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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進一步推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深入開展,從加大農業保險宣傳、加強農業保險產品創新,規范農業保險經營操作、完善獎優罰劣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了改進措施。
關鍵詞:農業保險;財政;補助;管理
1工作現狀及成效
1.1農業保險補貼品種、覆蓋范圍及保費規模逐年擴大
當年包頭市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單一,主要是玉米、小麥和能繁母豬;開展保費補貼的地區僅有土右旗、九原區、固陽縣、達茂旗。經過10年的發展,目前包頭市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擴大到:玉米、小麥、馬鈴薯、油菜籽、葵花籽、甜菜、溫室大棚、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開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地區擴大到除白云區外的所有旗縣區。保險經辦機構由最初的安華保險一家擴大到現在的人保財險、安華、中華聯和太平洋保險4家。
1.2農險保費補貼資金撥付程序進一步科學完善
在保障農險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的同時,不斷改革農險補貼資金撥付程序,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推進科學理財。2007年上級補貼資金直接撥付保險經辦機構;2008年改革為通過旗縣區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保險經辦機構;2009年采取了提前預撥保險補貼資金的辦法,同時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要求,將農業保險理賠資金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提高了理賠工作效率。2011年將農險補貼資金撥付程序改革為市財政將上級財政下撥補貼資金的20%下撥至旗(縣、區),其余補貼資金由市財政直接撥付至市級保險經辦機構,理順了市本級與旗縣財政之間的權責關系,提高了資金撥付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1.3保險理賠資金快速到位,農業保險經濟補償與應對災害能力不斷增強
包頭市自然災害多發嚴重,每年因自然災害而產生的農業保險賠款巨大。10年間,農業保險累計賠款支出3.6億元,平均每年的受益農戶在2.6萬戶以上,保險賠款支出的不斷增加一方面表明,包頭市地區自然災害嚴重,農民承受著巨大的自然災害所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也表明,在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的實施下,農民的種植風險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降低,農業保險大幅度彌補了農民的種植災害損失,農業保險的政策效果正在逐步地顯現出來。
2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農業保險的發展以及保障范圍、覆蓋面的進一步擴大,包頭市農業保險工作還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
2.1受多種因素影響
農民對政府的依賴性較強,參保積極性不高,缺乏主動防范和規避風險的意識,即使參加了農業保險,在出現災情時,主動搶險保收的意識淡薄。
2.2差異化簽單方式執行難
為保證保險農作物從出苗即獲得保險保障,要求分作物明確簽單結束日期,實行差異化簽單。在實際工作中,對每一種投保作物單獨進行承保,工作量很大,由于現有服務網點、工作人員數量和工作方式等原因,難以真正落到實處。
2.3進一步擴大政策性保險保費補貼品種
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標的已覆蓋我區主要農作物和牲畜,但地方特色農作物、牲畜和水產養殖還未納入保險范圍。雖然自治區鼓勵各地根據自身特點開發特色保險,但由于地方財政需加大資金投入,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強。而部分保險經辦機構開展的特色種養殖商業保險,因保費相對較高農牧民不易接受和缺乏政策性保險的工作機制支持,推廣工作面臨較多困難。
2.4保險經辦機構人、財、物投入與農業保險規模增長不匹配
近幾年包頭市農業保險一直保持較快的發展速度,而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對基層服務能力建設的投入卻沒有隨著承保規模的快速增長而同步跟進。承保數據收集、真實性核實,勘災定損資料收集、理賠公示等基礎工作,本身應是保險經辦機構開展農業保險工作的應盡義務,但由于旗縣分支機構專職人員、基本查勘設備嚴重不足,服務能力與承保規模不相適應的問題已經成為當前最為突出、最大的問題。因此,受限于人力資源不足、技術手段不夠先進,農業產業及風險災害復雜等特點,導致目前包頭市農業保險查勘定損很難做到準確具體。
2.5公示方法單一,公示制度有待創新
