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問題及對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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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問題及對策解析

一、現狀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事業單位對建立獨立機構、聘請獨立人員有效監督審查單位內部經濟活動的需求也隨之升高,內部審計應運而生,很快成為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此后內部審計涉及的領域日趨增多,在約束和改善事業單位管理方面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發展仍然相對滯后,且存在審計工作缺乏規范性和獨立性、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重視程度不高、審計人員素質較低、審計方式單一老套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大大降低了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及質量,所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對策,解決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已刻不容緩。

二、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1、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

我國現有的審計工作主要參照《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具體法則,法律級別較低,缺少一套完整健全的內部審計法律制度。正是由于沒有系統的審計制度規范,我國許多事業單位的現狀是:審計人員履行審計工作時很難制定周全的審計計劃、審計工作的執行過程缺乏統一的規定和標準、審計工作中遇到分歧時無法妥善解決問題、審計監督過程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支撐。工作缺乏依據,行為缺乏規范,這大大增加了事業單位的審計風險。

2、審計人員素質偏低

內部審計工作需要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技術修養,這直接決定了內部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的高低。但是,目前我國事業單位部分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知識匱乏、學習熱情不高、知識掌握不全、思考問題不深,在業務處理上極為生疏,甚至出現無法勝任自己工作的現象。這些法律意識淡薄,欠缺經營管理等相關知識的審計人員,嚴重削弱了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力度。

3、內部審計缺乏明確的定位和目標

每個事業單位的性質和情況存在差異,它們的審計工作定位和目標相應有所不同,所以不能按照完全統一的標準和執行方法去對待每一個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而實際情況是一些審計人員沒有對自己單位的審計工作做出合理的定位,這使得他們的審計工作缺乏目標性,只是一味按照一般流程進行操作,在工作方式和處理流程上都沒有做到“量體裁衣”,最終的審計結果勢必會存在偏差。

4、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

由于各種私人關系、商業關系、上下級關系、雇傭關系和利益關系等的相互作用,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嚴重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在事業單位內部,部分領導控制著員工的工資管理、人事調動,一些下級審計人員對上級領導具有很大的依附性,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堅守職業道德、堅持獨立思考,他們在經濟利益及關系面前容易搖擺不定,進而對本職的審計工作帶來不良影響。此外,事業單位在組織結構的設置以及審計人員的配備上也缺乏獨立性。許多單位尚未設置單獨的內部審計部門,由財務人員同時兼任審計人員,這使得審計人員不能獨立發表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5、審計工作溝通不足

對內,事業單位存在內部審計工作執行人員和管理人員溝通脫節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計劃、執行審計程序時,相關信息無法及時更新,重要信息無法及時傳遞——這導致審計人員出具的審計報告和意見很大程度上無法滿足單位的要求,既浪費了審計時間,又增加了審計成本,審計效率極其低下,做了很多無用功。對外,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與政府審計、社會審計的人員之間溝通不充分,內審人員很難及時了解外部信息,從而延遲了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處理進程。

6、審計方式傳統單一

目前我國很多事業單位取得審計資料的方式傳統單一,主要是傳統的手工查賬和詢問方法,如通過詢問被審計單位的工作人員來獲得審計數據和內部控制運營情況,而非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審計進行數據的對比分析,這讓辨別財務數據真實性、合法性的難度大大提高。此外,在用傳統方法審核財務數據時,審計人員往往只審核憑證、報表、總賬、明細賬等會計資料,并未對每個數據背后的含義進行更深層次的挖掘和分析。這樣的工作方式老套單一,缺乏創新,很難審出單位內部的潛在風險,給單位的長期發展帶來很大的隱患。

7、審計范圍和內容狹窄

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在執行審計工作時,往往重點審核財務數據和財務資料,但忽視了對單位內部經營管理狀況、制度建設、人員設置、政策變更等資料的審查,以致對整個單位的體系建設沒有系統的認識。這樣的審計工作得出的審計意見大多只針對單位局部的工作范圍,審計內容十分有限,缺法全局性和完整性。

三、原因剖析

1、內部審計意識薄弱

大多數事業單位領導層審計意識淡薄,認識不到內部審計對于組織實現內部控制、規避必要風險、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性。他們對內部審計的工作知之甚少,認為審計工作可以只走形式,對審計目標的把握不明確,也不重視內審人員的人才引進和培養,并且在設置審計崗位和安排人員時相當隨意,這些行為極大地影響了審計質量,給內部審計應有職能和作用的發揮造成極大障礙。

