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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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劇,越來越多的農村青壯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加劇了農村老齡化問題。同時隨著傳統的家庭養老以及土地保障制度功能的弱化,農村居民基本養老出現嚴重危機,給農村社會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帶來巨大阻礙。通過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作為切入點,選取江西省Y區作為個案,運用問卷調查法和訪談法,從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兩個角度出發,全面分析影響農村居民參保因素,旨在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村地區的順利發展提供相關借鑒。

[關鍵詞]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意愿;影響因素

導言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小康社會,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途徑。受城鄉二元體制的影響,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有明顯的城鄉二元特征。為了消除城鄉間養老保險的差異性,國務院于2014年2月了《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兑庖姟分赋?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社會保障制度是調節收人分配以及維護社會穩定的基本制度,必須要體現公平與正義,這也要求我們在制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時,應充分考慮城鄉間的具體差異,實現對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然而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未充分體現公平正義的原則,尤其是農村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存在諸多問題,最為突出的是參保率高但參保水平與質量較低,因此,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影響因素分析具有鮮明的時代價值。

1江西省Y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現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戰略部署,江西省于2011年啟動并擴大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范圍,將城鎮居民與新型農村的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增至77個。其中,Y區被列為江西省第3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縣、區)。Y區堅定執行黨中央及國務院關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的決定,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資金賬戶、個人賬戶和繳費標準等方面實現了新農保與城居保“并軌”。截止2014年底,全區城鄉居民參保建賬人數為81903人,其中新農保73483人。截至2015年6月,Y區城鄉居民繳費人數48085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68.75%,較去年同期增長8%。制度合并后,Y區將原來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和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合并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賬戶,實現賬戶統一管理。城鄉居民繳費檔次統一為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增設1500元與2000元2個檔次,城鄉居民可根據自身實際收入情況,自主選擇繳費標準,同時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55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據有關數據統計顯示,自2014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合并以來,城鄉居民尤其是農村居民的參保積極性有較大提高,農村居民繳費檔次由原來的人均102元提高到123元。政策的惠民性進一步凸顯出來。盡管Y區農村居民的參保人數在不斷攀升,但是參保水平仍然較低,這不利于農村社會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我們應在注重參保率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參保水平與質量。

2Y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影響因素分析

為了深入了解影響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的相關因素,在本研究中,筆者對Y區所轄5個鄉鎮、1個城鄉結合部的500名農村居民進行了問卷調查與訪談調查,其中有效問卷476份。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統計分析,筆者認為影響農村居民的參保因素主要有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兩方面。

2.1內部因素

內部因素包括個人因素和家庭因素。個人因素是影響農村居民參保最直接的因素,包括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等。就參保農村居民的性別來看,在調查樣本中,共有351人參加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其中男性為198人,占56.41%;女性為173人,占43.59%。而通過觀察參保人員的年齡分布情況,大部分參保的農村居民其年齡集中在41~60歲之間。另外,認為自身健康狀況差的農村居民,參保比例達到了87.53%。通過對數據統計進行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在個人因素中,性別對農村居民是否參保產生的影響甚小,但是在與當地居民進行訪談的過程中發現,一個家庭是否參保,往往與該家庭中男性是否參保有著很大的關系,這也符合我國傳統文化中男性在農村家庭中承擔著主要決策者的角色;而年齡與自身健康狀況對農民參保產生了較大影響,尤其是年紀較大且健康狀況不佳的農民,這部分人群對于養老保險的需求較大,參保的意識也較為強烈。對影響農村社會參與養老保險的家庭因素分析,筆者從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子女數量、居住狀況、家庭收入這四方面展開調查。在調查樣本中,已婚的有435人,占91.39%;未婚或者離異喪偶的有41人。擁有1個子女的家庭有106人,擁有2個或2個以上子女的家庭有349人,無子女的有21人,分別占調查樣本的22.27%、73.32%、4.41%。而從居住狀況上看,有288人與子女居住在一起,占63.3%;未與子女居住在一起的有167人,占36.7%。將以上數據與調查樣本參與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進行對比分析發現,農村居民是否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其本人的婚姻狀況、擁有子女的數量并無明顯關系,但是農村居民是否與自己的子女居住在一起對于是否參保存在一定的聯系。另外,從家庭收入上看,Y區農民年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有65人,占13.66%;5001~15000元的有98人,占20.59%;15001~25000元的有124人,占26.05%;25001~35000元的有144人,占30.25%;35000元以上的有45人,占9.45%。在參保群體中,收入越高的農民對于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需求較低,他們認為目前的收入水平足以為其提供養老保障,而收入偏低的農村居民則對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顯出較大的熱情,他們認為選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能夠為其以后的養老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這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另外,依靠農業創收的居民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數要偏少,這是基于這部分人群依靠土地保障思想觀念未發生變化。為此,筆者認為一個家庭的收入水平以及收入方式對于其參保有著重要的影響。綜上所述,從家庭因素上看,筆者認為,是否與子女居住在一起、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以及增收方式對于參保有著重要的影響,而其婚姻狀況、擁有子女的數量對于農村居民參保沒有太大的影響。

