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農業發展邏輯及路徑

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山地農業發展邏輯及路徑,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山地農業發展邏輯及路徑

摘要

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既是經濟發展一般規律要求,也符合山區地域特色及其所決定的技術和生態環境要求,更是加快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總體趨勢和基本政策要求,“十二五”時期湖南山地農業發展成效和不足都已充分證明。培育農業規模經營主體、促進農地流轉發展、加速新型城鎮化進程、推進農業科技和商業模式創新、完善農業經營環境是實現和保障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的基本路徑選擇。

關鍵詞

湖南山區;山地農業;基本邏輯;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路徑

基金項目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產業發展戰略研究———以武陵山區為例”(2012FJY003);湖南省高??萍紕撔聢F隊資助項目“農地流轉與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研究”

長期以來,我國關于農業規模經營的宏觀政策和理論研究的基本邏輯和價值取向,主要是基于傳統農業背景下家庭承包經營所致農業經營規模過于細化分散、農地資源利用效率不高的客觀現實,從而主張通過引導農地流轉促進土地規模經營發展。這種價值取向對于轉變農業經營理念、加快農地流轉、保障農民承包權益、發展農業規模經營等方面都已發揮積極作用。但也正是這種價值取向和基本邏輯約束了農業規模經營的健康發展。這種約束首先表現為農業規模經營內涵的界定模糊,以至于形成農地流轉越多越快越好、經營規模越大越全越好等認識誤區;其次,這種約束還表現為對農業規模經營主體培育的輕視和對農業經營地域差異的忽視,以至于形成只有或只要加快農地流轉就能實現規模經營的模糊認識。2015年,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在穩定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支持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①這顯然是對長期以來形成的主張通過農地流轉促進農業規模經營發展的理論邏輯和價值取向的矯正。正如李總理在參加山東代表團討論時所指出的“要多種形式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②這種既保障承包農戶權益又注重持續發展的基本邏輯和價值取向為我國特別是我省山地農業發展提供了新的發展思路和方向,也是本文研究的要旨和意義之所在。

一、湖南山區的特點及山地農業發展成效與不足

(一)湖南山區的特點

第一,湖南山區面積廣泛。按照我國地理劃分習慣,山地、丘陵、連同比較崎嶇的高原,稱之為山區,全國山區面積占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另外,根據中國科學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災害與環境研究所江曉波在《中國山地范圍界定的初步意見》一文中提出的山地計算標準,即“300—1000m之間的,相對高差≥300m,屬于山地;1000—1500m之間的,相對高差≥300m或坡度≥5°,屬于山地;1500—2500m之間的,坡度≥2°,屬于山地”。以此推算,湖南省以山地和丘陵地貌為主,兩者合計占總面積66.62%,其中山地(含山原)占51.22%、丘陵占15.40%①。湖南地貌東西向由云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南北向由南嶺山地向江漢平原過渡,山區大體可分為湘西北山原山地區、湘西山地區、湘南丘山區、湘東山丘區和湘中丘陵區五大區域。第二,湖南山區經濟發展滯后。由于歷史人文和自然地理原因,湖南山區普遍地理交通條件相對滯后,經濟文化基礎比較薄弱,加之耕地資源總量不足、分布零散,現代農業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商品化規?;a經營相對落后。第三,湖南山區承載生態涵養社會責任。湖南山區主要分布在湘、資、沅、澧等大江大河上中游,承載著沿江沿河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涵養等社會責任,山區現代農業發展方式既不能像東北平原、華北平原發展大規模機械化農業,也不能像洞庭湖平原地區發展集約化現代種養植經營。因此,研究山地農業發展既是研究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研究湖南現代農業發展的現實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和理論意義。

