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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為現代經濟體系中的最微觀組織單元,企業應提高對環境管理問題的重視程度,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內部審計作為企業最重要的管理手段之一,在企業的運營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而內部環境審計則是內部審計和環境審計的結合體,能夠從全局的角度對企業的環境污染與治理行為進行監督?;诖?,本文以制藥業為研究對象,深入探討了這類重污染行業企業應該如何以內部審計為立足點開展環境審計的問題。
關鍵詞:
環境審計是一種現代的環境管理工具,其基于客觀、科學的方法對企業的環境績效進行價值評估,為企業制定環境管理政策提供參考依據以實現保護環境的最終目標。顧名思義,所謂的企業內部環境審計,是基于企業內部審計視角對企業的環境影響行為進行的客觀、公正的評估與監督。對于制藥企業而言,內部的環境審計不但是企業表明環境責任承擔主動性的最直接方式,還是企業增強社會公信力的有效途徑。
一、內部環境審計概述
(一)基本要求與審計目的
進行有效的內部環境審計,制藥企業必須把握好以下三個方面:一是企業制定的所有環境審計方案都必須以ISO14001標準的規定為依據,與該規定有沖突的審計項目均屬無效審計。二是應基于企業環境管理實際有針對性的開展內部環境審計。三是為保證內部環境審計結果公正客觀,負責相關工作的審計人員必須與被審計部門之間沒有任何利害關系?,F階段,我國大部分制藥企業都已經結合自身的運營實際構建了環境管理體系,借此對環境組織活動以及影響程度等進行控制。實際上,內部環境審計的目的并不僅僅是要發現問題,而是要以這些問題為參考來完善環境管理體系。所以,制藥企業管理者必須提高對通過內部環境審計所發現問題的重視程度。為了確保環境審計目標順利實現,制藥企業必須做到三點:第一,以環境管理體系給定的審計標準為參考依據,客觀的論證被審計部門是否合理的構建了環境管理體系。第二,論證被審計部門是否有效執行并保障了環境管理體系的持續運行。第三,指出被審計部門現行環境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并給出完善建議。
(二)適用范圍
內部環境審計是貫穿企業運營全過程,覆蓋企業所有部門和工作崗位的系統工程。由于制藥行業的污染性較高,所以一般認為制藥企業的內部環境審計范圍可以劃分為在建過程審計及投產后審計。(1) 制藥項目在建過程??傮w而言,在建的制藥項目分為:新建項目、改建項目、擴建項目及拆遷項目。由于每類項目的建設過程以及投產之后的生產工藝各不相同,所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應納入環境審計范圍,審計結果則作為最終審計報告的一部分。(2)制藥項目投產后?,F階段,我國大部分制藥企業的生產都有著顯著的特點:單元式生產、生產過程自動化程度低、間歇式排放及生產連續性強。由于藥品的生產工藝多樣且復雜,所以,不同生產過程產生的污染物千差萬別?;诖?,內部環境審計應側重生產工藝與排污特點這兩個方面,監督后續的整改過程。
(三)具體分工與確認事項
制藥企業需要組建環境審計小組,由其全權負責企業的環境審計工作,環境審計小組成員包括審計主任和審計員。環境審計主任的具體分工為:做好與被審計部門的溝通工作,明確審計范圍;收集整理和環境審計工作有關的重要資料;確保審計工作在完全獨立的情況下進行;結合被審計對象的特點調配審計員;安排各個審計員的具體任務;向委員會遞交環境審計報告并與存在管理問題的部門領導進行面對面溝通。環境審計員的具體分工為:收集整理與分析自己所負責審計內容的相關資料,并給出客觀公正的審計結論;編寫審計總結。制藥企業應對以下與內部環境審計相關的事項進行確認:企業現行的環境管理體系符合相關環境管理規范的要求;企業有效的執行了環境管理規范,并確保了相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有效性;企業的所有環境行為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制定了清晰的環境管理標準化流程;企業已經對上次內部環境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有效整改。
(四)環境審計人員
