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德育功能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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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德育功能探討

摘要:關于音樂德育功能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文章從豐富音樂德育作品、創新音樂德育形式、建設音樂德育隊伍、營造音樂德育環境四個方面闡述音樂德育功能的實現路徑。

關鍵詞:音樂;德育;功能

馬克思認為,藝術不僅具有審美的屬性,而且具有意識形態的屬性和功能,主張把藝術放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這一意境中加以理解。音樂藝術和其他藝術一樣,是意識形態中精神財富的具體表現,反映著現實中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因此,音樂的德育功能產生于社會需要,反映社會生活,同時又深刻影響著人們的社會生活。

一、國內外研究述評

關于音樂的功能性研究,主要集中于個人、社會和國家三個層面,并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音樂教育的功能體現。首先,個人綜合素養的提升,即音樂對個人審美情趣、認知能力、心理調節、生理協調等方面的功能性研究。其次,公民道德風尚的引導,即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教化民眾、規范引導、移風平俗、娛樂活動等方面的功能性研究。最后,國家基本秩序的穩定,即音樂對國家穩定、秩序維護、文明延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功能性研究,所謂“樂與政通”??傮w來說,有關音樂的功能性研究可謂豐碩,彰顯了學界對于音樂功能性研究的學術關照和理論自覺。但是,關于對音樂德育功能的針對性研究卻鮮有涉獵,不僅很少有學者將思想道德教育與音樂藝術結合起來,有些甚至存在將二者對立起來的思想傾向。因此,本文以德育理論視域,深入挖掘音樂及音樂教育的“育人”功能,對如何“創造具有豐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覺的人”“實現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這一現實問題作出積極回應。

二、音樂德育功能研究的重要意義

從理論意義層面講:一是有助于音樂教育理論的進一步完善、規范,創造性地發揮音樂這種藝術形式的重要功能;二是有助于音樂學學科的進一步豐富、發展,在多元文化交融的背景下,進一步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音樂學的“育人”功能;第三,有助于音樂的功能性研究進一步深化、創新,在思想政治教育視域下,多角度、寬領域地展現音樂及音樂教育的功能性。從實踐意義層面講:一是“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需要,音樂藝術對于人們自我激勵、自我完善,養成高尚道德品質,創造具有豐富的、全面而深刻的感覺的人有重要作用;二是實現音樂“育人”功能的需要,創設“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情境性和情感性,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德育工作的實效性;三是提升國家軟實力的需要,所謂“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挖掘音樂的德育功能,對于增強中華民族的認同感,促進民族團結,提升民族整體向心力,實現文化自信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音樂與德育的關系

音樂作為人類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人本身一樣都具有歷史性。傳統社會“樂教”的功能是在禮樂文化的背景下得以實現的,而禮樂中的“樂”是祭祀音樂或雅正之樂,是主流意識形態的體現,因此,“樂教”的目的在于實現“禮”的教化功能。西方國家同樣將“育人”視為音樂及音樂教育的重要功能,并且在社會文化發展的背景下,努力實現“文化中的音樂”和“作為文化的音樂”的統一。音樂文化的歷史發展,不僅反映了人對音樂的認識與創造,也反映了人的自我認識與自我教育。音樂及音樂教育的功能性,可以分為個人、社會和國家三個層面,而最終目的和實現途徑都必須落腳于具體的人,即通過音樂藝術活動,豐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實現對人的本質的全面占有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發展,進而使音樂功能的人文關懷與價值訴求相統一。而德育本身同樣從個人、社會、國家三個層面,“用一定的思想觀念、政治觀點、道德規范,對其成員施加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影響,并促使其形成一定社會所需要思想品德。”因此,音樂與德育,在“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層面便形成了天然“融通點”。我們要在音樂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反思對比中,為實現音樂及音樂教育的德育功能找準方向。

四、實現音樂德育功能的路徑探析

德育的根本目的在于要實現個體“德性”與“德行”的統一,而音樂恰恰是一種能夠將個體的“德性”與“德行”帶入一種真、善、美的藝術方式,從而使人們在接受審美教育的同時,塑造理想人格、構建和諧社會。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音樂德育功能的實現路徑:

