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論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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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學生法制教育論文3篇

第一篇

1分析法制教育對于大學生理國的影響程度

當再被問及“面對中日爭端而引發的抵制日貨的種種示威游行活動中,您會參與其中嗎?”21.69%的學生選擇了“不會”,37.11%的同學選擇了“會”,另有41.20%的學生選擇了“追隨大眾”。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當前大學生在面對極端事件時,表現得還是不夠理性。并且我們將此題和上一題進行綜合的分析比較發現,在此題選擇不會參加示威游行的21.69%的學生中,有高達91.86%的學生是之前就對《示威游行法》有相關的了解。而相比之下,那些坦言會去參加示威游行的學生中,正如我們所預料的那樣,其中絕大多數的群體是對相關的法律知識不了解,甚至有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是很清楚。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導致大學生缺乏理國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當前缺乏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要想實質性地解決這一問題,增強大學生的法制觀念,我想這不能單純地僅僅靠學校教育來解決,更多的是需要來自社會、家庭以及個人等多方面的協作,共同加強法制教育,倡導理國。從而積極樹立大學生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使更多懷有樸素愛國之心的大學生更好地去實現自己的愛國夢想,使他們將沖動化為理性,用更加全面客觀的視角去面對國際風云的變幻,在真正意義上成為一個具有理國思想的新青年。

2增強法制教育倡導理國的對策

2.1社會創造法制環境,倡導學生理國

社會作為全民的大學堂,應為全民教育創造出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在如今這樣一個積極倡導法制社會的時代,為積極引導當代大學生理國,社會有必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積極創造出一個良好的法制學習環境,讓全民尤其是作為國家新一代主人的大學生全面地普及學習法制知識,進而做到理國。國家應該出臺相關的全民普及法制知識政策,甚至在全國的大街小巷張貼法制小常識海報等,由此將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普及到全國各地。我國現在正處于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各種各樣的信息大量涌入,加上網絡的發展,信息的傳播速度更是飛快地提升,博客、微博、人人等網絡日志出現。在這樣的背景下,各種負面的消息也就迎面而來,對于價值觀人生觀尚未成熟的大學生來說是一個十分嚴峻的挑戰,他們常常會受到這些負面消息的影響。就拿前段時間的釣魚島事件來說,各地都紛紛舉行了游行示威活動,結果導致了嚴重的暴亂,這不得不讓我們警醒。如何去營造一個有利于大學生理國教育的環境?首先,政府要制定相關的政策,明確相關的規定,明確懲罰制度,對于一些不理性的愛國行為要進行及時的教育,嚴重的要適當地處罰,更甚者要進行法律追究,同時展開各類理國法制教育的活動,營造理國教育氛圍。再次,加強傳媒建設,各大傳媒公司以及網站要提高道德建設,對于一些極度負面的消息要加以屏蔽。充分利用網絡媒體等現代化的科技進行有利于全民學習的法制教育活動,做到隨時隨地的全民法制學習。

2.2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倡導學生理國

首先,學校應當進行各種法制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大學生的法治理念建設,讓大學生更多地了解法律常識,學校擁有著一個很好的教育環境,可以帶給大學生很多的啟迪。其次,學校要創新法制教育方式,多采用一些大學生更容易接受、更加喜聞樂見的方式,比如開設校園貼吧,供大家討論,充分利用好網絡這個媒介。還可以通過完善校內廣播、校內報紙進行宣傳教育,多多鼓勵學生自己開展法制主題講座等等。通過不斷發展校內文化來達到法制宣傳、理國教育的目的。最后,老師更是要起到帶頭的作用。要積極主動將學生引導到法制學習、理國教育當中來,老師可以積極帶隊組織同學們參加學校的法制學習小團隊,讓學生主動地接受法制教育,由此將被動的學習方式轉化為主動,相信這樣的學習方式能夠帶來更有效的成果。

2.3家庭營造法治氛圍,倡導學生理國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的影響對于孩子的成長來說十分的重要。對于大學生的法制學習、理國教育而言,家庭環境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作為父母應當做好典范,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識,明確什么是理國,然后才能言傳身教,才能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父母要自覺提高自身的文化修養,不要參加非理國教育活動,同時從小就教育孩子學習法律小常識,讓孩子從小就明確地知道什么才是真正正確的,什么是錯誤的并且違反相關規定是要受到相關法律的嚴重制裁的。這些對孩子來說都是成長教育這一課中所不能缺少的重要一點。良好的家庭學習氛圍,是孩子健康成長的關鍵之一,對于子女的教育,不單單是依靠學校就可以解決的,它更多需要家庭從小就對孩子的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要想使孩子更多地了解法律,學習相關的法制知識,家庭教育在此也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4個人提升法制修養,倡導學生理國

