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經濟要平衡好商業逐利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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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要平衡好商業逐利公共利益

摘要:對于現代公司化的企業來說,在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強化社會責任,推進商業逐利公共利益的統一是時代要求的重要特征。近日,圍繞中科院停用中國知網的風波,輿論場又掀起一場商業利益與公共利益的討論熱潮。典型的論述來自于《人民日報》的官方微博:“一種商業模式屢屢沖撞公共利益,頻頻敲打世道人心,乃至不時打法律擦邊球,確有反思必要。如何平衡商業逐利與公共利益關系,該有個說法了!”不過,無論是回到中科院不堪近千萬續訂費的事件本身,還是結合中國知網所處的行業特性,一個重要的討論前提被忽視了,就是知識經濟。

一、知識經濟的本質是知識分享

知識經濟是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形態。知識經濟表面上是規模化的知識購買形式,體現了對知識、知識生產與知識分子的充分尊重,但深層次上,它達成了一種新的人與知識連接的可能性,即在知識消費的過程中,知識生產者、知識發送者、知識接收者和傳播渠道構成了一個知識分享體系。簡單來說,知識經濟的本質是知識分享,而不能簡單理解為商業牟利。從人類歷史來看,知識本身不是資本,但是,知識的資本主占有和利用卻賦予了知識以資本屬性。知識的資本化進程,就是通過馬克思批判的“智力轉化為資本支配勞動的權力”,推動知識轉化為與工人相互分離、相互對立的資本,進而實現知識收益并發展成為知識經濟的進程。新世紀以來,隨著全球經濟結構的調整,知識作為生產要素的重要性不斷被賦權和凸顯,知識經濟已經成為當代世界經濟活動的重要形態。知識經濟作為21世紀經濟的嶄新形態,是我國經濟發展所必須經歷的階段。中國共產黨人明確指出,“知識分子是腦力勞動者,他們的工作是為人民服務的,也就是為工人農民服務的”,必須搞清楚“為誰著書、為誰立說,是為少數人服務還是為絕大多數人服務”的問題。進一步來說,知識經濟的利潤具有正當性,但知識歸根到底是為人民服務的,這是社會主義知識經濟的本質要求,也是社會主義知識生產活動“為什么人”的核心要義。

二、知識產權制度的目標不是壟斷

知識產權制度的確定,一方面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權益提供法律保障,調動人們從事知識生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也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提供法律機制,推動智力成果轉化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需要警惕的是,知識資本的收益遞增效應往往會使少數具有強大知識創新能力的公司通過“產權鎖定”的方式占據知識市場的統治地位,進而形成知識壟斷以及知識霸權。這時,知識經濟就大大有悖知識分享的初衷,而是徹底滑向了知識壟斷的一邊,通過限制獲取知識的機會讓知識變得稀缺。目前,一些發達國家在國際上以推進知識產權保護為名行壟斷之實,就是企圖將資本在全球經濟中實施的知識壟斷行為合法化,將知識廣泛地私有化并轉化為資本主義企業最重要的財產。中國政府一貫注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謀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頂層設計時,習近平主席明確要求,“要堅持以我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護,既嚴格保護知識產權,又確保公共利益和激勵創新兼得”。在這里,“人民利益至上”“確保公共利益”兩點要求更是直接點出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根本立場。換言之,知識產權制度要積極防范個人和企業權利過度擴張,不能以“保護”之名實施“壟斷”之實。知識具有公有性,學術數據庫作為匯集知識成果的重要載體,理應得到知識產權制度的嚴格保護,但是,數據庫提供的產品與一般商品不同,往往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強烈的排他性,一旦學術文獻的版權資源形成壟斷,經營者可以憑借這種壟斷優勢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這比一般商品市場領域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造成的危害更大。

三、公共利益與商業逐利并行不悖

對于企業來說,商業逐利是天然使命,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對于現代公司化的企業來說,在追求經濟利潤的同時,強化社會責任,推進商業逐利與公共利益的統一則是時代要求的重要特征,這一點早在2006年1月修訂實施的《公司法》中就得以確立,并一直貫穿到歷次《公司法》的修訂完善中。強調企業應承擔公共利益,并不意味著商業利益的“讓渡”,更不能膚淺地理解為讓企業“賠本賺吆喝”。公共利益是以社會作為整體出發點來謀求全體社會成員共享的資源與條件。企業是社會的“經濟細胞”,其經營活動對象與公共利益的主體具有高度的內在一致性,合理且有力地承擔起公共利益,不僅可以有效提升企業的口碑,而且能迅速贏得廣大的消費群體。比如在2021年河南暴雨募捐事件中,主動捐款5000萬物資的鴻星爾克就激發了消費者“野性購買”的熱情。而對于公司一系列的捐款舉動,鴻星爾克董事長吳榮照則表示:企業的命運與國家的發展密不可分,只有與國家同甘共苦共進退,才能夠取得更好的發展。強調企業應承擔公共利益,并不是簡單地要求企業來捐款捐物,更多在于如何利用企業自身的職能定位去承擔社會公益的引導和遷移責任。以學術數據庫為例,數據的收集、整理、標簽、檢索、瀏覽、下載等一系列程序都是面向讀者的知識需求的,這本身就是服務讀者、知識分享的社會責任體現,但是,如果過分提高使用價格,不僅有可能導致公共資源受損,阻礙知識的廣泛傳播,而且還會使得受眾不得不以高壟斷價格尋求學術資源,抬高了學術資源的受眾門檻。這既違背了許多學術數據庫推動知識普及學子、惠及社會的初心,也切斷了高校及科研機構知識服務的重要載體和科研創新的重要源泉。今年的“世界讀書日”期間,一條“書的天空任我們翱翔,書的海洋任我們暢想”的標語格外引人注目。在知識社會成為大勢所趨的時代背景下,每一個需求者對于知識產品的需求曲線都體現出相對的剛性,知識經濟也就愈發體現出對于全社會的不可或缺性。但是,如果學術數據庫只注重商業逐利,忽視公共利益,將知識產品本身具有的先天優越性轉化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攫取高額壟斷利潤的手段的話,“翱翔”的翅膀就無法揮動,“暢想”就只是空想了。最后的結局,可能就是市場會拋棄它、用戶會唾棄它、法律也要嚴懲它的多輸局面。

作者:蔡斐 單位:西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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