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音樂教育的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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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音樂教育的傳承

摘要: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出文化、民俗、審美等重要價值。高校作為人才培養的主要陣地,其在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中具有十分特殊和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將深入探索高校傳承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策略,以便更好的保護和發展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

關鍵詞: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傳承;策略

一、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音樂教育傳承的現實意義

(一)有利于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多元音樂文化的國家,具有歷史悠久、豐富多彩的傳統音樂文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現著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音樂意識和文化價值觀,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主要載體。但是,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模式主要以“口傳心授”為主,在文化急劇變遷的今天,其原有的傳承模式已經逐步被消解,進而導致其有序傳承受阻,導致部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瀕臨失傳的危險。在高校中深入挖掘和梳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在價值,在此基礎上,將其融入高校藝術教育中,使其傳承模式得以創新,從而有可能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提供一種有別于傳統形態的場所,使高校成為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穩定的傳播場所。

(二)有利于增強青年大學生民族凝聚力

目前,歷經千年傳承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成為中華民族不可缺少的精神文化食糧,其充分體現中華民族的思想感情、社會習俗以及社會關系等等,成為凝聚社會各個階層的重要力量,從而成為振興民族文化、傳承民族精神的重要源泉。青年大學生是最活躍、最有生氣和最富有創造精神的一支力量,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夢的中堅力量。高校引導他們接觸和理解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使青年大學生學習和領悟蘊藏其中的文化價值觀念、民族思想情感和審美理想,從而不斷增強青年大學生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自信心。

二、當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音樂教育傳承的現狀

伴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進步,社會和人們越來越重視加強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工作的重視。目前,許多高校逐步嘗試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引入到藝術教育中,開設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比如,泉州師范學院音樂與舞蹈學院(泉州南音學院)于2003年招收首屆南音非師本科專業學生,2012年獲批藝術碩士專業學位點的建設,招收了首批南音演唱、演奏以及南音文化推廣的碩士研究生。應該說,高校在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中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存在以下瓶頸問題,導致高校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效果不佳:第一,缺少教學資源。在當前高校音樂教育中,由于許多教師并沒有重視收集和整理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從而在教學過程中由于缺乏教學資源而難以開展有效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第二,缺乏優秀教師。教師是高校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教學的重要因素,但是由于受限于各種主客觀因素導致熟悉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教師較少,進而影響到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的順利開展。第三,缺乏教學實踐。應該說,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具有很強的實踐性,但許多教師受限于傳統教育理念的影響,只注重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知識教學,卻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加強學生的實踐。同時,由于許多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以方言進行表演,使得可以參與實踐表演的學生較少,這就使得實踐活動的順利開展受到阻礙,不利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傳承。

三、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高校音樂教育傳承的策略

(一)應重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

音樂作為一種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是緊密聯系的,應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工作中來。對于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而言,學校教育是一種最簡單最有效的傳承手段,可以使廣大青少年學習和理解傳統音樂的文化內涵,自覺承擔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使命。因此,國際社會歷來都十分重視高校音樂教育在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作用,如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布的《人類口頭及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公告》就明確提出應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學習“列入學校的正式課程”,在國務院公布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同樣要求高校必須注重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教學活動,這些都為高校音樂教育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據。因此,在新形勢下高校必須重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正確認識中國傳統音樂在高校音樂教育中的必要性,從而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得以在高校音樂教育中得到有效傳承。

(二)構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體系

高校應重視并且采取措施不斷完善課程體系,建立健全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體系,從而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奠定堅實的基礎。首先,高校應做好音樂專業理論課程的設置工作,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引入到專業理論課程體系中,增加《中國民族民間音樂》課時數量,幫助學生系統學習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而在藝術藝術熏陶中不斷加深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與理解,拉近學生和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之間的距離,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教育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其次,高校應主動開設具有地方特色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我國具有十分豐富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而且每個地區都具有自身獨特的傳統音樂品種,如福建的客家山歌、南音、北管,高校應積極將這些具有濃厚地方特色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引入到課堂中,開設地方特色的區域傳統音樂課程,通過鑒賞了解當地傳統音樂文化,進而促進區域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傳承。最后,高校應開展“音樂非遺學堂”系列講座。高校可以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定期邀請市級、省級、國家級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校開展講座,口傳心授,使學生得以親身體驗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藝術魅力。

(三)優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教學

音樂是一門具有很強實踐性的藝術學科,這就要求高校在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時必須注重實踐教學,便學生在親身體驗中增強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程度。具體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第一,應積極鼓勵學生創立各種不同類型的音樂非遺藝術社團。目前,學生社團在高校學生課外生活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學校應積極鼓勵學生成立與傳統音樂相關的社團,如京昆社、民樂社、南音社等,學生加入社團能夠在潛移默化中接受來自傳統音樂文化的熏陶和訓練,并且更加積極主動的關注和推廣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學校應投入相應的資金給予這些社團以必要的支持,并且配備專業的指導教師,使學生社團保護、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為規范有序、效果良好。第二,組織學生參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藝術展演。高校應組織學生積極參加校內、省內大學生藝術展演、本土民俗活動、傳統音樂文化節,進而使學生通過多種形式的實踐表演,零距離感知這些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美妙和精髓。第三,高校應組織學生走出教室,前往當地開展采風活動。學校應定期組織學生前往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源地進行現場觀摩、資料整理、向藝術學習,進而使他們真正認識我國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博大精深,更加自覺主動的傳承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四)培養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師資力量

“國運興衰,系于教育;教育興衰,系于教師”。教師是開展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工作的核心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決定著學校立音樂傳承的效果,這就要求高校必須重視加強培養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師資力量。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第一,高校必須重視對在職音樂教師的培訓工作。一方面,高校應聘請專家學者對音樂教師進行定期培訓,通過講座、授課、研討等方式不斷提升在職音樂教師對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另一方面,還可以鼓勵學生積極參與面向教師的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骨干師資培訓班,通過集中培訓、技藝觀摩、現場參觀體驗等方式熟悉掌握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理念和方式。第二,高校應積極引進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這種“活態資源”。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通常都是通過“口傳身授”的方式進行傳承,將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引進到課堂教學中來,可以使他們的“個人記憶”轉化為“集體記憶”,進而讓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活態傳承。第三,高校應注重培養音樂遺產專業的優秀人才。高校如中國藝術研究院、南京藝術學院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針對性的招多音樂遺產專業的碩士、博士生,從而使這些優秀人才畢業之后承擔起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工作。

四、結語

高校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重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構建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程體系,優化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教學,培養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師資力量,以便探索出一條適合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高校音樂教育傳承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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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麗莉 單位:廈門大學嘉庚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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