金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確保農村金融在農業經濟發展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其三,要以現代金融意識為基礎,依托鄉村產業振興規律、農業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優化農村金融產業結構、擴大農村金融產業的服務范圍和提升農村金融的服務能力,穩步推動農業經濟發展。
二、審計制度約束背景下服務農業經濟增長的農村金融創新建議
(一)完善政策審計,做好農村金融政策的跟蹤審計工作
第一,對金融機構、基層政府部門等落實鄉村振興金融政策的合規性、目標性與效果性進行全面審計,分析落實鄉村振興政策的難點與具體障礙。通過制定科學完善、針對性強的審計制度體系,辯證看待審計問題,充分做好農村金融領域中農民群眾最關注、最關心問題的審計監督工作,健全政策激勵及糾錯容錯機制,積極探索促進農業經濟政策發揮“更大效應”的實踐路徑。第二,發揮審計部門優勢,做好相關政策及制度扶持情況的落實審計工作,通過及時將審計問題向相關機構反饋,促進相關金融機構有效改善經營理念,優化資源配置體系,充分放大鄉村振興政策的“社會效應”。比如,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金融科技的多元優勢,詳細摸排農村金融需求,適時調整金融服務方案,全面創新農村金融產品與服務。第三,要重點化解束縛農業經濟增長的農村金融體系,通過強化審計監督,豐富農村金融供給體系,構建政策扶持、市場參與等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產品服務機制,精準銜接農業經濟發展的金融需求,為農村發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機制。
(二)完善審計評價機制,激發金融機構支農惠農積極性
審計機關要針對農村金融資金的具體分類,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案,通過利用審計手段對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的實際成效進行評價,構建完善的風險補償機制,激勵相關金融機構參與農業經濟增長的積極性,確保農村金融資金充分、合理應用于農業經濟增長。首先,在對助農惠農資金進行審計時,要對相關資金是否按照規定、要求予以足額撥付,對相關資金是否按照支出范圍及用途使用,重點審計相關助農資金是否存在資金挪用、滯留截留等問題。其次,以助力鄉村振興為目標,以資金流向為主線,對惠農助農資金的落實狀況、使用情況和農村專項資金支出、農業發展項目狀況進行重點審計,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確保“三農”領域資金得到有效落實,全面提升鄉村振興資金的利用效能。最后,要指導以農商銀行、村鎮銀行為代表的農村金融“主力軍”建立常態化的審計機制,充分釋放金融信貸風險,促進農村金融業務實現穩健發展。要注重構建獨立、完善的內部審計機構,通過設置“風險防范”策略,對貸款及墊款發放狀況、抵債資產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審計,重點防范不良貸款、違規放貸等風險,實現審計工作與業務工作的有機融合。
(三)營造農村金融發展良好生態,構建農業經濟與農村金融協同發展體系
為更好滿足農業經濟增長的金融需求,應注重發揮大數據技術優勢,通過搭建智慧化的農村金融服務平臺,連接農業經濟發展生態,形成服務區域、覆蓋產業的金融生態。其一,在鄉村振興深度推進的時代場景下,面對農村金融服務農業經濟發展進程中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政策失效等現實問題,審計部門要按照鄉村振興的實際要求、農業經濟增長的現實要求,重點發揮審計制度約束優勢,注重強化審計監督,構建完善覆蓋、智慧高效的審計監督機制,真正發揮審計工作在助力農村金融促進農業經濟增長中的獨特優勢。其二,要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優勢,根據農村金融的審計結論,提出專業建議,推動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增長實現有序、協調發展。以農業保險政策審計為例,為更好發揮農業保險的“支農”作用,需要對其險種保額的調整狀況、保障范圍、理賠標準進行審計,具體分析農民投保比例不高、理賠難度大等問題,從審計角度提出促進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的優化建議,為構建以政策性農業保險為主體、市場化保險機構多元參與的農業保障體系奠定重要基礎。其三,在數字經濟環境下,服務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機構應以“數字金融”為重點,協同鄉村振興、大數據管理、中小企業、財政等多元部門,共同搭建數字化金融服務平臺,建設立體化協同、實用性突出的農村金融數據庫,實現金融機構審計工作的智慧化升級。
三、結語
農業產業基礎薄弱、產業化建設滯后和金融服務不足是當前影響農村經濟高質高效發展的重要障礙。在發揮金融優勢服務鄉村振興背景下,為實現農業經濟持續增長目標,需要理順農村金融與農業經濟的協同關系,通過發揮審計制度的監督、引導功能,規范引導農村金融秩序,釋放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更好發揮農村金融體系的應用優勢,真正實現農村金融服務與農業經濟增長的有效對接與精準銜接。
作者:陳潔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