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思考,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提出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中央及有關部門及時出臺鼓勵激勵、容錯糾錯等制度辦法。作為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部門和人員應準確把握、深入理解、有效落實“三個區分開”,與審計定性和處理處罰意見有機結合起來,最大程度調動商業銀行從業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圍繞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實際,分析在落實“三個區分開”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三個區分開
當前,伴隨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大批顛覆性新型技術的不斷涌現,商業銀行正處于由網絡銀行向數字化銀行轉型發展的關鍵階段,金融產品、技術、組織等全方位變革也隨之而來。審計作為商業銀行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堅持風險導向敢于揭露業務領域內的違規違法違紀問題,又要善于保護、支持和推動商業銀行改革發展中的創新實踐探索。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在實踐中如何詮釋“三個區分開來”的創造性和辯證性,既能發現問題,又能對其作出審慎的判斷和定性,是擺在審計人面前的一道時代考題。
一、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
(一)站位不高、認識不深、運用不夠。“三個區分開來”是容錯糾錯理論發展的新階段,是黨建理論發展的新突破,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創新,需要審計人員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消化吸收并將“三個區分開來”有效運用到審計實踐中。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突出表現為:一是政治站位不夠高。商業銀行的審計人員更多從風險角度出發,判斷業務是否合規以及潛在風險大小,未能站在新時代、新形勢、新常態的大背景下,深刻理解關于“三個區分開來”的工作要求的重大意義,未能從改革發展大局出發審視改革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也未能深刻理解將其運用在審計監督中的積極作用。二是學習思考不夠深。商業銀行審計人員業務方面知識學習較多,政治領域文件精神學習相對較少,未能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有關文件精神,未能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實際,深入思考如何在有效落實上下功夫。三是實踐運用不夠實。“三個區分開來”是容錯糾錯理論發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創新,商業銀行在實踐運用中既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供參考,也沒有明確的容錯邊界、容錯情形、容錯主體、容錯程序、救濟途徑等或規定較為原則,缺乏具體的操作規范和指導,導致出現運用不夠、運用不準、運用不全等問題,使得這項創新舉措在實踐中未能得到有效落實。
(二)“三個區分開來”容錯糾錯相關配套制度不健全。根據中央《關于進一步激勵光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精神,部分商業銀行黨委及時建立包括容錯糾錯在內的三項機制和辦法,對適用對象、基本原則、判斷標準、容錯情形、容錯程序等進行原則性規定,為推進“三個區分開來”在商業銀行的落實實施提供了依據。但實踐發現容錯糾錯相關配套制度還不夠健全,內部審計部門在落實過程中仍有困難,主要體現在:一是審計部門未被明確為容錯糾錯實施主體。如某商業銀行容錯糾錯辦法中明確實施主體為黨委及紀檢監察機構、組織人事部門,并不包括審計部門。這對審計部門而言,是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制度設計的缺陷。二是審計容錯標準不夠詳細和具體。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涉及內部控制的方方面面,重點是貸款投放、重大投資、產品創新、不良資產處置等重大風險領域的跟蹤監測。但對于各類問題所涉及的金額或情形、主觀動機的判斷需要把握的關鍵點等并不明確。三是部門協調機制尚未建立。審計部門與內部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相關部門同屬監督評價部門,但在如何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上尚未形成溝通協調機制,對容錯標準的制定也未形成一致意見。四是容錯事項是否在審計報告中反映不夠明確。審計發現的問題確定為容錯事項,是否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反映、是否需要從風險防控角度提出審計建議進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目前尚未明確。
(三)踐行風險導向審計與運用“三個區分開來”還不能有機統一。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突出風險導向,高度關注潛在風險,但與此同時還不能將這種導向與“三個區分開來”進行有機統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重風險揭示,輕原因分析。當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堅持踐行風險導向審計,始終將風險防范作為審計的重中之重,對金融領域出現的風險苗頭更為敏感,往往將風險揭示作為審計部門的頭等大事,但對于風險形成的原因思考不多也不深。二是重不良結果,輕決策分析。對于形成的大額不良貸款或行業不良率的上升,審計人員往往更多根據結果走向分析趨勢,對于問題的來龍去脈、宏觀環境、發生背景及各個控制環節的決策過程了解不透、分析不夠。三是重處分處罰,輕動機分析。部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還承擔著對不良貸款責任進行認定的職責,而在此過程中,審計人員往往更多的對照內部制度的規定,界定相關責任并提出處理處罰的意見建議,但對具體經辦人員操作動機和主觀意圖分析較少。
