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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科技作為金融行業的主流趨勢,逐漸改變著金融行業的生態格局,但是我國金融科技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由于其具有跨市場以及跨行業的特征,很容易出現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影響金融行業的良性發展。因此,本文針對我國金融科技法律監管進行詳細的分析和思考。
關鍵詞:新時代;金融科技;法律監管
金融科技是基于大數據、云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技術創新,并且涉及支付清算、財富管理、保險以及交易結算等等金融領域,具有跨行業和跨領域的特征,所以在發展的過程中如果監管不力,很容易會出現侵犯隱私和非法集資等等法律風險。因此我國金融科技在發展的過程中應該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管,從而更好地引導金融科技的良性發展。
一、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基本現狀概述
金融科技自從2017年開始已經成為金融領域的熱門話題,而早在1993年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便已經成立了科學金融促進會,不過直到2016年的三月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專題報告對金融科技進行了初步的定義。通常情況下,金融科技指的是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能夠充分創造新的業務模式、應用、流程以及產品等等,從而進一步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服務造成一定的影響。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科技并不是單一環節的片面應用,它能夠有效實現數據流在用戶、運營、銷售、物流以及成本等等各種方面結構化的應用,也就是金融機構能夠充分應用大數據、云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等科學技術對傳統金融行業進行創新與改革。
二、金額科技對法律監管面臨的挑戰分析
金融科技在發展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信息泄露、侵犯隱私、非法集資等法律風險,再加上金融科技具有一定的跨市場以及跨行業的特征,在發展的過程中日益多元化,所以對金融科技的管理還是用傳統的沙盒監管以及柵欄監管等模式,已經無法有效防范相關風險問題,而且由于金融科技發展較為迅速,傳統的法律監管已經無法有效滿足對金融科技的約束。由于金融科技逐漸呈現去中心化以及分布蜂窩等形式,所以在管理的過程中如果繼續使用自上而下的監管途徑已經無法有效滿足監管力度。除此之外,雖然我國公布了一系列的監管政策,并且各地也制定了相應的科技金融政策法規,但是具體的實施還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開展,很難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并且現有的法律一般情況下在出現問題之后才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無法有效實現對現階段金融科技的監管,所以缺乏一定的預見性和系統性。
三、加強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途徑探討
在金融科技發展的過程中,應該積極吸收并借鑒各個國家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經驗和教訓,再根據我國實際金融科技發展的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律法監管,從而保證能夠有效促進金融科技法律監管。比如針對交叉性比較強,并且涉及法律風險比較復雜的情況下,可以使用跨領域多部門協作的方式建立完善的法律監管體系,也可以針對金融科技領域技術含量比較高的情況下,使用高科技的監管科技,從而更好地完善數據和業務模式。其次,在加強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過程中,應該制定統一性以及規范性的法律法規,保證法律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并且在制定的過程中可以根據我國實際的社會情況以及行業變化適當調整法律法規,使法律法規能夠有效適應金融行業的變化與發展,從而有效提高法律監管的完善性。除此之外,在加強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過程中,應該提供相應的司法政策和指導性案例等等相關制度的供給,從而更好地對行業和企業進行引導。而且在執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執法的力度,保證執法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最后,在加強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過程中,應該進一步加強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從而更好地開展工作。
四、結語
綜上所述,金融科技指的是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能夠充分創造新的業務模式、應用、流程以及產品等等,從而進一步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服務造成一定的影響。但是金融科技在發展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信息泄露、侵犯隱私、非法集資等等法律風險,所以在加強金融科技法律監管的構成中,應該制定統一性以及規范性的法律法規,保證法律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并提供相應的司法政策和指導性案例等等相關制度的供給,對行業和企業進行充分的引導。除此之外,在制定監管法律的過程中可以根據我國實際的社會情況以及行業變化適當調整法律法規,從而有效提高法律監管的完善性。
參考文獻:
[1]李展,葉蜀君.中國金融科技發展現狀及監管對策研究[J].江淮論壇,2019(3):54-59.
作者:高艷艷 單位:大連海洋大學