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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研究型教學是一種融教學于研究、能夠激發學生能動性、培養學生獨立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教學理念。在《經濟法》教學過程中,可運用課堂討論與評價相結合的交互式、案例分析與總結相結合的啟發式、模擬法庭和“診所式”教學的實踐式等方法來實施這一教學模式。
關鍵詞:研究型教學;啟發式;實踐式
一研究型教學模式概述
近年來,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在人才培養方面,國家層面不斷提出改革和創新的要求。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中,明確提出要通過改革促進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并倡導推行學思結合的新型教學模式。而研究型教學模式是相對于傳統的以知識單向傳授為主的教學模式提出的,教師以課程內容和學生的學識積累為基礎,引導學生創造性地運用知識和能力,自主地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在研討中積累知識、培養能力和鍛煉思維的新型教學模式[1]。這一模式具有如下特點:第一,研究型教學模式的實現方法和途徑多樣化,但都離不開“研”和“究”這兩個中心點。“研”的本意是“細磨”,表現為學習者涉獵、汲取知識的過程,而“究”則是“推求、追查”之意,表現為學習者對所“研”知識進行思索和求證的過程。因為學科和課程性質、學生特點等因素的差異,在實施這一模式時,教師應靈活、科學的去尋找適合本課堂的具體方法和途徑。例如,自然科學類學科結合實驗來實施可能是最為有效的方法,學科的既有結論和成果是“研”的內容,通過實驗去檢驗、質疑、發現則是“究”。第二,研究型教學模式以教師為主導。這就要求教師在傳授教材知識的基礎上,組織、策劃教學活動,做學生興趣的激發者、方法的指導者。該模式實施的效果如何,關鍵在于能否激發學生的求知沖動進而獨自思考。一旦學生的求知欲被激發,就成功的邁出了第一步。第三,研究型教學的整個過程以學生為主體。它指的是教學活動以學生為中心,讓學生成為教學活動中能動的參與者而非傳統教學模式下被動的接受者。在此過程中,經過自主思維和探討,學生將課堂、書本知識內化為自己的知識,同時,學生因為興趣而去探求由教材拓展開來的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鍛煉了解決問題的能力,而這正是研究型教學的目的。與傳統“灌輸式”教學模式相比,這一模式著眼于發掘學生的自身潛力,很好的契合了上述《綱要》的要求,也是與素質教育相適應的教學理念。
二研究型教學模式在《經濟法》課堂運用的具體方法
經濟法學科具有“七分經濟、三分法”的特點。該課程既要求學生理解法學理論,又要求學生在具有一定經濟學素養的基礎上以法學思維和方法去解決經濟法所規制的社會經濟中的問題。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難度。而同時,經濟法又不像民法那么貼近現實生活。所以,探索該學科的新型教學模式以提高教學效果尤為必要。在近幾年的《經濟法》教學中,筆者與課題組成員一起,對研究型教學模式進行了一些嘗試,并不斷對方法進行調整、完善,總結起來有幾下幾方面:
(一)課堂討論與評價相結合的交互式教學
在經濟法課程中,有些制度不僅涉及法學知識,還涉及經濟管理類知識,對于經管類專業的學生來說,比較適合用課前準備加課堂討論的教學方法。在講到公司制度時,對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概念和特點的理解,既是重點也是難點。我們往往不能脫離企業的發展歷程來講授,而這些知識,學生在其他課程里或多或少有所涉獵,而且企業人人都能接觸到,有一定感性認識,教師可以在講授之前,布置學生根據已學知識并查閱企業發展史相關文獻,自行梳理企業類型演變的過程,并結合法理學兩大法系的基礎理論去嘗試分析各種公司類型的優缺點,然后在課堂上進行分組陳述,其他組對其提問,然后回答并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教師不要過多干預和過早評價,讓學生充分交換意見、發現問題并引發辯論,這樣有助于學生深刻全面理解兩大公司制度的利弊,進而理解公司法律制度存在差異的原因以及現行立法的法理基礎等。最后教師進行評價,評價時既能完成對教學大綱基本內容的落實也能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拓展,讓知識體系更為開放。這種方法施行起來并不難,只是教師要充分考慮學生是否具有相關基礎以及文獻的充足性等問題,讓這一方法具有可行性。
(二)案例分析與總結相結合的啟發式教學