二、“三個區分開來”在商業銀行內部審計中的運用建議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知。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是金融風險防范的一道關鍵防線,是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關鍵一環。審計人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和領會關于“三個區分開來”有關論述的重要精神,結合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實際,將發現風險問題與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有機融合。既要對審計發現的風險問題作出客觀的描述,也要對風險問題產生的原因作客觀的分析;既要用歷史的眼光看待問題產生的時代背景,也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改革創新金融事業過程中出現的失誤錯誤;既要看到處置化解各類風險所采取的措施和防范,也要從實際成效出發以結果導向看待特殊問題所采取的特殊方法。
(二)構建“三個區分開來”容錯糾錯制度體系。按照中央、關于落實“三個區分開來”有關工作要求的精神,結合金融行業實際,建立健全“三個區分開來”容錯糾錯制度體系。一是建立容錯糾錯實施細則或具體操作辦法。在明確容錯糾錯適用對象、基本原則、判斷標準、容錯情形、容錯程序等內容的基礎上,對判斷標準進行細化和完善,對容錯情形編發案例指引,對容錯程序中涉及的細節操作進行再明確。二是建立容錯糾錯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審計部門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相關容錯糾錯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建立容錯糾錯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容錯工作機制和具體操作規程,對容錯事項進行集體決策或規范決策,防止單一部門決策可能帶來的紀律“松綁”,促進形成互相監督、民主決策的良性機制。
(三)準確把握政策邊界,實施“六看”判斷標準。容錯糾錯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辯證分析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在干事創業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歷史地、客觀地、全面地進行評價,堅持實施“六看”判斷標準:一看問題性質,是探索創新還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誤錯誤還是違紀違法。對中央及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省聯社和內控制度明令禁止或應當盡職而未盡職造成的損失或消極影響,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公款外出旅游消費等行為,屬于典型的有禁不止、違紀違規,應嚴格依紀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二看工作依據,是界限不明還是故意曲解、隨意變通,分清是先行先試還是肆意妄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查看是否嚴格遵守相應的規章制度,遇到制度規范中未予明確的事項,查看其執行過程中依據何在,是按現有制度進行的變通、打擦邊球,還是科學民主集體決策。三看主觀動機,是出于公心還是假公濟私、以權謀私,分清是無心之過還是明知故犯。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探查決策、執行、經辦等有關人員與客戶之前的潛在關系,是否存在隱性利益輸送,是否屬于維護私人利益而進行的決策和交易。四看決策過程,是民主決策還是個人專斷、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規履職還是濫用權力。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更多地要審查該事項是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等決策程序,對于在黨委會、貸審會、財審會、采審會等決議過程中明知風險的情況下,依然通過信貸決議、采購決議等事項,或者未經集體研究而形成“一言堂”決議造成的損失或不良影響,應嚴肅追責問責。五看履職取向,是開拓進取還是無視規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積極作為還是好大喜功。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從整體出發,審視決策事項是否是為改善法人機構的公司治理能效而進行積極改革,是否是一項符合經濟、金融和業務發展規律的工作規劃或改革方案。六看糾錯態度,是積極補救還是消極應對放任損失,分清是主動糾錯還是坐視不管。對主動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積極補救、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的,應視情節嚴重程度適當減輕責罰;對于那些面對失誤和錯誤消極應對、聽之任之、坐視不管甚至擴大風險、放大不良影響的,應予以嚴肅問責。上述“六看”是一個有機整體,應該綜合運用、系統評判,不同的問題往往會在幾個方面有不同表現,應抓住問題的核心點和關鍵點來考慮是否適用容錯機制。如,審計發現商業銀行對A風險客戶新增大額貸款這一問題,從表面上看是不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但結合當前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機構加大對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授信、支持復工復產和防控的大背景下,貸審會集體研究該事項,對于風險進行了客觀分析并提出了增強擔保等風險防控措施,并且該戶企業與農商行及高管人員并無關聯關系,綜合上述因素應充分運用“三個區分開來”,啟動容錯機制。
[參考文獻]
[1]孔慶欣.審計中如何準確把握和運用“三個區分開來”[J].中國審計,2020(7).
[2]金正謀.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在推進高質量發展中彰顯審計擔當[J].審計月刊,2019(3).
[3]丁瑞思.審計運用“三個區分開來”分析處理問題的探析[J].審計月刊,2018(8).
作者:沈燕兵 單位:江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