(一)豐富音樂德育作品

實現音樂的德育功能,不是簡單的“音樂+德育”,而是要以音樂這種藝術形式作為實施德育的載體,發揮音樂及音樂教育對人們心靈陶冶和人格塑造方面的優勢,達到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因此,我們要不斷豐富音樂德育的作品,積極傳頌正能量、唱響主旋律、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音樂作品中要體現以下幾方面德育內涵:第一,愛國主義精神。愛國主義是德育的核心,并以深深根治于民族意識中。例如《國家》中唱到的“有了強的國,才有富的家。國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國以和矗立。”簡單的歌詞,卻道出了無限的家國情懷;第二,堅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個人的精神支撐,是精神上的“鈣”,是引導人們奮勇直前的目標。例如《信仰》中唱到“堅定信念,緊隨前進航向。國富民強,鑄就人民永恒的信仰。”激發了人們為國家富強、人民富裕而不懈努力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第三,優良的生活作風。特別在新時代,要抵制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不良風氣,提倡勤儉節約;第四,高尚的道德情操。充分展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人們積極向上、崇尚道德的美好生活。

(二)創新音樂德育形式

音樂德育功能的實現,需要有創造性和實踐性并重的音樂教育形式,并善于運用各種教學方法、手段,啟發人們的音樂想象力,有意識地引導人們參與到豐富的音樂實踐活動中,通過親身實踐來體驗和享受音樂,完成德育目標。因此,在引入、融合、創新、整合教育形式的過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則:第一,民族性和多元性相統一。即在傳承民族音樂文化的同時,還要注重多元化音樂文化的介入,尊重和理解多元化音樂德育功能的體現方式;第二,情感性和主體性相統一。即注重人們對音樂作品情感體驗和審美感受的同時,要激發個體色審美情趣的主體性,在是非曲直中有自己的判斷能力;第三,引領性與趣味性相統一。即德育本身的引領性要同音樂教育形式的趣味性、娛樂性相結合,發揮音樂生動性的獨特魅力,讓德育內容在有趣的音樂活動中心領神會。

(三)建設音樂德育隊伍

實現音樂的德育功能,必須堅持全民行動、干部帶頭,從家庭做起,從娃娃抓起,從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四個層面建設一支全方位的德育隊伍。第一,在政府層面,要重視音樂德育作品的創作支持力度,充分調動資源,建立政策、機構、經費使用的常規化機制,大量培養音樂人才;第二,在社會層面,協助各類音樂表演團體、協會、群眾藝術館、共青團、街道辦、社區等各級組織,發揮自身優勢,開展各種德育主題的常態化音樂活動;第三,在學校層面,加強音樂教師“課程思政”意識,同時鼓勵其它專業老師利用音樂視聽優勢,讓學生自主體驗、自主感受,在潛移默化的教學過程中完成德育目標,并開展有針對性的德育實踐,讓學生真正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第四,在家庭層面,注重父母言行舉止對孩子的影響,用正面、積極的音樂素材配合良好的親子關系,加強對孩子德育方面的教育。

(四)營造音樂德育環境

中國傳統社會的“樂教”思想,強調以“樂”的教化來傳達道德規范,其目的在于從精神上塑造人、教育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而營造良善的社會氛圍成為“樂教”思想實施的重要途徑。人的道德品質的形成,始終處在一個開放的、動態的過程中,環境因素對人的影響也十分重要。“樂教”思想正是深刻把握了音樂的特質,以承載倫理之善的“樂”來浸潤文化氛圍,凈化社會風氣。正所謂“樂行而民鄉方矣”。新時代背景下,我們需要積極借鑒“樂教”思想,積極營造的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第一,充分發揮大眾傳媒和網絡傳播的作用。明確輿論導向,嚴格審批音樂內容,抵制不良思想侵入,發揮音樂對良善社會氛圍的正向推動作用;第二,發揮榜樣的示范作用。特別是一些公眾人物的藝術品味和道德導向,對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同時,媒體對公眾人物的報道、評價也應當有統一的價值標準,不能手商業利益驅使隨意更改價值取向;第三,加強監督力度。一方面要加強源頭監督,即嚴厲打擊負面音樂作品,大力支持促進人們身心健康的優秀音樂作品發行;另一方面,要加大處罰力度,即在政府管理、市場監督下,對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須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參考文獻:

[1]張耀燦,鄭永廷,吳潛濤,駱郁廷等.現代思想政治教育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金文達.中國古代音樂史[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94.

作者:胡艷 單位:甘肅財貿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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