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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審計質量是會計審計當中的重要一環,審計質量的好與壞與審計是否能夠被社會接受息息相關,更關系著我國審計行業的長久發展。雖然我國的審計市場發展迅速,但由于上市公司不合理的競爭和治理機制,我國審計的失敗案例屢屢發生。因此,制定出一套科學合理的審計質量評價體系,用于監管各部門、正確引導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文章主要分析了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以及衡量指標,以期對我國的審計事業做出貢獻。
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的審計業務逐漸恢復,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相關研究的不斷深入,我國的審計事業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進展。但不可忽視的是,我國的審計質量還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沒有能夠真正達到社會公眾對于審計質量的要求,許多審計問題暴露出來,損害著個體和社會整體的利益。
一、審計質量概念
國外對于審計質量的界定主要從兩個方面出發,一個是可以查出存在重大錯誤的相關報告,另一個是必須能夠真實、合理地揭露出巨大的會計錯誤。我國學者張龍平通過研究認為,審計質量一方面通過審計人員的質量表現出來,一方面通過審計過程的質量表現出來,二者缺一不可,而審計報告的符合性及可靠性是審計質量的最終表現形態,即最終審計行為能夠被別人信服的程度是多少。
二、文獻回顧
1981年,迪安杰洛提出會計師事務所規模是審計質量不可觀察的的替代變量,他認為事務所審計師的規模會對審計質量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沒有其他不同因素的情況下,大事務所的審計質量比小事務所的審計質量要高一些。在Watts和Zimmermanf所著的《實證會計理論》一書中,列出信譽能夠使得審計人員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從而影響審計質量。此外,Defond也將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作為衡量審計質量的一個指標。王善平是我國最先探討用指標體系來對審計質量進行評價的學者,他提出要評價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質量,需要一個科學合理的綜合體系。2018年,邱國峰和繆穎霞通過借鑒《審計質量框架》來分析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及審計質量的質量屬性,并最終將其轉化為影響審計質量的五個維度,即投入要素、過程要素、產出要素、財務報告供應鏈中關鍵的相互作用以及環境因素。各個學者基于自身的調查和研究提出的審計質量評價指標體系雖然都具有其科學合理之處,但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某些衡量指標在短時間之內難以衡量、有些指標量化的難度較大從而導致主觀作用性強等等。
三、審計質量影響因素
1.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在現實的審計業務當中,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工作時無法避免與被審計單位的接觸。加上當前我國審計業務市場競爭激烈,為了維護一定的客戶,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會形成一種特殊的利益關系。目前,還沒有一種有效的方法可以做到審計主體真正地完全獨立,提高審計質量必須培養審計人員的道德素質,加強審計人員問責制度,并且不斷地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2.審計主體的專業性。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越強,擁有的審計知識越豐富,越有助于提高其審計工作的質量。一個具備較強的專業勝任能力的審計人員往往也具備較為敏感的風險意識,能夠及時、準確地判斷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當中的不確定性,降低審計工作的風險。隨著我國審計工作所涵蓋的領域越來越大,審計人員需要掌握的知識和方法日益復雜和龐大,只有專業性強的審計人員才能更好地接受這一壓力。3.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及組織形式。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出于對自身名譽的考慮,其審計人員往往素質比較高,專業能力強,所以出具的審計報告的可靠程度高。此外,會計師事務所的組織形式直接與其所承擔的審計風險相關。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由于風險較大,會計師在進行審計工作時往往更加謹慎,從而提高審計質量。4.審計客體的配合。審計主體與審計客體間信息具有不對稱性,被審計單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可能消極對待審計工作,向審計人員提供不全面甚至虛假的信息,這大大降低了審計人員的工作效率。被審計單位在審計工作工程當中,應當全力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提供詳細、完整、準確的審計資料,對資料當中不明確的地方應該積極說明,關于某些風險因素應及時告知審計人員,從而提高審計質量。5.審計客體的內控制度。被審計單位的審計方法及審計重點可以由該單位的內控制度所決定,實施完善的內控制度的單位,可以將由內控制度而得出的一些成果交給審計人員使用。企業的內控制度越健全,由內控制度而得出的信息就越全面和可靠,有助于外部審計工作的進行,從而提高審計質量。6.監管因素。對審計工作的監管制度對于我國審計質量的好壞有著直接的關系。在嚴格的監管環境和較高的風險的前提之下,審計人員往往選擇以提高自身審計工作的質量的方法來有效規避風險,防范由于審計工作當中的差錯而導致的法律責任。由于審計錯誤而導致的成本越高,越會使得審計人員提高更高質量的審計報告,以降低自身風險。
四、審計質量衡量指標
1.單項審計業務衡量指標。審計目標。審計的目標主要就是如實地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及其他情況。審計人員通過對財務報告等資料進行審計,來給出合理、準確的建議,指出該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按照相應的標準合理制定,并且說明財務報表是否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等項目,是否完整地將相關事項詳細地列報出來,信息披露是否分類準確且具有可理解性,其他信息是否有恰當的表現等。職業標準。職業標準是對審計質量進行衡量的一項現實性衡量指標。這里的職業標準是一種廣義的定義,包括關于審計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審計職業界自身制定的一系列準則,比如審計職業技術準則、職業道德準則等。審計的職業標準是對審計目標的細化,這種細化綜合考慮了社會對于審計質量的期望以及審計職業界自身的現狀,結合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對審計工作提出一定的現實要求和預定的方向。將這些現實要求和預定方向作為審計工作的衡量標準,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對于監管部門來說也更加利于把握。2.事務所總體業務衡量指標。直接指標。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進行總體質量的測量,就是依據具有直觀性的審計活動的行為后果進行判斷。比如可以用審計訴訟指標來衡量一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執業質量,如果會計師事務所所涉及到的關于審計不合理的法律訴訟活動較多,那么該事務所的審計質量不夠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性不夠強、經驗不夠豐富。這種直接指標是顯而易見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較強,其衡量結果也較為可靠。但是當選取一些指標時,要進行認真思考,所設的指標要科學合理,不能過于簡單,既要考慮事項的發生頻率,也要考慮事項的性質以及嚴重程度等。間接指標。對相關事務所審計質量的間接衡量指標,即根據與該事務所有關的一些預期與審計質量有關的特征的情況進行合理的分析和推斷,比如事務所的規模、事務所的聲譽、從業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事務所的財務狀況等。相比之下,這些間接資料的取得不是很困難,操作也較為簡便,在實際應用當中也較多,盡管如此,這種方式不可避免的也具有局限性:有些指標是否與該事務所的審計質量有明確的關系難以斷定,采用多個指標進行衡量,過程過于復雜和繁瑣,采用單一指標又考慮的不夠全面等。因此在實際的運用過程當中,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選取適當的指標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本文依據審計質量的相關概念,在國內外研究者的基礎上,分析了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主要包括審計主體因素、審計客體因素、監管因素和市場因素,并且從單項審計業務和會計師事務所整體業務的角度出發,研究了審計質量的衡量指標,希望能夠對我國的審計質量的提升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邱國峰,繆穎霞.內部審計質量評價體系的建構[J].中國內部審計,2018(02).
[2]孫英.企業內部審計質量影響因素研究[J].中國商論,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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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旺峰.事務所規模、審計任期與審計質量[J].財會月刊,2018(02).
作者:葛雪凝 單位:北京工商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