如前所述,內部環境審計是貫穿制藥企業運營全過程、覆蓋所有部門與工作崗位的系統性工作,企業的全體員工都必須參與到內部環境審計工作之中。不過,在整個內部環境審計的過程中,審計人員的重要性最高,因此,制藥企業的審計人員除了要掌握一定的生物學、化學知識之外,還應熟悉環境管理與改造科學、制藥工程學、環境基本法、污染排放管理規范等內容。
二、內部環境審計內容
(一)事前環境審計
防患于未然是事前環境審計的目的,也是最重要的環境審計環節,因為其能夠降低環境遭受污染的可能性,將環境污染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對于制藥企業而言,事前環境審計主要考慮四方面問題:研究原料可能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分析生產過程可能引起的排放問題;政府的相關環境管理要求;以及評估環境管理體系的執行與運行有效性。事前環境審計是一種前瞻性審計,其能夠在源頭上控制污染問題的出現,讓企業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更好的保護環境。此外,通過事前環境審計發現的問題還是推動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更新排污設備、使用清潔能源的源動力。
(二)事中環境審計
制藥企業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自己的經濟效益,因為這樣做不但不符合持續發展的理念,還損害了整個社會的利益。因此,必須對藥品生產過程進行全面的審計,評估其環境成本與環境收益,并將其作為企業績效評估的一部分。制藥企業應編制事中環境審計報告,并將其作為改進后續環境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最近幾年,國家不斷提高對重污染行業生產過程的污染控制標準,制藥企業必須與時俱進,緊跟國家政策的腳步,適時的完善環境管理體系。
(三)事后環境審計
制藥企業為了獲得經濟效益而犧牲的環境代價,是事后環境審計的側重點。通過審計與評估,制藥企業可對外披露內部環境審計報告,讓公眾對其環境管理行為有更好的了解。實際上,主動披露內部環境審計報告對于制藥企業而言利大于弊,其雖然將現存的環境管理問題暴露在了公眾的視野之中,但同時也表明了企業敢于承擔環境保護責任的精神,有助于增強企業的公信力、改善企業的形象.
三、內部環境審計流程
通過對相關文獻分析以及實地走訪,筆者認為制藥企業內部環境審計流程與傳統審計大同小異,具體見圖1:
(一)準備階段
(1)制定年度環境審計計劃。制藥企業的相關部門結合上一年的環境審計情況編制年度環境審計計劃,并將其提交給委員會審批,委員會在審批的同時會確定該年度的環境審計次數。具體的環境審計工作由環境審計小組負責與協調。需要注意的是,制藥企業必須在制定年度環境審計計劃之前明確審計對象,具體見表1:(2)事前調研與溝通。調研是環境審計計劃的編制基礎。基于此,環境審計小組應做好四方面的調研工作:一是制藥工廠、原料倉庫、成品倉庫是否變更過地址或者用途;二是環境管理組織是否按照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有效設置;三是制藥設施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設置;四是環境管理計劃是否科學有效。其后,環境審計人員還要與各部門領導就以下事項進行溝通:制定審計時間表,并將其發送至各部門;要求各部門領導按照企業要求遞交填寫好的調查表;設置各部門的審計重點項目。(3)編制具體的環境審計計劃 環境審計人員應以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建設情況為依據編制具體的環境審計計劃??傮w而言,審計計劃分為兩類:第一,環境管理體系建設完成初期的環境審計計劃,不但要編制一系列的審計表格,還要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等;第二,環境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之后的環境審計計劃,只要根據環境管理體系的運營狀況對之前編制的環境審計計劃進行修改與完善。
(二)實施階段