身為一名當代大學生,對于什么樣的行為是理國,什么樣的行為不是理國,要有自己的判斷和理解能力。并且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大學生,我們追求的更多的是一個人的綜合素質能力,不僅僅只是單純的課本知識學得好而已。就像在如今這樣一個法治社會,我們需要的是全方位的學習,我們需要學習了解更多的法治知識,以此來不斷地充實并且提升我們自身的修養,我想首先將我們個人的法治修養加以提升,那么接下來自然而然地在談及所謂的理國,我們就會用我們更加理性的思維去看待和思考這一問題。大學生自身的綜合素質,從根本上決定了這個個體的行為修養。如若一個大學生有著較高的素質修養,他自然會主動改善自己的缺點,接受正確的思想。所以,在這個層面上來講,大學生自己也要意識到這一點,不斷提高自己的素質修養,增強對法治的學習,提高對理國的認識。另外,提高了自身素養,對理國教育也就能更好地接受和理解。這樣一來我們在提高自身法制修養的同時也提高我們對理國的認識。這是一個雙向的過程,所以,在大學生理國教育上,提升大學生的自身素養、增強法制學習也是至關重要的。

3結論

結合當今時代的發展,將大學生的愛國教育與實際緊密相連,在積極倡導法治社會的今天,更是需要我們將愛國教育與法制教育相結合。要深入持久地把大學生的愛國主義教育進行下去,加強新形勢下大學生愛國主義教育要有計劃、有步驟、循序漸進地進行下去。要克服在形式上重視、輕視實踐的習慣,也要避免為教而教,為滲透而滲透,為活動而活動。要想將理國教育做得深刻而徹底也絕不單單僅是靠某一個團體的貢獻,它需要我們社會、學校、家庭以及個人的多方面全方位的共同努力。愛國就要愛得理性,愛得深沉,愛得有效,要把樸素的愛國情感上升為理性的愛國精神。愛國的本質是要利民,要有熱情,要有本領和方法,所以在愛國行動中要顧大局,識大體,明大理。大學生只有把個人發展與國家前途命運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作為未來祖國建設者的新一代青年,現在我們有義務不斷提升自身價值,從而為祖國明天的建設而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趙含笑 張軍生 單位:大連大學

第二篇

一、認識主體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一)能力系統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能力系統是主體認識的另一重要系統,它的基本構成要素包括認識能力的自然基礎、知識背景和經驗背景等。能力系統理論客觀上一方面要求提升能力以便于滿足認識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求客體供體符合主體能力要求以便于實現認識。后者給案例選取的啟示是案例選取要堅持適應性原則,即案例要與學生受眾的認識能力相匹配,能夠被相應大學生群體所理解和接受。一般而言,法制教育中的大學生多非法學專業學生,選擇教學案例時要結合學生特點以及教師的能力等因素,對初學法律的學生,一般要選用綜合難度較低的案例。

(二)調節系統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調節系統也是主體認識功能系統的組成部分,其基本構成成分是以情感和意志為主包括信念、習慣、本能在內的各種非理性的心理要素。這些心理要素不具有觀念反映功能,因而不直接屬于主體認識能力的組成部分,但對認識能力的發揮起到重要的調節作用。一方面,高尚、積極的情感和情緒感染人的精神和熱情,激發認識潛能,另一方面,低劣的、消極的情緒和情感則起到抑制作用,弱化認識主體對認識的追求。弗洛伊德曾把意識比作一座海洋中的冰山,海洋上露出水面的冰山之巔是顯意識,而在水下還有一個看不見的龐大的冰山底部,即非理性和潛意識??梢?,對調節系統的把握非常重要。調節系統理論給案例選取的啟示是,案例的選取要堅持積極性原則,激發學生積極情感,轉化學生消極情緒。首先,應更多選取積極的、正面的法制案例,要以提高學生法制思想水平、規范學生行為為核心內容,通過案例來教育學生樹立基本法制理念,教育學生遵紀守法。如果在教學中不突出思想性,而是一味地把社會上流傳的那些人們借以發泄自己不滿情緒的順口溜,反面典型事例進行渲染,那將會產生不可低估的負面影響。其次,正確處理反映社會消極現象、敏感問題的消極案例。越是敏感的問題,越是受到社會的關注,學生也越關心,如果教師在教學中只是大力宣傳和強化社會的積極面,回避甚至掩蓋社會的消極面,反而會激起學生的好奇心,甚至叛逆心。因此,在案例教學中,教師要以開放的心態,敢于把社會生活中的消極法制事件經過整理作為案例引入課堂,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分析,找出原因,指出危害,得出合理的結論,釋放學生受眾的負面情緒。