案例教學法是法學課堂最常用的方法,基于經濟法的特點,教師可以將啟發式教育與案例教學法相結合,達到比一般案例教學更好的效果。教師可以設計一個主案例,通過主案例講授基本理論和相關知識點,然后設計幾個形似神異的案例,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后進行討論。在消費者法部分,有個經典的“鎮江大酒店”案例,無消費的顧客在消費場所內摔倒受傷,是否可以依消法主張賠償。據此,可設計“顧客在酒店消費時摔傷”、“顧客有消費意圖但尚未消費時在酒店摔傷”、“顧客在消費結束離開酒店時在酒店大堂摔傷”、“顧客在在酒店門口臺階摔傷”等案例,將消費目的、消費場所等多個要素納入其中,有助于學生全面理解消費者的概念。最后可布置真實案例,如深圳地鐵站某女子倒地死亡案,讓學生課后完成,檢驗學生是否掌握這一知識點。教師也可設計與學生的生活、認知貼近的案例來啟發學生。在講到經濟法主體與民事主體的區別時,教師可設計工商局去商場購買辦公用品、工商局到其轄區商場檢查假冒偽劣商品兩種情境,學生則能很直觀理解主體的平等與不平等。教師亦可對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例組織專題研究、討論,并要求學生撰寫相關論文。
(三)模擬法庭、診所類實踐式教學
在我國,“模擬法庭”這一形式受環境的限制不多,各學校都有條件開展。模擬法庭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對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討論的基礎上,通過分配角色、準備材料、組織開展模擬的審判活動,使學生體驗實際的審判過程,從而有效地訓練制作文書、主持庭審、庭上陳述、質證、辯論等基本專業技能的一種特定的實踐性教學方式[2,3]。模擬法庭從內容上來看,既涉及實體法,也涉及程序法。相較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方式要求學生有一定程序法基礎,有條件的學??啥ㄆ诮M織學生到法庭旁聽庭審,沒有條件的也可以給學生觀看庭審的視頻資料。教師要選取有一定爭議性的案件,這樣對于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學生才會有不同意見,容易調動情緒。教師先組織學生討論,然后根據討論情況讓學生自主選擇角色,這有助于在模擬審判時學生更好的融入角色。結束后可根據情況互換角色再進行,讓學生親身體驗不同角色的庭審思維和技巧,通過這種實戰演習為學生以后司法實務工作打下堅實基礎。這一點是單純案例教學所無法比擬的。在國外,有條件的大學在法學教育上實現了邊學習、邊實踐。例如,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它借鑒了醫學院的學生在診所實習的經驗,設立類似的“法律診所”,讓學生在該“診所”中接觸真實當事人和處理真實案件,從而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該方式能夠突破案例教學的局限性,讓學生在面對真實案件如何入手、如何與當事人溝通、如何進行文書寫作和證據分析等方面都能有大的提高。
三研究型教學模式在經濟法課堂推行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研究型教學對教師的素質有更高要求。一個研究型教學方法成功與否,關鍵在于是否能有效激發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和潛能。而這種激發,首先來自于教師教案的精心、科學設計,其次是教師在整個執行過程中的方法和思維的引導,并利用自身扎實的專業素養和完備的專業體系促進互動和思考,及時解決教案執行中的問題,最后能對那些最主要的知識點、最核心的基本理論和難點進行提煉和延伸,從而才可能達到傳統教學模式難以得到的效果。因此,教師的自我學習和提升、學校建立教師繼續學習的常態機制是非常重要的[4,5]。其次,研究型教學應區別不同教學內容科學選擇具體方法。例如,理論晦澀的,則在教師講授基礎上開展討論。理論很容易聯系實際生活的,可以用案例或模擬法庭等方法。最后,研究型教學要重視學生的反饋。既然是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所以實施過程中就要及時了解學生的體驗感、認同度,發現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困難和障礙,及時引導解決,并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教師總結經驗、分析效果,改良方案,讓研究型教學真正變成師生的良性互動??傊芯啃徒虒W模式的開展,能營造良好的學生自主學習氛圍,有助于實現高等教育創新型人才培養的目標。
參考文獻
[1]韋寶平.創新教育視角下的研究型教學[J].江蘇高教,2003,(4).
[2]吳東鎬.論模擬法庭教學方式[J].吉林師范大學學報,2008,(6).
[3]呂霞.高校經濟管理類專業實踐性教學提升策略探討[J].教育現代化,2017,4(20):72-73.
[4]樸紅梅.工程經濟學課程的案例教學方法研究[J].教育現代化,2016,(5):175-177.
[5]薛佳.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教學中的應用探討[J].時代金融,2015(03):27+29.
作者:胡興艷 單位:廣東海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