2、審計機構和人員設置不合理

獨立性作為內部審計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和原則,應該貫穿于內部審計工作的始終,它是所有內部審計工作開始執行的前提條件,具有對事業單位財務狀況的合法合規性以及真實可靠性進行監督的作用。在事業單位機構配置中,普遍存在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設置不合理的現象,其根源是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嚴重缺乏獨立性。在我國,相當數量的事業單位并沒有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相反,多數單位的審計部門依附于其財務部門。這樣做帶來的后果有兩個,其一,審計和財務工作的內容相互交叉,弱化了重要數據處理和審核的保密性,極大地降低了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權限和獨立性,使其工作效率嚴重降低;其二,財會人員同時擔負審計責任,把內部審計視為一項附屬工作,也會使審計的獨立性大打折扣??偠灾谖覈聵I單位的內部審計系統中,存在機構和人員設置極不合理,難以開展獨立經濟監督活動的巨大隱患。

3、審計人員專業素質難于滿足工作需求

內部審計的宗旨是監督和評價內部控制、組織治理和風險管理,這要求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專業素質和業務素質,及時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還應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法治觀念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這樣的專業人員才能滿足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但事實上,我國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所具備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素質,還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有些甚至難以勝任這份工作;更不用說其中的一部分人極度缺乏提升自己專業水平的積極性,他們安于現狀、得過且過,致使其在進行內部審計工作時缺乏專業性和規范性。除此之外,還有一些上級領導因為對審計工作不了解,難以發揮他們對下級審計員工工作指導方面的作用,這勢必給內審工作質量帶來不利的影響。

4、審計方式缺乏創新

雖然我國很多事業單位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統一指導下,確定了一套切合自身實際情況的審計方式和工作流程,并嚴格遵從,但透過現象看本質,不少單位的審計方式仍然過于單一和老套,審計內容過于片面,總體上缺乏創新,無法滿足審計工作對數據資料完整性和時效性的要求,無法實現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真正目的。然而審計方式是審計人員采用的,很多審計人員滿足于當下的工作模式和狀態,在革新審計方式上少有研究,也不主動學習新的審計方式,而事實上按照老方法進行內部審計早已不能適應如今快速發展的新形勢的要求,所以審計效率隨之降低,質量隨之下降,相應地,他們出具的審計意見不夠準確,審計結果不夠完整,內部審計自然也就無法發揮其應有作用。

5、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

我國目前審計相關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此外,相關的會計準則和財經法規也是內部審計規范與否的判斷依據。然而審計人員在履行審計職能時,往往憑借自己的經驗做判斷或者參考類似問題的處理方法,主觀性較強。究其原因,一是直接規范審計活動的法規缺乏實際操作性,二是這些法律的級別明顯偏低,與規范審計工作需要的法律層級不對等,兩者共同導致了審計結果缺乏法制性和可靠性的結果,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大了審計風險。

四、對策

1、著力提高內部人員綜合素質

一方面,事業單位應加強對審計人員業務學習和培訓的力度,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比如:定期組織與工作內容相關的學習、培訓、考核,使審計人員能不斷進步;邀請專家進行講座,增長審計人員的視野;不定期舉行交流會,分享審計相關知識的學習心得,取長補短。審計工作不是一成不變,只有通過不斷學習新知識、新方法,及時更新知識體系,與時俱進,審計人員才能從容面對工作中遇到的種種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從而為單位降低審計成本。另一方面,通過制定統一、高標準的人才選拔制度,營造積極向上、公平競爭的氛圍,激勵包括審計人員在內的單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具體措施如下:給予綜合素質高、領導能力強的人充分的發揮空間,比如將其安排到管理層,協助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更好地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對于某方面能力比較突出、有進取心和責任感的人員,也給予充分的鍛煉,讓他得到更高的心理滿足度。良好的人才選拔及任用制度能夠使員工各司其職,達到效率最大化。此外,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信息技術正在悄悄改變我們的生活,審計人員也要緊跟時代的腳步,提高自己的計算機水平。利用技術優勢,審計人員能夠更高效的開展工作,能夠通過互聯網實時了解審計相關的動態,同時實現與他人的工作經驗交流,最終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2、加強內部審計獨立性

首先,必須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合法性和規范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財務政策和準則執行內部審計工作;必須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保證內部審計工作不受管理層的干擾,提高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和合理性。其次,在組織機構建設中應配置獨立的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分離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從而避免審計工作被其他相關工作干擾,降低其交叉性和附屬性,提高審計工作的客觀性。同時為進一步避免受財務部門的制約和影響,在審計工作的安排上,內部審計工作應直接接受最高領導層的授權,工作結果直接向最高領導層報告。再次,為實現審計工作人員的相對獨立性,應確保審計工作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存在任何利益關系,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組織結構做出客觀評價的因素。一方面,事業單位高級管理層在設置企業組織結構時,應注意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規定審計人員與財務人員不得同時在審計機構或財務部門任職,審計人員更不能在其他部門兼職。另一方面,事業單位要保證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時,精神上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在整個審計工作的執行中,利益相關者應該自覺回避,避免個人因素影響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和審計報告的客觀性——以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的公正性,達到內部審計的目的。此外,可由財政部門或相關上級主管部門派遣指定專業人員擔任事業單位的審計人員,避免審計人員與事業單位之間存在利益關系,從而確保審計工作的有效執行。

