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目標課堂教學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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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標課堂教學探索

摘要:

高校課堂教學目標的設定應適當地考量講授知識、為學生準備認知條件與資源、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培養學生的實踐態度與創新思維等諸要素所占的比重,并使各要素所占比重依次增加。“四目標”課堂教學是指通過教學規范的設計,務必使課堂教學達到“講授知識要點、激勵學生自修、案例研討應用、個別實質評價”四項目標。開展“四目標”課堂教學必須做好教學資源準備,包括編寫教學案例,印發講義要點,預制教學錄像,設計好課堂指引,同時必須預定好課堂教學程序。

關鍵詞:

四目標;課堂教學;高校

一、高校課堂教學目標設定的維度選擇

(一)課堂教學目標設定的維度

課堂教學目標是教師對一門課程進行教學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這種結果是教師預先設定好的,一般包括學生修本門課程能掌握知識的廣度和深度、所達到的認知水平、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思維方式的養成目標。課堂教學目標是教學的靈魂,規定著本門課程“教與學”的行為方向。普遍認為,教學目標一般包括三個維度,即知識與技能(知識)、過程與方法(認知)、心態與價值取向(態度)。也就是說,教師在設定教學目標時,必須同時兼顧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認知過程需要的條件、資源和方法,其運用知識的價值取向以及其創新的態度培養等方面的要求。但這并不等于說對于不同教育階段的不同課程,其目標的設定要等比重地兼顧這三個維度。其實,某一課程教學目標的設定還需要特別考慮不同的教育階段、不同課程內容、教學活動可得到的資源、學生接受程度、學生下一階段教學任務等因素。這些因素的不同決定了教學目標設定維度的比重也不同。一般而言,隨著教育階段的提升,特別是在高等教育階段,講授知識、為學生準備認知條件和資源、提升學生的能力、培養學生良好態度、培養創新思維方式等諸要素等在培養目標所占比重會呈現出依次遞增的趨勢。這是因為高等教育的培養目的不是僅僅向學生傳授一些知識(間接經驗),更應當是學生自我研究性學習,掌握本專業的學習方法,具有從事某一專業謀生的能力。這就需要教師不能僅僅向學生傳授一些死的知識及考查學生是否、在何種程度上理解了這些知識。為了達到學生能以本專業謀生的目標,教師只做了前面一些常規性知識傳授工作還很不夠。教師必須利用有限的課堂時間講授知識要點,并以課堂為指揮部,指揮學生在課堂之外用更多的時間來自我研究性學習。為此,教師必須為學生準備好自修的條件和教學資源。在本門課程的考核與評價中,必須充分評價學生學習新知識的能力是否提高,學生是否養成了探索新知識、自我解決新問題的態度,是否增強了創新的思維方式。

(二)高校課堂教學目標設定應著重考慮的因素

如前所述,從應然性講,不同教育階段的不同課程,其教學目標設定應考慮的因素是不同的。另外,是以學生學習的結果為出發點還是以教師的教學行為為出發點,都會導致教學目標設定應考慮的因素產生很大變化。有觀點認為“:教學目標所要反映的是學生學習的結果,是學生通過教學活動所要發生的心理及其行為的變化,這表明教學目標的落腳點是學生,而不是教師做些什么。”[1]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對于初級教育階段的教學目標設定是可行的,但是其對高等教育階段的教學目標設定就不一定適合。在高等教育階段,課堂教學目標的設定應主要從學生的角度出發,也可以從規范教師教學行為的角度出發,應以規范教師務必完成特定教學行為的方式作為目標設定的主要考量因素。這是因為在這一階段學生通過教學所能達到的知識掌握深廣度、認知過程的合理性、實踐能力和心理態度提升的高度主要取決教師的知識水平、研究水平以及與課程內容相匹配的教學方法運用、教學資源準備,特別取決于教師在課堂上對學生進行課外自修活動的指揮力。如果教學目標不規定教師在課堂上采取強有力的指揮學生進行課外自修的規范,那么學生能力的提升會差別很大,且會有弱化的可能性。在高等教育中,教師要針對課堂教學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水平,豐富教學資源,調動學生自修的積極性,要實質性地評價學生掌握知識、運用知識和創新的能力。學生通過課程的學習而獲得的上述成果主要取決于教師的特定教學行為的完成。所以,必須以教師完成特定的教學行為、準備必要的教學資源、在課堂上采取強有力的指揮學生課外自修的措施等為中心內容來設定教學目標。換言之,大學課堂教學目標既要關注教師做什么,也要重視讓學生做什么,兩者不可偏廢。