(二)湖南山地農業發展的成效

“十二五”時期以來,湖南全面推進實施“四化兩型戰略”,湖南山地農業快速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并基本形成自身發展特點。第一,工商資本投資農業增加,經營主體多元化發展。近年來,政府對山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大,特別是交通條件明顯改善,山地農業特色農產品資源開發利用,山地農業比較效益提高,農業生產經營和投資魅力顯著增強,加之,國家惠農政策推動和農業科技創新驅動,非國有資本投資農業比率快速提高。據湖南省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2014年,湖南在農業固定資產投資中的非國有投資額為673.40億元,占農業投資額的78.40%②。湖南山地農業發展投資結構也發生深刻變化,基本形成了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新型工商企業、種植大戶和新型農民為主體的多元化生產經營和投資格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發展,衍生了“互聯網+農業”等新型業態,賦予了新型職業農民內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自身技術、資金、裝備以及市場等優勢,結合區域特色,加快了山地農業產業鏈群發展,促進專業化生產和規?;洜I,提高了農戶和農業生產組織化和市場化程度,帶動了周邊農戶乃至區域一體化發展,增強了山地農業抵御市場風險能力。第二,產業要素融合逐步增強,產業結構多樣化發展。近年來,湖南各級地方政府十分重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一村一品”工程推進更加務實,產業扶貧戰略落實更加到位,特別是“十二五”時期,全省深度推進“四化兩型戰略”,山地農業生產要素融合加強,逐步實現了由傳統糧棉油為主的單一種植業產業結構向糧棉油保持領先,淡水養殖、特色畜牧、經濟作物快速發展的多樣化農業產業結構轉變。從農業內部產業部門看,農、林、牧、副、漁多業齊頭并進,農業發展和產業結構日趨均衡,經濟貢獻率明顯提高;從農、林、牧、副、漁各產業內部看,市場化、規模化、集約化生產經營越來越普及,產業鏈日益完善,產業橫向融合和縱向深化明顯加強,技術貢獻率逐步提高;從農業與外部產業看,產業協作、產業融合、產業滲透更加深入,農業生產多元化經營的同時,產業鏈逐步延伸,產業分工深化細化,產業集群快速形成,規模貢獻率逐步顯現。據《湖南省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公報》顯示,2014年,湖南省農業總產值3148.8億元,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11.6%,經濟貢獻率為5.3%③。第三,現代經營理念滲透加快,生產經營集約化發展。近年來,隨著城市工商資本注入、農業產業化經營企業擴張投入、返鄉創業農民和農村經營能手規模投入,湖南山地農業發展投資規??焖僭黾?,與之相適應的現代經營理念逐步滲透到農業生產經營過程,山地農地流轉加快,農業產業分工細化深化,農業生產經營規模化、集約化程度明顯提高。山地農業發展越來越依賴資金投入、裝備動力、技術水平和現代經營管理能力,各要素因農地流轉速度加快和流轉規模擴張而越來越聚合緊密。農業生產也因新興業態出現、新型經營模式形成、新型技術應用而出現分化和聚合,規?;赝度爰芯酆贤苿由降剞r業集約化發展,高品質、高技術含量的生態有機作物種植、畜牧水產養殖成為山地農業結構調整的基本特征和發展趨勢。第四,因地制宜決策更為理性,主導產業特色化發展。2013年11月到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考察時,強調做實三件事,首先就是發展生產要實事求是。近年來,湖南省根據山區農業資源特色特點,結合精準扶貧要求,加快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全省山區農業主導產業特色化發展取得成效。盡管現代產業發展越來越弱化了資源要素稟賦約束,但由于農業生物性、周期性經營特點先天受到土地、氣候、生物物種等自然要素約束,現代生產要素與農業融合發展時,同樣因地域差異而呈現出地域分工格局,區域產業特色化已成為湖南山地農業實現集約化發展的現實路徑選擇。第五,山地農業發展引導更加務實,政府治理項目化發展。在山地農業發展進程中,支農惠農強農富農是我省現行農業發展政策的基本價值取向,在政府職能特別是鄉鎮政府職能轉變過程中,各級政府對農業發展的支持服務基本完成從農業生產具體項目的直接干預向農業生產經營項目的引導示范轉變,項目化管理成為我省治理農業發展的重要方式。農業項目投資建設,已逐步成為推動我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科技含量、擴大規模比較效益的重要渠道和方式。據湖南省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2014年,湖南農業項目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77.54億元,比2010年增長4.5倍,占農業投資額比重為44.0%①。