3、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

縱觀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人員體系,不難發現量雖夠但質不高,究其原因,是大多審計人員嚴重缺乏工作積極性,對工作缺乏熱情。因此,為了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事業單位應當考慮對內部審計人員實行獎懲并重的激勵制度,合理運用激勵和約束兩種機制,激發審計人員的潛在能力。在激勵機制方面,可以進行物質激勵,比如建立職位貢獻評價系統,實行差異化薪資制度以及福利政策,對績效高的員工給予更多的獎勵。也可以進行非物質激勵,采用多元化激勵模式,比如:給員工提供帶薪休假的機會,對員工進行技能升級培訓或學歷深造;給予貢獻大的員工晉升的機會等。在約束機制方面,對效率低的審計人員實行適當的降薪或者降級處理,并且可以在單位內實行輪崗學習制度,以限制領導的一部分權利來實現對他們的約束。另外,還可將審計成本與個人經濟利益掛鉤,設置審計成本限額,這樣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節約單位審計成本,激勵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激情和斗志,實現個人目標和組織目標的有機統一。

4、減少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審計成本的高低與效率的高低聯系緊密,這要求單位管理人員把握好投入與產出之間的關系,找到其平衡點,使單位的資產得以順利地流通和循環,審計成本實現有效控制,審計效率得到提高。首先,要節約審計時間,強化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時間成本觀念,采用科學的審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自我革新,勇于創新。其次,管理層還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計劃,有效組織審計項目,合理安排審計任務,以達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此外,應大力提倡審計人員利用互聯網輔助審計工作,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的辦事質量和效率。

5、促使審計工作信息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因此,現代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應該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首先,可以創建事業單位內部信息共享平臺,利用內部審計信息實現單位內的資源共享;還可以拓寬單位與外部審計機構的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信息交換網絡來獲取更多的內外部信息,這樣一來內部審計人員就能對各種信息進行有效的利用和篩選,從而提高信息使用率。其次,應建設基礎數據庫,將審計數據庫與財務軟件、業務軟件進行資源共享,結合財務系統與業務系統建立分析模塊研究,拓展內部審計的分析性審計功能,進一步比較財務信息與業務信息之間的關系、發展趨勢甚至異常狀態,為內部審計人員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促進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的提高。最后,事業單位應運用單位信息化平臺,組織審計人員的學習和培訓,以便他們適應信息化的審計工作,更好地運用這類知識為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作貢獻。

6、擴大審計工作寬廣度,勇于創新

首先,要拓寬內部審計人員的視野,將審計工作定位于更高的層面,讓他們站在領導層和管理層的角度考慮和解決問題。審計工作不僅僅局限于對財務數據和資料的審核,還包括對單位整體的內控制度和風險管理進行評估評價,比如某些制度建設、組織結構的合理性問題,所以,要將審計工作的視野拓展到事業單位內部的方方面面。其次,應將計算機技術與網絡技術運用到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中,用它們取代傳統手工查賬,同時鼓勵審計工作人員主動學習內部審計的新技術和新方法,勇于創新。

7、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我國各事業單位應在國家審計相關法律法規發揮統一指導作用的大背景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研究出一套適用于本單位的審計工作具體細則,包括根據自身經常出現的審計問題提出的相應對策及解決方案,讓內部審計工作更具操作性,處理方式更加統一規范,并嚴格按照細則執行。同時,這套審計工作細則應根據單位內外部環境的改變而不斷變化,實時更新和豐富其內容來適應不斷出現的審計問題,切實降低審計風險,讓審計政策發揮其應有的保障作用。此外,還可以將該規章制度同本單位的績效考核制度相互結合,充分發揮兩種制度的激勵作用。

8、加強內外部審計協調工作

一方面,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人員要加強與政府審計人員的溝通和協調,學習和借鑒政府審計的工作成果,并將其有效利用到自己的審計工作中,提高審計效率。另一方面,事業單位可邀請外部審計機構人員到本單位工作,分擔工作任務,與此同時加強內部審計人員與社會審計人員的交流和學習,進一步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借鑒別人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技巧。

五、結語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事業單位對內部控制、組織運營、風險管理等方面的需求也逐漸提高,因此,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必須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健全其內部審計制度,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完善內部審計系統,進而實現對事業單位客觀公正的監督和保護,提高事業單位整體的工作效率和競爭優勢。

作者:劉利 單位:西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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