二、“四目標”課堂教學的要求及功效

根據高等教育階段課堂教學目標設定應著重考慮的因素,廣州大學法學院組成了專門的課題組,吸納專業基礎課教師參加,通過對多門課程的教學經驗進行總結,探索并實施了“四目標”課堂教學。所謂“四目標”課堂教學是指通過教學改革和規范設計,使課堂教學務必達到“講授知識要點、激勵學生自修、案例研討應用、個別實質評價”等四項目標。必須重申,“四目標”教學從根本意義上講是以學生為中心設計;但從規范意義上講是約束教師教學行為的。下面分別論述“四目標”課堂教學的要求及其所能產生的功效。

(一)“講授知識要點”的要求及功效

該目標要求教師減少在課堂上對“沿革、意義、學術價值”等學術型或學科型知識點的講授課時,教師上課講授的內容主要是應用型知識點,并把節約下來的課時用到與應用型知識點密切聯系的案例的研討上。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時刻以解決案例的方式向學生提出問題,使學生開動腦筋,保持高度活躍的思維。教師用啟發式、提問式教學方法,回應學生所提出的案例解決方案。在案例研討過程中,教師要注重啟發學生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思路。這樣的教學不但能提升學生的知識應用能力,而且能克服大學課堂“滿堂灌”的弊端。

(二)“激勵學生自修”要求及功效

該目標要求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行為不僅僅是傳授知識,更重要的是監督、檢查學生在課堂外自修相關知識的情況和效果。教師必須在課堂上采取有效的辦法來強制性地規定學生在課外完成的自修任務。我們課題組設計并實施的“激勵學生自修”方法是:教師要在課前把每節課講授的知識點所對應的案例提前一至二周布置給學生,學生必須在上課前以小組為單位集體討論案例,并提出解決方案。課堂上,教師對每個小組的案例解決方案進行打分,此分數計入小組每位學生的平時成績。這種平時成績的累計,占本門課程成績的50%以上。這種考核方式能充分起到激勵學生在課堂外自修本門課程相關知識的作用。“激勵學生自修”的教學目標有利于革除傳統課堂教學不考核、不監督學生課堂外自修的弊端。

(三)“案例研討應用”的要求及功效

“案例研討應用”是教學由知識中心論向技能與創造中心論轉化的必然要求。該項目通過如下教學規范來達到革除傳統課堂教學只講授知識不引導、指點學生如何應用該知識的弊端。教師隨機讓任何一個小組的任何一名學生上講臺來回答前提布置的任何一個案例的解決方案。該學生回答的案例解決方案必須代表本小組的集體意見。其他學生對于該同學講述的案例解決方案可以提出問題,讓其解答,也可以就相關案例的解決方案向教師提出問題,教師可以簡要回答。幾個小組的代表回答完案例解決方案后,教師根據課堂時間最后作簡要講解。教師此時應當主要講解學生在案例討論過程中所呈現出的一般性問題,對于學生普遍不理解的知識點要重點講授。“案例研討應用”遵循“學以致用”的教學原則,能最充分培養學生的知識應用能力。在案例教學過程中,學生必須事先閱讀與案例相關的法律知識和基礎理論,把自己的思維置于案例的情境里,參與到案例解決方案的探討中,其主動性和積極性都得到了極大的發揮。“四目標”教學是一種討論式教學。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可以就案例闡明自己的觀點,學生也可以就案例發表自己的意見。學生和學生之間、學生和教師之間均可自由討論、辯論,充分陳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案例教學是最符合法律認知規律的教學方法。因為法律本來就是將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歸納、整理,上升為一般性規定的東西。這就是法律產生的邏輯進程。根據這樣的邏輯進程,人們對于抽象、概括的法律規定的講授、學習,只有將它(該法律規定)還原到生活案例的情境中,才能真正地理解它,才能清楚地解釋它,才能學習到它的本來面目和實質內涵。既然立法是由具體到抽象的過程,那么學習法律就必須是一個由抽象到具體的展現過程,必須將一條條抽象的法律規定,展現為它的本來面目———生活案例。法律的教學活動必須遵循這一規律,必須采取“把法律還原為生活案例”的教學方法。

(四)“個別實質評價”的要求及功效

“個別實質評價”教學目標設定是為了有效克服當前高校教師對學生學習效果評價的普遍性弊端。這些評價弊端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第一,評價不能起到引導學生應用知識養成創新思維的作用。教師往往在期末以一張試卷上的分數來衡量學生。學生應付這樣的考試往往是用幾天時間來背書或者通過前一年教師出題的方式和范圍來猜測今年教師考試范圍,在平時很少用功學習。這種期末一次性試卷考核往往不能對學生進行比較全面客觀的評價,尤其不能把學生的知識應用、認知過程和方法及情感、態度、創新思維納入評價視野。對于這樣的考試,學生只能消極、被動應付,不能通過與教師平等地交流和表達等方式來表現自己。第二,不能對學生進行個別化、實質化與多樣化評價。其評價標準機械單一,往往考核共性的知識,忽略對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個體的差異性評價,評價內容片面,過于注重學業成績,對學生在課堂交流和案例研討活動中體現出來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無法納入評價范圍。“個別實質評價”的教學目標要求教師通過如下方法來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教師在為每個小組的解決案例方案打分評價時,不設定唯一正確答案,重點考查學生在課堂外自修相關知識的情況、解決案例的邏輯論證情況和解決案例時的知識應用情況。特別鼓勵學生根據自我知識背景、自我目標設定來設計案例解決方案。這種平時累計、多次從不同側面(主要從知識應用角度)進行考核的方式,能克服我國高校普遍用期末一次性考試的卷面成績來形式化、一般化地評價學生的弊端,從而達到充分的“個別化、實質性”評價學生的教學目標。這種評價機制可以鼓勵學生自主性學習,創新性學習。