(三)湖南山地農業發展的不足

近年來,湖南山地農業發展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自然條件先天不足、產業發展基礎脆弱、國民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等因素影響,山地農業發展特別是規模經營發展方面還存在諸多不足,突出表現在經營主體、經營設施和經營機制三個方面。首先,經營主體的問題。經營主體問題是現代農業發展制約最明顯、最深層次問題。具體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傳統山區農民科技文化素質偏低,思想僵化保守,小農思想觀念影響深刻,創新意識和能力不足,難以適應規?;s化農業發展;二是新生代農民因教育體系完善和教育程度提高,就業渠道拓寬,價值理念發生根本轉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意愿不強;三是現代工商企業家參與農地流轉,租賃承包農村土地后,受利益驅動,“非農化”“非糧化”投資傾向明顯;四是農村勞動力過度轉移,導致農業生產經營勞動力老年化、婦女化,難以滿足現代農業生產方式需要;五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規模偏小,投資能力有限,帶動和輻射能力不強。其次,經營設施的問題。經營設施問題實質上是山地農業發展的基本保障問題。一是山區大多遠離中心城市,自然條件比較差,交通基礎設施相對滯后,增加了農產品運輸成本,削弱了農產品競爭力;二是農田水利等公共設施過度使用,老化嚴重,建設投資不足,產權界定不清,制約了山地農業集約化經營;三是山區地形地貌復雜,農業機械化程度不高且難以推廣,能源動力稀缺等影響了農業生產力發展。再次,經營機制的問題。一是現有山地農業經營模式仍以家庭經營為主,小農經營模式占主導地位,農業經營規模小,市場化、組織化程度低,不利于山地農業持續發展;二是農地流轉機制不順,農民利益保障機制不健全,農地集成度不高,約束了山地農業規模經營發展;三是山區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特別是流轉農民就業渠道、長遠發展保障機制缺失,難以調動山區農戶參與農地流轉和參與山地農業現代化發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湖南山地農業發展的基本邏輯:適度規模經營

現代經濟理論認為,企業生產經營達到一定規模后會出現和形成規模效益,并在一定范圍內伴隨著經營規模的持續擴大而呈現規模效益遞增。很顯然,適度規模理論要求現代產業發展首先必須形成一定規模,規模效益才會顯現并有可能達到最優水平;同時也昭示,現代產業發展并不是規模越大經濟效益就一定越好,關鍵在于規模適度問題。湖南山地農業近年發展成效和不足同樣告訴我們,必須加快推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山區農業資源和農業產業規?;⒓s化發展水平。同時,也告訴我們,山地農業規?;洜I不只是簡單的規模擴張,而應該是適度規模經營,是生產要素最優配置下的規模經營,并具有自身特殊含義。首先,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經濟”意義上的適度規模經營。一方面,規模經濟客觀存在和資本利益擴張內在需求的交互作用,促使山地農業經營主體或經營組織需按照市場規律要求,通過不斷擴大生產經營規模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另一方面,因技術升級改造所致沉沒成本增加和規模擴張所致組織成本攀升,又使得山地農業規模經營主體和組織并不會無限制擴大經營規模。正是兩者的相互作用,促使山地農業生產經營實現規模均衡和適度規模經營。其次,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地域”意義上的適度規模經營。農業產業的先天特性決定了土地資源及其利用方式始終是制約農業規模經營的基本要素,并因為土地地域分布及其地貌特點而影響農業經營組織方式并呈現出生物性、季節性特點。換言之,無論山地農業以何種組織形式經營都無法擺脫特定地域土地固定性及其相應自然條件約束。盡管山地設施農業不斷發展,農業科技日新月異,經營模式不斷創新,但山地農業規模經營必須也必然要反映地域特點,深受區域特色約束而呈現區域規模經營特點。據河南省統計局地調隊統計,在農地集中連片的華北平原,土地最佳經營規模為200畝①;顯然,在農地分布零散、地勢起伏不平、地理交通不便的湖南山區,其經營規??赡苓€要小些。再次,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政策”意義上的適度規模經營。即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前提下,加快農地流轉,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農地資源對現階段承包農民而言,仍然具有基本生活來源和就業渠道雙重保障功能,仍然是承包農戶根本權益之所在。農地適度規模經營必須反映這一基本制度要求,才可能得到農戶的支持,特別是對于山區農民而言,因其承包土地規模小,更顯得彌足珍貴,因此山地農業發展,既要體現家庭承包經營制度設計預期目標,更要妥善解決流轉農民的就業出路和長遠發展需要。當前山區農戶大多對政府推動的農地流轉仍持觀望、猶豫甚至懷疑態度,這既有傳統“戀地”“惜地”觀念因素影響,更關鍵的是現行農地流轉模式特別是農地流轉過程中及后續經營過程中的利益分配模式還難以滿足農民利益特別是長期利益需求,大部分農戶不得不選擇“拋耕撂荒”。第四,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技術”意義上的適度規模經營。山地農業發展更多的是要依靠農業技術發展,其規模經營和發展必須以農業技術創新為支撐。農業技術是山地農業發展的內生動力,農業技術水平、推廣應用廣度深度以及技術生命周期直接影響農業規模經營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山區可直接利用農業資源稀缺、地域位置優勢不足、農業集約化程度不高,更需要加快農業現代技術發展予以支撐和保障,而適度規模經營方式正是實現農業現代技術與資源集約利用的重要組織方式和有效載體。第五,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生態”意義上的適度規模經營。無論是從湖南山區地理位置的客觀要求,還是從山地農業主導產業發展,還是從現階段人們消費需求來看,山地農業還必須走生態化規模經營道路。從地理位置看,湖南山區大多位于湘、資、沅、澧四水上中游,肩負著生態涵養和水土保持的社會責任;從山地農業持續發展看,特種經濟作物種植、特色畜牧業是山地農業發展的主導產業,產業環境質量要求高;從現階段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看,有機生態、環保低碳、安全放心的農產品已成為城鄉居民的基本消費偏好。

