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治理下內部審計效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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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治理下內部審計效用研究

摘要:

作為高校治理四大基石之一的高校內部審計,是高校治理作用能否正常發揮的關鍵因素。在討論高校治理與內部審計關系的基礎上,強調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咨詢、防范風險的作用,從而完善高校治理結構,增強高校對市場環境的適應能力,提高辦學質量。

關鍵詞:

高校 治理結構 內部審計

目前我國高校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但事實上高校被“內部人控制”的現象比較嚴重,這種背景下,如果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就會導致決策結果的無效性、不公平性、財務行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但是,當前高校管理者對高校內部審計效用的認識非常有限,因此,進一步認識高校治理與內部審計之間的關系,加強管理者對內部審計在高校治理中關鍵作用的認識,對當前高校規范管理和促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高校治理中內部審計現狀

隨著高校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教育投入持續增長,高等教育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代,高校辦學自主權更加靈活,因此導致高校內部的經濟活動日益多樣和復雜化[1-2],但是,在高校經濟活動轉型的時期,高校的經濟管理工作并未能與高校轉型同步發展,特別是近年來高校中的腐敗頻發現象對高校的整體聲譽產生了嚴重影響。針對高校經濟活動轉型的新特點,高校應該重新審視和定位內部審計工作并及時更新觀念?,F階段我國的高校治理中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1.對高校內部審計工作認識不到位

在機構設置上,部分高校采用審計部門和監督機構合并辦公的方式,有的高校直接將審計與財務機構合并在一起,虛設為兩個部門,沒有實際的審計人員;有的高校的審計部門實際并未履行經濟監督的職能,而是將其作為應付上級審計的接待部門;有的高校則將多余的會計人員臨時安置至審計部門。上述各種情況,既不利于審計部門獨立地履行審計職責,更不利于高校的健康發展,有違審計機構設置的真正作用[3]。

2.傳統的財務審計不能適應現代教育的發展要求

傳統的高校內部審計重點在于對高校各項財務活動的審查監督,以保證高校的正常運行,屬事后監督的范疇。其職能和行為主要是通過對高校內部財務收支狀況及費用列支的合理合法性進行審查,發揮監督作用,以達到查錯糾弊的目的。目前我國高校進行的各項審計大多屬于合規性審計,其目的主要是通過審計監督來防范和減少各種違規行為,是一種傳統內部審計的保證性服務。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高校的后勤等附屬機構也在逐漸改革,對高校內部審計職能進行調整勢在必行。

3.獨立的內審機構難以保全

教育部辦公廳明確規定,高校應進一步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使審計機構和審計隊伍保持穩定并不斷加強,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但是,有不少高校的內審機構還是被合署或合并,不利于審計工作重點的體現,不利于保證資金、時間、審計人員安排及案件處理的完全實施,因此就很難保證內審工作的獨立性,進而影響內審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權威性,使審計工作不能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

4.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不相適應

高校經濟業務激增伴隨的是審計項目和審計內容的逐年擴大,一方面,學校希望審計部門挑重擔、加任務,有效監督學校的經濟業務;另一方面,面對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務,審計人員人手不足,高素質的審計人才尤其缺少。因此,高校薄弱的審計力量難以適應繁重復雜的審計任務,也是高校內部審計的常見問題之一。

二、內部審計在高校治理中的效用

1.內部審計有利于完善高校治理結構

高校內部審計包括兩個方面,即:微觀層面詳細項目審計和宏觀層面長期計劃審計。一方面,通過審計具體項目,就被審計項目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從局部出發解決微觀層面的個別問題;另一方面,通過高校戰略性發展活動審計,定期、系統審查高校戰略目標,找出需要改進的地方,對高校管理者提出戰略性的意見和建議[4]。

2.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高校內部審計以相對獨立的身份參與高校治理,可以比較客觀地對高校經濟活動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以及時發現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有效應對。另外,內部審計通過對高校財務報表的審計,能對管理層在披露財務信息方面起到有效的約束和督促作用[4]?,F就高校審計的一些具體實例來說明內部審計在高校財務活動和基建項目中的監督作用。重慶市某高校在2000年至2008年共完成財務審計項目277個,審計資金總額1040407萬元,促進增收節支734萬元;實施基建、修繕審計項目1882項,送審金額69364萬元,審減額4748萬元,審減率6.85%,為學校節約了大量的建設資金。湖南一高校在1999-2001年間審計各類合同731份,涉及資金1.98億,為學校節約經費2584.42萬元,四年完成基建維修工程審計項目1581個,審計金額2.22億元,節約資金1544.49萬元,核減率為6.9%;完成財務審計112項,審計金額34.35億元,查出違紀違規金額1618.1萬元。