2.2外部因素

農民對養老保險政策的了解程度是重要的外部因素。Y區當前農村居民參保率高達95%,但是通過調查發現,很大一部分農村居民的參保意愿并不強烈,他們屬于被動參保。筆者通過訪談的方式對被參保人群進行深入分析,發現他們并非完全排斥養老保險制度,而是對制度本身的不了解,導致他們對政策信心不足。在參保人群中,通過官方渠道了解養老制度所占比例僅有17.6%,而通過鄰里介紹等其他路徑了解的所占比例高達82.4%。另外,在通過官方渠道了解制度的這部分群體,其參保率達到了96.43%,而通過其他方式了解養老制度的人群參保率為3.75%。由此可見,農村居民對政策的了解程度與參保率存在明顯的正相關性。因此,政策因素是影響農村居民參保的關鍵因素之一。

3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對策建議

3.1加大財政投入,地方政府適當增加補貼

財政補貼對于農村居民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著重要的影響,盡管說財政補貼并不是決定因素,但是政府的補貼能夠激發農村居民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熱情。根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政府對于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對中西部地區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除了中央政府以外,地方政府也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另外,對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能夠激發農村居民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熱情,同時還能夠增加農村居民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的信心。但是每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其補貼水平也有不同。Y區政府在制定補貼標準時,應根據參保者的年齡、繳費水平等實施差別化補貼,尤其是針對年齡偏大、家庭收入較低的群體,要加大補貼力度。

3.2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村居民參保的積極性

通過對Y區農村居民參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情況進行調查,筆者發現,未參保的農村居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科學認識,有些居民雖然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和領取情況有所掌握,但仍然不熟悉如何對個人賬戶和基金管理流程,尤其是對政府出臺的相關新政策,更無法清晰解讀。為此,提高村民參保積極性,加大養老保險在農村的宣傳力度勢在必行。首先,要增加村民對養老保險政策的了解程度,政府在推廣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時應對政策措施附上相關說明,并派出工作人員對具體事項對村民進行解讀和答疑,在政府出臺各類有關養老保險的政策措施后,村委會、村黨組織等農村基層組織可積極組織村民大會對政策進行宣講和學習,增進村民對養老保險具體內容的了解程度,改變村民固有的思維模式,提高村民對養老保險政策的信心。其次,要擴大村民信息渠道,保障信息充分傳遞。過去村民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了解多是親戚朋友和街坊四鄰之間的私下閑聊,信息的來源不夠廣泛,信息量有限,且往往口頭化、片面化,導致信息可靠性不強,容易失真。對此,應擴大信息渠道,改變以往單一的宣傳方式,采取多元化宣傳模式,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興技術,一旦政策舉措出臺,立即在電視廣播,同步更新網絡,鼓勵村民關注村官方微信、微博、客戶端,將信息同時在官方微博、微信客戶端上,還可將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傳送給村民手機上。

3.3提高福利待遇水平,滿足農民參保需求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應適時提高養老保險的福利待遇水平,特別是農村地區的養老保險水平。提高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福利待遇水平,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一是降低養老保險的參保門檻,擴大農村居民參保范圍,降低農村村民、低收入人群的參保條件,降低養老保險參保需繳納的資金數,增加參保人數。對低收入人群適時降低繳納金額,減輕貧困人群負擔,可由政府進行補繳,保障居民參保。這需要中央政府加大對農村養老保險資金的投入,地方政府對養老保險事業進行扶持,企業對養老保險進行捐助,擴大資金來源渠道和數額,從而彌補養老金缺口。二是提高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適當增加養老保險資金領取數額,根據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基礎養老金,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時提高養老保險相關服務,特別是完善農村地區相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地區養老保險服務水平,發展城鄉一體化建設。提高養老保險工作的服務質量,簡化辦理、繳費和領取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開發更新技術設備為居民提供自助服務。三是加大地方財政的扶持力度,特別是Y區很多農村地區都建立了企業,并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政府應鼓勵并引導農村企業對農村養老保險事業予以資金資助,使農村養老保險在?;镜幕A上能有所提高,從原來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變為提高村民生活待遇。

4結語

當前我國已進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期,養老是當下亟需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尤其是農村地區的養老保險問題,嚴重阻礙了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也不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社會養老問題,提出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該政策實施以來,農村居民參保人數有了顯著提高,但是參保水平與質量卻相對較低,且很大一部分人群是被迫參保,如何提升農村居民的參保水平與質量是當前迫需解決的難題。在本研究中,筆者從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兩方面深入分析了江西省Y區農村居民參保的影響因素,提出應從財政投入、政策宣傳、福利待遇這三個方面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農村地區的發展,旨在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實施奠定扎實的基礎。

作者:沈云帆 單位:江西財經大學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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