三、湖南山地農業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的路徑選擇

推進湖南山地農業發展,實現山地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關鍵是要解決好土地集中適度、經營主體優化、經營方式轉變、經營環境改善等問題。

第一,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不變,嚴格土地登記確權,按照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模式,加快完善農地流轉交易平臺和農民利益保障機制,積極引導承包農戶參與農地流轉,實現農地經營權相對集中,為適度規模經營提供基礎和土地供給。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要求,做好農戶承包土地登記確權工作,在堅持承包權不變的基礎上,支持鼓勵農戶通過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擴大農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供給;支持鼓勵農村種田能手和經營大戶集中承包、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工商企業規模租賃經營等方式參與農地流轉,擴大農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需求;通過完善農地流轉平臺和加強農地流轉市場監管,加大流轉農民利益保障,加快農地規模適度集中,為適度規模經營創造條件和基礎。

第二,加大山地農業經營新型主體培育,加強農業規模經營管理,提高規模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通過政策激勵、制度規范引導和支持城市工商資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種植大戶從事山地農業規模經營;通過加大新型農業技術和經營方式培訓,提高職業農民素質,重點培育一批“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完善山地農業規模經營勞動者支撐;通過規范工商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營管理行為,恪守農地流轉三條底線,切實保障現代農業和規模經營健康有序發展;通過提高企業家管理水平和企業家精神培養,改善涉農企業治理模式結構,增強涉農企業自我經營發展能力。①

第三,統籌新型城鎮化建設,尊重農民意愿,引導農村居民到小城鎮落戶發展,合理規劃和解決農民就業渠道和基本生活保障來源,夯實家庭承包經營方式退出保障基礎。通過在小城鎮建設規劃中統籌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區、就業創業區,按照自愿原則引導山區農民入住集中居住區開展就業創業,妥善解決流轉農民就業渠道和基本生活保障問題;通過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加大農民職業技術教育、就業創業培訓,提高農民就業創業能力和水平;通過土地入股、土地租賃等資本化農地流轉,規范農地流轉后行為,完善山地集約農業發展利益分配機制,切實保障農戶承包權益。

第四,適應新技術條件下商業模式創新要求,加大特色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加快“互聯網+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增強山地農業持續發展能力和規模經營能力。以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為基礎的新興技術快速推動我國商業模式創新發展,智慧產業和互聯網+行動計劃全面實施,要求山地農業突出特色產業發展的同時,快速適應新技術背景下新型商業模式發展,實現生產要素、組織方式和商業流程的信息化集成,加快推進“互聯網+山地農業”發展,提高山地農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促進山地農業規模化集約發展。

第五,加大農業技術創新,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政府治理服務,優化山地農業和規模經營環境。農業規模經營的根本目標在于提高農業經營規模效益。規模效益形成既需要內部生產要素實現合理配置,提高生產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和管理費用;也需要外部經營環境全面改善,提高資源利用效益,降低資源內耗和交易費用。各地政府要加快建設諸如土地銀行、土地交易所等平臺,適時公布農地流轉供求信息,維護保障農地流轉雙方權益,引導和促進農地產權交易健康發展;要根據本地山地農業發展資源和實際,制定現代規模經營農業項目建設指南,科學預測項目中長期發展效益,合理引進非國有項目建設資金,切忌盲目跟風和攀比,謹防低水平重復建設和政績工程;要制定配套支持鼓勵政策,積極引導和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提高地方高校在當地山地農業發展中的科技創新、工藝改良、人才智力支持的服務能力和水平;要適應現代商業模式創新需求,積極搭建以“互聯網+”為核心的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以及農業服務等商貿流通平臺,提高特色農業主導產品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

作者:朱強 單位: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經濟與管理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