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內部審計協同運用長效機制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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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內部審計協同運用長效機制構建

摘要:內部審計是高校監督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結果運用直接影響審計效能和權威。本文通過分析高校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的需求和制約因素,提出構建審計結果協同運用長效機制,通過審計環境、審計主體、審計客體之間的良性循環,推動從審計結果到治理效益的轉化,以期更好發揮內部審計的建設性作用。

關鍵詞:內部審計;審計結果運用;協同機制

審計結果運用是實現審計價值的關鍵。近來,國家對審計結果運用廣度和深度的要求進一步增加,在高校加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背景下,內部審計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僅是開始,以結果運用促規范、促發展,才能滿足治理需求。

一、高校內部審計結果運用的需求分析

審計結果,是指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后出具的結論性和建議性文書所反映的內容和事項,是以一定標準對被審計對象進行的深度剖析和專業解讀。高校因治理主體和經濟活動的多元化,對審計結果的需求也是多層次的。(1)領導層的監控決策需求:學校領導層有通過審計結果掌握學校整體運行情況,了解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重要問題和風險,進而做出處理和決策的需求,通過結果運用加強宏觀調控,規范權力運行。(2)執行層的綜合治理需求:二級單位作為高校治理的執行層有通過審計結果了解普遍問題,檢查自身難以識別的風險,提前規避防范的需求。具體到職能部門,有通過審計結果間接了解主管業務領域的問題,完善本領域治理的需求。(3)被審計單位的規范提升需求:被審計單位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制定并落實改進措施,查錯糾弊,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從而獲得更多發展資源,避免外部檢查風險,甚至可以推動長期遺留問題的解決。(4)內審部門的提質增效需求:一是通過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增強審計實效,樹立審計權威。二是通過審計結果的綜合分析提煉,以二級單位或具體業務為落腳點了解全校狀況和趨勢,使審計工作有的放矢,推動審計全覆蓋。

二、審計結果運用的現狀和制約因素分析

(一)審計環境方面

1、制度建設不完善

目前,高校審計結果運用的制度多為原則指導,未對具體責任、方式標準等予以明確。一是問責機制不健全,審計結論和建議不具強制性,除對個別問題移交和督辦外,其他審計結果往往僅有督促,幾乎無問責約束。二是激勵機制不健全,單位和個人的考核、獎懲等與審計結果關聯性差,未觸及根本利益。三是公開機制不健全,公開內容和范圍不穩定,限制了多元主體監督審計整改和參與結果運用的途徑。

2、協同聯動不到位

高校內部審計具有內容綜合性強、與治理密切結合等特點,在結果運用方面更需強化溝通協調。目前,高校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在結果運用中的聯動未實現常態化、制度化,推動解決體制機制層面的問題效率較低,各方的治理需求與審計結果未能有效對接,一方面審計結果未得到有效整合利用,另一方面需要利用審計結果的部門又無法及時準確獲取。

(二)審計主體方面

1、審計結果質量待提高

一是審計結果本身時效性不強,局限于細枝末節,內審部門獨立性差,審計評價模糊,責任界定不清,原因分析不透,未能充分考慮被審計單位的特點,甚至未能達成共識,建議缺乏針對性和可行性。二是忽略審計結果的綜合轉化和分類整理,結果形式單一,“衍生產品”不足,未能發揮預防警示、輔助決策等多重功能,與學校發展脫節。

2、督促職責落實不到位

審計部門作為結果運用的監督主體,限于審計力量,高校普遍疏于對審計結果運用和整改效果的跟蹤檢查,在收到被審計單位的整改報告后,未及時核實其真實性、完整性,問題整改常常有頭無尾。審計部門未能及時與被審計單位溝通整改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結果運用的指導有待加強。對涉及面廣、整改周期長的問題難以持續跟進,未形成閉環管理。

