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體制改革創新,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農業經營體制的現狀
(一)多元化主體經營結構發展還很欠缺,缺乏彈性
雖然我國目前正在由集體經濟組織的單一主體發展為多元化主題,但是還處于過渡的初級階段,發展程度還很不夠,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一段差距。目前,我國加入專業合作社的農戶只占承包農戶的8.2%。日本農戶加入農協的占90%以上,法國家庭農場加入合作社的占90%以上。
(二)農業產業體系化程度不高,阻礙農業經營水平的整體提高
近年來,我國的農業的規劃設計、科學生產、有效經營各項產業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都處于分散發展的階段,而且各自的發展程度都不高,怎樣提高農業各項產業的發展水平,同時將分散的發展組合成一套完善、科學的體系,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目前,我國農業服務業增加值占農業增加值的比重不到3%,而一般意義上的現代農業國家一般在10%以上。國際競爭力不強,產業一體化不足等問題在我國農業工作發展阻礙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二、農業經營體制創新
根據中央部署和農業部的要求,創新農業經營主要要從集約化、規?;?、組織化、社會化、一體化這“五化”上下功夫。切實提高農業的科學化水平,增加農民收入,促進土地規范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模式,大力發展農業骨干企業和農業服務業,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一)堅持農村土地承包制度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一定要堅持加快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制度。雖然國內針對土地承包制都多種不同的聲音,但是大多數專家還是堅持土地承包制對于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和促進農業經營體制改革都是具有促進意義的。農業部確定,明年將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范圍,爭取用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堅持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農業體制制度專業研究人員,推動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制定的相關法律制度,建立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嚴格防范土地經營中的“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二)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機制,提高耕地資源利用效率。
目前我國農業科學化、規?;捷^低,許多農民的收益不高,因而不愿意種地,而選擇去大城市打工,造成農村土地利用率低,同時大量的農民流失,又進一步阻礙了我國農業科學化、規?;l展,這樣的惡性循環亟待廣大農業工作者以及農業政策決策者解決。因而,按照土地依法有償的原則,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機制,減少農民流失,提高耕地資源利用效率,發展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科學化水平,是我國農業發展的當務之急。
(三)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首先要以農民本身為主體,各地應該根據自身農業產業實際,培育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從全國試點情況來看,以廣東省為例,將全力培育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四大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園區、生產基地、專業鎮村、農產品批發市場“四大建設載體”;四川在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做出了優先表態,大力推動農業行業優秀企業的培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著力創建一批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大力推廣“兩個帶動機制”等。有關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討論和實踐已經在全國各地廣泛展開,廣東和四川兩省就是其中的一個縮影,從實踐成果來看,一些幾種新型的農業經營主體在推動農業經營體制創新上取得了初步的勝利,比如“家庭農場”以農村農業家庭為經營主體;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經營主體,以農民自愿組成專業合作社,勞力和技術完全由合作社提供;工商業投入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技術,農民參與具體農業活動的大綜合性農業經營主體等。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養上,有著無數的可能性,關鍵是要找出我們在具體農業經營中的短板,結合自身實際,需求多種資本或技術資源的進入,真正培養對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創新具有促進作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四)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近年來,我國的農業的規劃設計、科學生產、有效經營各項產業都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但仍處于分散發展的階段,而且各自的發展程度都不高,即使與很多發展中國家相比,都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怎樣提高農業各項產業的發展水平,加強農業規劃設計,促進農業科學生產、建立農業有效經營的模式,同時將分散發展的各項產業組合成一套完善、科學的體系,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大課題。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需要,除了包括農民本身以外,還需要國家有關制度指導,農業相關企業積極參與,政府農業服務部門領導以及農村集體組織的支持等等來共同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要求立足于“三農”,致力于解決農村發展、農民增收、農業提升的各項工作,特別是創造性地建立新型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等農業生產經營各方面管理的第三方服務機構。
(五)農民各項權利要得到優先保障
在農業經營制度的創新上,我們要優先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收益分配等各項權益,有利于保護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除了在制度方面的保障外,我們還應該注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我們在講到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都會不可避免得涉及外來資本和外來人員,怎樣在推進農業經營制度的創新實踐中保障的農民的各項權益,新型的職業農民的培養是一條必經之路。只有加強新型職業農民的培養力度,加大對農民合作組織扶持力度,才能增加農民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的職業彈性,才能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讓更多的農民能分享農產品加工和流通領域的超額利潤。
三、結語
目前,關于我國的農業經營體制改革創新的思考與實踐才剛剛開始,到底怎么改,能夠改成一個什么樣的水平,這還需要一段較長時間來考察,但是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始終堅持我國農業經營體制的改革創新,是目前我國農業經營乃至“三農”問題的必經之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在堅持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礎上,注重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機制、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同時還要優先保障農民的各項權利,只有首先做到這點,我國的農業經營體制的變革才能成功,才能使我國農業發展早日做到集約化、規?;?、組織化、社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