二、認識中介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認識的主體系統和客體系統是認識系統的兩個基本子系統,但兩者不是直接相互作用,二是通過中介系統而進行間接、復雜的相互作用。中介系統包括物質工具系統、知識工具系統和語言工具系統。

(一)物質工具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物質工具系統理論認為,人的認識同動物反映方式的根本區別之一,就在于動物只能利用其自身的生理器官直接地反映自然事物,而人則在勞動實踐活動中創造出了生產工具,并逐步分化和形成了作為認識中介的物質工具。物質工具系統理論對案例教學的啟示是,案例教學要充分借助教學工具的力量提升教學效果,換言之,案例的選取要便于利用教學工具或教學媒介。例如,所選取的案例,便于利用多媒體教學手段播放網絡下載的案例圖片,便于播放影視教育片,便于播放“今日說法”等法制欄目的電視片,便于引入講述式、討論式、模擬法庭等多種教學形式,等等。

(二)知識工具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知識工具系統理論認為,人不但生活在工具世界里,而且生活在知識、文化世界里,認識主體總是通過這個既作為認識成果又作為認識手段的知識世界而把握它所面對的新的認識客體。知識工具系統理論要求案例的選取充分注意利用大學生群體的既有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大學生在接受大學教育前經歷了十二年基礎教育,具有一定的知識儲備,而且在中學以前的思想政治類教育中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一定的法制教育,大學生法制教育及案例的選取要注意與此前教育相銜接。同時,還要充分利用大學生的專業知識,例如,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可選取法律專業性強的案例在較高的法律專業層面進行探討;對于非法學專業類的學生,可以更多地選取與其專業相關的案例,便于學生理解。

三、認識客體系統理論下的案例選取原則

客體作為認識系統中與主體相對的另一極,其結構具有多層次性和復合性,是事實客體、價值客體與應然客體的統一。

(一)事實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事實客體理論認為,在認識活動中,主體所面對的客體首先是不以主體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對象、客觀事物,換言之,無論主體具有多大自主性和能動性,客體仍然是客體,主體對客體的認識必須盡可能地摒棄主觀性成分。事實客體理論要求案例的選取要具備客觀性。案例本身應該是真實可信的,所選案例要力求真實、準確,具有可信性和說服力。教師不能憑空想象和杜撰案例,也不能對教學案例進行隨意取舍或歪曲。要讓學生有身臨其境的感受,能使他們對案例產生強烈的現實感,利于大學生提高面對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價值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價值客體理論認為,在主客體關系結構中,客體并非僅僅是同主體利益無關的“事實”,恰恰相反,同人的需要之間總存在某種效用關系,對人具有某種價值,即價值客體。不管主體是否自覺意識到客體對于主體的意義,都不會改變這種客觀存在的價值關系本身。顯然,案例教學的過程也是揭示和追求某種客體價值的過程,具有相應特定目的。反映在案例選取中,案例的選取必須堅持導向性原則,具體指向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導向。所選取的案例體系要能夠反映社會主義法治的內在要求、精神實質和基本規律,系統地反映符合中國國情和法治文明發展方向的核心觀念、基本信念和價值取向。

(三)應然客體理論下的選取原則

應然客體理論認為,客體僅僅停留在事實客體和價值客體層面是不夠的,因為實踐的機構是將客觀事物改造成它對人類所應該具有的樣子,改造成對人而言的理想狀態,從這個層面而言,客體又是應然客體。應然客體理論的啟示是,案例的選取應具有一定的啟發性。案例要具有一定啟發性,具有必要的深度,能引起學生對的關注,并能通過深入思考,對現實做出正確反映,抓住經濟社會發展的脈搏。從中發現事物發展的規律,受到啟迪。

四、總結

認識系統由各相關子系統構成,其不同子系統映射出不同的大學生法制教育案例的選取原則,包括趣味性、新穎性、適應性、積極性、客觀性、導向性、前瞻性等等。認識系統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同系統之間相互作用,共同實現認識過程。各案例選取原則也是如此,各原則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補充,共同形成案例選取原則體系。

