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特點,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留守兒童因年齡小,自我保護能力弱,經常處于無人監護的狀態,更容易成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標。針對侵害留守兒童案件頻發現狀,檢察機關應積極履行自身職能,不斷加大懲治侵害留守兒童犯罪力度,并總結案件特點,懲防結合,加大法治宣講力度,同相關部門一起為農村留守兒童撐起一片法治藍天。
關鍵詞:留守兒童;檢察機關;懲防結合
一、典型案例
(一)案件事實
2015年10月19日16時許,被告人孫某某來到工友劉某某的住處,趁劉某某外出務工之機,在明知劉某某的小女兒被害人文文(化名,女性,2006年11月28日出生)系兒童的情況下,強行脫下其衣服,以用舌頭舔文文后背、屁股、大腿、陰部等身體部位的方式,對其進行猥褻。另據孫某某供述,2015年10月初,孫某某到劉某某家竄門,趁旁邊無人之際,抱住被害人文文,以親臉、脖子的方式對其進行猥褻。
(二)案件處理結果
因孫某某到案后一直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具有坦白情節,且在法庭審理階段,賠償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故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孫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三)被害人家庭情況
被害人文文的母親系唐氏綜合癥患者,在其三、四歲時即離家出走,至今未歸,文文與父親和姐姐相依為命。其父親劉某某平時靠打零工為生,沒有休息日,每天都在外干活至深夜才回家,姐姐亦在外打工,文文經常在放學后獨自回到空無一人的家中。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孫某某作為劉某某的工友,正是知曉這一情況,遂私下接文文放學,給其買吃的,跟隨其回到家中后對其進行猥褻。
二、案件特點
(一)犯罪類型以性侵犯罪為主
農村留守兒童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不但自幼脫離監護人監管,家庭教育缺失,而且自身辨別是非能力不足,性防衛能力較弱,極容易成為犯罪分子性侵害的對象。許多犯罪分子正是基于留守兒童的弱勢地位,內心萌生出占便宜的僥幸心理,進而實施性侵犯罪。
(二)多為熟人作案
在本院辦理及媒體報道的多起侵害留守兒童案件中,犯罪分子大多系熟人(鄰居、親朋等),因日常接觸較為頻繁,被害人對其較為信任和依賴,犯罪分子借著身份的掩護,能夠選擇恰當的作案時間,采用哄騙、引誘的方式對被害人實施侵害行為。
(三)犯罪隱蔽性較高
由于犯罪分子對被害人及其家庭較為了解,且平常對被害人表現得較為關心、疼愛,被害人及其家長對其沒有防備心理。在實施侵害行為時會用食物、玩具對被害人進行引誘,而大多數被害兒童因為年幼,遭受了侵害而不知,反而出于對犯罪分子的好感和信賴,不會主動告發。這些都使得侵害行為不能及時被發現,發現出現多次侵害的情況。
三、辦案中存在的困難
(一)發現難
在本院辦理及媒體報道的多起侵害留守兒童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后,多采用利誘、威脅等方式要求被害人對被侵害之事予以保密,受害兒童被好處所引誘、害怕或者出于羞恥心,往往會選擇隱瞞事實。再加上部分受害兒童年齡較小,心智發育尚不成熟,甚至意識不到自己被侵害了,更加不會主動說出被侵害的事實。在被害人不主動說,監護人又疏于看護的情況下,導致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案件發現難。
(二)取證難
由于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案件主要以性侵害犯罪為主,且有熟人作案、隱蔽性較高的特點,在被害人沒有第一時間報案的情況下,待案發時,很多證據已經滅失,導致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案件取證難。
(三)處理難
由于性侵害犯罪案件的證據大多只有一對一的言辭證據,在雙方各執一詞,犯罪分子拒不供認,又沒有客觀證據佐證被害人陳述的情況下,做不到證據確實充分,就難以有力打擊這類犯罪。以文文被猥褻一案為例,雖然被害人反映其鄰居也曾兩次對其進行猥褻,但經核查后達不到證據標準,最終未能立案偵查。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威懾力得不到有效發揮,可能會縱容更多的潛在犯罪人對被害人實施侵害行為。
四、建議對策
(一)建立留守兒童數據庫
建議村(居)委會可以統計、摸排轄區內留守兒童情況,建立留守兒童基礎數據庫,對于在工作中發現的留守兒童疑似遭受侵害等情況的,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調查。同時,有必要設置一個專門的場所,在留守兒童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期間,由村(居)委會進行臨時看護,避免留守兒童處于自我監護狀況。
(二)嚴厲打擊侵害留守兒童犯罪案件
加大對侵害留守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用刑罰的嚴厲性來對犯罪分子產生威懾作用,司法機關應對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案件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并注重對被害兒童的心理救助和司法救助,加強對被害兒童的權益保障。
(三)加大法治宣講力度
檢察機關可以總結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犯罪案件特點和工作經驗,開展以案說法行動,預防和懲治此類犯罪,懲防結合,針對留守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差、法律意識差的情況,深入社區、學校、村落,分別針對兒童、家長、教師群體,通過教育課堂、微信宣傳等方式開展多形式、多層面的宣講活動,廣泛宣傳未成年人保護知識,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
[參考文獻]
[1]程成,沈冠辰.“留守兒童”犯罪原因及預防措施探析[J].法制博覽,2018.5(下).
[2]覃丹丹.性侵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及社會防控措施———以湖北省為例[J].法制博覽,2018.5(下).
[3]侯春平.留守兒童的法律保護對策[J].人民教育,2018.7.
作者:伍淑平 單位: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