完成了準備階段的工作之后,審計人員需要深入到現場進行審計。總體而言,實施階段的主要包括以下活動:(1)首次會議。在進行現場審計之前,環境審計主任需要主持首次會議。首次會議的內容具體包括:簡單介紹審計小組成員的情況;重申審計目的、標準、規范、流程以及時間安排;明確各個審計人員的工作范圍;解答各部門領導以及審計人員提出的問題;尋求各部門的支持與配合;宣布審計實施正式開始。(2)收集審計證據。想要對被審計部門的環境行為進行審計,審計人員必須掌握相關資料。因此,審計人員需要到通過面對面訪談或者實地調查的方式收集審計證據,例如:環境方針的執行情況;排污過程的完整性;環境管理制度的規范性;環境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等。此外,審計人員還應記錄所觀察到的藥品生產過程廢物處理情況,管理文件的記錄情況以及相關設備的維修與保養情況等。總而言之,審計人員不能被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牽著鼻子走,而是應該客觀的觀察與記錄被審計部門的環境影響行為。(3)探討審計結果。完成上述審計工作之后,審計小組應集中在一起探討審計結果。如果在審計的過程中,發現存在與環境法律法規存在沖突的事項,則將其記錄為不符事項。根據程度的輕重,可以將不符事項分為以下三種類型:一是重大不符事項,指的是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形同虛設,未能發揮出任何實質性的作用。例如,未對違反環境管理法律法規的事項進行整改;未評估運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等。二是輕微不符事項,指的是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結構上或者功能上的問題。例如,操作規程不符合環境管理規范;部分環境目標未達成;運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評估結果不全面等。三是觀察事項,指的是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起到了較大的作用,但存在一些小瑕疵。例如,對個別特殊項目沒有明確的限定與規范等。(4)末次會議。末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將審計結果告知各部門領導,讓其了解到本部門現存的環境管理問題。末次會議的內容主要包括:說明會議目的;參會人員簽到并記錄會議內容;重申本次審計的重點、范圍與對象;通報審計結果,肯定環境管理的成功之處,指出環境管理存在的問題;給出審計結論;與被審計對象共同探討整改辦法;確定環境報告披露時間;初步制定整改方案與時間表。環境審計小組應立足于客觀事實出具審計意見。如果被審計部門認為審計意見客觀中肯,并同意按照審計小組給出的建議對現存的環境管理問題進行整改,則應著手落實相關工作;如果被審計部門認為審計意見有失公正,則應該向委員會申訴并要求審計小組解釋其提出的質疑。(5)編制與檢驗反饋書。被審計部門根據審計小組給出的審計意見編制反饋書,反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導致現存環境管理問題的原因;整改計劃書等。被審計部門將反饋書發送給審計小組之后,審計小組會對其進行審核,如果認為整改計劃書可有效執行則批準;如果認為整改計劃缺乏可執行性或者有效性,則將其退回并要求被審計部門重新編制。
(三)報告與跟蹤階段
完成了上述的工作內容之后,審計小組應編制環境審計報告,報告的樣式見表2。由表2可知,環境審計報告包括三方面信息:第一,基本信息,對內部環境審計目的、參與人員、會議日期等說明?;拘畔⒛軌蚍从吵鰞炔繉徲媹绦幸罁绦袝r間表與執行人員,對整個審計過程進行一般性記錄。第二,被審計部門的環境管理現狀,是對被審計部門環境管理體系構建、執行與運行情況的說明,是整個報告最核心部分。第三,審計結論,是審計小組出具的最終審計意見。審計結論還會指出被審計對象存在的環境管理問題并給出相關的整改建議。編制好環境審計報告之后,還需要對被審計對象的整改工作進行跟蹤。其后,環境審計小組要編制跟蹤報告并將其作為環境審計報告的附件。至此,整個環境審計流程全部結束.
參考文獻:
[1]孫巖、楊肅昌:《企業內部環境審計定義研究》,《審計與經濟研究》2013年第6期。
[2]李雪、王恩山:《環境審計的動因及其現狀分析》,《財會月刊》2013年第7期。
作者:陳衛珊 單位:江蘇大學附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