3.內部審計的評價作用

內部審計的一項重要作用是公正評價已發生的相關經濟活動,高校內部審計的重點是評價、監督、監管高校中的經營活動。即評價學校諸如投資、成本、收入和利潤等費用發生的相關中心責任人履行經濟責任期間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和監管內部領導者委托活動的經營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經濟有效和切實可行執行[5],并就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以便相關領導能更有效地管理學校的各項經營活動。

4.內部審計的咨詢作用

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具有獨立性強、數據可靠、地位較高等優點,這就為審計提出比較全面的、客觀的建議奠定了基礎。因此,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就實際管理部門受托管理高校的各個薄弱環節和各種錯弊提出改進建議,以供管理者和其他有關各方在決策時參考。例如,2008年至2010年,重慶市某高校審計處共完成審計項目1250項,在查出各類違紀違規資金1856.1萬元的同時,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264條,審計意見和建議大部分得到整改和落實,有效改善了學校的管理工作。

5.內部審計的防范風險作用

審計是高校治理中風險防范的一個重要措施,包括對已識別風險在現有的管理、能力、技術、程序及風險偏好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對被審計對象的優勢和劣勢、機會和威脅等進行審核以識別潛在風險,分析風險來源、可能性及后果,從而確定風險防范措施和手段[6-7]。另外,伴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經濟活動的日趨復雜,一旦高校經濟出現決策失誤,就很可能導致巨額經濟損失,甚至更為嚴重的后果。因此,為進一步規避高校的運營風險,提升整體競爭優勢,在內部審計中,一項更為緊迫的任務就是開拓戰略風險評估審計。

三、加強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的建議

1.找準高校內審工作的定位點

作為高校的內部監督機構,盡管內部審計不直接參與高校的經營管理,但需要對各項經營管理是否達到預定目標,是否遵循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的相關制度等進行監督,以保證有限的教育資金產生最大的經濟效益。另外,高校的內審部門還應當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這就要求其不能只強調事后的會計憑證、財務報表審計,而回避其服務職能。因此高校內部審計工作一定要突出內向性服務的特點,要定位于為領導提供決策、促進和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辦學經濟

2.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

由于受傳統審計觀念的影響,在組織機構的建設上,不少高校把內審人員的配備當成上級下達的一種任務考核指標來完成,從而形成了高校內審機構人員無論是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遠不能適應實際需要。因此,具有一定規模的高校都應獨立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并在機構內下設有關職能科室以分管審計工作。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是做好內審工作,防范和化解內審風險的基本條件。

3.加強高校審計隊伍的建設

審計工作是一項對審計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領悟能力及理論知識要求都十分全面的綜合性工作,特別是在以市場為導向的高等教育發展新形勢下,對高校內審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高低、人員配備的合理與否都直接關系到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所以,逐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理論素質與業務素質,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對提高高校的審計水平、更好地發揮高校內部審計職能能起到根本的保證作用。

四、結論

高校內部審計以其相對獨立的身份參與高校治理,有利于完善高校治理結構,是管理層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保證。內部審計的監督、評價作用,可以協助高校管理者監督檢查日常經營活動,提高高校資金使用效率,同時有利于在內審過程中發現問題,為管理者提出管理建議,防范管理風險,增強高校對市場環境的適應能力,從而實現高校良性發展。

作者:周麗萍 孔蕤 單位:鹽城工學院財務處 南京財經大學會計學院

參考文獻:

[1]陳國玲.當前形勢下高校內部審計現狀及改進措施[J].經濟師,2011(10):183-185.

[2]陳喜輝.林艷對我國高校內部審計現狀的思考[J].東北農業大學學報,2011(10):39-43.

[3]趙楠.內部審計在高校治理中的作用[J].經濟研究導刊,2008,27(8):102.

[4]熊美欣.論內部審計在公立高校治理中的作用[J].教育財會研究,2005(5):39-41.

[5]占靜婉.高校內部審計的增值功能及其途徑研究[J].審計,2011,3(14):27-28.

[6]王超輝,王炳燕.高校內部審計的定位與作用[J].學校管理,2012(2):63-65.

[7]周旺東.中美高校內部審計比較及啟示[J].審計,2012,4(8):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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