三、開展“四目標”課堂教學的資源準備與方法

(一)開展“四目標”課堂教學的資源準備

1.編寫教學案例。

編寫好供學生課外自修的案例教材,是落實案例教學法的重要手段。編寫某門專業基礎課的案例教材應當根據教學內容精選并編排案例。首先,在教學案例的選擇上,教師要選取一些與教學知識點緊密對接的案例。對于每一重要的知識點要配套選擇多個案例,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來解釋知識點。應當選取判決生效的真實案例。學生們對這樣的案例進行討論,不僅能提高其研討案例的興趣,同時也關注了社會司法實踐。其次,要以本門課程的理論體系為綱領編輯案例。這樣做能使理論教學與案例討論同步進行,能使學生在討論案例時對理論知識溫故而知新,學以致用。

2.印發講義要點。

開展案例教學模式,必須要求學生預習課程內容。為了節省學生的時間,教師應當將講授本門課程的講義要點提前發給學生。學生可以在講義要點的指引下,從綱要入手逐步深入學習知識點,在掌握知識要點的基礎上,進行以小組為單位的案例討論。通過案例的討論學生又可以深入理解課程的知識體系。

3.預制教學錄像。

“四目標”教學是將“翻轉課堂”和“案例研討教學”有機結合的一種創新型教學模式。它是在借鑒慕課(MOOCs)“、翻轉課堂”和“案例研討教學”的基礎上產生的。“慕課(MOOCs)”和“翻轉課堂”要求教師把講授課程的知識要點制成教學錄像,掛在校園網上,讓學生利用課外時間隨時觀看、研討。這樣,教師在課堂內可不再講授知識,而是側重引導學生探討和解決問題。但是,這種教學方法也存在不足。其主要表現是課內教師指導、激勵學生探討和解決問題的過程沒有預先編輯好的案例庫或試題庫。而“四目標”教學方法能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四目標”教學方法不但要求教師預先錄制教學錄像,還要求教師預先編寫好與課程知識點相對應的案例庫(教程)。這樣,教師在課內指導學生探討、解決案例、運用操作知識就有了一個載體。這種案例庫(教程)也要提前發給學生,讓學生上課前先以小組討論的方式初步形成案例的解決方案。在此條件下,教師在課堂上組織案例研討、點評、考核學生的表現等就有了對象和載體,并能大大提高課堂效率。

4.設計好課堂指引。

要合理安排講授知識要點,指導及考核學生通過案例研討來運用與操作知識的環節,課時分配,合理確定打分評價標準。

(二)開展“四目標”教學的程序

“四目標”教學應當按以下步驟進行課堂教學:(1)以60多人的大課堂為例,可以將學生成分5至6個小組,指定組長。(2)按教學計劃提前兩周下發研討案例教材給學生,并提前一至二周指定需要學生討論的案例。(3)學生要以小組為單位提前進行案例討論并形成集體性的對每一案例的解決方案。(4)教師上課時用三分之二左右的課時講授本課程的基本理論和應用型知識要點,隨后再用三分之一左右的課時組織學生進行案例討論。(5)教師在案例討論時,要隨機讓每一個小組的一名學生代表本組對準備好的案例發表觀點。隨后教師對學生按百分制進行打分。分值比例為:案例事實提煉占20%;提出案例解決方案占20%;運用了本節課程知識點占30%;案例解決方案的邏輯性占30%。其他同學對于該學生講述的案例解決方案可以提出問題讓其解答,也可以就相關案例的解決方案向教師提出問題,教師可以簡要回答。教師根據每組發言人課堂表現給每個組打分,并計入每個組每個學生的平時成績。每門課程至少要有10次以上課堂討論。將10次以上的平時打分平均,再乘以50%,占該門課程總成績的50%。此謂“連帶責任式”考核方式。(6)教師總結本節知識點和學生案例研討的情況。課堂研討結束后,教師要簡要講解學生在案例討論過程中所呈現出的一般性問題,對于學生普遍不理解的知識點要重點講授。期末的大試卷考試占50%。

作者:邵維國 張竹云 單位:廣州大學

參考文獻:

[1]彭豪祥.教學目標認知偏差:負效應及其解決對策[J].中國教育學刊,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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