(三)審計方面

被審計單位既是審計客體,也是整改落實的直接責任主體,其結果運用的意識和能力不足,不僅有自身主觀原因,也是高校整體治理環境待優化、體制機制未理順所致。被審計單位未能積極運用審計結果輔助本單位加強內控、規范管理,未找到審計結果與完善治理的結合點,缺乏內生動力,較為被動。在問題整改方面,缺乏源頭治理意識,對問題成因的剖析有待加強,整改就事論事,不注重長期效果,對需要多方推動解決的問題往往不主動尋求協助,導致結果運用不深入、不扎實,甚至屢審屢犯、在多單位復發。綜上,高校在審計環境、審計主體、審計客體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相互影響,導致審計結果運用的外在約束和內在動力不足,制約了結果運用范圍和程度。

三、審計結果協同運用長效機制的構建思路

基于上述分析,筆者提出構建高校內部審計結果協同運用的長效機制,通過在審計環境、審計主體、審計客體之間形成良性循環,推動審計結果深入運用。其原理如下圖所示:審計環境以制度驅動結果運用,即通過制度安排,理順審計結果生產和運用的標準規范和體制機制;審計主體以專業能力驅動結果運用,通過充分對接治理需求,提供有價值和可用性的審計結果,輔助監督和決策。審計客體以需求驅動結果運用,將結果運用與提升治理相結合,進而優化整體環境。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全過程協同聯動機制

結果運用不是孤立的環節,也不是審計部門孤軍奮戰,需要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加強各主體協同配合,提高結果可用性。例如,審計計劃和實施方案應充分體現領導層或委托方想要解決的重點問題;審計實施階段,通過信息聯動,廣泛了解線索,準確識別風險,采取恰當措施;在出具審計意見前,與被審計單位充分溝通,達成共識,讓審計結果成為規范管理的內生需求。在結果運用階段,內審部門應進一步強化共建者身份,提出面向全校的結果運用建議,發揮咨詢服務職能提供指導,積極協同職能部門,對整改中的特殊困難向聯席會議匯報,由相關部門及校領導現場協調解決,建立起校領導主導、被審計單位負責、審計部門督促、各職能部門配合的結果協同運用機制。

(二)結果分類轉化機制

內審部門用好審計結果這一“資源”,通過分類匯總、分析提煉,推動多角度、多層次利用審計結果。對于體制機制層面的重大風險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審計要情形式送達校領導,確保時效性和重視度;對于審計結果要點,普遍性、傾向性問題,通過審計簡報、風險清單等形式公開和提示,盡早堵塞漏洞,防范風險,既輔助領導決策,又送服務到基層;對于嚴重違紀違規問題,通過典型案例分析、宣傳教育等形式進行警示,提升全校治理環境;對需要職能部門配合整改的問題,以管理建議書形式有針對性的告知,深化專業協同;為幫助被審計單位充分理解問題和高效整改,可以在審計報告基礎上出具整改問題清單、責任分解清單等。

(三)整改閉環管理機制

建立“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核實檢查—對賬銷號”的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做好問題分類和責任分解,明確整改工作重點、責任領導和部門、整改時限等要點,壓實各級責任。在被審計單位反饋整改結果和支撐材料后,內審部門及時核查,完成一個,確認一個,銷號一個,以風險為導向,有針對性地加強整改跟蹤,開展“回頭看”檢查。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動態數據庫,對整改時限長的、效果差的重難點事項持續跟蹤,確保每一項問題的閉環管理。

(四)多維度問責激勵機制

內審部門與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加強協同,將問責事項、權限、程序、標準等以制度形式固化,建成多維度問責激勵機制,形成威懾力。在區分問題性質和嚴重程度的基礎上,紀檢監察部門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等情況可通過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問責到人;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納入校內巡視、廉政考核內容,強化聯動效果和嚴肅性;組織、人事部門切實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干部選拔、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其他職能部門從職責權限出發,將審計結果與單位和個人績效評價、資源分配等掛鉤,如將預算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與下一步的預算安排相結合等,激發審計結果運用的積極性,使問責激勵規范化、常態化。

參考文獻

[1]陳麗,夏午寧.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內涵、現狀及優化路徑[J].中國內部審計,2016(11).

[2]郭思媛.構建內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方法[J].財政監督,2020(7).

作者:劉曉晨 單位:山東大學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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