按照自治區《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實施方案》要求,種植業保險承保、理賠等必須以村為單位進行公示。但實際情況是部分地區公示效果較差,公示方法單一,大部分公示地區只是在村委會墻上貼一張公示表。而且分戶保險憑證大多囤積到鄉鎮、村委員辦公室,個別旗縣因保險分支機構人員少,分戶保險憑證交由農業部門打印,而農業部門也無力承擔,導致農業保險條款宣傳難以落實,農戶對農業保險政策的了解較少。
3未來發展與改進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深入開展,保障包頭市農業生產穩定健康發展,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取得改進與完善。
3.1加大農業保險宣傳
宣傳與推廣是農業保險開展的重要前提和關鍵環節。做好農業保險宣傳工作,既有利于內增素質,提高基層農險工作人員做好農業保險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又有利于外樹形象,增進廣大人民群眾對農業保險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還有利于營造環境,促進農業保險工作的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客觀實際,采取農牧民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宣傳農業保險,把農業保險政策給農牧民講清,把其好處給農牧民講明,把政府提供的惠農政策的道理給農牧民講通,從根本上消除農牧民將保險看成是一種“投資行為”的心理,使廣大農牧民懂得投保、索賠、防災、防損等農業保險知識,減少騙保、騙賠、選擇性承保等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防止農牧民走向不信任保險和依賴保險的兩個極端,建立起保險公司和農牧民之間的親和感、信任感,使農民真正積極主動地參加農業保險。
3.2推行農業風險區劃,加強農業保險產品創新
科學準確的區分各地區的農業風險水平,并進行合理的風險區劃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降低農業保險運營成本和減少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重要舉措。包頭市種植業保險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保額、費率,尚存在不同區域農業生產風險、保險保障程度和保險費用不匹配的現象,考慮到不同旗縣(區)的農業生產條件、災害類型等往往存在著一定差異,因此,可以嘗試根據投保農戶耕種的作物種類、所處風險區域、農戶自身特征等為各地區農戶厘定一個“異質性”費率,使投保農戶繳納的保險費用和其農業生產的風險水平盡可能匹配。同時各旗縣依據自身的農業風險特點、農業經濟發展狀況、農戶投保意愿以及地方財政實力因地制宜地設計其農業保險產品。針對當前農作物保險單一保額很難滿足農戶差異化需求的現狀,設計不同檔次的農作物保險保費和保額來滿足農戶不同層次的需要,即可以設計高、中、低不同檔次保險金額的產品,對不同檔次的產品實行差別化的補貼標準,由農戶根據繳費和補貼標準以及自身風險防范的需要自由選擇參保檔次。
3.3規范農業保險經營操作,創新承保、理賠等環節
農業保險作為一種保險產品,其承保、理賠等環節的操作都有嚴格的合同規定作為依據,按照合同進行承保與賠付就是貫徹保險合同的最大誠信原則。2013年,國家出臺了《農業保險條例》,條例中對農業保險的地位、作用,特別是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中的若干重要法律規范做出了明確規定。各家保險經辦機構要創新經營操作方式,提高保險技術,完善簽單承保、災情調查、查勘定損、賠款發放等操作規程。①在簽單承保環節,力爭做到嚴謹規范,做到保險憑證發放到戶。②在查勘定損環節,按照查勘到村、定損到戶的要求,利用電視、電臺、農村廣播和會議以及簡報等多種方式積極進行宣傳,提高廣大受災農戶對現場查勘的知曉率;同時,在查勘定損過程中,利用照相機、攝影機等設備建立查勘記錄,收集原始材料、繕制理賠分戶清單,按戶建立查勘記錄表,及時填寫查勘報告,并經受災農戶、協保員和查勘定損小組人員簽字確認。③在賠款發放環節,要積極探索和改進理賠方式,堅持不拖賠、不惜賠、不亂賠;對于理賠結果,要嚴格做到在各村進行張榜公示,確保農業保險理賠的公平性、合理性與時效性。
3.4強化監督考核制度,完善獎優罰劣機制
按照上級要求,繼續嚴格對農業保險經辦機構的考核,加強保險公司的監管。對保險公司的監管,主要涉及兩方面:①農業保險業務操作;②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同時,完善獎優罰劣機制,以旗縣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成績突出的,給予一定獎勵或者適當增加業務范圍,對種植業保險承辦公司在旗縣(區)未建立正式機構的、企業規模小、服務能力與承保規模差距大、經營業績較差、承保規模達不到要求的、在規定區域范圍內未開展業務(沒有達到應參保規模1%)及旗縣(市、區)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領導小組要求退出的公司,經自治區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以退出。
作者:陳八峰 單位:包頭市投融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