作者:王小鳳 單位:紹興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篇

一、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性質

在我國,高校學生法制教育從一開始就是高校德育的一部分。1986年,國家教育委員在《關于在高等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的通知》中就明確了大學生學習法律基礎知識的主要途徑,即結合公共政治課“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講授“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也就是說,一開始高校學生法制教育就是在德育課程中開展的。1987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高等學校思想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要求普通高等學校為本??粕毡殚_設“法律基礎”課,并將該課定性為一門獨立設置的思想教育必修課。1995年,國家教育委員會印發《關于高校馬克思主義理論課思想品德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再次明確“法律基礎”課是“兩課”體系中一門獨立設置的必修課。1995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普通高等學校德育大綱》(試行),將“民主法制教育”列入德育內容。2005年,《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則明確“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課是四門思想政治理論課之一,并將其基本內容和任務規定為“主要進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由上可見,在國家教育政策的層面,高校學生法制教育一直被定性為“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德育”“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等。二、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在我國,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有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從最初的普及法律常識,到后來的加強法律意識,到最后的提高法律素質。

“一五”普法規劃期間,公民法制教育和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都是普及法律常識。就高校學生法制教育而言,高校開設的“法律基礎”課的名稱和教學內容也表明了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也是普及法律常識。“二五”普法規劃強調“法制宣傳教育的關鍵是培養社會主義的民主和法制觀念”,“三五”普法規劃強調“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1995年12月28日,國家教育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司法部聯合發出了《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學校法制教育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指出“學校法制教育是對學生進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教育,培養學生樹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增強社會主義法制觀念的重要途徑”。1998年,、教育部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兩課’課程設置的規定及其實施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法律基礎”課主要是進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從“四五”普法規劃開始,公民法制教育和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定為提高公民和大學生的法律素質。2001年,“四五”普法規劃強調“四五”普法“要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為目的”。2006年,“五五”普法規劃則將“進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作為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之一。2011年,“六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強調“法制宣傳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與此相適應,200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明確指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務之一是“以大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深入進行素質教育”,并將“加強民主法制教育,增強遵紀守法觀念”作為大學生素質教育的一項內容。上述公民法制教育和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的演變是符合法制教育的規律的。在我國這樣一個缺乏法治傳統的國家,法制教育最初確實應放在普及法律常識上,讓全社會了解最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公民了解和掌握了一定的法律常識之后,重點就應放在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即公民應當進一步了解法律的價值和作用,樹立一些基本的法制觀念,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這樣才能更自覺、更好地遵守法律。當公民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后,就應當要求其不僅僅是具備這種觀念和意識,而且要在實踐中自覺地踐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具備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能力,從而使得對法律的知識和認識內化,并最終轉化為自身的一種能力和素質,即法律素質。

二、以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性質和目標作

為開展“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法律部分教學的依據和出發點高校學生法制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而不是法律專業教育。因為其不是法律專業教育,所以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教學中就不能要求面面俱到,不能也沒有必要追求知識的體系性和完整性,而應重點培養大學生具備一定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而且“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只是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徑而不是唯一途徑,高校學生法制教育也只是公民法制教育的一個部分、一個環節。因此,要以務實的態度來開展“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不能貪多,求大求全。

高校學生法制教育是思想品德教育,而不是法律專業教育。把握住這一點,我們就不應該僅僅用法律教育的眼光和方法,而應該更加注重用德育的眼光和方法看待“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法律部分的教學。而且我們應該更加自覺地把思想道德部分和法律部分的教學融合起來,而不是從專業倫理學和專業法學的視角把兩者對立起來。在講思想道德修養部分可以談法律的視角,而在講法律的時候可以談及道德的視角。這樣,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道德和法律部分教學課時分配的限制,并能把兩者融合起來,獲得更好的教學效果。

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法律素質,而不僅僅是法律基礎知識的普及。我國法制教育的目標有一個從法律常識到法律意識再到法律素質的演變過程,而法律素質的核心就是具備一定的法制觀念和用法護法的能力,而不是法律知識的簡單堆砌。

三、總結

總之,要緊緊把握高校學生法制教育的性質和目標,把教學的重點放在觀念引導而不是具體法律知識的講授,引導其正確樹立必要的法制觀念,讓其基本理解自己擁有的權利和法律救濟途徑。

作者:楊強 單位:廣西師范學院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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